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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传-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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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能够给予支持。这个时候,老巴拉克·奥巴马童年时受到的严厉家庭教育开始奏效。被夏威夷大学录取后,老巴拉克·奥巴马通过孜孜不倦的努力和拼搏,终于从学校和资助者那里赢得了足够的奖学金。
于是,他离开了非洲。来到了一个神奇的国度,美国。那时候的老巴拉克·奥巴马并不知道,当他的双脚踏上这片富饶的土地上时,命运已经在他今后的人生旅途上埋下了更深奥的玄机。
有一些模糊的过往,在奥巴马以往的采访谈论中,都小心翼翼的不去触碰,那就是有关老巴拉克·奥巴马婚姻的记载。也正因如此,并没有一个官方说法。有报道说他在肯尼亚时有过一次婚姻,并育有两个孩子:儿子罗伊和女儿奥玛。与此同时还与名外一名肯尼亚妇女生过一个儿子。无论是当事人还是奥巴马,他们避而不谈这些历史,而把焦点放到老巴拉克·奥巴马与奥巴马的母亲,安·邓纳姆的相识上。这是唯一确定的事:老巴拉克·奥巴马深爱着安·邓纳姆,迫切的想与之组建家庭。
但这个决定很快遭到了昂扬格·奥巴马的强烈反对。他不仅给儿子写了一封言辞激烈的信,甚至很冲动的给未来的亲家,安·邓纳姆的父亲斯坦利·邓纳姆写了一封同样内容的信。行为虽然冲动,但昂扬格·奥巴马的反映其实并不为过。一个黑人穆斯林和一个白皮肤的女人结合,无论是在生性严谨保守的昂扬格·奥巴马的眼里,还是在当时的社会价值观中,这都是极不合理的事情。几乎没有人能心平气和的接受这种种族冲突。但是,不得不承认的事实是,爱情来了。爱情是这世界上少有的,勇敢到能跨越种族的力量。于是老巴拉克·奥巴马和安·邓纳姆在这种力量的促使下,依然结合了。他们的婚礼并不似寻常人那般喜气洋洋。这对新人,以及双方家长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了低调处理。后来,已经成年的奥巴马从外祖父的空中听到这段并不欢欣的描述时,也表现出了一个成熟理智的成年人该有的理解。面对这种非同寻常的选择所带来的结局,理解,是最合适不过的态度。
但是,昂扬格·奥巴马在去世时是否感受到了这种理解,人们不得而知。老巴拉克·奥巴马回到家,和家人一起平静沉默的准备了父亲的葬礼。几十年后,他的儿子奥巴马带着美国特有的自由活力的气息,以及贯穿他一生都无法磨灭的对家族、种族的微妙复杂情绪,重新翻阅了昂扬格·奥巴马的遗物。那都是些正统的,有着详细记录的文件,从中能依稀窥见昂扬格·奥巴马工作时以及老巴拉克·奥巴马求学时的痕迹。因为自幼远离祖父一家,奥巴马对肯尼亚的感情是遥远而模糊的。
当在继祖母的引领下,轻轻抚摸着那些泛黄的工作表格、大学申请通知书时,奥巴马深切感觉到,他所触碰的这些文件,这些记忆,这些遥远的过往,就是他的根、他的血脉、他的家族。它们一直在这里,从未消失过。
(本章完)
第3章 外祖父一家
很久以前,在堪萨斯大草原上,定居着一群切罗基族人、苏格兰人和英格兰人,麦德琳,也就是奥巴马的外祖母家族的祖先便在切罗基族之中。从小在堪萨斯州长大的麦德琳一家,继承了祖先们的优良品质。一家人勤奋正直,其乐融融。哪怕是百年不遇的经济大萧条,都没能破坏这美好家庭的和谐气氛。父亲一直带着乐观和不放弃的精神坚持工作。母亲虽然在婚后辞掉了教师的工作,但依然保留着勤奋的习惯,她总是将家里打扫得一尘不染。最难得的是,她还坚持从邮局订购一些喜爱的书,培养阅读的习惯。这些美好的品质都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了麦德琳,促使她长成了一个聪明的好姑娘。
和麦德琳比起来,奥巴马的外祖父斯坦利·邓纳姆的成长轨迹显然没有这样平静幸福。首先,八岁那年,斯坦利的母亲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自杀了,留下了一个让人难以破解的悬念和一个满心伤痕的男孩。幼年的伤痛一直深埋在斯坦利的内心深处,但出自一个孩子的倔强,斯坦斯不愿意向孤单的岁月低头。他渐渐学会用一种不太友好的方式抵抗孤独与伤痛,这让他变得乖戾。别人眼里,他是轻狂甚至不近人情的。有一年,斯坦利性情中的阴暗在一场纠纷中被引动,全面爆发。那时他还是一个在校生,因为沟通不畅,与学校发生争执,激烈的争吵中,竟然冲动出手,不慎将校长的鼻子打破了。无可避免的,他遭到了校方的惩罚,开除。
离开校园的三年里,斯坦利一直在全国各地之间辗转,靠打些零碎的短工为生。这宝贵的三年,让斯坦利迅速成长并成熟。他开始能够理智的面对这个曾经让他痛苦过的世界,并且,说真的,他做得不赖。当他来到堪萨斯的威奇塔城时,已经成为一个精神抖擞,衣着时髦的魅力少年。他总是穿着一件浆过的衬衫,配一件宽松肥大的裤子,头上反戴的鸭舌帽无疑成为这一身行头的点睛之笔。
