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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政要-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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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云:‘放郑声,远佞人。’近习之间,尤宜深慎。”太宗曰:“善。”

尚书左仆射杜如晦奏言:“监察御史陈师合上《拔士论》,谓人之思虑有限,

一人不可总知数职,以论臣等。”太宗谓戴胄曰:“朕以至公治天下,今任玄龄、

如晦,非为勋旧,以其有才行也。此人妄事毁谤,正欲离间我君臣。昔蜀后主昏

弱,齐文宣狂悖,然国称治者,以任诸葛亮、杨遵彦不猜之故也。朕今任如晦等,

亦复如法。”於是流陈师合于岭外。

贞观中,太宗谓房玄龄、杜如晦曰:“朕闻自古帝王上合天心,以致太平者,

皆股肱之力。朕比开直言之路者,庶知冤屈,欲闻谏诤。所有上封事人,多告讦

百官,细无可采。朕历选前王,但有君疑於臣,则下不能上达,欲求尽忠极虑,

何可得哉?而无识之人,务行谗毁,交乱君臣,殊非益国。自今已后,有上书讦

人小恶者,当以谗人之罪罪之。”

魏徵为秘书监,有告徵谋反者,太宗曰:“魏徵,昔吾之雠,只以忠於所

事,吾遂拔而用之,何乃妄生谗构?”竟不问徵,遽斩所告者。

贞观十六年,太宗谓谏议大夫褚遂良曰:“卿知起居,比来记我行事善恶?”

遂良曰:“史官之设,君举必书。善既必书,过亦无隐。”太宗曰:“朕今勤行

三事,亦望史官不书吾恶。一则鉴前代成败事,以为元龟;二则进用善人,共成

政道;三则斥弃群小,不听谗言。吾能守之,终不转也。”

卷六 悔过第二十四(凡四章)

贞观二年,太宗谓房玄龄曰:“为人大须学问。朕往为群凶未定,东西征讨,

躬亲戎事,不暇读书。比来四海安静,身处殿堂,不能自执书卷,使人读而听之。

君臣父子,政教之道,共在书内。古人云:‘不学,墙面,莅事惟烦。’不徒言

也。却思少小时行事,大觉非也。”

贞观中,太子承乾多不修法度,魏王泰尤以才能为太宗所重,特诏泰移居武

德殿。魏徵上疏谏曰:“魏王既是陛下爱子,须使知定分,常保安全,每事抑其

骄奢,不处嫌疑之地也。今移居此殿,使在东宫之西,海陵昔居,时人以为不

可,虽时移事异,犹恐人之多言。又王之本心,亦不宁息,既能以宠为惧,伏愿成

人之美。”太宗曰:“我几不思量,甚大错误。”遂遣泰归於本第。

贞观十七年,太宗谓侍臣曰:“人情之至痛者,莫过乎丧亲也。故孔子云:

‘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自天子达於庶人也。’又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

然。’近代帝王遂行不逮汉文以日易月之制,甚乖於礼典。朕昨见徐幹《中论》

《复三年丧》篇,义理甚深,恨不早见此书。所行大疏略,但知自咎自责,追悔

何及!”因悲泣久之。

贞观十八年,太宗谓侍臣曰:“夫人臣之对帝王,多承意顺旨,甘言取容。

朕今欲闻己过,卿等皆可直言。”散骑常侍刘洎对曰:“陛下每与公卿论事,及

有上书者,以其不称旨,或面加诘难,无不惭退。恐非诱进直言之道。”太宗曰:

“朕亦悔有此问难,当即改之。”

卷六 奢纵第二十五(凡一章)

贞观十一年,侍御史马周上疏陈时政曰:

臣历睹前代,自夏、殷、周及汉氏之有天下,传祚相继,多者八百馀年,少

者犹四五百年,皆为积德累业,恩结於人心。岂无僻王,赖前然哲以免尔!自魏、

晋已还,降及周、隋,多者不过五六十年,少者才二三十年而亡,良由创业之君

不务广恩化,当时仅能自守,后无遗德可思。故传嗣之主政教少衰,一夫大呼而

天下土崩矣。今陛下虽以大功定天下,而积德日浅,固当崇禹、汤、文、武之道,

广施德化,使恩有馀地,为子孙立万代之基。岂欲但令政教无失,以持当年而已!

