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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哥哥你等一下,先别进去。”白依说着,硬拉着我停下脚步,掏出手机打起了电话,“喂,是松子吗?我到了,你在哪儿啊?哦,那你快到大门前,我带我男朋友来见你……”
松子?这名字有个性,白依想让我见的人就是松子?想到白依说起这个叫松子的男人时神秘的样子,我不由对他产生了浓厚兴趣,不知道这松子究竟是怎样一个人。
一路往大门处走去,唐宋不时彬彬有礼地和客人们打着招呼。看唐宋现在这样子,谁会相信他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老魔头?
慢慢走到了大门前,我仔细地打量着周围的人群,没发现一个有印象的。这时白依忽然跳起来挥了挥手,我朝她挥手的方向望去,整个人顿时如同被雷打中一般,呆立当场。
头脑中一片空白,思维好像停顿了,目光紧锁着那从灯火通明的大厅里穿过大门走出来的年轻男子,一阵濡湿的感觉充满了我的双眼,鼻子一阵发酸,喉头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让我呼吸不畅。
我看着那男子,他穿着一件剪裁得体的西装,一手插在裤袋里,一手端着杯红酒,细碎的留海搭在额前,脸上挂着迷人的微笑。他迈着适中的步子向我们走来,看着我时神情有些疑惑。嗯,我失态了吗?我这样子是不是会吓到他?
唐宋看了看我,又看了看那男子,猛地一拍手掌,叫道:“我明白了!你小子有龙阳之好!侄媳妇儿,赶紧甩了他,你看看他这样子,见到一个男人就痴了!”
老杰瑞、木老、火少都奇怪地看着我,火少更是神情古怪地向旁边迈了一步,离我远了一点。
白依摇着我的手叫道:“萧哥哥,你干什么?怎么傻了?还不快过去和松子打招呼!我说吧,你看到他一定会很高兴的。”
我终于恢复了思考的能力,对着白依微微一笑,说:“谢谢你。”又对着唐宋等人说:“你们几个浑蛋别瞎说,他是……我的兄弟啊!”
第三卷 天高地阔我是王 第二十四章 … 刺杀黎耀华
我只有一个兄弟,他的名字叫程浩昆,花名靓昆。
他做到了我和他的誓言,有难他挡,可是到了有福同享的时候,他却已经离开了人世。没有靓昆死前的那一声大吼,没有他用生命为我换来逃命的时间,我萧锋也不会有今时今日的成就。
一起发的誓犹在耳边,靓昆那一声如震雷落地,虎啸神州一般的大吼犹在耳边。
“萧锋,程浩昆今结为异姓兄弟!有福同享,有难我当!你杀人,我帮你磨刀!你放火,我帮你浇油!你坐牢,我帮你劫狱!你死了,我为你烧香!”
为什么覆行誓言的是他而不是我?为什么一个向来唯唯诺诺的人会有那么大的勇气?就因为“兄弟”这两个字!他是我的兄弟,就算死了,也是我萧锋这一生的兄弟!
面前的这个让我失态的男子,虽然眼神、气质与靓昆截然不同,可是他的长相却和靓昆一模一样!
我强抑着心中的激动,向被白依称为“松子”的男子迎了上去,努力调整着面部表情,露出最能令人感到亲切的笑容,伸出手,说:“你好,我叫萧锋,是白依的男朋友,见到你很高兴……请原谅我的失态,你长得实在是太像我一个朋友了。对了,你是不是姓程?”
松子握住了我的手,很有礼貌地说:“幸会幸会,萧先生,今天白小姐刚见到我的时候也问过我同样的问题,呵呵,可能我真的长的很像你的朋友吧!我姓唐,唐松子。今年刚到纽约大学留学,主修法律,和白小姐刚巧是同级同班。”
我疑惑地看了唐宋一眼,唐宋说:“别看我,我不认识他,他跟我不是一族人。”
“恕我冒昧了!”我紧握着唐松子的手,用力摇了两下。不姓程不要紧,我认定了你是我的兄弟,你就是我的兄弟。看着唐松子,我在心里默默祈祷着:“阿昆,这个人是你送到我身边的吗?要不然为什么白依第一天上学就会碰上他?你放心吧,在你身上未完成的誓言,我会在他身上兑现的,我的兄弟啊!”