这一年,麦德琳也随父母搬到了堪萨斯的威奇塔城。命运是如此恰好,两人相遇了。
那时的麦德林在勤劳的父母的影响下,已经长成了一个风趣幽默的聪明姑娘。除了这些,她身上还有一个最大的亮点就是美丽,她总是涂着鲜红的唇膏,头发染成金黄色,双腿修长美丽到可以去商场做推销丝袜的模特。一个意气风发的少年,一个美丽迷人的姑娘,两人相爱,仿佛是最天经地义的事。但出人意料的是,麦德琳的父母却反对他们的交往。没人清楚他们究竟反对斯坦利身上的哪些地方,或许是辍学的经历,或许是并不稳定的工作,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们的反对很坚决。否则斯坦利和麦德琳不会极端又无畏到要通过私奔来见证他们坚贞的爱情。
在珍珠港事件爆发之前,他们真的私奔了。
紧接着耸人听闻的珍珠港事件爆发,斯坦利应征入伍。当时他任职于一个军队基地,突如其来的战火没有打击到斯坦利和麦德琳的浓情爱意,他们依然如漆似胶。1942年,奥巴马的母亲,斯坦利·安·邓纳姆(以下简称安)出生了。
女儿的降生增加了家里的开销,麦德琳不得不找一份工作来减轻负担。于是她开始到一个轰炸机组装车间工作。幸运的是,残酷的战争终于结束,一家人终于得以朝夕相处。因为斯坦利可以享受到士兵福利,到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读书,于是举家搬迁到了加利福尼亚州。年轻的斯坦利并不觉得这种每天上课、下课的循规蹈矩的生活更适合自己的性格,于是全家又搬回了堪萨斯州。这个时候,这对年轻的夫妇还并不十分确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于是他们后来分别去过德克萨斯、西雅图等地方安家。他们总是在不断的追求崭新的开始,尽管带着年幼的斯坦利·安·邓纳姆,但并不妨碍他们对生活的探索。
在西雅图的时候,斯坦斯找到一份家具推销员的工作。与此同时,安在这里读完了高中,同时接到了芝加哥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但是斯坦利并不同意她去上大学。大概因为经历过被辍学,在社会上闯荡三年的经历,斯坦斯甚至生活的艰难。他不想女儿过早的体验这种艰难,她的年龄还太小。他不放心让她独自生活。
正在这时,斯坦利的公司经理告诉他,公司将要在夏威夷的檀香山新开一家分公司,因为夏威夷马上就会成为美国的一个州,所以那里暗藏着无限的商机。于是,他们毫不迟疑的卖掉了西雅图的房子,再次搬家来到夏威夷。斯坦利继续在原公司做家具推销员,麦德琳则开始到当地一家银行做秘书。多年以后,她成为这家银行首位当上副行长的女性。这份成绩,一直被后来的奥巴马所骄傲。
夏威夷之后的生活因为工作走上轨道而逐渐趋于稳定。斯坦利终于结束了“不断从熟悉的环境中逃开,不断的寻找新开始”的生活。最主要的是,斯坦斯与麦德琳的性格开始定型。已近中年的斯坦利,是个既慷慨又热情,思想老练又有些狭隘的人。他是他们那一代人中的典型,既渴望自由和独立,不安分却又奋发有为。他喜欢写诗,听爵士乐,在家具公司时和许多犹太人结交了朋友。而麦德琳则恰好相反,她的骨子里怀疑一切,性格顽固,但生活独立,是个典型的实用主义者。他们都有信仰,但这种信仰并没有成为一种特定的思想意识或者形态。他们的一言一行都像个自由主义者。事实证明,他们确实是的。
当斯坦利夫妇的生活逐渐趋于平静,新的问题开始在他们的女儿身上体现。
斯坦利·安·邓纳姆是家中的独生女,患有严重的哮喘。疾病以及多次搬家,让她变得有点不合群。尽管她的性情快活而温情,但因为找不到合适的友谊,所以只能独自埋头读书和散步。学校里是个让她十分不快乐的地方。当年因为斯坦利想要一个儿子,所以她被冠以这个假小子意味的名字,这使她遭到了无情的戏弄。不友好的同学们甚至给她起了外号“斯坦利汽船”。虽然是个地道的白人女孩,但是安却深切体验到了白人的不友好,同龄人的伤害在她心中,远远盖过了种族的隔阂。在这种让女孩难受的氛围里,也就不难解释,为什么安会冒着被同学们加倍嘲笑和攻击的风险,同一个黑人女孩交上了朋友。
那天,麦德琳下班回家,发现有一群孩子围在自家房子的防护栏外,他们的脸上带着愤怒和嫌恶的表情,高声咒骂着:“爱黑鬼!”“肮脏鬼!”。甚至有一个男孩,用力朝围栏里丢了块石头。麦德林顺着那块石头的方向望去,找到了骚乱的原因:她的女儿正和一个黑人女孩并肩趴在草坪上读书。那是非常美丽的画面,两个女孩在树荫下,毫无顾忌的交流着笑容与感想。一刹那,麦德琳被这幅画面击中。
种族问题早在这之前就侵入进他们的生活中。斯坦利在担任家具推销员的初期,就有人告诫他如何与黑人和有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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