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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耕作技术的发展还是从未能超出供养自己人口所必需的最低限度。他们的工具仅仅是用石块、木头或兽骨制作的。他们不会熔炼矿石,虽然他们确也同金属打交道,但几乎只是出于装饰上的目的。他们唯一能建造的船是独木舟和远洋筏。他们没有为了陆上运输而利用轮子,他们知道轮子,但只是将它当作玩具。除了安第斯山区所使用的、不能驮运重担的美洲驼和羊驼外,人的背脊是他们唯一可得到的运输工具。
对这种技术落后的直接意义不应过于夸大。虽然印第安人用长矛和弓箭来对付西班牙人的马和枪炮时,显然处于严重的劣势,但遭受了最初的打击以后,他们渐渐习惯于火器和骑兵。而且,西班牙人不久便发现印第安人的武器锋利耐用,开始喜欢印第安人的棉制盔甲而不喜欢自己的。有位征服者叙述道,阿兹特克人拥有两座装满各种武器的军火库,其中有许多武器饰以黄金和宝石。它们包括大小不等的盾、军刀和一种大砍刀。大砍刀得用双手挥动,刀口镶以燧石,极其锋利,比我们西班牙人的剑更能砍杀。此外,长矛较我们的长,加上一端的矛头,足足长一寻,也镶有若干块锋利的燧石。矛头锐利、坚硬无比,能刺穿最坚固的盾,而且切割起来象剃刀一样快;因此,墨西哥人甚至用这些燧石刮脸修面。弓、箭也非常出色,箭头有单尖端和双尖端两种,弓上置有射箭用的合适的皮带;抛石索则配有特意为其制作的圆石;还有一种大型的盾,设计得很巧妙,不用时可以卷起来,仅在战场上才展开,能将人的整个身体从头到脚完全遮盖住。
这表明在西班牙人获胜的背后,除技术上的悬殊差别外,还存在其他因素。一个因素是印第安请民族的政治组织松散。除西班牙人征服前一个世纪里建立的印加帝国外,任何地方的印第安人都没有超出部落发展阶段。而印加人则似乎为其帝国的极其严格的统制所削弱,因为当皮萨罗杀死他们的皇帝时,他们便缺乏继续进行抵抗的主动性。此外,西班牙人能到处利用印第安人之间的不和,唆使一方反对另一方。例如,科尔特斯倘没有曾为阿兹特克人所征服的、心怀不满的土著部落的积极援助,便无法赢得他的胜利。
在墨西哥,西班牙人还因阿兹特克人的战争观念而得到帮助。阿兹特克人认为战争是一种短期的宗教仪式上的努力;他们主要感兴趣的是捕获俘虏,用其心脏供奉神灵,以保证胜利。这种做法导致一种可怕的恶性循环。为了捕获俘虏,印第安人不得不进行战争,而为了赢得战争,他们又不得不提供更多的俘虏以博取神灵的欢心。最后结果是,征服前不久,阿兹特克人沉溺于一次次大规模的人祭。印第安人为了维持献祭用的牺牲品的供给,进行着单一的为战斗的战斗,即所谓的〃花之战〃;这是一种属于礼仪的争斗,目的是获得献祭用的俘虏而又不遭受正规战争所引起的经济混乱。这类军事传统显然是一种严重的障碍。西班牙人杀人以争胜,阿兹特克人则努力捕获俘虏。
中美洲和安第斯高地以外,是食物来集文化区和中间农业文化区。这些经济生产率更低的地区,总的发展水平也相应地更低,因而,更易受到欧洲人的侵入。首先,其人口稀少,不过,现有的各种估计数大相径庭。以目前愈益受到怀疑的较低的数字为例,印加帝国有人口300万,而南美洲其余地区才100万左右。同样,格兰德河以南地区有人口300万,而以北地区也才100万。当欧洲人到来时,这些更不发达的地区的美洲印第安人简直缺乏足够的人数来坚守阵地。他们这方面的弱点由于最早的探险者所带来的疾病而变得更加严重。印第安人缺乏免疫力,被时疫夺去了大批生命,因此,早期殖民者常会发现有空无一人的村落和遭遗弃的田地可予以接管。以后,当大批移民从欧洲迁来时,印第安人毫无希望地给淹没了。首先来的是商人,他们的足迹遍布南北美洲,很少遇到竞争和抵抗,因为南北美洲不同于非洲,没有竞争的士著商人阶级。接着出现的是移民,他们为宜人的气候和肥沃的土地所吸引,前来的人数不断增加,淹没了不幸的印第安人。虽然后者有时在绝望中拿起武器,但他们注定要失败,因为他们缺乏团结和基本的人力物力资源。因此,随着得胜的白人占有上等土地,随着印第安人被驱逐到居留地或令新主人不感兴趣的更不可取的地区,这场不平等的争斗较迅速地结束了。
显然,美洲的力量对比截然不同于非洲。地理环境、较少的人口以及经济、政治和社会组织的较低发展水平,所有这些都不利于印第安人,使欧洲人得以接管南北美洲,而这时,欧洲人在非洲仍被限制在少数沿海据点。对比起黑人,亚当·斯密称印第安人为〃可怜、孤弱的美洲人〃,确是颇有道理的。
