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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灵之祷-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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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尔斯的眼光慢慢地移到墙顶,离地面大约四十英尺高的地方,他看到很多成对的灯泡,每对之间相隔二十英尺左右。同时,梯子已经架到了最近的灯泡下面,两个人把摇摇晃晃的梯子一点点朝上推,直到第三层狭窄的顶端,停在第一对灯泡下方两三英尺的地方。

“恐怕——”莫尔斯说,“我不敢停下来观看这项小操作。”

“哦,没有那么可怕,探长,只要你小心。

不过我承认,每次结束之后我都很高兴。”

“他比我厉害得多。”莫尔斯说,然后指了指站在梯子第二层上的年轻人(有点紧张?),他正在小心地把梯子扶得更牢靠一些。

米克尔约翰咧嘴一笑,平静地转向莫尔斯。

“他差不多和您一样糟糕——可能还不如您。恐怕得我自己来完成这项工作。”

愿上帝与你们同在,莫尔斯心想,然后很快离开了,完全忘记了他还欠教堂两便士,而且忘了自己还有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没有问圣弗里德斯维德教堂的这位不怕死的牧师。

需要更换的灯泡一共有二十个,这项工作向来要花很长的时间才能完成。对任何看到这种景象的人来说,尽心尽职地稳稳站在最下面一层阶梯上的那个年轻人好像不敢抬起眼睛注视前方,而米克尔约翰不断向上爬到头顶令人眩晕的高度,站在倒数第三层阶梯上,左手扶着光秃秃的墙壁作为支撑,右手尽量伸出去,扭下一个旧灯泡,小心地把它放在外套口袋里,然后抬起手臂插进新灯泡,这个时候他的身体几乎毫无倚靠。只要稍有一刻疏忽、一点眼花,这位好牧师就会失去自己摇摇欲坠的平衡,摔死在下面的地板上;但是幸好现在这项工作差不多要完成了,梯子放在需要更换的最后一对灯泡下面的时候,没有上锁的门被吱吱嘎嘎地推开了,走进来一个相貌奇怪的人,他胡子拉碴,穿着一件很长的破大衣,戴着一副两块镜片不一样的墨镜。他朝着四下张望了一下,没有发现另外两个人在场。当天下午天色转阴,而在换灯泡的时候,电闸又被拉掉了。

“我能帮您吗?”米克尔约翰问。

“什么?”男人紧张地开口说道,“哦,你吓了我一跳,老兄。”

“请四处看看。非常欢迎您的光临。”

“ 不 好 意 思。 我 就 是 —— 我 就 是 想 ——呃……”

“我可以带您转转,如果您能等一下——”

“不用。没事的,老兄。”他拖着脚步走出去,米克尔约翰朝着年轻人扬了扬眉毛。梯子又摆好了,他把右手搭在头顶的阶梯上——然后停住了。

“你还记得我在这里的前任吗——可怜的劳森先生?他们告诉我,他对付这些流浪汉有一套。

经常让他们其中的一两个和他住上几天。反正你可能也知道。可能我应该做得更多一些。不过,我们还是不同的,托马斯。就像仁慈的上帝分别创造了我们。”他笑了笑,有点沮丧,开始爬上梯子。“可能可怜的劳森先生不是很擅长换灯泡,嗯?”

托马斯尽力挤出一丝惨淡的微笑作为回应,然后站在底下的阶梯上担当保护者的角色,他的目光再次从迅速消失的牧师黑色皮鞋的鞋底上移开。奇怪,真的!他一年多以前加入了圣弗里德斯维德教堂(当时他是哈特福德学院的本科生),而且对前任牧师记得很清楚。他觉得自己也记得其他事情。比如,他觉得自己记得刚刚走进来的流浪汉。难道他以前没有在教堂里见到过他几次吗?

30莫尔斯走出教堂,回到圣阿尔代路上的时候,突然又决定去什鲁斯伯里;刘易斯开着警车绕过伍德斯托克路环岛,驶向 A34 公路,这时两个人都在脑中计算了一下大概的时间表。现在已经是下午四点二十分。假设两个小时可以到那里——只要交通状况正常;在那里要花两个小时;再花两个小时回来。所以,运气好的话,他们可以在晚上十点半左右回到牛津。

同以往一样,莫尔斯在车里很少说话,刘易斯很高兴可以集中全部注意力来驾驶。他们走的时候正好避开了每天下午四点三刻开始涌出牛津的车流,这种交通半瘫痪状态会持续一个小时。

同样,驾驶着一辆标着显眼的“警察”标志的汽车也很有趣。其他司机在后视镜里窥到这种白色和淡蓝色相间的汽车的时候,会立刻对限速令一丝不苟,夸张地避免最细微的违规驾驶的嫌疑,这种谦恭和小心与他们平常疯狂的好斗风格严重不符。

现在就是这样。

刘易斯左转驶下 A34 公路,穿过奇平诺顿,穿过山顶的博尔顿和沼泽中的莫顿,伊夫舍姆山谷广阔的景象展现在他们面前,狭长而陡峭的山脉延伸到布罗德维,那些用滚圆的科茨沃尔德石砌起来的房屋在夕阳下闪耀着温暖的黄色光芒。

