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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忠着一身亮银色地盔甲,骑着高头大马行在队伍的最前面。背上背着一张足有一人高的铁胎弓,箭壶里插着百枝拇指粗细的钢箭。
弓是八百石的超级强弓。普通弓百石已是强弓,可射三百步之余。到了三四百石,已是高手才能使动的超强弓,可射千步之遥。而八百石的弓,应该算得上变态强弓了。
箭矢由纯钢打造。每枝箭长四尺,重两尺三两。
这样的弓配上这样的箭,普通高手莫说射箭,恐怕连弓都拉不开。
全忠以前便已是神乎其技地神箭手,近年来一直修习我传他的上古功法。在木老、火少等人从天玉山带来的天材地宝的辅助下,他的功力突飞猛进,现在已经能在天空飞行。用这八百石强弓也不过跟玩儿一般。
再看他身后地将士。紧跟着他的是骑兵大队,端的是人如虎,马如龙。每个人脸上尽显彪悍之色,还未上战场,便已有一股肃杀之气。
骑兵队之后是步兵。步兵将士也是个个骁勇。单看气质,很难令人相信这是一支从未上过战场的新兵。
更可怕地是,这支军队一直修习天魔功,已尽得入门心法之精要。一个人站在这里还看不出什么,当两万人聚在一起后,从他们身上散发出的,那若有若无的天魔气汇成了一片冲天魔气,其中蕴含的杀机,以及恐怖绝望灭绝一切的气息,足以让普通人看一眼便做噩梦。
京城离南陵城仅三天路程,因此这支两万人地军队每人携带七天口粮,后面没有跟着辎重队伍。其实在我看来,七天的口粮已嫌多了。军队急行军速度奇快,普通人三天的路程,这只军队就算边走边玩儿,两天也能赶到。就算在路上还要打上一仗,我也不认为那一战的时间会超过半天。
白依穿着一身雪白的长裙,骑着一匹白马行在我左边。一路上她东张西望,高声谈笑,好像此行不是去打仗,而是去踏青一般。“深海之心”魔法石我已交给了她,不过我也叮嘱了她,在非必要的时候,不要把大魔法师撒玛莉亚召唤出来。那魔法石嵌在一条白金项链里,挂在她粉颈之上,与她蓝色的眼睛相映成辉。
月姿穿着一身紧身皮衣,背披着一领血红色的披风,骑一匹浑身漆黑,四足踏雪的骏马行在我右边。她英姿飒爽,很有几分百战沙场的女将气质。与白依比起来,她就沉稳得多了。
赵馨儿与菲儿、月舞、香草、馨儿这四个凶罗煞并行在我、白依、月姿后面。
赵馨儿身着金甲,腰悬宝剑,意气风发。
菲儿等四人因为凶罗煞那难以掩饰的特征,所以每个人都戴上了高高的头盔,身上也都披着坚甲。她们选择的武器是相当难使用的大戟,挂在得胜勾上倒也威风凛凛。不过照我看来,以她们的力量,武器也不过是装饰罢了。
木老、大少、小和尚、杰克逊四人全都穿着华丽的贵族服饰,闲庭信步一般驾着马儿跟在赵馨儿五人身后。他们不时小声谈笑着,完金没把这次出征放在心上。
这一战,我几乎将手底下所有的高手都带出来了。只除了萧老疯子坐镇南陵城,看着那九十六个凶罗煞,其余还在南陵城的高手,全部都随我出征。
“大人”,全忠驱马行到了我身边。道:“再前行六十里,就是金陵王的人把守的县城了。照着现在的行军速度,今天日落后便可赶到。是连夜攻城,还是扎营休息之后,明晨再攻?”
我笑道:“说实话,我并不擅长打仗。这次出征。你是总指挥,一切由你作主。你想怎样。大可自行决定。”
全忠点了点头,道:“既如此,那便打下那县城再休息吧!”
我奇道:“兵士远行劳顿,不休息一下就上战场,能行吗?”
全忠笑道:“从现在起,属下便下令骑兵下马,让步兵上马,轮番休息。在行军途中吃干粮,先饱餐一顿。等到了目的地。兵士们既休息够了,又吃得饱了,自然可以一鼓作气,攻下那小小县城。再说了,金陵王的三万杂牌。属下还没放在眼里。嗯,或许他们再来七万,合十万人之力。才能勉强与我们的军队拼一下。”
“哦?这么有自信?”我笑问。
“大人,龙将军的练兵方式是属下前所未见地残酷。能在龙将军的地狱式训练下存活下来的士兵,都是最优秀的战士。”
这我承认。龙倾城是特种兵,又是经历了无数死战的雇佣军。按照龙倾城制订出来地练兵方式训练出来的军队,已经相当于一个特种兵集团了。当然。如果没有修炼天魔功的话,能在龙倾城的地狱式训练下活下来的,恐怕不会超过一千,而不是现在的六万之众了。
“全忠啊,既如此,那这一战我们这些人就不参与了。”我笑道:“若是我们这些人都出手的话,那这些兵兵也就什么都不用做了,干坐着看戏就好。”
我这说的也是实话。如果我、木老、火少、白依、月姿等人全部出手的话,火少一招天火燎原至少能干掉几千人,木老的竹林突刺也是大规模群体秒杀术,白依的魔法禁咒更不用说了。至于我,我想我说我一个人能干掉三万军队,没有人会反对吧?
