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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不起?你可知被皇上钦点的宫廷御医,是个什么概念?”尊瑞王说,伸出手指着花霁,面部的肌肉不停的抽搐着,嘴唇嗫嚅,似乎在咀嚼自己的舌头,又似乎有难听的话要脱口而出,却不得不咽下去一般。正当尊瑞王酝酿完毕,要说后面的一些话时,却见两个宫女和一个侍从走了过来带他们下楼,他只好生生咽下到嘴边的话,对花霁哼了一声,拂袖而去。
会客厅内,皇上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略微整了整衣领,扭头对御侍从吩咐道:“御侍从,等下午皇叔离开后,你请卫生部的大臣入宫,朕要他明日便对天下昭告钦点花霁一事。”
“小臣明白。”御侍从说。
“那个花霁,虽然乍一看,有些奴隶那低眉顺眼的木讷,但是……”皇上一边说,一边眯起眼睛,回忆方才的花霁,“再仔细看去,却见他眉眼里,的确透着一股灵气。”
“皇上明鉴,这个花霁的确是聪明伶俐,只是生不逢时,若从小能得到正规的教育,就更好了。”御侍从说。
“看那孩子的憔悴模样,朕的确感到心疼,好好的一个孩子,竟是这样长大的。朕方才坐在上面看他,脑子里一直在回忆你说的话,感慨万千。既然他生不逢时,朕便此他个机遇,也免得一个人才就此荒废。”
“皇上圣明而仁慈,是花霁的福分,也是天下苍生的福分。”御侍从说,轻轻一笑
“对了,那个花少钦,你有没有问过皇叔如何处置了?”皇上冷笑一声,随口问道。
“或许这根本不必问,按王爷的风格,何苦探究呢?只是,小臣永远相信,人性本善,花少钦作恶也有他的根源所在。若是好好调教,让他弃恶从善也不是不可能,只可惜——”御侍从说到这里,轻叹一声,“个人有个人的造化,您准了王爷处置花少钦,王爷就会‘按他的方法’办事了。”
“听你的口气,似乎替那个恶人很是惋惜?——御侍从,你的思维想法,和常人总是不同。”皇上说到这里,兀自一笑,“也是啊,多少次,正因为你那非比寻常的思考和眼光,为朕选纳了贤才,也为朕解决了不少难题。”
“小臣惶恐,承蒙皇上胸襟开阔、气度不凡,才能让小臣有畅所欲言的机会。”御侍从赶忙说。
“罢了,那花少钦,咎由自取,皇叔爱怎样,便随他去吧。日后若有不妥,朕准你出面解决。”皇上说,沉默了一阵,半晌,才一声长叹,“朕的皇叔,的确,太让朕失望了。”
第三十九章
雪霁天晴朗
腊梅处处香
——范晓萱《踏雪寻梅》
青春的岁序是有弹性的,有的时候无比悠长,有的时候,却因为拥挤着太多的故事,而仿佛疾如闪电,弹指瞬间,便是白驹过隙,春秋四季上下翻。当放眼望去,满眼已是一片银装素裹的琉璃世界的时候,当侧耳倾听,隐约传来噼啪爆竹的清脆响声的时候,林芊芊突然意识到,眨眼之间,又到了年底,整整一年,整整365天已经要过去了。
去年的这个时候,花霁刚刚恢复了身份,被皇上钦点,成为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御医。去年的这个时候,不论是她还是花霁,都被深深的迷惘所包围,说不清谁更加迷惘,花霁迷惘他未知的命运,她迷惘他们扑朔的爱情。去年那种种的悲喜交加还刻骨铭心,去年的一切憧憬和迷茫还记忆犹新,而眨眼之间,一年的光阴已经匆匆飞逝。
在这一年里,每个人的生活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花霁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奴隶,摇身一变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御医,从人人欺凌的卑微地位,变成了高贵的摄政王府二公子。尽管,在一开始,民间的舆论并没有放过花霁,有那么一两个月,花霁在幻色卖身的事被宣传得沸沸扬扬,甚至花霁为奴的真实原因都不胫而走。当时,在那一地鸡毛的两个月里,花霁被种种是非所包围,被种种谣言所中伤,尽管有皇上定论的说法,但私下里,还是有人对花霁含沙射影、指桑骂槐。那一段时间,看着花霁深陷是非之中,林芊芊终于明白什么叫人言可畏,也终于明白有些事,哪怕皇上做主,也堵不住漏风的墙。
然而,好在,花霁的淡漠性格在一定方面终究起了作用。民间的种种含沙射影,他依然按照那招牌性的云淡风清,对此一笑而过。因为他的一笑而过,因为他那貌似不在意的从容淡泊,一度沸沸扬扬的谣言,也渐渐平息了下来,世上值得关注的八卦新闻还有很多,所以尽管症结依然存在,但人们渐渐的也懒得再提。
