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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尸填魂-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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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之前,张小超让我们自我介绍,互相了解彼此,增强一个团队的凝聚力和默契度。

在这支队伍里面,有我熟悉的几张面孔,马师爷、溢泽、张梦雪、还有阴阳兄弟,其他几个人的名字在一番自我介绍以后,我也是牢牢记住了。

那四张陌生面孔是三男一女,先说说那女的吧,常年黑纱巾遮脸,看不清楚她的面容,只能从外形看出她身段婀娜,应该正处妙龄,这里的人都叫她黑寡妇,这真是一个冷峻到极点的名字。

第一百三十七章代号:血海行动!(下)

一个肌肉猛男站在黑寡妇后面。

这是个很有型的男人,约莫三十岁上下,高帮军靴,迷彩裤。外加一件黑色的紧身背心。

背心勾勒出他有棱有角的肌肉线条,看上去充满了爆发力。

这个猛男留着短发寸头,浓眉大眼,眼神森冷,满含杀意。这是一种真正经历过战斗的人,才会拥有的眼神。

此人名叫谢伟辉,名义上可是张家古楼的禁军教头,特种兵退役。后自己下海经商,结果被人欺骗,一路之下怒杀对方。结果招致江湖追杀,恰好被张小超救下,为答谢张小超的救命之恩,加入张家古楼,成为张小超手下的一员猛将。这次去成都绑架方小花,就是谢伟辉带头。

谢伟辉旁边站着一个墨镜男,双手插在裤兜里,一脸冷峻。

蔡丰源,原本就是七十二水路的人,张家统领七十二水路之后加入张家,跟随张家十余载,跟谢伟辉一起被称为张小超的左右二将,负责处理张家古楼的一些内部事务。在张家古楼也被称为“掌刑使”,但凡犯了错误的门徒都会被蔡丰源施以刑法处置。

还有一个名叫鹏哥的中年男子,身穿灰袍。下巴留着一撮小胡须,目光炯炯。左手时常托着一个样式古朴的风水罗盘。此人是张家古楼的风水师,据说这座张家古楼都是他主持修建的,是一个颇有些道行的人。

鹏哥很客气,几十岁的人了,走过来冲我抱了抱拳:“听说耿兄弟的道行很厉害,以后还望耿兄弟能多多指点在下!”

一个大我三四十岁的人叫我耿兄弟,怎么听着都有些别扭,不过此人对我的崇拜仰慕之情,绝对不是伪装出来的。

张小超说:“大家今天各自回去做好准备,明天一早出发!”

退出聚义堂,我显得有些激动。

颜苏问我:“你在激动啥子呢?”

我笑了笑:“我也不知道!反正一想到能够出门,我就很高兴,成天在家里闷着,都快发霉了!”布亩爪号。

颜苏翻了一个白眼:“你昨天不是才出去了一整天吗?我看呀!你不是因为出门而高兴,你是因为又能和大小姐一块玩耍而高兴吧!”

“瞎……瞎说……”我涨红了脸,心中隐隐掠过一丝奇怪的感觉,难道我真的是因为能够时刻看见张梦雪而开心吗?

回到厢房,我便叫仆人送来一些黄裱纸和朱砂。

整整一下午,我都在房间里画符,同时恶补《奇门册》,争取多学习点知识防身。

我也知道这趟任务肯定不会那么顺利,正如张小超所说,此次任务很凶险,能不能活着回来都还是个问号。

颜苏召唤出半寸金,任由半寸金在她的手背上缓缓蠕动,颜苏发出咯咯咯的笑声。

然后颜苏用刀子在手掌划了条口子,在瓷碗里盛了小半碗鲜血,用精血饲养半寸金。

半寸金一头栽在瓷碗里,大口大口地吮吸起来,吸血之后的半寸金变得又肥又壮,整个身子膨胀了一圈。更加肥嘟嘟的,可爱极了。

不过这家伙是个毒物,寻常情况下我都不敢轻易碰它,以免惹火烧身。

颜苏的血液有毒,但是半寸金吃了颜苏的精血却不会中毒,反而还会滋长,这真是一件怪事儿。

老九出现在我的肩膀上,眼馋地看着半寸金:“爸爸,我也要喝!”

老九一脸乞求地看着我,脸上充满对鲜血的渴望。

我不能培养老九饮血的嗜好,只能安抚道:“喝血是不良行为,不能喝,要是饿了就吃点奶奶吧!”

“好呢!好呢!我要喝奶奶!我要喝阿清嫂的奶奶!”老九这小子也不客气,看来它对当初阿清嫂的奶奶回味无穷啊!

“我到哪里去找阿清嫂的奶奶?”我白了它一眼。

老九一脸口涎地盯着颜苏的胸脯,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叫唤声:“妈妈,我要喝奶奶!”

颜苏也不恼,回答的相当淡定:“妈妈还没成年呢,没有奶奶!”

“那……谁有奶奶呢?”老九脸上浮现出渴望的神色。

颜苏道:“不知道,你去找大小姐问问,说不定大小姐有呢!”

“好咧!”老九应了一声,就要往窗户外面飞,被我一把给拽了回来。

哇!

我算是看出来,这女人要是吃起醋来,那可了不得呀,连心地淳朴的颜苏居然都想出这种捉弄张梦雪的诡计,老九要真是飞去找张梦雪要奶奶,张梦雪估计会被吓晕过去吧。

事到如今,我只好豁出去了,直接把上衣掀起,指着自己的胸口:“老九,来,吸爸爸的!”

