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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漂亮的瓷器,艾克顿。拿起来——摸摸。”
他拿起亚麻桌布,擦擦干净,又去擦座椅、桌子、门把、窗玻璃、窗台、窗帘和地板,然后气喘吁吁地来到厨房,脱掉汗衫,整整手套,又去擦拭那些银光闪闪的铝制品……
“我领你看看我的住宅,艾克顿,”赫克斯黎说,“走啊……”
他擦过了所有的器皿、银餐具和碗碟,这时他已不清楚自己到底摸过什么或者没摸过什么。赫克斯黎和他在厨房呆过,赫克斯黎故意夸赞自己的厨房摆设,想借此掩饰自己对这位潜在凶手的恐惧,或者企图在一旦需要的时候离菜刀近些。他俩随意闲聊着,摸摸这儿,摸摸那儿——已经记不得摸过什么东西或者摸过多少东西——他完成了在厨房里的擦拭任务后,穿过大厅走进赫克斯黎躺倒的地方。
他叫了起来。
自己怎么就忘了擦拭这间屋子的那第四面墙呢。在他出去的当儿,小蜘蛛们从未及时擦洗的第四面墙蹦到已经擦过的另外几面墙上,又把那几面墙给弄脏!他惊叫着,看见天花板上,枝形吊灯上,角落里,地板上,成千上万根细丝在风中飘动!很细,很细的蛛丝,比指纹还要细!
他正看着,蛛丝飘上了画框,飘上了盛蜡果的碗,飘上了尸体,飘上了地板……纸刀、抽屉、桌面都留下了痕迹,到处都留下了痕迹。
他发疯似的猛擦地板。他把尸体翻了个身,一边擦一边叫,又走过去擦碗底的那枚蜡果。他把椅子放到水晶吊灯的下面,站上去擦每一只水晶灯,使劲摇晃着直到它发出叮叮的声音。他从椅子上跳下来,抓住门把,又站到另一只椅子上,去擦更高的墙壁,之后跑进厨房,抓出一把扫帚,去扫天花板上的蛛网,然后又去擦碗底的果子,擦尸体、门把、银器和大厅的扶梯栏杆,顺着栏杆一直擦到楼上。
3点啦!每个地方都响起时钟的滴答声。楼下有12间屋子,楼上有8间。他计算了需要擦拭的面积和所需的时间。100把椅子,6张沙发,27张桌子和6架收音机。上上下下前前后后。他将家具从墙边搬开,一边哭着一边去擦那几十年的积尘,又顺着栏杆往上擦啊,抹啊,刷啊,磨啊,因为哪怕只要留下一个印记,它就会变成几百个乃至几千个——一切又得从头开始,而现在已经将近4点——他感到胳膊酸痛,眼睛红肿,两腿发软,脑袋沉甸甸的,只是擦啊,擦啊,从卧室到卧室,从厕所到厕所……
人们在那天早晨6点半找到了他。
在阁楼里。
整座房子光明灿烂。花瓶像星辰一样放光。椅子熠熠闪亮。所有的铜器都发出耀眼的光辉。地板亮堂,扶梯明灿。
所有的东西都亮光闪烁,灿烂辉煌!
人们在阁楼里找到他时,他正在擦拭那些破箱子、破镜框、破椅子、破车子、破玩具、破乐器,还有花瓶、餐具、摇摇马和粘满尘埃的内战时期硬币。警官提着枪走到他身后时,他刚好全部擦完。
“好啦!”
走出房子时,艾克顿又用他的手绢儿顺手擦了擦前门的门把,然后凯旋般地把门“砰”地一关!
沈东子译
10.陌生人
〔美国〕比尔·普朗兹尼
这是一片水草沼泽地。一条咸水小溪从这儿经过,流向太平洋。汉尼根挖好墓坑,直起身来;雾中出现了一个男子黑色的身影。
汉尼根一惊,跟着把铁锹紧靠在身上,好像是握着一件武器。那人从海滩来,看见汉尼根就站住了,相距不过十七八米。四周雾气翻滚。汉尼根借着自己提灯朦胧的光,也只能看见他一个剪影。从那人背后,传来阵阵碎浪冲刷岩石的声音,很有规律。
“你是什么人?”汉尼根问。
那人心神不定地盯着汉尼根脚旁的帆布卷和沙地上挖出的坑,脚底下好像踩着两只球,很难保持平衡。他微侧着身,似乎随时准备逃走。“我要问你的也是这个问题。”他说,声音紧张、低沉。
“我住在这儿。”汉尼根用铁锹示意了一下左边,使人想象那儿有所房子。“这是私人海滩。”
“也是私人坟场吗?”
“我的狗死了。我不愿意看见它老是躺在门前。”
“这条狗真够大的。”
“是丹麦种的大狗。”汉尼根说。他用闲着的手擦了一下被雾气打湿的脸。“也许你不是在闲逛,是想寻找什么吧?”
那人谨慎地往前挪了几步。汉尼根借着暗淡的光线打量他:大个儿,宽肩,湿发贴在额上;伐木工穿的那种方格呢夹克,宽松的棕色裤子,平底便鞋。
“如果我回答你:我的汽车坏了,”大个儿说,“那你还是不明白我离开滨海公路来这儿干什么。”
“当然。”
“我是想:这儿安全。”
“我不懂你的意思。”汉尼根说。
“你不听收音机吗?”
“听什么?”
“也不看电视新闻吗?”
