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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正传-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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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常想:蜜蜂就像马,马是逆风的动物,“马鸣风萧萧”,马总是迎风长嘶。至于苍蝇,则像牛。牛是顺风的动物,“俯首甘为为孺子牛”,牛总是低着头、顺风走,任人牵,任人骑。
  我想每个人都会愿意作“迎风长嘶”的马,而不愿作“顺风俯首”的牛。只是从捕捉蜜蜂和苍蝇的经验中,我了解为什么那皮肤又软又没有武装、更不团结的苍蝇,能存活到今天,而且比蜜蜂散布得更广。
  会钻洞的苍蝇,当然比只会向着光明高飞的蜜蜂,更能适应这个现实的世界。会吃粪的小人,也当然比只吃蜜的蜜蜂,更能“多福、多寿、多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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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我,都宁愿抓蜜蜂,而不爱抓苍蝇。
  除了要弄清虫子的个性,还得了解它们出现的时辰。
  譬如下雨天,虫都躲起来,抓不到;夏天中午,大太阳的时候,虫也可能怕热而不出动。只有一大早和傍晚,一个是因为饿了一夜,它们急着找东西吃:“一个是马上要天黑,如同准备收摊的小贩,急着做最后一笔生意,所以虫子特别多。(按:此处的虫子,主要指蜂蝶之类。)同样的道理,在连续几天大雨,突然放晴的日子,它们也特别勤快,大家熙来攘往地,忙着在花间穿梭。
  连续几个大太阳天之后,如果你在地上洒些水,又会有不少飞虫赶来喝水。
  不看它们喝水,你绝不能了解它们有多渴,也不会同情这些可怜虫。
  当一只虎头蜂在草地上飞来飞去的时候,大约有两种可能一——如果那是个潮湿的日子,你大约可以猜,它是在找其他虫的尸体。虎头蜂吃“荤”,它们不但在现场吃,而且会把虫尸,一小块、一小块地运回家里,喂它们的孩子。
  如果当天是个大旱天,那虎头蜂就八成是在找水喝。它们会钻进叶鞘里吸水,或咬多汁的花朵来解渴。它们也会飞进树林,找地上的行叶。那些变变卷起来的叶子里,常会积存雨水,加上树林里阴暗、不易蒸发,里面的水可以积上好几天。
  万一干旱的时间太长,连这种朽叶和叶鞘里都喝不到水,附近又没有任何水塘或多汁的植物,那虎头蜂就会抓狂了。
  这时候,我只要在地上洒一点水,立刻就会飞来一大批小家伙。虎头蜂、黄夹克、蜜蜂、苍蝇、杀蝉蜂、蝴蝶,它们能渴到只顾趴在地上喝水,连我已经用塑胶袋把它罩住,都没感觉。
  我也就常常罩着它等,等它喝足了,再收紧袋口,带回去喂派蒂。
  多半捕虫的人,都用网子,但我宁愿用塑胶袋。这是有大道理的:第一,塑胶袋很透明,我可以看清楚虫子在里面做什么。
  第二,塑胶袋很强固,不像网了,马蜂可以伸出它的刺来叮我。
  第三,我可以好整以暇地把“它”挤进袋子的一角,再把剩下的袋子翻过来,像脱袜子似地,将大袋子变成小袋子,再把袋口对准派蒂小姐的家门,请“它”自己飞进去。
  第四,我可以在衣袋里塞好几个塑胶袋,一次发现几只虫的时候,就一个袋子抓一只。
  更重要的原因,是我要用塑胶袋跟一些虫子“斗智”。
  虫子非常聪明。有时候我甚至猜,它们在用一种“嘲弄”的方式,面对我的捕捉。
  可不是吗!当我还是新手的时候,不知有几百次扑空,而且不但扑空,还弄断了我心爱的大理花、弄破了自己的手,甚至有一次用力太猛,一个不平衡,摔进花圃,弄伤了我的脸。
  许多虫子,是“你不动、她不动”。当你一步步靠近,准备偷袭它的时候,它早就看到了。但不知是“自大”,还是“懒”,它硬是不逃,只是静静地等在那儿。
  “复眼”使它们几乎能看到三百六十度,看你接近,它们会调整翅膀(譬如蝴蝶把翅膀立起来,并在一起。蜻蜒把四只翅膀都放下来,向两边垂着)、转动小脑袋。甚至你的手只距离它十五公分,它都不动,直到你以为已经到手,作最后“冲刺”的时候,它才一闪,不见了。
  这一闪不见,使我想起打羽毛球,最丢脸的时候,不是接不到球,而是非但没接到,而且东张西望,找不到球的时候。
  当我抓它,它一闪不见,往往就真不见了,直到我“回复神志”,定下心,四处看,才可能发现它又停在不远的枝梢,对我作再一次的挑衅。
  在所有虫子当中,最敢向我挑衅的,是一种橙褐色的蛾子和腿长的蟋蟀。它们的斗胆,是因为“艺高虫胆大”。
  我们一般见到的灯蛾,都飞不快。但是这种蛾子不但快,而且用的是武林绝技——“迷踪步法”。
  如果你追一只蜜蜂,很容易,因为它是直直地飞;如果你追一只苍蝇,比较困难,因为它会快速转弯;如果你追一只蜻蜒,也不简单,因为它会忽快忽慢。
