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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作者:狂枭
鲜网2012。10。20完结
人兽文
属性分类:现代/灵异鬼怪/互攻/正剧
一个男人和一只大金刚之间的传说故事。奇幻。
楔子
有这样一幅画:日出时分,远山半山腰,太阳害羞的露出半张脸,在它的周围围着一层红幔,映红一方天地,红的那麽温暖,红的让人迷恋。一座高高的山崖边,坐着一只大大的金刚,它坐在那里,像是一座小山,它表情安祥,也许是在假寐,也许是在陶醉於日出时分的那份安逸和美丽,在他的怀里,躺着一个人,一个男人,刚劲有力的男人,无一处不显示着力与美的男人,男人安然的躺在金刚的怀里,金刚身上的长毛,是他的毛毯,那般的温暖,那般的幸福,他们就那麽相依相偎的靠在一起,仿佛是在欣赏日出,仿佛是在回味过去,仿佛是在期待美好的未来。
这画面定格。
也将永远持续下去。
直到他们的生命走到尽头,也可能他们的生命永远也到了不尽头。
谁知道呢?
但是,他们相爱。
那个男人,是我。
那个金刚,我叫他阿沙德。
第一眼见到他的时候,他,呃,就这麽庞大!他站起来,怎麽着,也得有三米高吧。他的胳膊是我的大腿两个粗,大腿嘛,我就不介绍了啊,大家可以自行想像一下。
那个时候他饿了,可他却意外的没有吃我,後来,呃,还是我“死皮赖脸”的赖上他了。
我们怎麽会发展成这样的关系?
如果是三年前第一次看到他时的我,我肯定打死我,也不可能会想到啊。
不过,我,真的不後悔。
能遇到他……
我曾经不止一次的问自己,
幸福的定义?
我查过很多书,却一无所获,当然我自己也不能清楚的告诉我自己。
三年前的我,22岁,刚刚大学毕业,学的,就是研究动物,也是一个兽医。我有庞大的家族背景,我可以一直一帆风顺,我可以不用努力,就可以得到一切。可我唯一得不到的,就是“真实”。
我看过太多的人情冷暖,不说远的,就说我的父母。我出生在一个小渔村,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刚刚有记忆,我记得那时我们家很穷,穷到只能一家人住在一个不到十平米的小平房里,穷到我十几岁了,还没有一个亲戚上门认亲。可我们过得很美满。
每一天,父母都为了生活而奔波劳碌,可每一天,都开开心心的出门,欢欢喜喜的回家,然後一家三口围在小小的圆桌边吃饭,讲着每日的心得和趣事。
那个时候的日子,一去不复反了啊。改革开放的热潮席卷了央央大地,自然也包括我们的小渔村。还成了改革开放的先潮,没错,我们的小渔村有朝一日,就成了如今的深圳。随着经济搞活,父母一天一天忙着赚钱,我见到他们的次数,是越来越少,越来越少,直到每天回家,只能见到保姆张阿姨。再後来,父母的生意越做越大,上了市,跨了国,然後,俩人的婚姻也走到了尽头。他有了他的家庭,她有了她的家庭。
剩下一个我?
除了还是集团的接班人之外,我一无所有了。
原来,人们,可以共苦,却不能同甘啊。
很多人都巴结我,可转过身又唾弃我。
很多人都夸讲我,可转过身又盼着我赶紧死,好把集团让出来。
不是真想随了他们的意,只是我真的没有这个兴趣,没有兴趣争,没有兴趣面对这些虚假。
於是,我找了一个执行总裁,就自由自在的去追求梦想了。
我,参加了一个动物保护组织,经常往深山里跑。
很多人笑称我是“穿山甲”,我不在乎。
很多人蔑视我是“有毛病”,我也不在乎。
说到这里,我想说说关於“幸福”……
小时候觉得“幸福”,就是有肉吃。
少年时觉得“幸福”,就是可以回家时看到久久不见的父母。
初中时觉得“幸福”,就是可以牵着心爱女孩儿的手,送她到家门口儿。
高中时觉得“幸福”,就是可以拥抱着自己心爱的人儿,吻上她的额头。
然後,我觉得“幸福”,就是可以找到一个彼此相爱的人,白发齐眉,等到了老了的时候,可以互相玩笑似的嘲笑对方几乎没了牙齿的样子。
幸福,其实是这样的简单。
可,幸福,其实并不是这样的简单。
我们曾经的梦想,一一的落空,直到你不得不相信,
天下,没有纯净的“幸福”。
我拥有庞大的家业,我拥有出色的外表与强壮的身体,可我却找不到那个,只是因为“我”是“我”,才想要与我共度一生的人。
於是,我等,我寻。
於是,我还想说说“爱情”……
我曾经以为爱情只在男女间,可我看到了很多悲剧。
我曾经以为爱情可以在同性间,可我也看到了很多悲剧。
我曾经以为爱情可以不分性别,这样我看到了更多的悲剧。
我曾经以为爱情是否也可以在人兽间,这个嘛,没试过,不知道。
可我清楚一点,那就是,真爱,无界限。
天地之间,万物之间,只要是爱,就应永存!
那个,我也忘了主题是什麽咧!??
