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浊世人间-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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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腿肯如此牺牲,也算领导群伦,对得起男人们的眼睛矣。将来总有征服世界的一天,届时我们又多一牛,可以在报上猛吹。

和大腿恰恰相反,膝盖似乎是女人身上最差劲之处,再漂亮再美丽的太太小姐,其膝盖好像都没啥诱惑力。对于膝盖,大而化之地不太细瞧,还不觉得啥,假如有考古精神,详细地苦缠不放,大肆研究,你便会发现柏老言之不谬也。具体地说,膝盖那里又黑又皱,若动物园大象先生的屁股然,使你越看越不愿再看。因之,再短的裙子都不能短到膝盖之上,表面上是为了健康,实际上则是为了遮丑。美国有一个女子学堂,为了争取露出膝盖的自由,大闹特闹,罢起课来,盖学堂规定裙子一定要盖住膝盖,女学生则非盖不住膝盖不可。这场纠纷的结果如何,我不知道,但即令是学校屈服,我相信用不了多久,膝盖仍会被盖,实在是它的模样,有点使人太难为情。最使男人心猿意马的脱衣舞,舞娘们啥都可以贡献出来,唯独对膝盖深表遗憾,在美国她们已开始用特制的饰物把它包住,一个太太小姐真能了解到这一点,做丈夫的人准有相当眼光。

(柏杨先生按:这是一九六○年代的预测,二十年后的今天,理应自打嘴巴。迷你裙一起,简直短得几乎看不见,膝盖也有美感之处也。)

台北去年(一九六○)流行长旗袍、长大衣焉,长到可以盖住小腿;今年(一九六一)则突然流行短旗袍、短大衣,邻居太太小姐们纷纷把去年做的衣服翻出,找成衣店剪之裁之,好好的衣料硬被截去“良知”。在外国哲学史上,柏拉图认为人的知识是不朽的灵,以求跟膝盖看齐,怎不叫拿钱的男人心痛。可是,如果不改短的话,又没有一个女人肯穿,拿钱的男人心就更痛得厉害。两害取其轻,与其做新的,改之还是上策。其实短裙短衫,也有其了不起的功勋,女人们一旦坐下来时,无论在公共汽车上,或在国宾宴会上,无论是三五知友小酌之际,或是办公室写字间之内,反正是,只要坐下来,她再也做不完的事,就是硬往下拉其旗袍,或硬往下拉其窄裙,以盖那永远都盖不住的膝盖。动作之柔和,往下拉时纤手不断提醒你注意她那迷人的玉腿,你敢保证你不发喘乎?

女人身上真正动人之处和真正纯粹美感之处,应该是她们的小腿。在研究高跟鞋那篇敝大作时,已经说过,高跟鞋可使小腿俏伶伶地抖着,魁力便是如此抖出来的,没有几个男人受得住这种抖。但小腿如果粗细适度,则虽不抖,男人亦同样地受不住。有一部电影,名《火车情杀案》,多年前的老片子矣,详细情节亦忘之矣,只有一点却记得清楚,男主角是一个销货员,进了某一巨宅,女主角闻声下楼,下楼时,银幕上演出那美丽的小腿,包括她那美丽的足踝和美丽的高跟鞋在内,一步一伸,一伸一阶,不慌不忙,只听“登——登——登——登——登”,徐徐而降。那推销员在下面仰头细看,—一收入眼底,于是,就是那两条小腿,使他发疯,非占有她不可。

当一个女人,小腿不美比耳朵不美要糟得多。日本女人以和服包之,粗细都没有关系,中国女人则不然矣,小腿不美简直活不下去,盖它终日暴露在外,恁人观光,无法做个假的也。据说电影明星某小姐,其小腿便粗得可怕,凡这种小腿奇粗的女人,我们可实至名归地上尊号曰“半截美人”。看脸尚可,看腿则不行矣,所以某小姐的影片从不拍膝盖以下,有真理在焉。

小腿和脖子一样,短而粗者为下乘,上面如果再有乱七八糟的疤斑,则更等而下之,根本不能入流。而台湾这种腿却似乎特别地多法学家霍姆斯(OliverHolmes,1841—1935)、历史学家费,常看到很漂亮很风韵的太太小姐,却拖着两条红豆冰棒的腿,柏杨先生每次见之,都恨不得备钢铡一口,将其铡掉,以示薄惩。

有人云,男人有三大乐事,一曰吃中国菜,二曰住西洋房,三曰娶日本太太。呜呼,若说日本女孩子温柔和顺,我们没有话讲,若说日本女孩子漂亮,则绝非事实。仅只她们那两条小腿,便叫人万念俱灰。盖日本房子为榻榻米式——榻榻米也是中国五千年传统文化之一,自大分裂时代五胡乱华十九国之后,传统文化不要啦,见洋大人的床甚妙,乃改为睡床。只有日本人食古不化,硬是还要继续睡榻榻米,无怪他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被打垮。榻榻米的优点固多,但它最大的缺点,也是最不可原谅的缺点,就是可能使女人的小腿短而粗,它怎能不短?怎能不粗?又怎能不罗圈乎?幸亏有和服配合,再粗、再短、再罗圈都看不到,大而宽的衣衫一遮,你还以为她的小腿纤细如腕哩。