老九幽幽看了我一眼:“你当我傻呀!”

翌日一早,我们一行人全部在聚义堂集合,这支敢死队共计十三人。

张小超、马师爷。方小花、张梦雪、我、颜苏、溢泽、阴影、阳面、黑寡妇、谢伟辉、蔡丰源、还有鹏哥。

集体用过早饭,张小超说:“在你们每个人的桌子下面都有一个小箱子,里面有各种武器,看看有没有自己所需要的!”

只听啪啪声响,众人打开箱子。

我满怀好奇地提出桌下的箱子,一打开,两只眼睛顿时就盯直了。

箱子里面琳琅满目,有各种现代化的武器弹药,还有造型冷酷的军刀,以及重火力的手雷。除此之外,还有急救药、无线耳麦、指北针等精致有用的先进装备。

张小超规定,武器可以随便挑选,但每个人必须带上急救药、无线耳麦、指北针等野外生存需要用到的东西。

我在心里暗暗咋舌:“大舅该不会是军火贩子吧,他这是去哪里弄来这么多家伙?这感觉就像要上前线打仗似的!”

颜苏第一个关上箱子:“算了,这些东西我都用不着!”

她只遵照张小超的命令,取出了无线耳麦和指北针等东西。

颜苏的武器是扁鹊针,对于习武之人来说,是不会选择这些现代化武器的。

我也没有碰那些枪械,只选了一把野战军刀,那刀刃薄如蝉翼,还有五个指环,看上去非常酷,我还真有些爱不释手。

在这十三个人里面,只有张小超、谢伟辉、蔡源丰三人配备了热武器,其他各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武器,比如我有定尸笔,颜苏有扁鹊针,溢泽有破月弓,就连张梦雪都有自己的武器,是一把龙王刺,长约一寸,可伸展成半米,通体泛着幽蓝色的寒光,中间是一根带有血槽的利刺,四周环绕着一圈圈的小刺,尤其是伸展变长的时候,四周的利刺会瞬间展开,是件非常恐怖的武器。张梦雪告诉我,这件龙王刺是外公张震天留下来的。

张梦雪的龙王刺都不算是最特别的,最让我大开眼界的是黑寡妇的武器,两根可以随意控制的银丝。也不知道那银丝是用什么材质做成的,锋利坚韧,刀削不断,而且灵活多变,神出鬼没,这让我觉得黑寡妇一定是个厉害角色。

张梦雪悄悄告诉我,黑寡妇手里的银丝叫做天蚕丝,但是具体是什么材质打造的,她也不清楚,只是告诫我黑寡妇阴冷古怪,是个狠角色,让我不要轻易去招惹她。

张小超熟练地把玩着枪械,手持一把银灰色的左轮手枪,哗啦啦地转动着滚轮弹槽,然后将金灿灿的尖头子弹,一颗颗塞进滚轮弹槽里面,啪地合上弹槽。

“哈哈哈!”作为一名铁血军人,这些武器在谢伟辉的眼中就是宝贝,他熟练地把玩着各种武器,兴奋得两眼放光,还时不时地抓起两颗手雷在手里掂着玩儿,看得人心惊胆颤。

所有人都准备完毕以后,登上张家古楼门口的两辆商务车,朝着白帝城南面山头飞驰而去。

第一百三十八章蟒尸

白帝城三面环山,南面山头显得最为陡峭险峻,放眼望去,是一片一望无际的原始森林。在这个污染严重、城市建设日益迅猛的国度里。这种纯净完美的生态丛林已经很难见到了。

我呼吸着清新的空气,心中涌起要征服这片丛林的豪气。

前面没路了,商务车停下,我们徒步进山,正式开始了这次的血海行动。

这种原始森林表面看上去很美。但真的进入以后才会发现,在里面行走其实非常艰难。

茂盛的枝叶遮天蔽日,太阳一升起来,森林里面就像一口大闷锅,连空气都带着燥热的气息,让人感觉胸闷气短。

森林里能见度并不高。黑压压的,只有阳光穿透枝桠的缝隙落下来,才给森林里面透入了微微光亮。

粗壮的树根朝着四面八方蔓延,相互盘绕纠缠,形成了一张巨大的地网。布边协巴。

灌木丛里零星地绽放着一些山花,林子里偶尔传来一声鸟叫,更多时候则是浓浓的死寂。

作为一名退役特种兵,谢伟辉有着丰富的丛林生存经验,所以在进入森林之后,由谢伟辉打头阵,负责带领整支队伍向前推进。

刚开始我还好奇地东张西望,但是一整天映入眼帘的都是起伏不绝的绿色,我便有些想吐了,感觉脑袋闷闷的,很不舒服。

第一天就在原始森林里面行走了整整一天。满天满地的绿色让人压抑的都快崩溃了。

由于是首日,大家的精力都还比较充沛。一路上都没有停下来休息。甚至连午饭都没来得及吃,这一走就走到了日落黄昏的时候。

残阳渐渐隐退,森林里变得更加昏黄暗淡。

突然,走在最前面的谢伟辉竖起手掌,示意队伍停下来。

一阵阴风卷过,带着几片落叶,空气中传来一股令人作呕的血腥味。

张梦雪皱起眉头:“这是血腥味!”

我点点头,这血腥味还真够浓烈的,差点没把我熏昏过去。

再往前走了几步,血腥味更加浓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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