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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盛宴-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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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描写这种人生的爱好的性质是很困难的;用一个臂喻来说明,或叙述一位人生的爱好者的真事迹;是比较容易的。陶渊明,这位中国最伟大的诗人和中国文化上最和谐的产物,很自然地浮上我的心头。当我说陶渊明是中国整个文学传统上最和谐最完美的人物时,一定没有一个中国人会反对我的话的。他不曾做过大官,没有权力和外表的成就,除一部薄薄的诗集和三四篇散文之外,也不曾留给我们什么文学遗产,可是他至今日依然是一堆照澈古今的烽火,在那些较渺小的诗人和作家的心目中,他永远是最高人格的象征。他的生活是简朴的,风格也是简朴的,这种简朴的特质是令人敬畏的,是会使那些较聪明较熟悉世故的人自惭形秽的。他今日是人生的真爱好者的模范,因为他心中反抗尘世欲望的念头,并没有驱使他去做一个彻底的遁世者,反而使他和感官的生活调和起来。文学的浪漫主义,与道家的闲散生活和反抗儒家的教义,已经在中国活动了两百多年,而和前世纪的儒家哲学合并起来,造成这么一种和谐的人格。在陶渊明的身上,我们看见那种积极的人生观已经丧失其愚蠢的满足,而那种玩世的哲学也已经丧失其尖刻的叛逆性(我们在托洛的身上还可以看见这么一种特质——这是一个不朽的标志),而人类的智慧第一次在宽容的嘲弄的精神中达到成熟期了。在我的心目中,陶渊明代表中国文化的一种奇怪的特质,这种特质就是肉的专一和灵的傲慢的奇怪混合,就是不流于灵欲的精神生活和不流于肉欲的物质生活的奇怪混合;在这种混合中,感官和心灵是和谐相处的。因为理想的哲学家能够了解女人的妩媚而不流于粗鄙,能够酷爱人生而不过度,能够看见尘世的成功和失败的空虚,能够站在超越人生和脱离人生的地位,而不敌视人生。因为陶渊明已经达到了那种心灵发展的真正和谐的境地,所以我们看不见一丝一毫的内心冲突,所以他的生活会象他的诗那么自然,那么不费力。

陶渊明生于第四世纪的末叶,是一位著名学者和官吏的曾孙;这位著名的学者和官吏在州无事,辄朝运百甓于斋外,暮运于斋内。陶渊明少时,以家贫亲老,起为州祭酒,可是不久便辞职,过着耕田的生活,因此患了一种疾病。有一天,他对亲朋们说:“聊欲弦歌以为三径之资,可乎?”有一个朋友听见这句话,便给他做彭泽令。他因为很喜欢喝酒,所以命令县公田都种秣谷,后来他的妻子固请种粳,才使一顷五十亩种秣,五十亩种粳。有一次,郡遣督邮至,县吏说他应该束带见督邮,陶渊明叹曰:“吾不能为五斗米折腰。”于是他便辞职,写了《归去来辞》这首名赋。从此以后,他就过农夫的生活,有几次人家请他做官,他都拒绝了。他自己很穷,和穷人一起过活;他在给他儿子的一封信里,曾悲叹他们衣服不整,而且做着平常工人的工作。可是他有一次曾遣一个农家的孩子到他的儿子的地方去,帮他们挑水取柴;他在给儿子的信里说:“此亦人子也,可善遇之。”

他唯一的弱点便是喜欢喝酒。他过着很孤独的生活,不常和宾客周旋,可是一看见酒的时候,纵使他和主人不认识,他也会和大家坐在一起喝酒的。有时他做主人,在席上喝酒先醉,便向客人说:“我醉欲眠,卿可去。”他有一张没有弦线的琴。这种古代的乐器只有在心境很平静的时候,好整以暇地慢慢弹起来才有意思。他和朋友喝酒的时候,或想玩玩音乐的时候,常常抚这张无弦之琴。他说:“但识琴中趣,何劳弦上声?”

他是一个谦逊、简朴、自立的人,交友极为谨慎。判史王弘非常钦仰他,要和他做朋友,可是觉得很难碰见他。他很自然地说:“我性不狎世,因疾守用,幸非洁志慕声。”王弘只好跟一个朋友设计去会见他,这个朋友约他出门喝酒,当他走到半路,停在一个野亭的时候,朋友便把酒拿出来。陶渊明欣然坐下来喝酒,王弘早已隐藏在附近的地方,便在这时候走出来和他相见了。他非常高兴,欢宴穷日,连朋友的地方也忘记去了。王弘看见陶渊明无履,就叫左右为他造履。当王弘的左右请度履的时候,陶渊明便伸出脚来使他们量一量。此后王弘要和他见面的时候,常常在林泽间等候他。有一次,他的朋友们在煮酒,他们拿他头上的葛巾来漉酒,用完还给他,他又把葛巾着在头上。