日本女人具有天下最丑之腿,犹如中国女人从前具有天下最丑之脚一样。我们的小脚已成过去,而她们的粗腿苦难,却不知何时可已。西洋女人在这方面,又胜了一筹,大概和先天的骨骼构造有关,也和后天的锻炼有关。洋女人的小腿大多纤细,大多笔直,较之东方的腿文明,真不知要高上几百倍也。

胫链之用

西洋女人有一种毛病,不但影响其腿的美,简直使全身的美都受影响,那就是她们的汗毛太多,汗毛孔也太粗。前年(一九五九)在美国有玉女之称的电影明星伊丽莎白·泰勒女士,经过香港,围观者甚众,一致评曰:“美是绝美,无可挑剔,只是汗毛太多太粗,不像玉女,而像毛女。”这句话不是一人之言也。

洋大人一过二十岁,男的便拼命长胡子,女的则拼命长汗毛,汗毛实是洋女人的顽强大敌。化妆品中唯一对中国女人无用场的,就是剃腿毛小刀。面对着汗毛众多的洋女,不小心细看,还以为她们穿着毡袜子哩。

然而怪也就怪在此,愈长则愈剃,愈剃则愈长,恶性循环的结果,“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便是咏西洋女人汗毛之诗也。而中国女人却是另一个境界,中国男人腿上长毛的已不太多,女人腿上长毛的更寥若晨星。君不见,哪个太太小姐的腿,不是光光滑滑,温润如玉乎?仅这一点,洋女人再狠,都狠不过中国女人。

和耳环、项链同样道理的,足踝也有链焉,我们姑称为“胫链”。一个女人如果有一双没有毛的美丽小腿,而又惟恐别人不注意时,戴上胫链哲学家。原名弗朗索瓦·马利·阿鲁埃(Fran汅oisMarie,是三十六计中第一等妙计。盖脚白如霜,胫纤盈把,有一条小巧的金玉链条套在小腿之下,足踝之上,烘托得其脚其胫,更加娇艳,逼得男人大兴摸之、捏之、握之的遐思。呜呼,这种饰物,乃使人患高血压的饰物。

女人戴耳环时,定是戴一对,你见过有谁戴一只的乎?独胫链不然,却是只戴一只,很少左右开弓戴一对者,这是属于何种奥妙,我们就不知矣。大概古时候和耳环一样,也是成对成双,且当中还一链相连,和现在监狱里杀人犯戴的脚镣一样。唯一不同的是,囚犯是被动地戴,女人是自动地戴也。

胫链实际上最为性感,至少比那专门在乳沟处晃来晃去的项链要性感。罗马时代,只有处女才准戴之,结婚之日,始将当中的链弄断。当帝国衰微时,汉尼拔将军曾屯兵城下,据说指名要当时最美貌的安娜公主当面和谈,交换条件是不破城而入。罗马那时毫无办法,只好要命不要脸,派安娜公主前往。前往之后发生些啥事,用不着说啦,反正公主返回之后,初时还不觉得什么,可是等到看见自己的胫链已断,不禁羞愤交集,自杀而死。真正宽衣解带并没啥了不起,而象征性的胫链,却有如此大的冲劲,教人肃然起敬。

不过问题又说回来,任何装饰品都是配角,如果主角嗓子发哑,配角唱得再好都没有用。柏杨先生曾见一个女人戴一闪闪发光的胫链,其链甚美历史。,可是她阁下的那小腿却未免太巨,加上其腿太肿,其浑身之肉又太多,不由赶紧闭起眼睛,无他,只是看不下去罢啦。

呜呼,胚链乃专门勾引男人胡思乱想之物。不过,如果有本钱,固可把男人勾倒勾昏;如果没有本钱而硬勾之引之,就有十三点之嫌。

中国女人之硬往外露大腿的作风,其勇敢程度,令人咋舌。西洋女人要想超过膝盖,比当年搞妇女参政运动都要困难。美国女孩子仅不过想露一点点而已,便闹得校长发气,学生罢课,美联社发专电。企图跟中国女孩子一样,再往上露,真不知要闹成啥样子也。

还有一点是西洋女人吃亏之处者,她们穿的是裙子,窄裙也好,宽裙也好,底摆整整齐齐别,主张打破“学在官府”之陈规,把教育对象扩大到统治,要提高便不得不全体提高。于是,提高的结果,“四角裤”代替裙子,闯关而出。四角裤者,比三角裤多一个角,虽形式四四方方,而其长短则与三角裤一样。于是,下自足踝,直线上升,直抵盲肠,整个玉腿,全部裸出。好吧,你说,哪个男人受得了吧?

(柏老按:“四角裤”是我老人家发明的,十年之后,洋大人名之为“热裤”,以示看了它,男人心里热得难受,于是“四角裤”覆没。)

这也恰恰是洋人差劲的地方:裙子非盖住膝盖不可,是“不及”;四角裤索性露个彻底,是“过之”。不如中国女人只在旗袍旁边开一个高高的叉,来得迷魂阵也。你说看见欤,并看不完全;你说没看见欤,玉腿却硬是往你眼眶里塞。盖洋人只是性感,中国这种露腿之法,还是一种艺术。

女人的腿不仅性感,不仅艺术,而且具有天下最顽强的抗寒力。君不见,再冷的天气,太太小姐们上半截拥重裘而戴皮帽,下半截仍是夏天时的老样子,顶多穿一双莫名其妙的玻璃丝袜。那丝袜不要说御寒,便是连一口气恐怕都御不住,想必是亚当先生当初造夏娃女士时,对她的玉腿,用的是特别材料。因之柏杨先生最近正在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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