而林芊芊呢,因为花霁名声在外,她作为花霁的女朋友——尽管花霁还是死不承认这一点——自然也不再是那个默默无闻的女大学生。首先,第一个最显著的变化是,她发现自己突然变得受欢迎了,不管是谁见了她,都极热切的和她打招呼,学校社团活动争着要吸收她进入。其次,每当花霁来校园接下学的林芊芊回家的时候,总会引起一片轩然大波,女生们自然要以各种理由逗留在校门口,观望花霁的银色轿车缓缓驶来,从不厌倦的一次次目睹花霁从车上走下来的风度翩翩,甚至偶尔有几个大胆的女生,号称是林芊芊的同班同学或XX好友,走上前与花霁搭讪——当然了,按花霁温柔而又爱笑的性格,自然让那些女生激动的面红耳赤;而男生,出于同性相斥的原理,表现得就矜持多了,虽然竭力表现对美男子的蔑视,但仍不免对花霁的那辆跑车产生浓厚的兴趣。
综上所述,林芊芊感到了严重的危机感,尽管她的女伴们在她的威逼利诱下,一个个对天发誓决不会色诱花霁也不会被花霁色诱,尽管花霁压根没表现出对恋爱这件事有任何兴趣,但林芊芊还是感到了莫大的危机——所以有时候,她不得不望天长叹随后一声傻笑,没办法,谁让自己有这么绝美的一个男朋友呢?爱美色,就要付出一点点累心的代价。
花俊轩的身体已经基本康复,除了琵琶骨被打穿落下残疾以外,其他伤势基本没了大碍。只是在治疗嗓子的过程中,不小心感冒了一次,声带的病情又有些反复,所以至今,他还是不能说太多话,再加上出事之后,他性格大变,越发不爱说笑,这让原本就惜字如金的他更加沉默寡言。花俊轩暂时辞去了外交翻译的职务,整整一年都在王府里养病,百无聊赖的时候,就会帮娆哲翻译一些书稿——最近这半年以来,娆哲接了份翻译学术巨著的工作,其中有很多艰涩的语段让她无从下手,便与花俊轩一起配合着翻译。似乎也只有在两个人一起翻译书稿的时候,或者是林芊芊和花霁也在的时候,花俊轩才显得快乐了起来,不管多么沉默寡言,他终究还是喜欢身边热闹一些。
娆哲和花俊轩的感情之路还在龟速的行进着。人们常说花霁和林芊芊关系暧昧,但娆哲和花俊轩的关系比他俩还要暧昧。说他们是恋人关系吧,两个人连手都没碰过,相互仍用敬语;说他们不是恋人关系吧,两个人之间还有点让外人匪夷所思摸不着边际的情份,含情脉脉而不语。
至于那个大恶人花少钦,自从林芊芊和花霁在王府观刑以后,就再没见到他。林芊芊只知道他还活着,但至于被扔到了哪里,后来如何,既然花霁从不提,林芊芊也自然懒得费心打听。她只知道爱嘉因为举报花少钦将功赎罪,一年之内处在半软禁的状态,低调做人,别无他信。
一股油炸夹杂着辣子的浓郁香味顺着空气飘过来,萦绕在林芊芊的口鼻之间,暂时打断了她回忆往事的思绪。她抬起眼,顺着香味的源头望去,看到马路对面赫然立着“顺天炸鸡店”的牌子。说起这顺天炸鸡店,寥寥五个字,就让林芊芊忍不住直咽口水——这是一家百年品牌的老店,自从西方人发明了炸鸡翅以后,这家店的老板也跟着学会了这个手艺,在西方炸鸡的基础上融合了自家的独门秘方,让他家的炸鸡翅味道极美别具一格,将近百年,一代又一代的人,就是吃不腻这口。
今天本年的最后一天,她应该和花霁一起去王府吃晚饭然后一起迎新年的。按理说王府的晚宴总是很丰盛的,但是,此刻林芊芊被这香味儿一诱惑,哪里还去想王府盛宴,一溜小跑便过了马路,在炸鸡店门口排起了队。过了一会儿,前面几个人已经离开,终于轮到了林芊芊,她暗自盘算了一下,决定买一对炸鸡翅就够了。
“您的炸鸡翅,一共二十元整。”服务员麻利的将鸡翅包在纸袋里,一边递给林芊芊一边报价。
“二十元?”林芊芊很是诧异,这炸鸡翅怎么涨价了?还涨得这么夸张。她兜子里只有115元,先前盘算十元买鸡翅,五元坐地铁和公交,一百元买点小花送给王府当礼物……这,林芊芊压根没料到鸡翅能涨价,一时站在那里不知所措,只好道歉的一笑:“那个……我能不能退一个鸡翅,只买一个,十块钱。”
“您这是怎么话说的,我们从来都只卖一对,这都是算好的,您给拆开了,剩下那个怎么卖?”服务员毫不客气的说。所谓店大欺人,林芊芊绝对相信鸡翅是可以单个卖的,如果换别的分店绝对会给退掉,怎么偏偏这家店就不行?
“顺天总店都能卖单个的,你家怎么不行?”林芊芊据理力争。后面已经骚乱了起来,排队的人还有很多,排的时间长一些,自然都焦躁了。
林芊芊被夹在中间正在进退两难之际,就听身后有人说道:“钱我垫了。”
林芊芊扭过头,看身后这个行侠仗义的人是谁。紧接着,下一秒,她怔在了那里——这个人,不就是花少钦吗!
林芊芊与花少钦四目相对,吓了一跳,顾不得太多,把手里的纸袋扔到一旁,一猫腰从花少钦腋下钻了出去,掉头就跑。
“喂,你,林芊芊,给我站住!”花少钦喊。
林芊芊压根不想站,可她的脚没听从大脑的指挥,脑子里催促自己快跑,脚却落地生根了。她扭过头,花少钦并没有想象中疯狂的追逐,而是慢条斯理的走了过来。
“你跑那么快干什么,”花少钦一边说一边走过来,手里拿着两个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