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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结婚不久,我感觉很幸福。那时候,我已经参加工作了,单位的效益还算不错,史小鹏的轮胎店的生意也一天比一天好。我精心收拾自己,把自己打扮成了一个标准的白领丽人。史小鹏在婚后也显出了一种成熟男人的气质,感觉比以前更帅。我想当初之所以不顾父母的百般阻挠嫁给史小鹏,主要是被他的男人味所吸引,他阳刚但不失温柔,他浅薄但不失帅气,特别是我们性生活很美妙,很和谐。我庆幸自己没有嫁错人。父母嫌他是农民,但是农民又怎么啦?农民照样可以挣钱养家,再说,城里人有几个像他这般帅气,有几个能让我如此“性”福?
可仅仅一个月后,我就发现所谓的婚姻天堂其实是不存在的。即使曾经有过,也不过是自己的一个幻觉,而幻觉总是短暂的,它犹如天边的闪电,一闪即逝。
第三节
最先让我感到的痛苦,是我们没有共同语言。我喜欢看经典影片,他最多看看武打片,甚至还喜欢买一些三级片带回家看;我有时会带他到餐馆吃西餐,他就抱怨用刀叉麻烦,甚至吃牛排的时候直接用手抓,让我在大庭广众之下感觉很没面子。我虽然也并非出身贵族,但骨子里是个崇尚高雅的女人,他的这些粗俗的表现,都让我觉得不能容忍。
这还不算,慢慢的,我又发现了史小鹏的好多秘密。结婚后不久,我才知道,他没受过什么教育,他竟然只念过小学,而我怎么说也是高中毕业生。他虽然外表长得不错,但骨子里是个粗俗的人,他总是喜欢对别人说,他对老婆太好了,从来舍不得打一下,气急了也就是骂几句。你说,他说的是人话吗?当然了,他还算给我留了面子,没有告诉别人他喜欢骂我贱。
在夫妻的性生活上,除了蜜月期的短暂激情,我就再也没有品尝过女人应该品尝到的那份快乐了。
人都说得到的,并不觉得珍惜。男人一旦将女人追到手,就不再把到手的女人当回事。这就像猫逮耗子一样。耗子越是想溜,猫就追得越带劲,等猫终于用尽力气将耗子追到手并一口咬死之后,却懒得去吃上一口。史小鹏就像一只猫将我这只耗子追到手之后,懒得再看我一眼,性生活也是“直上桥”,反正他想干就干,“完事”后立即呼呼大睡了。
婚后第二年,我们就有了孩子,这时的史小鹏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我也没当回事,干事业嘛就得付出一定的代价,他的轮胎店最近生意越来越好了,他不在那儿守着怎么行?
就在我任劳任怨地为这个家默默奉献时,有关丈夫在外花心的风言风语也传到了我的耳朵里。
刚开始我有点不信,时间一长,我觉得这并非空穴来风,即使从生理角度来看,我也敢说丈夫肯定是移情别恋了,至少他在外边有一个固定的性伙伴,不然他不会这么对我长期保持着冷淡态度,偶尔做一次好像还是为了照顾我的情绪似的,这我能感觉出来。所以我凭直觉猜想他在外边肯定是有外遇了,只不过他装得比较成功罢了,当然我也没法去抓祝蝴的把柄。再说了,一个男人要想做这种事,当妻子的想抓也抓不着,就是抓着又怎么样,无非听他再虚情假意地表演一番,说上几句下不为例或痛改前非的话,也就过去了。有几个做妻子的真的在发现丈夫有了婚外情以后就马上为此提出离婚的?我觉得这种事主要是靠做丈夫的良心来约束,男人在这方面最大的敌人并不是妻子,而是他们自己灵魂中的那份道德感,那才是让一个妻子获得安全感的最重要的守护神呢,别的都不行。
一天晚上,史小鹏在洗澡,他的手机突然响了。我拿起来看了看号码,但没有去接听,我很想知道是谁这么晚了还在找他,我蹑手蹑脚地关上房门,在卧室里用电话打了过去,电话里传出一个女的声音:“是史小鹏吗?我是……”此时我脑中一片空白,我没有说什么就压了电话。
史小鹏出来后,我告诉他刚才有人给他打手机,史小鹏看了看手机号码,若无其事地说:“是个客户打的。”
“你不用回个电话吗?”说这话时我直视着史小鹏,史小鹏背对着我长吁了一口气说:“不理这些人也罢。”我总觉得史小鹏好像隐瞒着什么。
又有一次,我在洗手间,听见史小鹏接一个电话,从他那断断续续的嗯呀声中,我肯定电话与女人有关。果然,史小鹏说有事便匆匆地出门了。当时我只有一个想法,就是偷偷跟在他身后去看个究竟。
史小鹏在一家咖啡屋门口东瞧瞧西望望,像贼一般地溜了进去,屋里光线很柔和,在这极易滋生爱的地方,史小鹏坐在一个女孩对面,虽然光线很暗,但两人的一举一动仍看得很清楚。
那是一个很漂亮很秀气的女孩。我不忍心看下去了,回到家里,我再也忍不住趴在床上痛哭起来,史小鹏回来看到我的样子,很温柔地问我怎么了,我不耐烦地推开他的手,单刀直入地说:“别碰我!你和她认识多久了?都到了什么程度?”
