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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清单-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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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听筒说。
“吉姆,是我。”
这个声音,让我手里的电话差点掉到地上。
“喂?你听得见我说话吗?”
“抱歉。”我过了一会儿才回答她。“我听到了……只是……你是艾丽森吗?”
“是的。听着,我打电话是想告诉你,迪斯可昨天晚上死了,死因是癌症。”
“我不知道猫也会得到癌症。”
“这就是我……”她的声音变得愈来愈小。“我只是觉得你应该知道这件事,仅此而已。”
“这个消息太让我吃惊了。我感到非常难过,我已经很久没看到它了。”我悲痛地笑着,“我一直还把迪斯可的照片贴在衣柜的镜子上,虽然这听起来很蠢,但是我确实这么做了……她经年应该十岁了吧,是吗?在猫王国里,这算是长寿了吗?”
“不知道,我想应该很长那长寿了吧。”
“她现在在哪里?”
“在兽医院里。我等一下要去那边……我不知道……”艾丽森开始哭了起来。
“我今天会在家工作。”我告诉她,“如果你需要我陪你去的话,我很乐意。”
“你不必去的。我一个人没事的。”
“我也想去。毕竟,迪斯可也是我的猫。” 
艾丽森把她的地址告诉我,我们约好一个钟头后在她的公寓里先碰面。说完,我挂上了电话。
海伦一边唱着厨房里的收音机中播放的歌曲,一边走进浴室问,“谁打来的?”
“艾丽森。”我说。
“艾丽森?你的前妻艾丽森?”
我被她的话给逗笑了,说:“每次你这么叫她,我都觉得很怪,好像我太早结婚又离婚。”
“你本来就是早婚。”海伦说,“不过,现在早婚好像很流行,像那些好莱坞的明星、歌手,不是都结过好几次婚吗?当你有过一次婚姻后,以后的婚姻生活就会比较美满,因为你知道如何避开那些错误。”海伦在我鼻子上亲了一下,问:“她打来做什么?”
“她说我们的猫死掉了。”
“迪斯可吗?”
“对。”
“哦,宝贝儿!”海伦伸手过来抱住我,说,“这真是太糟了,我还乱讲什么早婚的事,真抱歉。怎么会发生这种事?” 
“是癌症。”
“哦,真实让人难过。你感觉还好吗?”
“真觉得不是滋味。她是只很乖的猫。从前只要我看电视的时候,她都跑过来跟我一起看,完全不吵不闹。她是个很棒的‘看友’。”我停了一下,又继续说,“我知道这听起来有点不合情理,但是我答应陪艾丽森一起去兽医那边了。”
“哦。”海伦平淡地说着。
“你会生气吗?”
海伦叹了一口气,说:“你一定要去吗?”
我想了很久,回答道:“其实我不一定得去,但是当我们离婚的时候,艾丽森得到了迪斯可……这么说好了,我们两个都想要养她,但我觉得让她养是比较公平……我不知道……唉……”
“我真的无法想像你是个会养猫的男人。”
“我的确不是啊,”我说,“但迪斯可……是个例外。”我回答她。
“为什么?”
“因为她是我的。” 
海伦笑了。她说:“如果你要跟她去兽医那边,我不会生气的。我不会为这些小事烦恼,对吧?”
“当然。”我说,“我已经好几年没有见过她了。我不知道我们之间还有什么话题可以聊。现在回忆以前的每件事,都好像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故事一样。就像你刚刚说到早婚的事情,艾丽森跟我那时还够年轻,可以承担这一切错误,然后再继续各自的人生。”


   

1989年9月27日 星期二
10∶45 p。m。

这是我来伯明翰大学的第一个晚上。现在,我正跟数百名大学新生一起参加迎新舞会。
“参加迎新舞会”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啊!今晚,你也许会结交到未来一生的好友,也许还可能与像《故园风雨后》中的帅极了的男生有个浪漫之吻。
不过,今晚我大概是没这样的机会了。因为一直到中学六年级,我都是穿着劳瑞·艾施莉(Laura 
Ashley,英国品牌,以甜美清新的田园风格,广受女性的青睐)之类的优雅而保守的衣服,后来在布斯打工的一年中,我也是穿些类似护士制服的衣服。今晚,在这个重要的人生转折时刻,我决定彻底改变——我穿上了我所能寻觅到的最像学生的衣服:上身是一件在剑桥买的二手小山羊皮质夹克,里面穿着上面写着“肉食主义是刽子手”的T恤(尽管我爱极了吃鸡肉),下身穿了一件Levi's 
501牛仔裤——我把裤管一直卷到脚踝,脚上没有穿袜子就直接登上了一双我两天前才买的马汀博士的鞋——新鞋子一直磨着我的脚后跟,一只脚已经流血了,痛死我了!
珍(八个小时前我刚刚认识的最要好的新朋友)和我一直观察着一个男孩子,他和一群很帅的男孩子(而他是其中最帅的一个)在酒吧的另一头。他们嘴里都叼着一根香烟,好像正在进行影片《伊甸园之东》男主角的试镜。
我一直在看他们中最帅的那个男生,发现自己已经迷上他了。我喜欢他深棕色的卷发、穿旧的皮夹克、看上去脏脏的牛仔裤,还有那流露出的叛逆个性,他的一切都是那么棒!整个晚上,我们都在远远地眉目传情,好像我们的视线已经被对方牵引无法离开。我们默默地看着对方越久,我就越有一种冲动,我想跑过去拥抱他,与他深深地接吻,直到窒息为止。
“他在看我吗?”我眼睛故意看着另一个方向,问着珍。
“我不知道。”珍闷闷不乐地说,“你要我看一下吗?”
“好啊。”
珍转头过去看,但是我突然紧张起来,尖叫道:“不要,不要看!”
“好吧,我不看。”
我们沉默了一会儿。
“他现在在看我吗?”我说。
珍叹了一口气,说:“我身上又没有装雷达监测系统,你不让我看,我怎么知道啊?”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说:“好吧,那你就别看了。”
“你确定吗?”
“是的……就这样吧。”
珍抓着我的手,带着我往吧台方向走去时说:“如果我们整晚都要假装没看那个男生,那我们可不可以先去喝杯东西?”

