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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清单-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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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美女是谁啊?”尼克一副取笑我的神态问我。
“当然是刚刚跟你说话的那个啊!她绝对是个迷死人的女孩。”
尼克笑了,说:“哦,她啊。她叫安·克拉克,我一年级住学生宿舍时认识的……只是有点小孩子气。”
“你好像有所隐瞒哦,她很棒,你为什么不把她介绍给我认识呢?”
“她口碑不太好。”他有保留地说,“你如果爱上她,一定会死得很惨。”


1991年2月14日 星期四
23∶05 p。m。

今天是情人节,我正在塞利公园参加由学生宿舍办的情人节专场舞会。按照以往的习惯,我是不会参加这类舞会的,因为根据我的经验,我知道这种舞会都有一些可怕的规律:去参加的女生中,一定有那十只可怕的恐龙,她们是电机系打橄榄球的女生,她们会威胁其他女生,然后把自己打扮成清纯的样子去钓那些饥渴的男生。
我在读大学一年级的第一个星期就发现这条铁律了。真不敢相信,在如此的高等学府中竟然还有“山顶洞人”的存在。后来,这条定律又在山姆·戈登的十九岁生日派对、艾兰·杜恩庆祝期末考结束的派对以及麦可·葛林的圣诞节舞会上得到了有力的验证。自从参加麦可的派对后我就不再参加任何派对了——当然,这并不是因为其中几只恐龙对我穿的花衬衫有意见。把我吓到的真正原因是恐龙女里的葛芮·布莱斯威特居然是琳达的双胞胎妹妹!
但是,今天为什么我会跟尼克来参加这个情人节舞会呢?因为他向我拍胸脯保证,绝对不会有电机系的恐龙来参加,而且安·克拉克可能也会来。她还真的出现了。
她正在客厅里,一手拿着酒杯,一手夹着烟,随着“欢乐星期一”乐团的歌曲翩翩起舞。歌曲结束后,她走向客厅角落的一群男生,有说有笑,看来这些男生已经被她迷倒了。
我站在一边看她施展媚功,心里真不是滋味。他们的眼神随着她的身形移动,简直就像苍蝇看到食物一样。虽然我也是馋她馋得流口水,但是我知道我如果就这么上去根本就不可能有机会跟她讲话。于是,我决定改变策略。我要装出一种酷劲,但我的身体语言表述的不是“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而是“虽然我对你有兴趣,但对你的魅力我完全不为所动”!
当她离开那群口水男走向厨房时,我感觉我的机会来了。
“你可以帮我装一杯水吗?”我站在她身后故意说着。
“没问题。”她转过身说,“衬衫很好看。”
我穿着一件桃色、70年代超大·领的短袖洞洞衬衫,如果这时候突然有一阵风吹进厨房,我大概会飞起来吧。“谢谢。”我微笑着说,声音并没有持续很久。我应该开口跟她说声“你好吗”之类的话,但我却故意只是对她笑了笑就转身离开了。
两小时后,我跟一群历史系还有地理系的同学聊天,他们都是尼克的朋友。安突然出现在我们面前,我故意没看她。当话题聊到马上要开始的野外实地旅行时,我把头转向了左边,发现安居然在对着我笑。
“我叫吉姆。”我告诉她我的名字,“我想我们已见过面了。”
“是啊,我叫安。我们刚才在厨房见过面。”
我们展开了热烈的交谈,从派对里熟悉的人开始,到彼此就读的科系以及住的地方。很快,在安的引导下我们进入了比较私密的话题。她对我说着她的生活:关于她前男友一些奇怪的行为,她父母离婚的事,还有她跟她姐姐一直相处不好的事。她诉说时,我只能偶尔回应她一些我曾听到过的生活中的至理名言,她看上去很高兴。


1991年4月27 星期六
12∶23 a。m。

自从那次舞会上认识后,安常常跟我腻在一起。不知多少个晚上,不是她在我房间里过夜,就是我去她那边过夜。每个人,包括尼克还有安的前男友,都觉得我们是一对情侣。
我说我们只是好朋友,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得到的反应都一样:大家都觉得我在说谎。我并不怪他们,因为随着时间过去,连我自己都不相信这句话。
安一如既往地跟我很好,我们可以手牵手地在路上走。
但是,却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我可以待在她家、躺在她的床上,而她全身只穿着一件褪色的画有“石头玫瑰乐团”(是当时曼彻斯特独立摇滚界的领袖) 图案的T恤。
但是,还是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她经常吻我的唇,甚至有时把舌头放进我的耳朵。
但是,仍旧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今天晚上,我们都喝挂了,我决定要让一些该发生的事情发生。因此当我们一起坐在她家的沙发上,眯着眼睛、半睡半醒地看电视中正在播放着的《周末生活》,我故意把身体朝她的方向靠,并亲吻她的嘴唇。
嗯,就这样,感觉好极了,进展顺利。但是正当我准备好好开始享受一番的时候,她却一把推开我。“吉姆!”她说,好像很震惊的样子,“你知道我喜欢你,对吗?”
我感觉情况不妙,说:“是啊。”
“的确,我喜欢你。但是我不喜欢你用这种方式!”
我问她:“那你喜欢的是什么方式?”
“像这个样子。”说完她用手指比画了一个距离,说,“这样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我真的很想跟你在一起,但是我现在有很多事情要做,恐怕没时间去好好维护一段感情。”
“好吧,没关系。”我耸耸肩,好像想上床的事是我一厢情愿,笑了笑说:“没关系,我可以理解。”
其实我一点也不理解,我根本就不懂她在搞什么把戏。