不过,嘿嘿,下章正文哦。
第一季
“齐岚!好消息耶!”好友王峰手里握着一个纸筒,向我这里奔来。
“什麽好消息啊?没看我正忙着呢嘛?!一会儿的,等我帮这只可爱的小狗狗打完针的。”这个王峰,整天根火燎屁股似的,一惊一诈的,他的“好消息”,经常是不靠谱的!於是还是不要信的好。他可是有名的大嘴巴!不过,人是真的很不错。
王峰好不容易等我把这只狗的伤治好。终於忍受不了的抓住我的手,“齐岚,你不是一直想看真正的金刚吗?”
一听是金刚,我的双眼亮了起来。
“这次啊,一个由动物保护组织组成的探险队在一个山脉密林里,发现了金刚的踪迹,可是遇到了一些麻烦,这不,就求助来了?向我们研究院借人去援助,那金刚很凶,怕有人受伤,更怕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伤了金刚,医长一听这事儿,就想起你的愿望了,再加上你是动物组织的成员,於是就指派你去了。”
“真的吗?!”我差点儿跳起来。我抓着王峰的双肩,一脸不敢相信的看着他。
“是啊,你看”王峰把手中的纸筒打开,原来,那是一个文件啊??!
我一脸黑线,暗自庆幸这纸没有被王峰弄得像,呃,那个什麽之後用的什麽。
我连忙抢了过来,一看之下,不错,是真的!
好棒哦,我可以见到金刚了!
耶!!
於是,向医长致了谢,我就带着必备物资,赶去与探险队汇合了。
再次开始了我的“穿山甲”行动!!
可当我到了这个山里,与他们汇合的时候,已经黄昏时分,这个时候大家都必须在宿营地休息,以至於不能很快的见到我朝思幕想的帅金刚啦!
队长亲自迎接的我,把我迎入一个事先准备好的帐篷。
“齐岚,事情是这样的,在文件里不好说得太明白。我们到达这里的时候,发现了它,为了研究金刚的生活习性,我们想延着它的行动范围,进行追踪,想请你来也是为了不时之需。这样,你先好好休息,明天一早,我们还要赶路。”
“好。”
於是,队长走出了帐篷,只留我一个人兴奋异常,根本无法成眠,金刚,我来了!我的帅金刚。好想好想快些见到你哦。
一夜未眠,第二天早上,我顶着一对儿熊猫眼,跟大家说早安,可我敏感的发现,他们好像都是不特别热情的样子,不过当然了,也许是我多想了,大家本来就不熟,要想热络起来,也得好几天以後吧。算了,兴奋的心情,让我跟本无暇去顾忌这些有的没的。於追着大家的步伐,向着山顶的方向缓慢行军着。
一路上,我左顾右盼,四处远眺,就希望可以看到金刚的踪迹。
可惜,希望越大,失望就越深,一整天下来,连金刚的一根毛也没见着。
可我有种强烈的感觉,他,就在附近,离我们很近,近到,让我觉得他其实就在我的身後。那一下一下的呼吸都可以清晰的感觉得到,当然,我也知道,这不过是我的想象罢了。
走了一整天,整队的人都累得不行,於是,在落日黄昏之时,我们寻得一块相对来说比较适合宿营的地方,紮营休息,等待天明以後再赶路,他们说,金刚,仿佛就住在山顶的某处。
吃过饭之後,实在没有什麽可做的,说实话,其实在深山之中挺无聊的,那些人看上去也挺奇怪,不过仔细一想,又不知道奇怪在哪儿。总之,等看到了金刚就好了,那个时候就一定不会再无聊了呢。因为我一直觉得跟野兽在一起,都比跟人在一起自在舒服。
“出去走走吧。”我自言自语到,就在附近走走。看看有什麽小免子啦,什麽的,万一受伤,我也好帮帮它们。
於是,我带了一些伤药什麽的,就出去溜达了,此时黄昏,天色美得让人炫目,正好欣赏一下景色。一路上光寻视金刚了,都没有好好的呼吸一下大自然的气息,看看沿路的风景。
其实我真没敢走远,在这样的密林里万一迷了路,就不是好玩的了。可我还是没有挡住诱惑,真的,从来没有这麽强烈的感觉,我觉得我再多走一步,也许就可以见到那只金刚了。真的。於是,我不由自主的向着前方“神秘花园”迈进。
“咦?这是什麽?”在夕阳的余辉下,有一样东西,范着微弱的光茫。
我俯身去拾起,是一根动物的毛,我差一点儿就兴奋的跳起来,是他!绝对是他!虽然我没有见过真正的金刚,可是,可是,在实验室的时候,我见过金刚的毛,就是这样的。这根毛好长,还闪闪发亮。那麽,金刚,真的就在附近了呢!
就在这时,我映在地上的影子,被一个庞大的影子覆盖了。那影子是某种东西站立着的样子。离我,好近好近,集仿佛正紧贴着我的後背。
熊??!这是我的第一反应。
深山中的熊可是很有攻击性的。
这下糟了!死定了!
我迅速的回身看去,在想办法逃跑的前一刻,我愣在了那里,腿根本无法迈动一步。困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