且自古明王圣主虽因人设教,宽猛随时,而大要以节俭於身、恩加於人二者是务。

故其下爱之如父母,仰之如日月,敬之如神明,畏之如雷霆,此其所以卜祚遐长

而祸乱不作也。

今百姓承丧乱之后,比於隋时才十分之一,而供官徭役,道路相继,兄去弟

还,首尾不绝,远者往来至五六千里,春秋冬夏,略无休时。陛下每有恩诏,令

其减省,而有司作既不废,自然须人,徒行文书,役之如故。臣每访问,四五年

来,百姓颇有怨嗟之言,以陛下不存养之。昔唐尧茅茨土阶,夏禹恶衣菲食,如

此之事,臣知不复可行於今。汉文帝惜百金之费,辍露台之役,集上书囊,以为

殿帷,所幸夫人衣不曳地。至景帝以锦绣纂组妨害女工,特诏除之,所以百姓安

乐。至孝武帝虽穷奢极侈,而承文、景遗德,故人心不动。向使高祖之后,即有

武帝,天下必不能全。此於时代差近,事迹可见。今京师及益州诸处营造供奉器

物,并诸王妃主服饰,议者皆不以为俭。臣闻昧旦丕显,后世犹怠,作法於理,

其弊犹乱。陛下少处人间,知百姓辛苦,前代成败,目所亲见,尚犹如此,而皇

太子生长深宫,不更外事,即万岁之后,固圣虑所当忧也。

臣窃寻往代以来成败之事,但有黎庶怨叛,聚为盗贼,其国无不即灭,人主

虽欲改悔,未有重能安全者。凡修政教,当修之於可修之时,若事变一起,而后

悔之,则无益也。故人主每见前代之亡,则知其政教之所由丧,而皆不知其身之

有失。是以殷纣笑夏桀之亡,而幽、厉亦笑殷纣之灭。隋帝大业之初,又笑周、

齐之失国。然今之视炀帝,亦犹炀帝之视周、齐也。故京房谓汉元帝云:“臣恐

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古。”此言不可不戒也。

往者贞观之初,率土荒俭,一匹绢才得粟一斗,而天下帖然。百姓知陛下甚

忧怜之,故人人自安,曾无谤讟。自五六年来,频岁丰稔,一匹绢得十馀石粟,

而百姓皆以陛下不忧怜之,咸有怨言,以今所营为者,颇多不急之务故也。自古

以来,国之兴亡不由蓄积多少,唯在百姓苦乐。且以近事验之,隋家贮洛口仓,

而李密因之;东都积布帛,王世充据之;西京府库亦为国家之用,至今未尽。向

使洛口、东都无粟帛,即世充、李密未必能聚大众。但贮积者固是国之常事,要

当人有馀力,而后收之。若人劳而强敛之,竟以资寇,积之无益也。然俭以息人,

贞观之初,陛下已躬为之,故今行之不难也。为之一日,则天下知之,式歌且舞

矣。若人既劳矣,而用之不息,傥中国被水旱之灾,边方有风尘之警,狂狡因之

窃发,则有不可测之事,非徒圣躬旰食晏寝而已。若以陛下之圣明,诚欲励精为

政,不烦远求上古之术,但及贞观之初,则天下幸甚。

太宗曰:“近令造小随身器物,不意百姓遂有嗟怨,此则朕之过误。”乃命

停之。

卷六 贪鄙第二十六(凡六章)

贞观初,太宗谓侍臣曰:“人有明珠,莫不贵重,若以弹雀,岂非可惜?况

人之性命甚於明珠,见金钱财帛不惧刑网,径即受纳,乃是不惜性命。明珠是身

外之物,尚不可弹雀,何况性命之重,乃以博财物耶?群臣若能备尽忠直,益国

利人,则官爵立至。皆不能以此道求荣,遂妄受财物,赃贿既露,其身亦殒,实

可为笑。帝王亦然,恣情放逸,劳役无度,信任群小,疏远忠正,有一於此,岂

不灭亡?隋炀帝奢侈自贤,身死匹夫之手,亦为可笑。”

贞观二年,太宗谓侍臣曰:“朕尝谓贪人不解爱财也,至如内外官五品以上,

禄秩优厚,一年所得,其数自多。若受人财贿,不过数万,一朝彰露,禄秩削夺,

此岂是解爱财物?规小得而大失者也。昔公仪休性嗜鱼,而不受人鱼,其鱼长存。

且为主贪,必丧其国;为臣贪,必亡其身。《诗》云:‘大风有隧,贪人败类。’

固非谬言也。昔秦惠王欲伐蜀,不知其迳,乃刻五石牛,置金其后。蜀人见之,

以为牛能便金,蜀王使五丁力士拖牛入蜀,道成,秦师随而伐之,蜀国遂亡。汉

大司农田延年赃贿三千万,事觉自死。如此之流,何可胜记!朕今以蜀王为元龟,

卿等亦须以延年为覆辙也。

贞观四年,太宗谓公卿曰:”朕终日孜孜,非但忧怜百姓,亦欲使卿等长守

富贵。天非不高,地非不厚,朕常兢兢业业,以畏天地。卿等若能小心奉法,常

如朕畏天地,非但百姓安宁,自身常得驩乐。古人云:‘贤者多财损其志,愚者

多财生其过。’此言可为深诫。若徇私贪浊,非止坏公法,损百姓,纵事未发闻,

中心岂不常惧?恐惧既多,亦有因而致死。大丈夫岂得苟贪财物,以害及身命,

使子孙每怀愧耻耶?卿等宜深思此言。”

贞观六年,右卫将军陈万福自九成宫赴京,违法取驿家麸数石。太宗赐其麸,

令自负出以耻之。

贞观十年,治书侍御史权万纪上言:“宣、饶二州诸山大有银坑,采之极是

利益,每岁可得钱数百万贯。”太宗曰:“朕贵为天子,是事无所少之。惟须纳

嘉言,进善事,有益於百姓者。且国家賸得数百万贯钱,何如得一有才行人?不

见卿推贤进善之事,又不能按举不法,震肃权豪,惟道税鬻银坑以为利益!昔尧、

舜抵璧於山林,投珠於渊谷,由是崇名美号,见称千载。后汉桓、灵二帝好利贱

义,为近代庸暗之主,卿遂欲将我比桓、灵耶?”是日敕放令万纪还第。

贞观十六年,太宗谓侍臣曰:“古人云:‘鸟栖於林,犹恐其不高,复巢於

木末;鱼藏於水,犹恐其不深,复穴於窟下。然而为人所获者,皆由贪饵故也。’

今人臣受任,居高位,食厚禄,当须履忠正,蹈公清,则无灾害,长守富贵矣。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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