  如果你抓我说的这种蛾子,就真难透了。因为它不但具有苍蝇和蜒的本事,而且快上好几倍。除非在它停着的时候,把它抓住。只要它一起飞,就连看也看不到了。
  至于那种腿长的蟋蟀,又是另一种“艺高虫胆大”,它不靠“迷踪步法”,而靠弹跳的轻功。我计算过,就算我的手已经只距它十公分,然后以最快速度扑下去,它都能跳开。尤其记得有一回在墙上抓它,把手擦破,流了不少血,却连它的边都没碰上。
  直到有一天,这两个“虫小鬼大”的家伙,终于被我找到了破绽。那破绽不是别的,是它们自以为了不起的聪明。
  过去我抓它们,以为只要快就成。后来发现重要的不是斗力,而是斗智。
  于是我改为慢攻。用一只手,手上拿个塑胶袋,让袋子伸向前面,袋口张得大大的,然后慢慢伸向“它”。
  如往常一样,它盯着我的手看,打算在我距离它不过十公分的时候再飞、再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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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没想到,它是透过塑胶袋,看我的手。当手还距离二十公分的时候,那塑胶袋已经罩在它的四周。
  虫子们没有学校,真好!使它们不能一个警告一个。所以自从我用了这一“实中带虚,以虚为实”的方法之后,就很少落空。
  我常想,以它们的眼力,不可能看不到塑胶袋。它们致命的错误,是太注意我和我的手,却忽略了透明的袋子。
  每次看它们跳进了袋中,拼命跳、拼命飞,我都好心疼,颇有英雄惜英雄的感觉。
  每次看派蒂把它们钳在掌心,开始咬,咬破肚皮、咬出血水,把肚子都吃光了,它们还不断挣扎、不断踢腿的时候,我都对“历代的文人”产生一种悲悯。
  我仿佛看到一个自以为智慧高人一等,不屑同流合污,而讪君卖直、孤芳自赏的清官,被一步一步“安排”,终于身陷囹圄,落得五马分尸。
  他可能只想到有天下的百姓,以圣贤的诗书作后盾,而忘了“法”是人定的,也是人用的。他可能一直到被“五花大绑”地拖出家门,还回头对家人喊:“快!想办法,禀告圣上!圣上一定不知道。”
  “邪人说正法,正法也成邢;正人说邢法,邢法也成正。”这世上的邪人能成功,都因为他们用了“正法”;这世上正人会失败,都没败在“邪法,而败在”邪人“。
  人死、虫死,都死在不懂这一点,而且太自以为聪明。
  枭雄
  十月六日
  今天派蒂真是太过瘾了,她足足吃下七只大黄蜂。
  七只啊!想想看,平常一天能享用两只已经了不得了,她今天一天,不!应该说只不过半天,就吃了七只,你说,不是太爽了吗?
  今天能这样丰收,是有原因的:秋天,叶子一黄,草也跟着黄。那最先黄的草多半是所谓的“莠草”。它们在暮春才出现,长得特别多又特别快,加上叶子比较大,一簇一簇的,把“好草”的地盘都给侵占了。但是一入秋,它们也最先死,一堆堆地变黄、变褐、变黑,加上几阵秋雨,就全烂了。稀稀黏黏的“草尸”帖在地上,说多难看有多难看。
  这时候,也正是我为“良草”收复失土的机会。先拿小耙子把“草尸”耙掉,将下面的泥巴刮松,撒下草籽,再盖上一层泥炭藓(Peat moss)。每天浇水,维持潮湿,大约一个礼拜,小草就发芽了。然后可以再施一次“越冬”的肥料,让那些小草躲在冰雪底下,却能扎下很深的根,第二年春天再发的时候,成为茁壮的大草,我今天就做了这个种草的工作。
  毕竟上了年岁,连续三个多小时做下来,已经有点直不起腰。正打算收工进屋子,却发现飞来许多大黄蜂。不但在我的草地上梭巡,而且往我身上扑,在我四周转。
  对付大黄蜂,我是经验老到的。它们相当笨,也相当聪明。笨的是我可以拿着塑胶袋,一次、两次、三次扑它,扑不到,它都不会螫我。倒不是因为它宽宏大量,而是因为它笨得根本不知道我在捉它。
  至于聪明,是你可别喝甜的饮料,有两次我在网球场喝可乐,一边喝、一边有只大黄蜂绕着我的瓶子飞,我气了,把瓶子放进背包里。练完球,打开背包,它居然正在里面喝我的可乐。你说厉害不厉害?它居然能闻味道,从背包的小缝里钻进去。
  除此之外,这大黄蜂也是相当凶的,英文管黄蜂叫wasp,管脾气暴躁的人叫waspish,可见它是多么“恶名昭彰”。到了夏天,游泳池边,常挂出一个警告的牌子:“有黄蜂,不要光着脚在草地上跑。”
  如我前一天写的,大黄蜂在草地上,不是找水喝,就是找虫尸吃,你一脚踩上去,它当然要螫你。更可怕的,是大黄蜂也爱在土里做窝,当你不小心踩到它的窝上,或者只是太靠近“它家”,它就会成群出动,充分教你领教waspish的滋味。
  我的松树下就曾经住了这么一大窝,而且把我狠狠地螫了两下,我找了半天,找到了,蹲在旁边观察了两天,只见一缕一缕,像是鬼魂似地,从那洞里进进出出。它们快得教你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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