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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人-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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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去撩拨他,每逢她逗得他红头赤脸的当儿,她就大乐起来。

然而时间不能永驻,丽儿必须长大。入中学后的丽儿之影像,就开始不再能符合凝滞于王雄心目中那十岁的“小妹仔”之影像,而丽儿在实际生活上,开始脱离王雄,也是白先勇特意用外在现象,来投射王雄的内心现象。最后,当丽儿舍弃了王雄,也就是说,当“过去”舍弃了王雄,他的生活意义顿失,“灵”即衰萎。剩下的,只是空空的“现在”,只是肉体,只是喜妹。但他那被阉割了的“灵”,哪里肯就此罢休?他最后对喜妹之施暴,与自杀身亡,其实就是他的“灵”对“肉”之最后报复,最后胜利。可不是吗?他死后,灵魂岂非又回丽儿家里,天天夜里在花园里浇水,把那百多株杜鹃花,浇得像喷出了鲜血,开放得“那样放肆,那样愤怒”!

我们或可概括而言:王雄表之于外的行为,构成这篇小说的情节,王雄潜意识的心理状态,则是这篇小说的主旨含义。

王雄对丽儿的爱情,不是一般男女之爱,而是他不自觉中对“过去”的执着(Obsession)。也就是说,他对“小妹仔”,对往日简朴生活,特别对年轻时候纯真的自己之无限眷恋与痴迷。他用全部生命力量设想抓住的,与其说是丽儿的感情,不如说是丽儿的童真气息所能给他的“回到过去”的幻觉。如此,卫护丽儿的“童真”(Innocence),使之永久存在,成为王雄生活的惟一使命,全部意义。而这种抽象的,精神上的“卫护”,在小说里以实际生活中对肉身的卫护,来表征,来具体化。如此,王雄被作者安排为丽儿家的男佣,服侍陪伴丽儿,保护她上下学。如此,作者让叙述者以略带幽默的口吻,把王雄送丽儿上学的三轮车,比喻为一辇“宫车”,把王雄比喻为“护驾卫士”:

王雄把他踏的那辆三轮车经常擦得亮亮的,而且在车头上插满了一些五颜六色的绒球儿,花纸铰的凤凰儿,小风车轮子,装饰得像辇宫车一般。每次出去接送丽儿,王雄总把自己收拾得头干脸净的,任是大热天,也穿戴得体体面面,当丽儿从外头走进大门来时,扬起脸,甩动着她那一头短发,高做得像个小公主一般,王雄跟在她身后,替她提着书包,挺着腰,满面严肃,像足了丽儿的护驾卫士。

用绒球花纸等玩物装演车子,是十分幼稚的儿童游戏。王雄这种完全不适合他年龄的行为,正反映出他欲停留在纯真童年的心理状态。与丽儿在一起,沉浸在包围着她的纯真童稚气氛中,王雄觉得安全快乐,因为他不必面对自己早已迈入中年的事实,不必面对时间早已污染了他,使他不再洁净的事实。由于他痴恋的,实际上不是丽儿,而是丽儿的童真,作者一再强调丽儿纯真无知的稚气,以及在安全保护下她那种丝毫未受经验世故与人为修养所沾染的自然行态。让我们看看叙述者如何介绍描写丽儿:

我母亲告诉过我,丽儿是舅妈含在嘴里长大的,六岁大,舅妈还要亲自喂她的奶,惯得丽儿上六年级了,连鞋带都不肯自己系。可是丽儿的模样儿却长得实在逗人疼怜,我从来没有见过那家的孩子生得像她那样雪白滚圆的: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连鼻子嘴巴都圆得那般有趣;尤其是当她甩动着一头短发,咯咯一笑的时候,她那一份特有的女婴的憨态,最能教人动心,活像一个玉娃娃一般。然而她那一种娇纵任性的脾气,也是别家孩子少有的……

这里,“女婴的憨态”数字,表达出作者赋予丽儿这一角色的特殊含义。作者就是要加强暗示,丽儿如同婴儿,洁白无瑕。一般儿童,长到十岁,多少应已沾上了点世俗尘埃——除非受到异于寻常的极端保护。所以丽儿是“舅妈含在嘴里长大的”。后来王雄自杀后,全宅惊动,“只有表妹丽儿,我们瞒住了她,始终没有让她知道,因为怕她害怕”。她之受极端保护,又获一明证。

婴儿般的丽儿,所做的游戏,当然是天真无邪的。譬如她跨骑王雄背上,装做骑马;或戴满一身玻璃珠子串成的项链手镯,手擎两球艳红杜鹃花,在花园草地上跳“山地舞”。这些游戏都带着一种自然的,原始的气味,表露出她的童稚无知。然而,就王雄这方面来说,由于他一心一意攀住童稚的幻觉,居然以四十岁的肉身,学着兽行,让丽儿骑在背上,一同玩耍;或用“黑秃秃的巨掌”,满地捕捉红红绿绿的玻璃珠子,来串项链。这样,实在给人一种滑稽、不调和、甚至怪诞的感觉,难怪连不很敏感的叙述者也觉得他“笨拙有趣”。这种不调和的感觉,从作者几句文字构成的一幅生动画面,有力地传达出来:

王雄也围着丽儿,连蹦带跳,不停的拍着他那双大手掌。他那张大黑脸涨得鲜红鲜红的,嘴巴咧得老大,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来。他们两个人,一大一小,一黑一白,蹦着跳着,在那片红红的花海里,载歌载舞起来。

