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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人-第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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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对当夜事故描述中,所隐隐暗示的因果报应观念。让我们先细读五宝自杀前受华三虐待的一幕:

五宝跌坐在华三房中,华三揪住她的头,像推磨似的在打转子,手上一根铜烟枪劈下去,打得金光乱窜,我看见她的两手在空中乱抓乱捞……

再细读柯老雄遭娟娟凶杀的一幕:

娟娟双手举着一只黑铁熨斗,向着柯老雄的头颅,猛锤下去,咚、咚、咚,一下紧接一下……柯老雄的天灵盖给敲开了……他那两根赤黑的粗膀子,犹自伸张在空中打着颤……

我们比较这两幕行凶细节,可发现其中有颇多完全互相对应的地方。首先,所用凶器就是一对:华三打五宝,用一根“铜烟枪”;娟娟(五宝灵魂)报仇,用一只“铁熨斗”。其次,华三揪住五宝的“头”,“劈下去”,打得金光乱窜;娟娟则对准柯老雄的“头颅”,“猛锤下去”,一下紧接一下。又,五宝被打得“两只手在空中乱抓乱捞”,而柯老雄的“粗膀子,犹自伸张在空中打着颤”。

作者似乎如此暗示:犯了什么样的罪孽,必遭什么样的报应。若非今世,就是在来世。而载着冤孽的灵魂,永不得安息,直到把孽债还清为止。杀死柯老雄这一行动,一方面好像使娟娟还清了前世孽债,另一方面又好像把她今世新招的罪孽洗涤一净。所以后来她的笑容就不再有凄凉意味,而带着“憨稚”。我们注意到,她本来留着垂肩长发,可是进入疯人院后,“娟娟的头发给剪短了……看着像个十五六岁的小女孩。”而五宝,被人牙贩子卖到万春楼的时候,是一个十四岁的处女,“剪着一个娃娃头”。如此,我们觉得,载满一身冤孽的娟娟,在杀死柯老雄这野兽之后,仿佛神秘不可解地变回当初纯洁的五宝。

经由上面讨论的三种技巧与方法,作者成功地暗示出娟娟和五宝是同魂异体的神怪含义,使小说更增添一种阴森暧昧的气氛。娟娟,是《台北人》所有主要角色中,惟一不是出身中国大陆的。但当我们领会她就是五宝的“鬼”,她的背景,她的过去,也就获得和中国大陆有关。然而关于二女共具同一灵魂的神怪意义,根据小说内容,又有一些疑难存在。我就此提出来说一下。

娟娟,若真如作者所暗示,是五宝投胎变成的,那么在年岁问题上,又说不过去。中元节“总司令”祭五宝的时候,说:“算了一算,五宝竟死了十五年了”。可是娟娟在追叙自己被父亲强奸的悲惨经验时,说“那时我才十五岁”。而“总司令”后来看到她头发剪短,觉得她“像个十五六岁的小女孩”。由此相较可知,五宝去世的时候,娟娟已经诞生,活在人间了。那么,五宝的魂,怎么又能投胎变成娟娟?这是作者的疏忽吗?还是作者故弄玄虚,存心使之似是而非,制造悬疑?灵魂小是否也能不“投胎”,而游回于天地氖氢中,择时停驻在活人身上?娟娟,是生下来就是五宝,还是行凶的刹那才变成五宝?两个人的灵魂是同一?或是由于“总司令”的拜祭,五宝的冤魂从阴间回来,附在娟娟身上,借她的手行凶,偿还孽债?

还有一点也值得深索。娟娟一生下来,身上就有母体遗传的疯癫孽。但乱伦孽是十五岁的时候被迫加她身上的。也就是说,她的“冤孽”,出生之后十五年而固定。而五宝的冤魂,也是等了十五年之后才回来讨债。这之间,有没有什么神秘牵联?或者只是偶然?

这一大疑团,恰似浑沌一片,使这篇小说的含义更变得朦胧暧昧,像一个无底的谜。真个是:今昔不明,虚实难分。似真似幻,如醉如痴。

这,大概也就是生命之谜吧。

另外,作者似亦暗示,娟娟这个薄命女人,不仅是五宝一个人的冤魂,也是天地间所有冤魂的总合,小说另一角色林三郎,日据时代爱上一个蓬莱阁叫白玉楼的酒女,后来那酒女发羊痈疯跌到淡水河里淹死,他就为她写下《孤恋花》这首十分凄凉的歌,从那时起,每天用他那架破旧手风琴拉奏。根据“总司令”的叙述,“娟娟在五月花的时候,林三郎很喜欢她,教了她许多台湾小调,他自己写的那首《孤恋花》就是他教她唱的”。而总司令“在五月花里,不知听过多少酒女唱过这支歌了,可是没有一个能唱得像娟娟那般悲苦的小一声声,竟好像是在诉冤一样”。这些文字,隐隐暗示娟娟和林三郎以及《孤恋花》这首歌曲,也有某种的神秘缘份。好像她同时也是淹死的白玉楼的冤魂。我们注意到,“白玉楼”这个名字,以及“蓬莱阁”,皆象征至美之“灵”。作者似乎如此暗示,这个酒女也是因为受不了“肉”的冤孽,才枉死的。作者对林三郎这一小角,倒费不少笔墨来描写。这个眼睛烂得快瞎的老乐师,天天抱着那磨得油黄的手风琴,拉《孤恋花》哀调,好像为天下的酒女,天下的冤魂,奏着永恒的挽歌。最后“总司令”到新竹疯人院看娟娟,林三郎也陪伴同去。当我们看到这两个人,为了娟娟,互相搀扶着在寂寞漫长的黄泥路上一步一步行走,我们隐隐感觉,这二女一男之间,似有某种神秘联系,好像前世有过什么缘份似的。正暗合《再生缘》一戏的情节含义。