“能不看当然不看。”
“这么说,你还不知道特斯加德罗州精神病院逃出来一个精神病人。”
汉尼根后背一阵针扎的感觉。“不知道。”他说。
“今天下午,”大个儿说,“他用刀戳死了医院的一名看护。他是因为同样的案子被弄到那儿的,用一把菜刀杀了三个人。”
汉尼根一言不发。
大个儿说:“警察局认为他可能北上了,因为他家在俄勒冈边界的一个镇上。不过,他也可能向南逃,这儿是必经之地,离特斯加德罗又只有十九公里。”
汉尼根紧握着铁锹把儿。“不过,你大雾天来这儿干什么呢?”
“我和一位姑娘趁她丈夫在洛杉矶办事的机会来这儿过周末,没料到她丈夫不通电话就驾车赶来了。我推测,他准是早对妻子有所怀疑,才提前回家。发现她不在家,又猜到她来这个消夏之地了。他俩曾来过这儿。于是,他警告她,让她把我轰走。”
“你就让这女人轰你走?”
“当然。她丈夫有一百万元的财产,为人慷慨,各方面都有朋友维护他。你明白吗?”
“也许明白,”汉尼根说。“这女人叫什么?”
“那是我的事。”
“那么,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真话呢?”
“我为什么要不说真话呢?”
“你或许有编造的必要。”
“比如,我就是那个逃跑的精神病人,是吗?”
“是这样。”
大个儿换了一条腿来支撑身体。“我如果真是那个人,会告诉你他的事儿吗?”
汉尼根又沉默了。
“据我观察,”大个儿说,“你可能是那个人。深更半夜在外面挖坟坑——”
“我说过,我的狗死了。再说,精神病人杀了一个人还会去埋吗?他弄死了你说的那个看护,也为他挖坟坑了吗?”
“很好,我们俩都不是那个人。”大个儿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拍打上衣,“看看,这讨厌的雾,弄了我一身,已经湿到里边了。你还没有告诉我,我能不能用你的电话呢。”
“你到底要找谁?”
“圣弗兰西斯科的一位朋友。他欠我人情。他会来接我的。也就是说,如果你不介意我在你家附近呆到他开车来。”
汉尼根盘算了好一阵才拿定主意。“好吧。你站在那儿,等我把尼克安置好,咱们就走。”
大个儿点点头,原地站着。汉尼根跪在地上时,还紧紧攥着锹把儿。他把帆布裹着的尸体小心地推进墓穴,然后直起身,往坑里填沙,眼睛却始终没离开对面的人。
弄完后,他拎起提灯,用铁锹示意大个儿绕过坟墓。两人沿溪边向上游走。汉尼根走在那人左边四五步远。那人的双手一直举在胸前。他像动物受惊时准备扑上去或逃走一样,步态紧张,又带点弹性。他死盯着汉尼根的脸;汉尼根也盯着他。
“你有名字吧?”汉尼根问。
“有人没有吗?”
“有意思。我问你的名字。”
“阿特·威克瑞,也许这挺重要。”
“不重要,我不过想知道把谁让到家里来了。”
“我也想知道我去的是谁家。”威克瑞说。
汉尼根告诉了他。两人都不说话了。
走了约四十多米,小溪向右弯曲进入灌木、鼠尾草和水草丛中。左前方是一片低矮的沙丘。沙丘后是峭壁。峭壁上面有一座房子。汉尼根带威克瑞走上两座沙丘间很难辨认的小路。潮湿的灰色的雾紧紧围住他们,被他们走动时的风撕成碎条,又重新在他们身后连接成带。他们越走近峭壁,屋里的灯在雾霭中射出的光线就越清晰。可是打着提灯,还是看不到十米以外。
他们沿着曲折的小路向上爬了一半,房屋便朦朦胧胧地进入了视线——一个很大的红木玻璃结构的房子,有一个朝海的大阳台。小路接着一个敞开的天井,天井尽头的木阶梯向上通往房屋。
走到木阶梯跟前,汉尼根示意威克瑞先上。大个儿没争。但他靠着边,不碰扶手,一边向上走一边瞧着汉尼根。汉尼根跟在四级阶梯以后。
走上阶梯,眼前是一个停车场和一个小花坛。滨海公路和与这儿连接的小公路都淹没在夜雾中。门前灯光昏暗。威克瑞往前走时,汉尼根熄掉了提灯,把它和铁锹一块儿倚墙放下,又跟上大个儿。
他正要告诉威克瑞门没锁,可以推开,这时,雾中走出了另一个男人。
汉尼根立刻发现了他。他在与滨海公路连接的小公路上。汉尼根停住脚,后脖梗子又一阵刺痛。这人跟威克瑞和汉尼根一样高,身体强壮,穿一件皱皱巴巴的上衣,没领带,头发乱蓬蓬的,一副不安或烦恼的神情。他看见汉尼根和威克瑞时先犹豫了一下,接着便朝他俩走来,并把右手放在夹克衫盖着的屁股上。
这时威克瑞也看见了他,双脚又像踩在了球上。他神情紧张,十分戒备。这人停在门对面,打量着汉尼根和威克瑞,问道:“你们谁是这房子的主人?”
“我是,”汉尼根说。他报了姓名。“你是谁?”
“麦科兰中尉,公路巡警。你一晚上都在这儿吗,汉尼根先生?”“对。”
“没麻烦事吗?”
“没有。干吗有麻烦事?”
“我们正在抓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