三万正规军,比如最精锐地羽林军或许还不可能,可是金陵王手下的杂牌军,在我看来,跟普通老百姓区别也不是很大。
“当然。”全忠略带矜持地笑着:“大人坐着观战便行,这些孩儿们练兵多时,也是该让他们真正体会一下在战场上收割生命的快乐了!”
在靠近县城四十里后,全忠让我见识到了他现在的箭技。当对方的侦骑远远地出现在视线中时,全忠便开弓搭箭,瞄都不瞄便一箭放出,那远在近两千步之外地敌军侦骑便应声而倒。
两千步的距离,人还只是一个小小的黑点而已。
我用天魔眼清楚地看见,全忠地每一箭都射中了对方的眉心。粗大的钢箭破坏力强得惊人,往往将敌方侦骑的头颅射得粉碎。余势未尽的钢箭还要往前飞近五百步,才会失力坠地。
日落以后,座落在官道之上地那小县城灰色的城墙出现在我们眼前。
官道正从那小县城通过,县城左边是山,右边是河,虽然可以从河滩上绕道过去,不过这种没出息的做法我想都没有想过。相信全忠也从未这么想过。
远远望去,县城很小,城墙只有两丈余高,很多地方残破不堪,有些破败的地方,是用沙包堆起来的。看起来,金陵王的兵已经把这城墙修补过了。
一条从右边的河里引过来的护城河拦在城墙前,那护城河实在太窄,倒不如说是护城溪。
这样小的县城自然没办法驻扎三万军队,所以城外有一片营寨,左边的小山上也藏着许多帐蓬。
城外的营寨规模看来,里面至少驻扎了五千人。
而山上藏了多少人,就不容易看出来了。
河滩上倒是没驻扎军队,不过河滩松软,不利行走,骑兵在上面更是会受到重重限制。看样子,守在这县城中的军队倒也不怕我们从河滩绕道。
全忠手向着那城墙一指,道:“骑兵第一营冲锋!”
妈的,有个性,招呼都不打一个,就开始冲锋了!这时候,县城那边的敌人还没发现我们吧?他们的侦骑全都被全忠射杀,我们这支军队到来的消息敌人自然毫不知情。
随着全忠一声令下,早已准备就绪的第一营一千骑兵开始了冲击。官道虽然宽阔,但也摆不下声势浩大的骑兵阵。骑兵们一字排开,冲到了路旁的荒野中,将在傍晚的风中起伏的芦苇踏平。
马蹄轰隆,地表都被马蹄声震得微微颤抖起来。马背上的骑兵们背微弓,伏在马背上,取出手弩,装上了一支支尖利的弩箭。
县城城墙上响起了号角弄,他们终于发现突袭的骑兵了。
搭在护城河的吊桥被拉起,城门也轰然关上。城墙下那片营寨中飞快地冲出一支队伍,忙乱不堪地开始组阵。借着天魔眼的目力,我分明看到,那些从营寨中冲出来的杂牌军,有的手上还端着碗,拿着筷子。
每个人都是面色惶恐,军官挥舞着刀剑大声吼叫,传令举着令旗四处跑,有个军官拿着一双筷子叫骂着上了马背,居然忘了拿武器。
嗯,看来他们对我们打扰他们的晚餐非常不满。
“嗖……”一阵劲弩破空声响起,在进入一百步的有效射程之后,骑兵们击发了手弩。
手弩是龙倾城设计的连击弩,每支弩上可装七支箭。这样的手弩只装备了我的军队,普天之下,再没有别的军队拥有这种连击弩。
七千支弩箭扑天盖地射入仓促成阵的敌军群中,血雨飞溅,惨叫声不绝于耳,无数被射成刺猥的敌军士兵倒地。
而处于最前方,正准备发起反冲锋的,一支大约一千人的骑兵队伍,在这一轮箭雨过后,至少有三百骑落马。
击发完手弩后,骑兵们抽出马刀,呼啸着卷了过去。
马刀也是龙倾城设计的。神州大陆上的骑兵武器多用刀剑枪戟。刀是长杆朴刀,既不灵活,冲刺劈砍时力道也不够足。而刻本身就不利于骑兵作战,就算是厚脊重刻,劈砍的力道也不够威猛。
枪戟则适用于重装骑兵,我的军队在反复研究演习之后,彻底抛弃了重装骑兵。重装骑兵战斗力是很强,可惜保养费用太高,在战场上也不够灵活,且太受地形限制。失去了冲击力的重装骑兵根本就是人形标靶。
所以,我的军队中,全都是使用仿地球上蒙古骑兵所用的,适宜劈砍的马刀的轻骑兵。
最先撞上第一营骑兵的,是在箭雨下劫后余生的约六百左右的敌方骑兵。他们还未开始冲刺,便已给我方骑兵的刀光笼罩。
静止不动的骑兵遇上全力冲刺的骑兵,其结果是不言而喻的。一千把寒光闪闪的马刀高高举起,借着写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