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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地心性,都喜欢凡事争个高低。
在这个世界上。有钱,并不是一件坏事。
有钱又张扬,还要惹上不该惹的麻烦。这才是最大的祸端。
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是在什么时候得罪了一名高官。
偏偏在这个时候。遇到了全球性的金融危机。
也是老天不开眼。一伙窃贼光临了林家祖宅。盗去了其中绝大部分地金珠宝贝……
当所有祸事接踵而来,争先恐后掠夺着那丰厚无比资财地时候。林霁云彻底傻眼了。
他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
他只觉得脑子里一片茫然。
就这样。一夜之间,高高在上的贵公子,变成了一文不名地穷光蛋。
与所有的相同经历者一样,从天堂掉落地狱的林霁云,内心世界也从原来的阳光明媚,瞬间变成了阴暗绝望。
他愤怒、阴郁、仇视所有的人。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与所有人为敌的念头,这才在他的脑海里深深扎根……
这个世界。是一个充满残酷的肮脏世界。
有句话说得好——“当你有钱地时候,你就是大爷。没钱落魄的时候。你连一条狗都不如。”
白眼、唾骂、嘲笑、讥讽。
年轻地林家公子也不知道,自己的耳朵里,究竟装了多少诸如此类的东西。
他只想爆发,想要活活捏死所有敢于蔑视自己的家伙。
遗憾的是,他却没有实施地力量……
也许。这就是无能者最真实地写照吧!
就在他几近绝望。想要以自杀来结束年轻生命地时候。偶然的意外,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在马路上走不稳而摔跤,绝对是任何人都经历过,也极其稀松平常的事情。
一跤摔出个不错的未来……这种事情说出来,恐怕没人会相信。
至于像林霁云那样,顺着地面的管道,一下子滑进拗黑无比的地下世界……这种事情,除了冥冥中存在的神灵之外,又有谁能够真正说的清呢?
与雷震一样,他同样发现了一座被掩埋的史前城市。
在那里,一台旧式电脑也给予了他一切想要的东西。
可以在最短时间里,转化成为巨额财富的超前生物科技。
电脑要求的回报,非常简单。
“我需要你积蓄更多的能量。将沉睡中的“智龙”再次唤醒!”
当林霁云从阴暗的地**中爬出的时候。已经彻底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经历了人生大起大落的他,再也不会相信任何人。
对于金钱,他的占有**已经不像以前那么强烈。
毕竟,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远比金钱更加重要的东西。
那就是权力。
有权,就有钱。
有钱,却不一定就能买到至高无上的通天之权。
他并不完全明白电脑所说的“智龙”究竟是什么。
也不想按照对方规定的路线,拯救什么所谓的历史遗迹。
他已经受够了人们的白眼。
他迫切想要证明自己拥有的
接下来的事情,顺理成章。
新的公司成立。
新的药物迅速占领了市场。
大量的金钱,如同无法阻挡的潮水一样,汹涌澎湃地流入他的怀抱之中……
大名鼎鼎的“威森公司”,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走入世人的眼界。成为地球医药界绝对领先的行业翘楚。
这一年,林霁云六十二岁。
人类的本性,究竟是什么呢?
这个问题,恐怕谁也无法给出一个合适的答案。
林霁云也不例外。
有钱的日子,的确过得非常惬意。
甚至,令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充实。
撒下大把的金钱,所有的仇家,均在最短的时间里,被一一惩处。
当然,他也不是那种忘恩负义的家伙。
当年落魄时,对自己有恩的人,同样得到了一笔不菲的财富……
报恩惩恶,也许是所有人都会做的事情。
但是对于林霁云而言,却是调剂思维,满足心理片面感的一种游戏。
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这种类似基督山伯爵般的闹剧,究竟持续了多久。
不过,每当看到恶者因为恐惧瑟瑟发抖,善者因为意外而惊喜不已的时候。他的内心,总会生出巨大的满足感。
终于,有一天当这类游戏无法再继续下去,也找不到任何可以实施对象的时候。他忽然发现——人生,其实不过如此。
按照亚洲人的说法——六十年,为一花甲。
老了,自己真的老了。
人老,必然会死。
每每想到这里,他总会不由自主地想要发狂、发怒。
为什么,为什么我一定要死?
或许,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着不会死亡的秘诀呢?
这不是妄想,而是一种有相当根据的猜测。
既然,连那些史前人类都能拥有至高无上的科技。那么,还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的呢?
