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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指着瑞特城下面的圆圈,说道,“这里就是贝尔城,距离也挺远的,如果按照这样的速度,起码也要走上一个星期,而途中我们会经过加帕森林和天子峡谷,这两个地方是对方下手的要地,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应该尽量避开。”
哥德插嘴道:“加帕森林延绵千里,要绕行恐怕有点难度,而天子峡谷是一道天然屏障,要避开是不可能的,我们应该怎么办?”
林斯说道:“天子峡谷避不开我们也只有通过,峡谷虽然危险,不过藏身地很少,刺客不容易下手,至于加帕森林对于刺客来说,那里是非常容易下手的地方,我想他们一定在那里设了陷阱,我们只好绕到西面的天子平原行进。”
因海姆驳道:“但这样我们一个星期的行程就会变成两个星期了。”
依沃看着地图说道:“不,这样是最好的行进路线。”
哥德和博尔也点头称是,因海姆也只好赞同。
林斯说道:“我想知道现在你们团的兵力情况,可否相告呢?”
哥德第一个说道:“这没问题,我们雪虎团总人数三十八,刚刚死了八个兄弟,我们都是低阶到中阶的狂战士,这里身材硕大,手持大刀战斧的,便是我的兄弟了。”
依沃说:“圣十字旅团总人数四十二,刚刚死了六个剑士和两个狼骑士,本旅团以剑士和骑士为主,现时还有十三个四阶到六阶剑士和二十个三阶到六阶的狼骑士。”
因海姆说道:“风速旅团以弓箭手、魔法师和祭师为主,擅长远攻,弓箭手全是中阶,共三十人,魔法师和祭师是三阶至四阶都有,共十人。”
林斯微微点了点头,说道:“狂战士要骑在狼骑士上,并在车队五里外来回巡逻,魔法师和弓箭手跟着车队前进,剑士要以三人为一队行动,我们就保持这个队形前进吧。”
三团长点了点头,便吩咐下属照办。
第三十六章 建团提议
车队走了三天,也没有遇到袭击,可能暗杀旅团也料不到他们会绕路走吧。
今天是第四天,天色渐暗,人马皆累,大家便在一个湖边扎营露宿,经过几天的相处,林斯已经跟队中的人十分熟络,特别是女性,林斯经常跟她们谈笑风生,现在他正跟女孩们围着篝火他的冒险故事。
而迪克却没有交上一个朋友,由于低阶斗士总被人瞧不上眼,但迪克也没有自卑,对于现在的他来说,一个人反而清静。
迪克正坐在离车队较远的湖边,一边擦着大剑,一边欣赏着湖光月色。
静静地湖水宛如一块无瑕的翡翠,闪烁着美丽的光泽,倒影着天上的月光,显得娴静怡人。看着这迷人的夜色,迪克觉得十分舒坦,仿佛这天地间只剩下他一个人而已。
迪克心中突然有种想法:倘若蒂雅现在在身边的话该多好,不过那家伙在的话,一定会一边吵着这儿美,一边闹着那儿棒,可能就没有这么宁静了。
“没有那么宁静吗?”迪克想着想着,不禁低头,寂寞地笑了,一阵酸痛从心底涌出,一滴眼泪也悄悄了沿着脸颊滑落在草地之上。
突然,他看见湖面上好像站着一个人,这人浑身是黑,看不清真实面目,不过,她那双橙色的猫眼,迪克马上认出,此人便是在小巷中与自己一遇的老鬼婆,虽然看不见她的神情,不过看她的眼神好像正对自己笑。
迪克马上站起,大剑护身,正想吆喝“你想干什么”之际,却发现湖面空无一人,水面依然安静,甚至没泛起一丝粼波。
“难道是错觉?”迪克好生奇怪,揉了揉双眼,环视四周,始终没发现有诡异之处,便低吟着,坐回到地面上。
“喂!斗士,原来你在这里吗?”
突然,林斯的声音从身后传来,迪克瞥了林斯一眼,敷衍道:“原来是你。”便不再理会。
林斯带着微笑,坐到迪克身旁说道:“你的剑好漂亮呢,果然是好剑,可以借我瞧一瞧吗?”
迪克道:“烂剑一把,有什么好瞧的?”
迪克其实十分看不惯那三个旅团的人,但不是因为他们看不起自己,而是觉得他们行为粗鲁,举止谈吐粗俗,而觉得十分厌恶,虽然狄亚是敌人,但在这方面却跟这些称作是队友的家伙有天壤之别。而这个林斯跟他们混在一起,想必也不是什么好人,所以迪克也对他没有什么好感。
林斯却说道:“怎么会是烂剑呢?那个九阶的皇家刺客手中拿的匕首是提升七级力量的属性武器,如果是大岩石被刺中的话,非得被擢出一个窟窿不可,但你的剑却丝毫没有受损,可见这武器十分不一般。”
迪克笑了笑,没有说话。
林斯又说道:“上次你救了我,我还没有向你道谢呢,现在跟你说声谢谢好了。”
迪克回答道:“这是我的任务,又何需道谢呢?”