 

“你想去跟他打个招呼吗?”当我们喝酒的时候,珍问我。
“不知道。”我回答她,“你觉得我该怎么做?”
“你喜欢他,对不对?”
“他好帅!”
“那就去啊!”
“不能这么快的,我不是一个会采取主动的人。我想我需要一个行动计划。”
“这类情况下,一般都是假装喝醉酒,然后跟他搭讪,就这样啦!”
接下来,珍把她平时惯用的方法传授给我了:
第一步,走过去。
第二步,跟他借个火。
第三步,顺便再借根烟。
我相信珍的计划是完美的。只是……要厚着脸皮,只是……还显得有点轻浮,而且……还需要借助点酒精的力量。
“这个计划有一个小缺点。”珍说。
“什么缺点?”
“你是不会抽烟的,对吧?”
我耸了耸肩,说:“没关系啊,抽烟可以从现在开始。”我一口喝光杯子里的酒,“祝我好运吧!”我说着,看了看我的目标。
“不需要我祝你好运啦!”珍说,“你喜欢他,完全是他的运气!”
在珍的支持下,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往酒吧的另一头走去。
可是,当我走到一半时,一个冒失鬼突然挡在我的面前。他穿着一双酒红色的鞋子、菱形花纹的长筒袜、及膝的短裤,白衬衫、一件灰色的背心,系着绿领带,我从来就没见过服饰搭配得这么糟糕的人。
“嗨!”冒失鬼伸出他的手,“我是吉姆。”
我来不及做出失礼的举动,也伸出了手,说:“呃……嗨……我是艾丽森。”
“这里很棒,对不对?”他有一口很重的北方口音。
“还不错啦!”
我不想接着往下说话。
“你是哪里人?”
“诺威琪。”我草率地回答他。
“我是从欧得汉姆来的。”他接着我的话说,“靠近曼彻斯特。”
“你们欧得汉姆人都是这么穿衣服的吗?”我再一次打量着他。
“不是。”他骄傲地说着,“这是我的独创……你是什么系的?”
“英文系。”我说,然后用眼睛去寻找房间另一头我原本应该已经开始跟他聊天的那个帅哥。他嘴里还叼着烟,看上去还是那么帅!
“真棒!”吉姆说,“你以后要当英文老师吗?”
“我想当个小说家。”我说,这一点倒是没错,我想写一本自己的小说。
“听起来妙极了!”吉姆说,“我是念商务经济的。但是我以后并不想从事商务工作。”
“那你为什么学这个专业?”
“总得有个备案,以防万一呗!”
“那你想做什么?”
“组一个团,我当主唱。”
“团名叫什么?”
“还没想好。”
“哦,这样啊。那你有合适的人选了吗?”
“目前还只有我一个人。”
我忍不住笑了出来,说:“这也叫一个团啊?”
“我打算要找其他的团员。你不会玩乐器吧,对不对?”
“不会,我什么乐器都不会。我完全是个音盲。”
“太可惜了,但你看起来像会玩吉他。”
我笑了,没回他的话。我希望利用这个尴尬的沉默让我赶快脱身,可是他好像还没完没了,并没有想走的意思。
“你还是要认真对待。”几分钟后,我开口了,因为站着不说话,让我觉得更尴尬。
“我应该认真对待什么?”
“你的备案啊。”
“为什么?”
“因为你有了备案,或许有一天你会用到它。”我对他很客气地笑了笑,打算结束对话,“很高兴遇见你。”
“我也很高兴遇见你。”他倾身过来,好像打算亲吻我的脸颊。虽然我感觉有点奇怪,但还是让他亲了一下,希望能早一点摆脱他,不要再跟我啰嗦了。可是,他突然把脸转了过来面对我,然后直接亲在我的嘴唇上。
“你想干什么?”我有点恼羞成?的感觉。
“我以为你喜欢我。”
“你怎么会这么想呢?”
“因为你跟我讲话。”
“你以为我跟你讲话,就是喜欢你吗?”
“不是。”
“那你为什么吻我?”
“因为刚才的气氛不错啊!”
“拜托!”我不敢相信我的耳朵,说,“你会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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