就这样,在任何人都无法预料的时候,林霁云迅速完成了从商人到科学家的心理转变。
相比那些数十年如一如,呕心沥血苦苦钻研的学者,他实在有着太多的便利条件。
其中最为关键的,便是从旧式电脑那里获得的大量生物科技。
“你根本无法想象,当我真正接触之后,这才发现,科学,竟然是如此奇妙,如此令人陶醉的东西。如果不是因为对于生命的绝望,恐怕我永远不会感受到其中的奥秘……
望着眼中满是一片冰冷的雷震,神情狂热的老者不禁暗自吞下一口唾液,以充满无比诱惑力的声音缓缓说道:“怎么样,你愿意加入进来,一起分享本世纪最伟大的发现吗?”
第一百四五节 长生
“伟大?哼!哼!哼!利用病毒扩散,把整整一个城市的人类,都变成狰狞恐怖的活尸……这就是你所谓的成就?”
对方的冷言讥讽,并未使得老者脸上略现惭色。相反,他那死死盯视雷震的眼睛里,却意外地浮现出一丝复杂的意味。
“我,不想与你为敌。我不过是想要邀请你成为共享者。难道,你想要拒绝吗?”
“共享?”
雷震眉头一皱。他实在不明白,这话其中的意义何在。
“看来,你还是没有明白事情的奥妙所在——”
老者也不生气,只是淡淡地说道:“我所做的这一切,完全可以称之为生物学上最伟大的发现。即便是那些已经被历史遗忘的前代人类,恐怕也绝对不会与之比及。”
“哦?”
这话,显然令人大为意外。
应该承认,林霁云属于那种偏执类型的轻度精神病患者。但是,他的脑子,绝对没有糊涂到连事实的基本情况都无法分辨的地步。
相反,他很精明。
甚至拥有超越大多数人的高数额智商。
如果,自己所想与并不相符。
那么,他口口声声所谓的“秘密”,又会是什么呢?望着陷入沉思中的雷震,老者那张满是细密皱纹的脸上,终于展现出那么一点点难得的笑容。只不过,在这种肌肉相互挤压的动作下,那张苍老得足以令人感到恐惧的面庞,也显得越发狰狞起来……
综观地球人类史,所有涉及君王的话题中,无一例外都会提到一个尤为敏感的字眼——“生命”。
若是真正要评选人类最伟大胆小鬼的话,恐怕。历史上绝大多数地君主,都能当仁不让地获取这一殊荣。
没有人会比一个国家的执政者更加怕死。
尤其是那些生活在和平时期,手中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王者。
有钱、有权、有普通人做梦都想要得到的一切……我,为什么一定要死呢?
因此。渴求长生不老。自然成为历代君主梦寐以求地最大愿望。
林霁云也不例外。
从电脑那里得到地生物技术,让他重新回到了富贵的核心中央。志得意满地他。加之曾经有过无比悲惨的落魄经历。对于长生的渴望,自然也要比一般人强烈得多。
不过,他也很清楚——这种事情,绝对是不可能以自己的个人意志为转移的。有钱,可以买到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东西。
但是,不一定就能买回性命。
更不可能买到未来不可知的,更多的秘密。
科学,在某种程度上。或许可以解密……
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种隐蔽地研究。
按照电脑的指示。他成功开启了位于地下深处,早已被废弃地前代人类基地。利用其中的各种设备,加之超越这个时代的科技力量。林霁云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成功地完成了在暗地里,从一个商人到疯狂学者的改变过程。
基地里拥有地生物设备。远比现实世界中先进得多。
第一次实验。林霁云便利用同类型地基因,从人工胚胎中。制造出一个新的“自己”。
他永远也忘不了,复制人从培养槽中走出地那一刻。那家伙,实在太完美了。
健壮、强悍、英俊……最重要的,他很年轻。
恐怕没人能够理解,有谁会对自己的作品产生强烈的嫉妒
然而,这种事情的确存在。
嫉妒……甚至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嫉妒。
而是那种满怀渴求,却又无法得到满足的失落心理。
林霁云几乎是铁青着脸,咬牙切齿地将自己的第一具作品扔进了回收器。用充满愤怒火焰的双眼,望着那无辜的复制体,在锋利的钢铁粉碎器下,惨叫哀嚎着被分裂成为无数零乱的肉块。
它,同样也是人类。
而且,还是某种意义上,和我完全一样的人。
为什么,为什么他就能拥有我所没有的一切?
生命,我需要生命。
我需要更加强壮的身体。
我需要在这个世界上,永远存活下去的权力——
平心而论,林霁云的想法并非疯狂。
其实,“长生”这个话题,在地球生物学界,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东西。
按照某些资深学者的说法——人类,完全可能做到长生不老。
这听起来颇有些天方夜谭的味道。
但是,究其理论依据,也并非无稽之说。
人类,拥有再生的能力。
细胞的分裂,能够在短时间内治愈受损的身体器官。这是任何人都能明白的道理。
如果,这种分裂过程的速度能够加剧,强度能够超过正常情况数倍,乃至数十倍。可以想象,即便手脚缺失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