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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或那个观点的五十多个具体历史事件中,大约有二十个左右说的是法国大革命的岁月,还有几个谈到了拿破仑。不过剩下的事件仍占一半左右,它们不但都发生在法国,而且都是勒庞亲眼目睹的事件。进一步说,所以提到大革命,也是因为勒庞本人那个时代的事件起着一部分作用。就像其他许多法国人一样,勒庞受着这场大革命的纠缠,但是在他的著作中还有无数个暗示表明,他对自己身边的群体行为所做的观察,提醒他去注意大革命中的一些相关事件。他对法国大革命的社会心理学研究,往往是因为他看到了19世纪法国的群体生活而对历史的回顾。简言之,他经常是在评价大革命时代群体行为的伪装下,对第三共和国的群体行为进行分析。
如我们所知,在阅读勒庞时,往往会觉得他本人经历过法国大革命,他的希望不幸被第二帝国所出卖,又因第三共和国而彻底破灭。当然不是这样。他只活了叨岁,这本使他扬名四方的书问世于他55岁那年。但是他在自己那个时代对法国群体行为的观察,已足以为他的社会心理学奠定基础。勒庞一旦有了这样的想法,也许他会对圣保罗大教堂唱诗班入口处那句纪念雷恩的铭文重新加以解释,向他的同代人说:“诸位如果需要我这些想法的证明,看看你们周围吧!”
事情就是这样,过去时代的历史事件,既不是勒庞的群体行为理论的推一来源,也不是其主要的经验证据。人们所以能够得出这样的看法,至少是因为他对于把历史用于学术研究的目的,表现出一种十分矛盾的态度。这本书里,他发现对于作为当时复杂事件和人类社会行为结果之真实记录的史学,或更确切地说是历史记载,他可以不予理会。在这一点上,虽然无据可查,但是按照他所宣布的原则,他持的是“历史全是一派胡言”的观点,(据说)这句话后来由亨利·福特说出而广为人知。如果福特确实说过这句妙语,他也只是简单一提,而且是出于无知,而勒庞却说得很多,并且不像是出于无知。怀着这样的心情,勒庞相信“只能把史学著作当做纯粹想像的产物。它们是对被观察有误的事实所做的无根据的记述,并且混杂着一些对思考结果的解释。写这样的东西完全是在虚掷光阴。”(见第1卷第2章第2节)为了得出这种虚无主义的判断,勒庞首先认为历史记载难逃两种噩运:第一,这是因为记录历史真相的证据并不存在或已散佚;第二,对碰巧可以利用的文献进行有倾向性的选择,他认为这是史学家不可避免的事情。
后来他又换了一种心情,这种心情显然延续了很长时间,使他花费精力写了好几本所谓历史著作。他发现,不完全地依赖历史,根本无法谈论群体行为(或人类任何其他类型的行为)。1912年,当勒庞发表(法国大革命和革命心理学)(In ie VOIUhonfhacaise et lamphafogie des 1?evt)lution)时,他只是改变了自己的做法,却没有改变看法,即写出真实的历史是一种荒谬的要求。
就像同矛盾心理做斗争的大多数人一样,勒庞也提出了一种妥协的理论。这使他既可以和历史生活在一起,又能够否认与它同居的事实。这个合理化的理论迷人而简单:不错,“关于那些在人类历史上发挥过重大作用的伟大人物的生平,如赫拉克利特、释迎牟尼或穆罕默德,我们拥有一句真实的记录吗?”勒庞又说,这些人的“真实生平对我们无关紧要。我们想要知道的,是我们的伟人在大众神话中呈现出什么形象。打动群体心灵的是神话中的英雄,而不是一时的真实英雄。”(见第四卷第2章第2节)
对于这种好像在真正的历史与作为有效神话的历史之间取得妥协的做法,我们可以提出质疑,但是,对于勒庞在这种看待历史的矛盾心情中摇摆于两种对立倾向之间的困境,我们却必须给予同情。他触及到了一个后来得到更严格更令人信服的阐述的观点:在决定人们的历史地位上起着更大作用的,不是他们的“真实”面目,而是后人对他们的认识和感受。在这两者之间,在真实性(在创作者本人看来也许完美无缺)与表象之间,不必完全吻合,虽然有时能够吻合。在同自己这种对待历史的复杂感情的搏斗中,勒庞使自己接近于一个可以称为托马斯定理(这个名称来自对世纪美国社会学大师托马斯)的观点:“假如人们把条件定义为真,则根据其结果它们即为真。”他接近于得出一个后来人们才知道的见解,即人的“公开形象”以及该形象在影响接受它的“群体’方面所起的作用。勒庞对自己对待历史的矛盾态度极力要想出~个究竟,这使他几乎——虽然稍欠火候——得出一种正确的见解:作为神话的历史在形成后来作为社会现实的历史上发挥的作用。