史小鹏很吃惊,本能地撒谎道:“你说什么呀,莫名其妙。”可他的眼睛始终看都不敢看我。我的心凉了,抬起头来冷冷地望着他:“希望你跟我讲真话。”
史小鹏一下子就软了,双手插进头发里,低声说道:“在你怀孕的时候,我经常陪你到医院去检查,每次都是她接待的,时间长了我们就熟悉了。可我从没有想过要离婚,这我跟她已经说过了,请你相信我。”
我能相信史小鹏吗?自己的爱人如果被别人拥有了,那种滋味该如何承受呀,那一晚我流泪无眠。
暑假很快来临了,母亲把儿子接走了。偌大的房子只住我和史小鹏两个人。那天天很闷热,他回来得很晚,进门见我躺在床上,便主动地抱起我,对我一阵亲吻。我嗅到了他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香水味,这是我不曾用过的那种,我的大脑里闪现出那个漂亮女人的面容,不由一阵恶心,突然精神失控地大声说:“你是不是又在外面玩女人了?”并顺手打了他一耳光。
从激情中跌落下来的史小鹏,捂着脸怔怔地望着我。我看见他的脸色都变了,那情形像突然泄了气的皮球,很沮丧。他没有回答我的话,抱着被子到小房间去了。
第四节
从此,我和史小鹏的关系变得微妙和生硬起来。连话都很少讲。我想:他做错了事,还瞒着我,我只是装糊涂,不想捅破那层纸而已。往后的日子,我们只是机械地做着应该做的事,史小鹏则更像一个做了错事的孩子,整天看我的脸色行事。我们甚至连夫妻之事也没有了。
史小鹏的面容渐渐憔悴,我心里又很担忧。他毕竟是我的丈夫呀。那时我一个人静下来想得更多的还是一起生活的美好光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每个人都有做错事的时候,我决定给史小鹏一次机会。
中秋节那天晚上,儿子被奶奶接走了。晚上,我做了史小鹏最喜欢吃的菜。我俩喝着干红酒,边吃边聊。也许是酒精的作用,史小鹏突然很霸气地抱起我走向卧室。他几下便脱去了我的衣服,这是我拒绝他以后的第一次。
可是,好景不长,一个月后,史小鹏花心的毛病又犯了。
有人告诉我,史小鹏和他们轮胎店隔壁的饭店服务员小梅搞到了一起。我见过那个小梅,长相一般,又是从外地农村来的打工妹,说是饭店服务员,其实不过是个卖淫女,她的职业就是为到饭店里吃饭的过路司机提供色情服务,属于那种价格低廉没有档次的妓女。史小鹏怎么会和这样的女人搞到了一起?不可能吧!起初,我真不相信会有这事,但禁不住别人的一再风传,心里也不禁犯起了嘀咕。
为了证实传言的真实性,我趁着天黑摸到饭店,抓住了正光着身子和小梅睡觉的史小鹏。目睹那种丑恶的场面,我羞愤难当,真想一头撞死在他们面前。但我觉得为这样的男人去死,真是不值得。
我曾在报上看到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女人因为丈夫的背叛,选择了自杀,想以此“报复”他。结果怎么样呢?第二天记者找到她的丈夫想进行采访的时候,没想到她的丈夫正在悠闲地打牌,并拒绝接受采访。
我不愿做如此悲哀的女人,所以我咬着牙挺了下来。但我一想到一个无论在相貌还是档次上都根本没法和我相比的女人,竟然把我打败了,我怎么会甘心?离开饭店回到家后,我喝了整整一瓶白酒,在大醉中我对着天花板狂笑不止。我笑自己太痴情,太傻!这就是我曾经为之倾心付出的男人啊,他竟然是这种货色!我感觉很痛苦,几乎变得麻木了。
这时候,我才知道中国文字的伟大,“婚”字的左边是“女”字,右边的“昏”字则和“黑暗”、“神志不清”、“认识糊涂”联系在一起;“姻”字的左边同样是“女”字,右边的“因”字则和“缘故”、“依,顺着”等联系在一起。
“婚”和“姻”合在一块,就成了所谓的“婚姻”,意思是女人发了昏!我就是一个发了昏的女人,稀里糊涂、神志不清地走进了黑暗的婚姻中。我还是太单纯了,一点儿社会经验都没有,这么容易就被史小鹏这样的坏男人给欺骗了。
我的痛苦和谁去说?我知道史小鹏有外遇的事,我不能和任何人讲,要是我妈知道了,那简直太丢人了。当初为了与小鹏结婚,妈妈差点没气死,如今自己又是如此下场,她肯定会笑话我的。我以前对“门当户对”这个词和很多年轻人一样嗤之以鼻。现在,我终于明白了这条千年古训也自有它的一番道理:男女双方的条件若相差太多,即使相爱了结合了,这种爱情也相当脆弱,不堪一击。
结婚之前,我就和史小鹏约法三章,结婚以后什么错误都是可以原谅的,惟有那“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误”是不可饶恕的。不论是我们之中的谁触犯此“天条”,结局只有一个——离婚!
在我的夫妻相处的原则中,我是不会和一个花心男人生活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