1991年5月4日 星期六
2∶02 a。m。

我听着录音机里播放着的《我们走在陌生之路》,想给安写一首歌。从那次之后,无论我怎么伪装,我都表现得浑身不自在,所以我已经整整一周没去找过她了。她也突然间好像变得很忙。因此我们决定分开一段时间。
我思维的列车被闹钟的“休息提示”铃声打断。我看看表,该睡觉了。挣扎了半天,我还是决定去上趟厕所,这样才能睡个好觉。我打着哈欠走到厕所门前,安突然出现在我面前。
“吉姆!”她说。
我一句话也没说出口,因为当时她只穿着一件全新的画着“神奇魔毯乐团”的图案的T恤——那是尼克上星期刚买的。
我们一脸尴尬地站着,直到我开口说:“我要去厕所。”
“我也刚好要去厕所,但是你先去好了。”
“好,明天见。”我实在不知道要说些什么,赶紧走进盥洗室,顺手把门关上。


10∶02 a。m。

我走下楼时,安已经离开了,尼克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好像在等我。
“早啊。”我坐下的时候,他对我说。
“早。”我说,“她还在吗?”
“没有,一早就走了。” 
沉默片刻后,还是我先开口了:“你对她了解吗?”
他摇了摇头,说:“如果仅仅是安慰的话,我想她真的很喜欢你。”
我不相信尼克的话,说:“如果她喜欢我,为什么她会半夜从你的房间里走出来?”
“相信我。”他叹了一口气,说,“我跟你一样吓了一跳。以前住在宿舍的时候,我真的很喜欢她,也觉得她也喜欢我。她会跟我牵牵手、亲亲嘴什么的……就是什么也没发生。有一天我吻了她,她却很清楚地告诉我说我们只要当朋友就好。于是我就说:‘好吧,当朋友就好。’此后她就像躲瘟疫一样地躲着我,后来我才知道她又跟班上的另一个男生走到了一起。”
“为什么她要这么做?”
尼克耸了耸肩,满脸无奈地说:“这就是女人,谁知道她们在想什么?”


11∶55 p。m。

那个晚上,我躺在床上想着写了一半的《戏悦者》歌词,试图写出我内心的感受。好笑的是,我一点也不责怪尼克,也不责怪安,而是责怪自己对女生的愚蠢态度。我决定,从现在开始要彻底改变我的感情生活方式,绝不跟那些得不到的女生谈恋爱。


1991年10月4日 星期五
7∶28 p。m。

这是我在大学里的最后一年的第一个学期。新学期开始了,尼克、艾德和我在家里等着一个要来试音的男生。
我们团在过去一年中表现很好。有十二场以上的演出,还接受了两次当地报纸的专访。不幸的是,吉他手露丝因为与其他乐团成员“艺术理念”上的差异而离开了这个团(她要我们表演她写的歌,但是我觉得不够好而拒绝了)。在急需一个人替代的情况下,我们问遍周围所有的朋友,只有一个人很含糊地表示还有点兴趣。当我们打算要再找别人的时候,有人敲门了。
“应该就是那个人。”尼克笑着说。
“希望是。”我说,“我来开门。”
门开了,一个穿着皮夹克的高大男人站在我面前。
“嗨。”他说,“我叫戴蒙,是来试音的。”
“请进!我叫吉姆,是团里的主唱。”我告诉他我的名字。
戴蒙跟着我走进客厅,把他的吉他电源连接到尼克的电吉他的电源线中,为我们三个人弹了两支半曲子。其中,一首是“石头玫瑰乐团”的曲子、一首是Dinosaur 
Jr。的曲子,还有半首是他自己写的,曲名为《心中的女孩》——他还毫不避讳地告诉我们,这是为女友写的歌。他的功力比我们三个加起来还要强,不让他加入实在太可惜了!
“你表演得实在太棒了。”我兴奋地告诉他,“欢迎你加入我们。”


1992


1992年2月12日 星期三
1∶33 p。m。

尼克、戴蒙和我坐在学生大楼的酒吧里,吧台上有三个喝光的杯子和一本最新的《NME》音乐杂志。
戴蒙跟我们这个团的成员打成了一片。从他加入后,原本应该在尼克和我的客厅里练习的时间,就变成了在佤斯特的喝酒之夜,每次都喝挂了才肯罢休。话题呢,也总离不开生活、政治、美女还有音乐。戴蒙现在已经不仅仅是乐团成员,更是我们的好朋友了。
“再来一杯吗?”我问他们。
“不要了。”戴蒙说,“十分钟后我还要去上化学课。”
我转头看着尼克,用手做了个再喝一杯的动作。
“好吧,再来一杯。”尼克看了一下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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