勒庞虽然展现出他的全部智力(这一点不容忽视),比较而言他还是没能取得对那些学者的胜利,他们以人尽皆知的含糊其辞的最终分析为据,否认历史为发现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一致性因素提供了基本材料。勒庞像他的许多同代人一样,可悲的是,也像他的许多后来者一样,认为历史是一种表象,而历史文献所记录的是一些独一无二的事件。如果严格地说就是如此,如果历史材料不能为用一种让人觉得似是而非的很不明确的语言,探寻人类行为发展及其社会制度和社会结构发展中的相同因素提供充分的基础,那么勒庞确实是在浪费他本人和我们的时间。对于这种粗糙的错误观点,也只有那些享受着不劳而获的先人遗产的人才能瞧不起它:这不过是事后的聪明。就在(乌合之众)出版6年后,杰出的德国哲学家李凯尔特和文德尔班仍在解释为何历史只能得出特殊的描述,它们不同于能够在物理学和生物学中发现的相同因素。只是到了后来,才有人否认在研究普遍规律的,或概括性的学科与研究独特,或称单独的现象的学科之间所做的错误划分,例如,柏拉图的观点:“‘历史绝不会重复’与相应的历史在某些方面——我们可以称之为主要的方面——‘总是重复’,是同样正确的。”
幸运的是,勒庞在实践中继续否认他从原则上给予肯定的观点。他利用历史,通过从无疑具有独特性的具体历史事件中,抽象出某些在一定程度上重复出现的方面,以此找出人类行为中假定的相同因素。不过在指出这一点时,我们切不可对勒庞有失公正,把他实际上没有表现出来的先见之明归在他的名下。读一下此书便可知道,勒庞显然并不具备方法论的头脑。他的著作从来不为系统搜集证据所累,以便使自己的思想能够经受住公正的(即没有偏见的)检验。他所采用的方法,是社会哲学家、社会心理学家和社会观察家的方法,不但他那个时代十分流行,我们这个时代也远没有消失:把历史上的奇闻逸事用作思想资源,误以为这种资源多少能够证明由此得出的解释的真实性的方法。他的方法固然有缺陷,但是正如我们所见,他的某些观点却是正确的。它仍然有些粗糙,有待后来的社会科学家再付出大量平凡无奇的艰苦工作,他们不想从一个观念高峰跳向另一个观念高峰,他们在认为自己已准备好攀登之前,先要长途跋涉于方法论研究的峡谷之中。
思想的传播,如果作者没有提供一个良好的基础,使人可以对正确成分和胡言乱语进行鉴别,便很易于变成勒庞思想的传播。区分错误思想和创造性思想的标准,在社会思想的领域和其他领域一样,当然就是看那些能够站住脚的、大体(但不肯定)正确的思想占了多大比例。就此而言勒庞似乎取得了相当高的打击率,这也可以解释此书为何有持久的影响。有时,正像弗洛伊德所暗示的那样,他的打击不着边际,而他却自以为赢了比赛。不过在社会哲学家的竞赛中,他的确不时得分,并能在关键时刻来上一个全垒打。
把勒庞同时说成是一项知识竞技中的英雄和一位社会学先知,也许会铸成新的错误:混乱的形象化比喻和迷恋时代错置的行为(棒球毕竟不是勒庞那个世界的一部分)。不过这个混乱的形象是可以捍卫的。勒庞接触到一系列棘手的问题,对于其中的每个问题他都想一试身手,最后他做出了一系列社会学断言,使他的后继者能够在这些难题上做得比勒庞本人更好。此外,在勒庞的后继者中间,一些研究人类群体行为的人,也曾独立采用过这个有关体育和科学的不雅的比喻。社会学家拉扎斯菲尔德和社会哲学家奥尔特加一加塞特都曾分别这样做过,对于对手类似的犯规表现,他们都是完全无辜的。拉扎斯菲尔德在(社会研究的语言》一书中认为,奥林匹克运动上竞赛记录的不断提高,其原因并不是人类竞技能力发生了达尔文主义或拉马克主义意义上的进化,而是因为对这种能力的训练在过去不断地有所改进。因此,每一代人都可以看到一些人的表现有了改进,但他们的能力并不比自己的前辈更好。在(群众的反叛》(The ReVol Of Masses)——一本通过学习勒庞而改进了勒庞的书——中,奥尔特加对体育记录的不断提高提出了同样的看法,并且指出科学中也有类似的情况发生。在人类文化的所有领域,大概除了艺术和道德之外,现实很符合这种一度过时的“进步”观,按其严格的定义,它是指不断积累的知识以及有益的思想与行为能力的提高。因此可以说,勒庞《乌合之众》中的观点,一直被另一些头脑所改进,他们的能力未必高于勒庞,有时甚至还不如他,而是得益于后来者的地位。
在有些读者看来,勒庞的思想颇有先见之明。当他如先知般写道“我们就要进入的时代,千真万确将是一个群体的时代”时,他所谓群众进入了历史,是指他们过去几乎不起任何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