又,根据“总司令”的叙述,黑窝主柯老雄,三年前是五月花的常客,耍过几个酒女,“有一个叫凤娟的,和他姘上不到一个月,便暴毙了。我们五月花的人都噪起说,是他整死的,因此才敛迹了几年”。这次他回五月花,“我派过丽君和心梅去,他都不要,还遭他骂了几句‘干伊娘’,偏偏他却看上了娟娟”。为什么柯老雄不肯要丽君。心梅这些个有风头的酒女,偏偏选中显然不大出色的娟娟?这也是“天命”吧?或者娟娟也是在死的凤娟冤魂,来身柯老雄讨债?

如此看来,娟娟确实好像不单是五宝一人的冤魂,而是天地之间所有冤魂的总合,我上文已经讨论过,在作者视界中,人,一生下来,身上就烙有孽痕——人类原始祖先遗传下来的孽。而这“孽”,就是人类的兽性或肉性。人既不能超脱“肉”而存在,就根本无法法除这个被迫加诸身上的冤孽,所以从作者观点而言,全人类的灵魂都是“冤”魂,而娟娟,既代表所有的冤魂,也就变成了全人类的象征。于是《孤恋花》这篇小说,从一个酒女的故事,引申扩大,成为整个人类的故事。成为一个天长地久、永无止息的人类悲剧。

所以我们可以说,这篇小说的真正主角,不是娟娟,不是五宝的鬼魂,而是全体人类的“冤孽”。

还有一点我也顺便一提。我们中国古代神话,认为人间乱世,和“冤魂”有关,《西游记》里,唐太宗游观地府,阴司的崔判官就提醒他回阳间以后,做个“水陆大会”,超度“那无主的冤魂”,因为,“若是阴司里无报怨之声,阳世间方得享太平之庆”。白先勇在《孤恋花》里,似亦取用同一神话含义,影射我们今日社会之混乱。然而除了这么一点暗示性的社会批评,这篇小说的象征意义远甚于写实意义,我们不宜将它归为社会写实小说的类型。像柯老雄那样凶蛮下流的黑心野兽,像娟娟父亲那样连自己亲生女儿都要强奸的丧心病狂,用来影射人性恶的一面,十分适当。可是如果我们偏要用纯写实眼光来看,就会觉得太缺乏普遍性。而且会误解作者选用这样的人物题材,是想以色情暴力刺激读者的感官。

本来,像这样一个“鬼故事”,也不可能是“写实”——除非解释为“心理之写实”。在西洋文学里,也有不少以人性善恶或灵肉对争为主题的小说名著,内容牵涉到鬼魂或其他“超自然”(Supernatural)力量。例如亨利·詹姆斯的《碧庐冤孽》(TheTurnoftheScrew),王尔德(OscarWilde)的《陀利安格雷的画像》(ThePictureofDorianGray),史蒂文生(RobertLouisStevenson)的《化身博士》(TheStrangeCaseofDr。JekyllandMr。Hyde),这些都是。为什么如此?这,大概是因为,一谈起“灵”和“肉”,就是触及人类生命最根本的奥秘;而要表现解释这样一个无可理喻的生命之谜,即使天下最高明的作家,也不得不借助于鬼神吧!

my285。

《花桥荣记》的写实架构与主题意识

写作现代短篇小说的一大原则,便是表达故事含义的方法,不用“诉说”,而用“呈示”。白先勇严格遵守这一项原则。然而“呈示”的方式,又有明暗程度的不同。在《台北人》里,例如《永远的尹雪艳》、《那片血一般红的杜鹃花》、《思旧赋》、《孤恋花》等篇,由于作者多用暗示和暗喻来表达故事旨意,所以相当难解。另外又有几篇,由于呈现旨意的方式多半是明示和明喻,所以我们觉得比较容易了解。《一把青》是其中的一篇。《花桥荣记》是另一篇。

实际上,《花桥荣记》和《一把青》,颇有一些相似之处。两篇同样采用第一人称叙述法;两篇同样藉由叙述者的观点与口吻,道出小说主角的故事。《花桥荣记》的叙述者,是个早已迈入中年,可能已接近老年的饭店老板娘。她的爷爷从前在桂林水东门外花桥头,开一家米粉店,叫“花桥荣记”,生意昌隆,家喻户晓。后来她嫁给一个军人,还当过几年营长太太,不料苏北那一仗,把她丈夫打得下落不明,她随军眷撤来台湾,流落在台北,为了谋生,便在长春路底开了一家小食店,也叫做“花桥荣记”。

光顾这家小食店的客人,多是广西同乡,但只有卢先生一人,和她同样来自桂林,卢先生是长春国校的国文老师,初来饭店包饭时,年纪不过卅五六,长得高瘦青白,举止斯文有礼,从面廓可以看出他以前长得十分清秀体面,可是头发已先花白,眼角有了皱纹,颇看得出老。相谈之下,叙述者得知他原是名门子弟,桂林水东门外那问培道中学,就是他爷爷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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