他住在庐山之麓,当时庐山有一个著名的禅宗,叫做白莲社,由一位大学者主持。这个领袖想请他加入白莲社,有一天便请他赴宴,他所提出的条件是可以在席上喝酒。这种行为是违犯佛教的条规的,可是主人答应了。当他刚要签字正式入社的时候,他却“攒眉而去”了。大诗人谢灵运很想加入这个白莲社,可是找不到门路。那位法师还想跟陶渊明做朋友,所以有一天便请他和另一位道家的朋友一起喝酒。他们一共三个人:那位法师代表佛教,陶渊明代表儒教,那位朋友代表道教。那位法师曾立誓终生不走过某一座桥,可是有一天当他和那位朋友送陶渊明回家时,他们谈得非常高兴,不知不觉都走过了桥。三人知道的时候,不禁大笑。这三位大笑的老人后来成为中国绘画上的常用题材,因为这个故事象征着三位无忧无虑的智者的欢乐,象征着在幽默感中团结一致的三个宗教的代表人物的欢乐。

他就这样过着一生,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心地坦白的、谦逊的田园诗人,做一个智慧而快活的老人。可是在他那部关于喝酒和田园生活的小诗集,三四篇偶然写出来的文章,一封给他儿子的信,三篇祭文(其中有一篇是自祭文)和遗留给后代子孙的一些话里,我们看见一种造成和谐的生活的情感与天才;这种和谐的生活已经达到完全自然的境地,没有一个人能超越过他。他在《归去来辞》里所表现的就是这种酷爱人生的情感。这篇名作是他在公历405年11月决定辞掉县令的职务时写的。

归去来辞

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悟以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寔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舟摇摇以轻飏,风飘飘而吹衣。问征夫以前路,恨晨光之熹微。乃瞻衡宇,载欣载奔。童仆欢迎,稚子候门。三径就荒,松菊犹存。携幼入室,有酒盈樽!引壶觞以自酌,眄庭柯以怡颜。倚南窗以寄傲,审容膝之易安。园日涉以成趣,门虽设而常关!策扶老以流憩,时矫首而遐观。云无心以出岫,鸟倦飞而知还。

景翳翳以将入,抚孤松而盘桓。归去来兮!请息交以绝游!世与我而相违,复驾言兮焉求?悦亲戚之情话,乐琴书以消忧。农人告余以春及,将有事于西畴。或命巾车,或棹孤舟。既窈窕以寻壑,亦崎岖而经丘。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善万物之得时,感吾生之行休。

已矣乎?寓形宇内复几时?曷不委心任去留,胡为遑遑兮欲何之?富贵非吾愿,帝乡不可期!怀良辰以孤往,或植杖而耘籽。登东皋以舒啸,临清流而赋诗。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

有人也许会把陶渊明看做“逃避主义者”,然而事实上他并不是。他想要逃避的是政治,而不是生活本身。如果他是逻辑家的话,他也许会决定出家去做和尚,彻底逃避人生。可是陶渊明是酷爱人生的,他不愿完全逃避人生。在他看来,他的妻儿是太真实了,他的花园,伸过他的庭院的树枝,和他所抚爱的孤松是太可爱了;他因为是一个近情的人,而不是逻辑家,所以他要跟周遭的人物在一起。他就是这样酷爱人生的,他由这种积极的、合理的人生态度而获得他所特有的与生和谐的感觉。这种生之和谐产生了中国最伟大的诗歌。他是尘世所生的,是属于尘世的,所以他的结论不是要逃避人生,而是要“怀良辰以孤往,或植杖而耘籽”。陶渊明仅是回到他的田园和他的家庭的怀抱里去,结果是和谐而不是叛逆

四 酷爱人生 人生快乐的问题

生之享受包括许多东西:我们自己的享受,家庭生活的享受,树、花、云、弯曲的河流、瀑布和大自然形形色色的享受,此外又有诗歌、艺术、沉思、友情、谈话、读书的享受,后者这些享受都是心灵交通的不同表现。有些享受是显而易见的,如食物的享受,欢乐的社交会或家庭团聚,天气晴朗的春日的野游;有些享乐是较不明显的,如诗歌、艺术和沉思的享受。我觉得不能够把这两类的享受分为物质的和精神的,一来因为我不相信这种区别,二来因为我要作这种分类时总是不知适从。当我看见一群男女老幼在举行一个欢乐的野宴时,我怎么说得出在他们的欢乐中哪一部分是物质的,哪一部分是精神的呢?我看见一个孩子在草地上跳跃着,另一个孩子用雏菊在编造一只小花圈,他们的母亲手中拿着一块夹肉面包,叔父在咬一只多汁的红苹果,父亲仰卧在地上眺望着天上的浮云,祖父口中含着烟斗。也许有人在开留声机,远远传来音乐的声音和波涛的吼声。在这些欢乐之中,哪一种是物质的,哪一种是精神的呢?享受一块夹肉面包和享受周遭的景色(后者就是我们所谓诗歌),其差异是否可以很容易地分别出来呢?音乐的享受,我们称之为艺术,吸烟斗,我们称之为物质的享受:可是我们能够说前者是比后者更高尚的欢乐吗?所以,在我看来,这种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欢乐的分别是混乱的,莫明其妙的,不真实的。我疑心这分类是根据一种错误的哲学理论,把灵和肉严加区别,同时对我们的真正的欢乐没有做过更深刻更直接的研究。

难道我的假定太过分了,拿人生的正当目的这个未决定的问题来做论据吗?我始终认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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