※ ※ ※ ※
我们几个人进了大厅,大厅里果然堂皇地跟皇宫一样,中央的舞池还没人跳舞,主人家也没出来。现在松子也跟我们走到了一起,他并不认识黎月姿,是白依征得了黎月姿的同意后邀请他来的,跟我们在一起反而有人可以说话。
唐宋一边和厅里的客人们打着招呼,随意地聊着天,一边把那些客人们小声地介绍给我。客人们中间既有洋人也有中国人,看上去都很有风度。听了唐宋的介绍,我才知道原来这些人中间,不是商业巨星就是影视明星,要么就是政界要员,难怪一个个矜持得跟白天鹅似的。
八点整,穿着黑色晚礼服的黎月姿挽着一个梳着马尾辫的年轻人的手臂,从正对着大门的楼梯上款款走下。今晚黎月姿并没有刻意打扮,但剪裁得体的晚礼服衬着她凹凸有致的身材,显得分外迷人。她旁边的年轻人也是帅得不像话,让我有一种痛扁的冲动。
唐宋凑到我耳边小声说:“月姿旁边的,是她的哥哥黎天明,你别看那小子一副好人样儿,其实是个花花公子,常带老子出去花天酒地,是个一流的情圣。”
在黎月姿和黎天明出场之后,厅里的客人都停止了私聊,门外的客人们也都三三两两走了进来,我们一群人混在人群中并不是很显眼,只是我这一身黑色中山装和现在的环境不大合拍。
黎耀华跟在黎月姿和黎天明的后面从楼梯上走了下来,后面还跟着十多个客人,看起来是地位比较高的。黎耀华站在楼梯转角处的平台上,微笑着说:“今天是小女月姿二十岁的生日,耀华非常感谢各位好友的到场,希望大家玩得愉快!……”
开场白说得非常简练,到底是跑江湖的,废话不多,干脆利落。说完之后,黎月姿便和黎天明走下舞池,跳起了第一支舞。
黎月姿和黎天明跳完之后,客人们也都纷纷下场跳起舞来。有的则聚到一起继续私聊,这么多商业明星和政界要人聚在一起,肯定有很多东西可谈了,只不过我暂时还没办法和他们搭上界。
一些年青俊少开始邀请今晚的主角黎月姿跳舞,而黎天明则一脸淫笑着端着酒杯在来宾中的美貌少女间拈花惹草了。黎月姿一一拒绝了邀请他跳舞的年青人们,径直走到我的身边,对我伸出了手:“萧先生,能和你一起跳支舞吗?”戴着黑色丝质手套的玉手近在咫尺,散发出淡淡的幽香,半截玉臂如同嫩藕一般引人垂涎,浅笑盈盈,眼波荡漾,好一副佳人美景,引得我心旌一阵动荡。吸血鬼美女的黑魔法勾魂术对我无效,可是黎月姿则纯天然的清纯甜美的样子,却令我险些抵挡不住。
我看了看白依,微笑着摇了摇头:“对不起黎小姐,我不会跳舞。”
黎月姿的脸色稍变,仍笑着说:“萧先生,一个绅士好像不应该拒绝一位淑女的邀请。”
我呵呵一笑:“对不起,可是我并不是绅士。”
这时几个年轻的中国人走到了黎月姿身后,其中一个长得稍有几分姿色的家伙鄙夷地看着我说:“你不要给你不要脸,月姿请你跳舞是看得起你,就你这品味,嗬,参加舞会穿中山装,你以为自己是陈真啊?”另外几个年轻人也都用鄙视的眼神看着我,看样子他们对我非常不爽。
我眯起眼睛,眼中红光一闪,“勾魂摄魄”魔功透过眼神中发出的寒光直射进那说我的家伙眼中,给他下了道心理暗示:“打自己嘴巴,脱衣服,说自己下贱。”
那家伙愣了一下,眼神渐渐变得迷茫,然后一手狂打自己嘴巴,另一只手猛地剥起自己的衣服,啪啪地巴掌声中,那家伙扯着喉咙大叫:“我下贱!我下贱!我下贱!……”
黎月姿和她身后的几个年轻人都愣住了,呆呆地看着这个中了我迷魂功夫的下贱家伙。
周围的客人们都惊呆了,舞池中的客人们也停止了跳舞,围过来指指点点地看着这个已经脱光了上衣,正在脱裤子的下贱家伙。一些少女遮着嘴巴浅笑着,两眼放光地看着这家伙白花花的肉体。
“正邦,你在干什么?”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家伙钻出人群来到下贱家伙的身边,抓着他的手臂大叫。下贱家伙一边喊着“我下贱”,一边奋力挣扎着要继续脱裤子,客人们忍着笑看着这一出好戏,老家伙气得面红耳赤,狠狠地扇了下贱家伙两记耳光。
唐宋碰了碰我的手臂,挤眉弄眼地说:“好小子,厉害啊!勾魂摄魄都用得这么纯熟了。”
我微微一笑,轻声道:“简单得很,别忘了我现在已经达到了天魔第七变,三十六种魔功,我已经全部学会了。”
这时那老家伙一边连连对周围宾客道歉,一边把下贱家伙拖了出去,他那荡气回肠的“我下贱”的呼喊声回荡在整个大厅中,许多客人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
看了这一出好戏,黎月姿身后的几个年轻人已经没心情在我面前叫嚣了,他们神情古怪地看了我几眼,灰溜溜地走掉了。而黎耀华也被这一出闹剧吸引了过来,他走到黎月姿身边,看了我一眼,眼神灼灼地看着我,语气相当不善地说:“听说这几天布鲁克林区新冒出个很疯狂的家伙,一夜之间连扫十五个场子,是个中国人,名字叫萧锋,是你吗?”
我微笑道:“黎先生,我对你这盛气凌人的说话方式相当不满。不要以为在A国多混几年,地位比我高上一点,就可以用这种口气对我说话。我萧锋,不是来听你指手划脚的。”
唐宋和黎月姿在一旁连打眼色,我装作没看到,笑吟吟地看着黎耀华的反应。
黎耀华脸色微变,说:“我并没有请你,或许是我女儿请了你,但是我可以告诉你,我这里并不欢迎你,以后也请你离我女儿远一点!”
我冷笑,“黎先生,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