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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す净堋V挥凶咴诩际趿煊蚓赫那傲校拍鼙VBM产品的竞争力。因此,故事提到公司的规章制度是为了像沃森一类人的利益的,而并非像露西·伯格这样的人们的利益。
违反规章制度的问题在分析故事在否认或转变矛盾中的作用时才变得更加清楚。从某种意义上说,整个故事就是一个矛盾。它所传递的道德规范表明在IBM公司,谁也不能“高于法律之上”。但故事已成为组织的传说的一部分,这一简单事实就表明了这一规范有时也有例外。如果沃森像其他雇员一样服从公司规范,那么故事几乎没有什么意义。故事把沃森同时描绘为既是一个任何雇员都能与之交谈的“普通人”,又是一个寓言中所讲的比现实生活中的人更高大的人物,在这一意义上,故事的矛盾性就更为突出。因此,该故事本身传达的意思是:在一个层次上,它是向听者/读者讲述关于IBM运转方式的直截了当的叙述;在第二个、也即超层次上,故事起到了反思作用,通过说“这是关于著名的(或臭名昭著的)IBM总裁的故事”而树立了沃森的特别形象。故事通过把焦点集中在沃森和一个最终赢得他尊敬的雇员的相互作用上,从而掩饰了作为个人的沃森与作为权势显赫的公司总裁的沃森之间的矛盾。
把叙述置于人际之间的关系的情境中,这样就有效地掩饰了沃森在公司的职位这一物质现实,而职位的影响仅仅是把这两个角色在公司等级制度上分开的巨大分界线。在这一意义上,故事的作用取决于有根本差异的要素之间的紧张状态;故事告诉我们,在(谈到)遵守规章时,在公司中的等级地位就算不了什么了(制定规章是为了每个人的利益),但同时听者/读者又必须视沃森为博得众人尊敬的具有超凡魅力的领袖人物。
故事或许通过具体化过程起到了意识形态的作用。仅凭其叙述结构,故事的形式得到无限制的复述。正如马丁和鲍尔斯(1983)指出的,组织故事比含有同样信息的一组统计数字更易于记住。当然,故事出现于所有文化背景中,其目的之一在于呈现给听者一个代表故事所处文化的某些方面并赋予其生命的“生活片段”。通过不断进行的复述活动,故事中的事件被文化成员视为当然而接受。即使故事是编造的,虚构与现实之间的界限也被弄模糊了,因为当故事被复述了相当的次数时,叙述的事件就变成“真的”一样了。
当然,故事的作用至少部分取决于其讲述质量,就此例而言,无法知道故事在组织语境中可能是怎样被叙述的。无疑其基本结构是固定不变的,尽管每次重述的细节描述会有所不同。但是,在所给例子中有足够的细节显示了操作的具体化的过程。首先,故事对两个主要人物进行描写的方式存在鲜明的对照。实际上,几乎未谈到沃森本人,除了述及他“和往常一样,在身穿白衬衫的随从们的簇拥下”。相比之下,对伯格的描写就很详尽。“她是一个22岁的新娘,体重90磅,丈夫被派驻海外工作。”我们被告之,她穿着一件对她来说过于肥大的制服,而且在面对沃森时非常紧张。
对伯格的相对详尽的描写强调了她与沃森之间的地位差别。在这一情境中,故事着重于传统的性别作用的地位差别。例如:伯格不仅仅是一位妇女,而且是位“新娘”,这暗示了传统的主妇角色以及强烈的天真感;她突然发现自己无法控制局面,处于一个自己并不适合的位置。不合身的制服巩固和增强了这种意识,这一点也暗示了她与她要扮演的角色之间的不协调。因此,“新娘”一词揭示了人物的单纯和依赖性,这与“真实的”公司世界的犬儒主义形成鲜明对比。而且,她的体重意味着她缺乏身材优势,这一点至少在大多数西方文化中是与缺少权威联系在一起的。这再次显示了两个角色在地位上的差异。
对沃森的具体描写的省略加强了他作为一个神秘人物的地位。用来描写他的陪同人员的“随从”一词是用来称呼伴随皇室成员的人士的正式用语。另外,沃森在故事中始终未开口讲话。曾有一刻甚至有人替他讲(“你不知道他是谁吗?”)。即使是在他可能要说话的那一刻,他也只是扬扬手以引起周围人们的注意。所有这些细节,虽然并不是故事表面的主题中心所在,但却构成了对沃森和伯格两个人物的鲜明对照。听者/读者获得的并不是一位普通的组织成员的写照,而是具有英雄品质的人物。因此,故事通过展示沃森对组织的日常生活的影响而把他的英雄形象具体化了。
另外,而且也许最重要的是,故事把组织的规则系统本身进行了意识形态上的具体化。组织规则是人为建立的规范系统,目的是向成员提供一套有关组织的“语法”,组织行为即建立在这一语法框架和情境中。这些规则为组织的结构形成指明了方向,并对组织成员的行为起到促进和限制的作用。相比之下,IBM公司的故事否认组织规则中固有的人为因素,剥夺了规则的促进和限制的功能。露西·伯格对规则的一心一意的服从并未反映出多少拔高意义上的对公司的忠诚,反映的只是对规则的执行是因为规则的存在。