在伊夫舍姆,莫尔斯坚持他们应该取道珀肖尔,他非常喜欢这里白漆窗户的红砖房子,在伍斯特,他又示意刘易斯开上布洛姆亚德路。

“我一直觉得——”他们从莱姆斯特向北开上 A49 公路的时候,莫尔斯说道,“这是英格兰最美妙的道路之一。”

刘易斯沉默地坐着。这也是一条很长的路,按这种速度行驶,他们差不多要七点才能到达什鲁斯伯里。不过他们驶过彻奇斯特雷顿的时候,刘易斯觉得莫尔斯可能是对的;他们把隆迈恩德甩在身后的时候,这种感觉越发强烈:西边的地平线上,夕阳还在远处的威尔士山脉之间留下余晖,傍晚的天空被渲染得绚烂异常,白色的云彩也披上了淡紫色的外衣。

两位牛津的侦探坐在什罗普郡警察局总部的警督办公室里的时候已经是七点半了,从那里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八点半了。

莫尔斯说得很少,刘易斯说得更少,他们都觉得这样的会面只是例行公事。他们没有怀疑任何人的根据,甚至连一点可能的动机都没有。死者在护士同事中口碑很好,也比较受医生和勤杂工的欢迎,甚至连弗罗伦斯·南丁格尔本人也很难在她高效熟练的护理中挑出多少毛病。前一天的下午,一位医生和她交谈过,他们坐在护士休息室里玩字谜游戏;不过,尽管他可能是最后一个(除了凶手之外)见到她活着的人,但侦探完全没有任何理由怀疑他和她的死有关。但是肯定和某人有关。有个人残忍地用她自己的皮带勒住了她,然后把她丢在床边的地板上等死,她从那里艰难地爬到她房间的门旁,绝望地求救。但是没有人听到,也没有人来。

“我想我们最好看看她。”莫尔斯略带迟疑地说道,然后他们依次走出了警督办公室。

在贴着乳白色瓷砖的警察局停尸房,一位警察从不锈钢柜子里拉出一个滑动容器,然后翻开床单,露出了那张脸——苍白、质地光滑,已经被清洗干净,充满血丝的眼睛下垂着,临死的时候显然经受了极大痛苦。她的脖子底部到右耳边,皮带留下的痕迹赫然可见。

“可能是左撇子,”刘易斯轻声说,“如果他从前面勒住她,那就是了。”他说话的时候转身看着莫尔斯,注意到这位伟人把眼睛闭上了。

五分钟之后,莫尔斯看上去开心多了,他坐在接待室里翻看着死者口袋和手提包里的物件。

“我们应该可以很容易核对出笔迹。”看到莫尔斯仔细检查基德灵顿来信的时候,刘易斯说道。

“我们几乎不需要,不是吗?”莫尔斯说道,然后把信放到旁边,查看手提包里的其他东西。

里面有两个袖珍日记本,一块女用手帕,一个皮革钱包,三张饭票,还有女性化妆常用的小玩意儿:香水、指甲剪、梳子、小镜子、眼影、唇膏和纸巾。

“你们发现她的时候,她是不是化着浓妆?”

莫尔斯问道。

警督微微皱了皱眉头,看上去有些不安。“我想她是化了点妆,但是——呃……”

“我记得您说她刚刚下班。他们不会让她们浓妆艳抹地溜进病房里,不是吗?”

“您觉得她是在等某个人吗?”

莫尔斯耸了耸肩。“有可能。”

“嗯。”警督点了点头,若有所思,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有想到这一点。不过莫尔斯已经把化妆品丢在一边,好像无论这些东西曾经引起过他多大的兴趣,都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

钱包里放着六张一英镑的钞票,大约五十便士的零钱,还有一张当地的公共汽车时刻表。莫尔斯只说了一句“没有驾照”,然后警督证实了,据他们所知,她到医院工作之后没有买车。

“她非常急于掩盖自己的行踪,警督。”他平静地补充道,“可能她害怕某个人会找到她。”

但是他好像又对自己刚才的想法失去了兴趣,转而注意起两本袖珍日记,一本是今年的,一本是去年的。

“恐怕她不完全是萨缪尔·皮普斯 1 那样的人。”警督说,“到处都是只言片语,但是我觉得没有多少可以深究的。”

布伦达·约瑟夫斯夫人肯定在这两年的开头都有美好的愿望,一月前几天的日记都写得密密麻麻。但是,即便是那个时候,那些“六根炸鱼条”

1 萨缪尔·皮普斯(Samuel Pepys,16331703),英国海军官员和日记作家,用密码撰写日记,去世之后一百多年才被破译。

或者“八点半护士联谊会”之类的备忘录都很难帮助什罗普郡或者牛津郡的警察弄清凶手的身份。

莫尔斯一页页翻过去,有些漫无目的,脸上的表情有些阴郁,其实他没有发现什么引起他注意的东西。他注意到布伦达遇害当天的日记只有一条“例假来了”;少得可怜,没有什么后果。

刘易斯觉得,目前为止自己对这次调查还没有贡献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于是他拿起去年的日记,同以往一样用过度关注的眼光检查起来。

字迹清晰而工整,但是大多数字都很小,他只能把日记举在一臂之远的地方,斜着眼睛从侧面去读。从年初到九月中旬,每个星期天的日记基本都写着“SF”两个字母,而且这两个字母在同一时期的某些工作日里也反复出现,但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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