三、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与世隔绝的程度超过了南美洲南端和非洲南端,是世界上是孤立的一块大陆。这种孤立使某些古代形态的生命得以幸存到现代,其中包括桉属植物和诸如单孔目动物和有袋动物的哺乳动物。18世纪后期,最初的英国移民到达时,澳大利亚还幸存着仍处于旧石器时代阶段的古代类型的人。这些土著居民是大约30,000多年前渡海而来的三个不同种族集团的后裔;30000多年前,澳大利亚和印度尼西亚群岛之间仅为狭窄的海峡所分隔。这三个种族在当代土著居民中依然可分辨出来。人口占多数的是身材高条、四肢细长的种族,他们皮肤褐色、体毛很少、头发波状、胡须卷曲,因为居住在对白人无用的沙漠地区,所以能大量地生存下来。在大陆的气候凉爽、土地肥沃的东南角,则住居着另一截然不同的、只有少数幸存者的土著种族;他们身材粗壮、皮肤淡褐色、体毛很多、胡须浓密。沿东北海岸,是澳大利亚唯一为茂密的热带雨林所覆盖的地区,那里栖息着第三个种族集团。他们是黑人中的一部分,个子矮小、体格单薄、有着蓬松的鬈发和黝黑的皮肤。
这些种族的文化决不是相同的。文化最先进的是生息在东南地区的种族;那里雨量充足,适宜长期居留。不过,整个大陆的土著居民由于完全与世隔绝,仍都处于旧石器时代的食物采集阶段。其发展的迟缓在技术和政治组织方面表现得特别明显。他们除了出于装饰上的目的,一般不穿衣服。他们的住房在干燥地区是由简单、露天的防风林构成,在湿潮地带则由低矮的圆顶棚屋组成,这些棚屋都是用任何可到手的材料匆匆拼凑而成的。他们的主要武器为长矛、掷矛杆和飞标,都是木制的。他们不知道陶器,所用的器皿只是少数编织而成的袋子和篮子,偶尔还有用树皮和木头制作的碗。作为食物采集者和狩猎者,他们具有高超的技能且足智多谋。他们以范围广泛的植物和动物为食物,对动植物的种类、习性和特征有详细的了解。他们竭尽全力地维持他们所赖以为生的动植物的繁殖率。但是,因为不是食物生产者,他们用以保证充足的食物供给的方法不是栽培,而是举行宗教仪式。典型的仪式是,将血液和他们渴望猎物或植物会增多的地方的泥土混合在一起。
澳大利亚的政治组织几乎与技术同样落后。象大多数处于食物采集阶段的民族一样,土著居民通常以群体和家族集团的形式生活、居住在一起,并转徙于一定的地区。他们没有真正的部落,只有以不同的语言和文化为标志的区域划分。因而,他们没有酋长、朝廷或其他正式的政府机构。不过,这些土著居民具有非常复杂的社会组织和礼仪生活。获得猎物的猎人,或采集一天归来的妇女,必须按照严格的规定和所有亲属一起分享自己的劳动果实。在昆士兰北部的土著中间,若有哪位男子打喷嚏,凡听见者都得用手拍打自己身体,拍打的部位随他们与打喷嚏者的确切关系的不同而不同。
澳大利亚社会的这些非物质方面如此复杂,以致对专门研究原始风俗的学者们来说成为一件乐事。但是,这些方面的过早发展在18世纪后期欧洲人到来时,帮不了土著居民什么忙。如果拥有繁荣的文明和广泛的农业社会的美洲印第安人无法抵抗白人,那么,处于旧石器时代的澳大利亚人显然更没希望了。他们人数极少。在欧洲人到来时,总共才30万左右。他们缺乏进行有效的抵抗所必需的武器和组织,而且,他们与美洲印第安人和非洲黑人不同,对获取、使用白人的〃火棍〃不大感兴趣。因此,不幸的土著居民大批地被英国移民残忍地杀死,这些移民中,有许多人是用船从拥挤不堪的监狱装运来的不法囚徒。疾病、酒精中毒、彻底的屠杀和大批土地的没收相结合,使土著人口减少到今天的45,000人左右,外加约80,000混血人。1853年,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一位移民在以下这番颇有代表性的话中,暗示了澳大利亚人所受到的待遇:〃澳大利亚土著种族同莫希坎人以及其他许多已知的部落一样,由于天意,似乎注定要在文明的进步面前从其本土消失。〃
因巴斯海峡而与澳大利亚相隔绝的约2500名塔斯马尼亚人的命运更是悲惨。澳大利亚土著居民所缺乏的东西,塔斯马尼亚人也缺乏,而且更为缺乏。他们没有掷矛杆、飞标、网和其他一切捕鱼的工具。英国把他们最冷酷的罪犯送上塔斯马尼亚岛,这些人于1803年登陆后,便开始追猪土著,仿佛土著都是野兽一般。在短短数十年间,大部分塔斯马尼亚人被消灭。最后一名男于死于1869年,最后一名女子死于1876年。这位女子名叫特鲁加尼尼,生于1803年,即白人入侵的头一年,因此,她的一生跨越了其民族遭灭绝的整个时期。她临终曾恳求不要解剖她的尸体,但是,尽管她的请求很可怜,她的骷髅还是被陈列在霍巴特博物馆——这是一个因为恰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