在某种意义上,故事显示了规则本身的重要性,这种重要性独立于它们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位于这一情境中的规则体系和组织形成过程被分为两块,双方存在于一种几乎是对立的关系中。在大型行政管理机构工作的人们经常经历这种对立状态。这种强烈的情感常常表现为:行政管理机构不遗余力地通过精心制定、令人难解的规则体系(无处不在的一式三份的格式就证明了这一点)使自己得以长久存在,并且不断地与组织公开声称的目标的实现相抵制。这种具体化过程的结果是,组织的活动“具备了一事物的特点,并因而获得一种‘虚幻客观性’,一种似乎具有严格的理性和无所不包的自治权以掩饰其基本特点的任何痕迹:即人们之间的关系”(Lukacs,1971,83页)。
最终,叙述通过为组织成员们提供“智力和道德上的领导”的例子来执行意识形态上的控制功能。正如葛兰西(1971)所指出的,当由统治精英所提出的世界观点得到从属群体的积极接受和追求时,统治的过程进行得最有成效,在IBM故事的例子中,我们有突出的例子表明组织规则得到下属成员严格强化的情况。这些规则是自下而上而非自上而下地执行的,就这一点来说,故事愈发具有影响力。在这个情境中,故事传递了IBM组织结构的合法性和合宜性。这表明了雇员们要时刻准备着竭尽全力保护该结构,即使是冒着激怒上司的危险。因此,对制度的信奉承诺就被肯定并等同于制度的合法性。
因此,上述分析提供了对IBM故事的意识形态功能的解释,说明故事作为一种社会实践是可以用来叙述以再现某一特定的社会结构的统治意义形成的方式。解释提供了以表达叙述和意义为一方和以统治关系为另一方之间的联系的尝试。
当然,对单独一个故事进行的分析存在严格限制,这里并非不重要的事实是:对这一特定故事的分析是独立于故事被叙述时所处的社会情境而进行的。因此,我们无法把此故事置于其他故事的情境中,或把它置于与其同时出现或同在的其他形式的话语中。另外,没有人能在任何意义上证明单个故事代表了意义形成的总体和存在于某一特定组织内的统治关系。任何文化形成都会产生一种实践体系,这种体系非常复杂,远远不能用两种相对立的意识形态的直截了当的对立来解释。推论实践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是极为错综复杂的,无法通过对单一的组织故事的分析而予以解开——无论这一分析是多么细致全面。霍尔用下面这段话表明了话语与意识形态的关系:
意识形态不通过单一的概念起作用;它们在一系列推论链环上,以成簇的方式,在语义场中,在推论的形成中发挥作用。当你进入一个意识形态场中,随意挑出处于任何结节的表述或概念,你马上会激发起整整一串涵义的联想。意识形态上的表述互相蕴涵,互相呼应。因此,在任何社会形成中都会出现形形色色的意识形态体系或逻辑。居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和处于从属地位的意识形态的概念是对任何发达社会中不同的意识形态话语及其形成问的复杂的相互作用的一种不充分的解释。(1985,104页)
因此,对组织中的意识形态的意义体系的完全、充分的分析必须研究各种不同的利益群体的推论实践,每种实践代表一种不同的逻辑体系或推理模式。这些话语并不存在于互相排斥的相互关系中,而是互相连锁,互相重叠交叉,从而形成了一个复杂的且经常是不协调的组织意义结构。例如,组织成员很有可能同时隶属于一个以上的利益群体。一位公司女董事可能被当作一位高级管理人员,但同时她或许会经历公司结构中与男性统治的方面联系起来的性别歧视。就推论实践来说,她或许既被称呼为“女性”(包含了在男性统治的制度中与该词相关联的所有涵义)又被称呼为作为公司精英中一员的“董事”。这一称呼过程将她置于一个复杂而模糊的意义“网”中,在其中她以各种不同的方式经历和理解组织过程。这种模糊性是意识形态的意义形成的本质特征,因为它给予那些群体最多的权力,以最符合他们利益的方式来解释这种模糊性。
总结和结论
本章在一定程度上对意识形态与话语间的关系作了探索。我提出了这一观点,即组织的推论实践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在形成和再现组织的意义中起到中心作用。但是在政治上话语并非是中立的,而是组织中某一权力结构得以形成、维护和再现的一种手段。在这个情境中,意识形态具有推论性质。话语既证明又具体例示了组织的意识形态,它向人们提供了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