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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魔教父-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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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具尸体上剥下一件白袍,随手将云震雷的脑袋裹了,我走进大厅,里里外外地搜了一遍,然后又在院子里所有的房间都搜了一遍,杀了十三个雪狼帮众。



这雪狼帮总部也并不是龙潭虎穴,看来是云震雷自恃力强,目中无人,而且又以为大白天没人敢杀上门来灭他满门,所以这总部里边才没多少护卫。



退一步说,就算雪狼帮总部高手如云,对我而言也跟不设防似的。现在总部人少,倒是让许多无辜帮众捡了条性命。



搜遍了豪宅大院,我最后在一间布置豪奢的卧室里找到了一间密室。



用蛮力轰开密室的门,用天魔眼找到密室里边的暗格,竟然被我找到了一百二十多万两的银票和十五万两的金票,以及两个一尺见方,装满了珠宝的盒子。



纸钞当然毫不客气地笑纳了,装珠宝的盒子也被我放进了自己的包裹中。不论在哪个地方,钱都是必不可少的。有钱走遍天下,没钱寸步难行,这个道理我还是明白的。



从无产阶级一跃成为暴发户的我并没有特别的喜悦,毕竟我在地球上时就已经享有敌国财富,现在这点小钱还没让我放在眼里。



不过雪狼帮看来还是很有钱的,张辽说的雪狼帮一年有一百多万两银子的利润,看起来并不是假话。



暗格里边还有两本厚厚的帐本。我随手翻了翻,上面记载的都是些交易的情况,人名我自然是一个都不认识的,不过想来应该有点用处。投靠泰山的东家,仅凭一颗人头作礼物,这诚意好像还不太够,这两本帐本,说不得很有价值。



当下连帐本一并收了,我这才离开了密室,回到卧房里,打开衣柜一看,里面的衣服大多是白色,做工都很精细,样式也好,比我身上穿的粗布黑衣强得太多。



找了件纯白长袍穿了,腰上系着一条一掌宽的白绸腰带,上面还镶着一颗龙眼大小的黑宝石,对着铜镜照了照,自我感觉相当良好。



要是头发再长点,最少也要长到披肩,我现在这造型就跟古装剧里边儿喜欢耍帅的大侠没两样儿。



做好一切之后,我背上背着装有珠宝、帐本的包裹,手提着装着云震雷人头的包裹,顺原路返回。



走到大院里,那十几个中了天魔蚀骨一时没死的雪狼帮众用恐惧和祈求交织的眼神看着我,我了解这种眼神,这是只求一死的眼神。



想了想,我终于大发善心,一人给了他们一指,结束了他们的性命。



妈的,真是难得,我天魔萧锋终于会发善心了!



从正门大摇大摆地走出了雪狼帮总部,总部门前很是冷清,没有几个行人。仅有的几个也是匆匆忙忙从雪狼帮总部门口经过,看都不敢往里边多看一眼,谁也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事,当然也没人注意到我。



雪狼帮算是彻底完蛋了,我总算是拿到了给南陵王的礼物。凭这人头和帐本这两份大礼,那南陵王总会重用我了吧?



贪狼国的上层好贪,搜刮到手的金银珠宝暂时也够我打点了。在京城立足现在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我并不是想在贪狼国谋个功名,我是旱魃太子,是萧统的儿子,所做的一切,自然是与复仇有关。想办法整垮贪狼国,岂不是比我自己争霸天下,在战场上摧毁贪狼国,干掉贪狼神王有趣的多?



没有在夷陵城多作停留,我问清去京城的方向后,带着人头直接跃出城墙出了城,继续向京城进发。



夷陵城离京城还有两千多里路,一路跑过去的话,十多个小时也就差不多了。



但是现在是大白天,官道之上行人车马很多,而小路我又不认识,只得在驿站买了匹马,乘马在官道上赶路。白天换了三匹马,才赶了将近两百里路,这种速度实在太慢。终于等到天黑,我才扔掉已经累得上气不接下气的第三匹马,开始用两条腿跑路。



我在官道之上疾奔,这通往京城的官道,沿途会经过二十几座大小城郭。我当然没心情去路上的城里边逛一逛了,一路狂奔,片刻都不休息。



脚与地面剧烈摩擦,鞋子早就穿了,我干脆脱了鞋子打赤脚跑,反正路上的石子铁片什么的也伤不了我。现在心里就只有一个念头,尽快赶到京城,找到白依他们!



越往北去气温越低,天气也越来越冷。在离开夷陵城一千多里之后,我已经开始看到了雪。



神州一年十二个月,每个月三十天,四季划分和地球一样,现在是七月中旬,在神州应该是盛夏,就算在气候偏寒的北方,现在也应该是一年之中最热的时候,可是却罕见地下起了雪。



越是往北,积雪越厚,有的地方甚至还在飘着雪,天空中飞扬着鹅毛大的雪花,官道两旁甚至可以看到冻毙的马匹和乞丐。



这是一场谁也想不到的雪,那些冻死的乞丐,大概谁也没想到会在夏天碰上落雪吧?