作者一方面暗示,四十多岁的大人停滞在幼童的心理年龄,是多么奇特,不对劲;另一方面却又为了同样的理由,因王雄拒绝接受现实,而特别同情他,怜爱他。作者对这一个刚从行伍退下来当男仆的王雄,所怀的同情与爱怜,除了从小说语气隐约流露外,特别藉由叙述者在全文中惟一发表主观意见的一大段话传达出来:

我在金门的时候,营里也有几个老士兵,他们在军队里总有十来年的历史了,可是我总觉得他们一径还保持着一种赤子的天真,他们的喜怒哀乐,就好像金门岛上的烈日海风一般,那么原始,那么直接。有时候,我看见他们一大伙赤着身子在海水里打水仗的当儿,他们那一张张苍纹满布的脸上,突然都绽开了童稚般的笑容来,那种笑容在别的成人脸上是找不到的。

这里,叙述者可以说是作者的代言人。“喜怒哀乐……那么原始,那么直接”、“苍纹满布的脸上……童稚般的笑容”等语,主要是针对王雄说的,而“赤子的天真”这几个字,和“女婴的憨态”相同,正是王雄拼命想保存的。同段末尾,叙述者又提到一个在海滨月下拉二胡的老士兵,“使我联想到,他那份怀乡的哀愁,一定也跟古时候戍边的那些士卒的那样深,那样远”。这几句叙述者的主观感触,看似与王雄毫不相干,其实正揭露王雄故事的谜底。王雄自己并不知觉,但他的悲剧,他的那份执着,与“那样深那样远”的“怀乡的哀愁”,有绝对不可分离的关系!

小说里,叙述者和王雄的两三次聊天,显得都漫不经心,在情节发展上好像没什么重要性,然而实际上,却是了解王雄悲剧含义的主要关键。对白总是寥寥数句,但每次都牵涉到“怀乡的哀愁”。一次,使我们得知他少年时在湖南乡下,曾与“白白胖胖”十岁“小妹仔”定亲,而使我们窥知他痴恋丽儿的原由,或部分原由。(这个小妹仔,在老娘要打她屁股时,总躲到王雄身后,所以王雄对她也曾是个“卫护者”。)另一次,使我们得知他的身世:他本在湖南乡下种田,十八岁时,有一天挑谷子上城去卖,一出村子就被人截去打日军,“一混便是这么些年,总也没能回过家”。紧接着又有几句对白,非常重要,因为作者隐约向我们暗示,王雄为什么后来采取跳海方式自杀:

“表少爷,你在金门岛上看得到大陆吗?”有一次王雄若有所思的问我道。我告诉他,从望远镜里可以看得到那边的人在走动。

“隔得那样近吗?”他吃惊的望着我,不肯置信的样子。

“怎么不呢?”我答道,“那边时常还有饿死的尸首漂过来呢。”

“他们是过来找亲人的,”他说道。

“那些人是饿死的,”我说。

“表少爷,你不知道,”王雄摇了摇手止住我道,“我们湖南乡下有赶尸的,人死在外头,要是家里有挂得紧的亲人,那些死人跑回去跑得才快呢。”

显然,当王雄被丽儿舍弃,被“过去”舍弃,他还是不肯接受现实,接受喜妹,而决定回老家“找亲人”去。我上文中提到,这篇小说的叙述者并不明显参与情节发展,他的存在也不明显牵连王雄的命运。但在这次“聊天”中,他却不知不觉地向王雄指示出一条最后的“出路”,因而暗中影响到王雄的命运。

然而我们这个为追寻理想而杀死自己肉身的主角,是否终于找到了他的理想?是否终于找到了他的亲人?不然。这里,我们暂且抛开灵魂存不存在的问题不论。让我们姑且假设,人死后,灵魂真的会去寻找“挂得紧的亲人”。可是,就算王雄的灵魂真的飞回故乡,回到了湖南湘阴乡下的老家,他还找得到白白胖胖的十岁“小妹仔”吗?他还找得到拿着扫把打小妹仔屁股的老娘吗?二十多年已经过去。时间永远不能回溯。即使老娘、小妹仔还活在人间,她们已经不是当年的老娘和小妹仔,永远不能再符合凝固珍藏王雄心底的影像。所以,他是无论如何找不到他们的了。

为了加强暗示这一点,作者让王雄的尸体“被潮水冲到了岩石缝中,夹在那里,始终没有漂走”。也就是说,作者以王雄尸体夹在石缝,没能漂向大陆的具体事实,来象征他无法找到亲人,来暗示由于时光不能逆流,他根本没法子寻得他的理想。既然无法找到当年的小妹仔,王雄那依然不肯屈服的“灵魂”,就又回到丽儿家的花园,天天夜里浇杜鹃花,呕心沥血,继续卫护丽儿还没失去的“童真”。我们注意到,叙述者去认尸时,王雄的尸体已腐坏不堪,只有他的手掌出奇地没有变形。作者以此暗示,王雄虽然身死,灵魂仍不屈服,既抓不回小妹仔,他还要用他那双“巨掌”,灌溉杜鹃花呢!

我已提到,我们读者可从这篇小说的客观叙述,处处拾得叙述者本人没有体会到的神秘含义,而听到作者的弦外之音。这个戏剧故事的结尾,便是一个好例子。篇尾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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