“此言差矣,你救了我,就是我的救命恩人,我理应向你道谢。”林斯转言道,“不过你可真厉害,居然可以挡住了刺客的攻击,你知道吗?我当时以为自己是死定了,幸好有你在。”
迪克笑了笑:“我也没做什么,只是挡一下而已,这种事任何人也做得到。”
林斯摆摆手,说道:“你这就不对了,那一击速度极快,来势甚猛,就算是三个团长在我身边,当时也不可能来得及,可见你的出剑速度十分惊人,而我又听说你就是杀掉孟加斯的人,可见你是十分厉害,实力绝对不等于低阶斗士。”
迪克觉得这个林斯是话中有话,于是问道:“你来找我,不只是想对我说这些吧?”
林斯笑了笑:“阁下果然聪明,你知道吗?我一直都看不起那些旅团的人,包括什么天极什么雪狼,我都觉得他们很没出息。”
迪克心想:这家伙怎么跟我想的差不多。
林斯继续说:“所以一直有很多旅团邀我加入,我都对他们置之不理,我所追求的,不是为别人而卖命的人生,不是徒有虚名的生活,而是自由的冒险,生活就是冒险,生活应该由自己的双手来创造,这就是我的信条。”
听见林斯这么说,迪克也深有同感,林斯这一番话正正说中了自己的心事,自己立志要当猎手,除了通过冒险报灭族之仇和继承维斯帕的衣钵外,就是为了想过这种无拘无束的生活。
“自由”两个字,迪克从小就十分向往。
林斯又问道:“迪克,我来问你,你觉得那三个旅团里的人怎么样?”
迪克望向湖面,不假思索地回答道:“我觉得他们好像是笨蛋。”
林斯“哈哈哈”地捧腹大笑,说道:“你会这么想,就说明你是天才了。”
迪克也笑了笑。
林斯继续说:“真正的生活不属于那种懦夫,而是属于我们这种天才,我一直有个愿望,就是想跟志趣相投的人建立一个旅团,我一直寻访,可却没找到适合的人选,今天见到你,觉得我跟你挺相似,你是打斗方面的天才,我是战略方面的天才,怎么,有兴趣跟我合作吗?”
迪克怔了一下,心想:虽然这个人今天是第一次见,不过好像跟他有很久交情一般,可是毕竟是第一次见面,对方的底细也没有摸清,贸然跟他组团,好像不是太好。
想到这,迪克说道:“但是我们只有两人,组团要三人,还差一人,怎么办呢?”
林斯拍胸口说道:“这你就不用担心,我有个妹妹,是个咒阵术士,只要让她也加入猎手的话,我们就是三人了。”
迪克继续问道:“那你是几级猎手呢?”
林斯惭愧地笑了笑:“由于我的本职是祭师,通常只是接些低级任务,因此现在也只有四级,不过你是六级嘛,可以用你的名义来建团,我跟我妹妹加入,这不就顺理成……”
林斯还没说完,迪克脸色一变,挥舞大剑,向着林斯面门直劈过去。
第三十七章 金枪袭击
林斯还没说完,迪克脸色一变,挥舞大剑,向着林斯面门直劈过去。
林斯一惊,也不知道是什么事,便听到“当”的一声,一抹火花溅起,迪克的大剑跟一个黑色的狼牙棒撞在一起,那空气的震动使林斯头脑眩晕。
“是谁?”林斯还没来得及反应,迪克已经顺势站了起来,大剑护身,摆开架势。
只见一个身穿黑色轻盔的战士就站在两人的身后数米的地方,他身高八尺,手握狼牙棒,不过此人蒙脸,看不见真面目。
“沙沙沙……”那个人没有回答,听见一阵乱草声,又有七个打扮一样的战士从草丛站了起来,不过他们手握的武器不一,可都是些长兵刃,枪棒镰矛样样皆有。
迪克跟林斯看着都不由得愣了愣,在世界上,手持长兵刃的通常只是骑士,而步兵大多数都是持刀剑,短斧,短锤之类的短兵刃,一来移动不方便,二来技能施展受限制。可面前的八个人,个个拿着都是长兵刃,就显得有点奇怪。
林斯定神站起,见他们手背上都刻有一个枪棒相交的图案,马上知道他们的来历,于是有礼貌地说道:“原来是金枪手旅团,来这里不知道有何贵干?”
迪克小声问道:“他们是什么来头?”
林斯小声说道:“金枪旅团是八级旅团,人数达千人以上,而建团人是一个名叫乌诺特的七阶剑士,虽然是剑士,可他却手持金枪,将骑士的绝技和剑士的绝技融汇一起,在猎手界算是响当当的人物,不过为人冷血,是个只要有钱就什么都干的家伙。而他手下有八个自称金枪八鬼的人,是习得他毕生绝技的能手,可能眼前这八人便是金枪八鬼了。”
那个手握狼牙棒的对迪克怒喝道:“臭小子,我的偷袭居然被你挡住了,你是什么来头?”
迪克不屑地说道:“你那所谓的偷袭也可以奏效吗?当林斯来到的时候,你们就已经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