或许,这场夏日的大雪,是为了欢迎我旱魃太子,天魔萧锋的归来!



积雪和严寒并没有对我构成任何阻碍,雪天反而延长的黑夜的时间,令我能在天色发白前尽情赶路。即使天亮之后,官道上也因为大雪而很少行人和车马,我仍然可以痛快地飞奔。



算起来已经跑了近十个小时了,离京城也应该不远了。在看到一个路边驿站之后,我放慢了速度,进了驿站,向那看守驿站的老卒讨了一碗热茶,给他塞了十两碎银,问了一下离京还有多远。



那老卒告诉我,现在这里已经是京城地界,只不过是郊外而已。再往前行二十多里,就可以看到京城的城墙了。



我非常高兴,看到驿站里还有三匹马,便用一百两银子换了一匹马,打算骑马上路。



那老卒得了实惠非常高兴,见我赤着脚,便给我找了两双新布鞋,我试了试,虽然大了点,但总比光脚强。



离开了驿站,我骑着马向京城方向行去,二十多里路只用了四十多分钟就赶到了。



坐在马背上,看着那城头上堆满积雪,驻立于原野之中,仿佛一头洪荒巨兽般的,贪狼国京城那高大的城墙轮廓,我深吸一口气,默颂道:“白依,我来了,萧哥哥这就来找你了!贪狼,我来了!旱魃太子阔别二十三年之后又回来了!你们洗干净脖子好好等着老子吧!”



第六卷 神州屠神志 第七章 … 老子不是善男信女!



神州是一块充满了神迹的大陆。



在这块大陆上,凡人与真神并存,真神以其强横无匹的力量,成为人间王者,统治众生。



神州星的体积是地球的百倍,其中百分之六十五为海洋,百分之三十五为陆地。位于中央位置的神州大陆是五大陆之中陆地面积最大的一块,而贪狼国这个神州大陆三大国之一,仅它一个国家的国土面积就差不多已经达到地球上整个亚洲的面积总和。



如此庞大的国土之上,人口自然也是非常多的。据说,贪狼一国的人口已经高达三亿七千多万。



虽然清风镇此类的滨海小镇城市人口仅一万五千人,但是像清风镇这样的小镇贪狼国中不计其数。而贪狼国人口超过十万的大城有上百,超过五十万的大城有十多个,甚至连超过一百万的超级大城都有。



这些仅是指住在城市里的人口,还不包括城市周边的乡村等农村人口居住的地方。事实上,农村虽然地广人稀,但是广阔的国土上,农村人口的数量是绝对超过城市人口的。



而那座仅城市中就居住超过百万人口的,就是贪狼国的国都,贪狼城!



贪狼城无疑是一项神的杰作。方方正正的大城,外城城墙高达三十丈,顶部宽七丈,可容十骑骑兵并行。城墙边长四十里,墙根下护城河宽二十丈,深十丈,河水常年不竭。



这样一座雄伟的城市,单凭农业社会的生产力水平,是绝对没办法造出来的。造出这样一座大城,所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简直就是不可计数。



但是现在这样一座城市却无比沉重地摆在了我面前,这座城市之雄伟,甚至远远超过了环绕着它的几座大山。



虽然它并没有山高大,但是其中凝结的智慧和力量的结晶,却远远超过了那些自然生成的崇山峻岭。



看着这神迹一般的巨大城郭,我心中顿时泛起一种难以自抑的激动。



就是这样一座看似伟大的城市,一座唯有神力方可将其展现在大地之上的城市,我,萧锋,将要将其亲手毁灭!



毁灭伟大的总是有成就感的,越是伟大的存在毁灭起来越是让人感到骄傲。



天魔天生就是为了毁灭而存在,建设这玩意儿,不是天魔做的事。



驱动胯下的马匹,马踏破积雪,缓缓地向着高大的城门行去。



城门下披甲执锐的士官很尽责地拦住了我,例行询问了一遍,听我说得一口北地口音,也没检查我的包裹,便放我进去了。



幸好没搜我的包裹,否则我那包裹里的人头给他们发现,说不定会把我当成杀人越货的江洋大盗,到时候少不得要武力闯关。



也幸好这段时日京城下雪,气温低得要命,几乎呵气成冰,我包裹里的人头才没腐败,才没什么异味。否则不用检查,凭鼻子闻都可以闻出包裹里边有问题了。



穿过十五丈长的城门门洞,我走进了贪狼国京城。外城墙后是一个极为繁荣的世界,青白石板铺就的路面,主街道宽二十丈,两旁店铺林立,高楼成群。街上行人如梭,没有不规矩、不干净的小摊贩,所有的小摊都是按着顺序在街道旁空地上摆好,收拾得干干净净,看来京城的环卫工作做得很好。



京城之中非官员和有官府任务在身的不能骑马,所有带有马匹的人都是牵着马步行。



大街之上马车也不少,几乎所有的马车装璜都很华丽,拉车的马数最少也是四匹。



京城是神王脚下,国家的贵族、官员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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