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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爱人-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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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下褪成了棕色。不久前的一天晚上,我开车经过这栋房子,望见一个胡子拉碴、蓬头垢面的男人躲在蝴蝶图画后面往外看,他的身影浮在夜色中,像是一尾伤感的观赏鱼。这时他发现了我的目光,随即一闪身躲进了屋子深处。第二天,我把一个装满三明治的牛皮纸袋放在了前门台阶上,那一袋三明治在阳光下晒了整整一个星期无人问津,渐渐地腐烂变质,我又把它捡起来扔掉。

眼下的小区一片宁静——这片楼盘总是静得令人有些不安。我驾车驶近自己的家,耳边回荡着汽车发动机的声响,一眼看见那只猫待在台阶上。卡尔的电话挂断已经过了二十分钟,猫却还在台阶上,这一点有几分奇怪。艾米非常宠爱那只猫,猫咪以前做过去爪手术,艾米从不放它出门,因为布利克这只猫虽然十分讨人喜欢,却实在蠢得要命,即使它那毛茸茸肉滚滚的身上带着跟踪设备,艾米却心知布利克一出门就会从此不见踪影。那只猫会摇摇摆摆地一头栽进密西西比河,再一路漂到墨西哥湾,被一头饥肠辘辘的白真鲨一口吞下肚去。

谁知道那只猫竟然蠢得连前门台阶都迈不过:布利克正趴在门廊的边上,好似一个胖胖墩墩又得意扬扬的哨兵——算得上一个卖力过头的列兵吧。我把汽车驶入车道,卡尔便走出屋子站在了自家门前的台阶上,我感觉到猫和老人都正望着我一步步下了车向屋子走去,沿途的朵朵红牡丹看上去肥厚多汁,仿佛正引人将它一口吞下。

我正要堵住猫的去路好伸手捉住它,却一眼看见家里的前门正敞开着。卡尔倒是已经提过这件事,但亲眼看见这一幕却有些诡异。眼前的门可不是开了一条缝,看上去像是主人去倒垃圾马上就回来,而是大开着的,透露出几分不祥的气息。

卡尔正在街对面徘徊,等着看我的反应,我顿时觉得自己在扮演“担心的丈夫”一角,仿佛眼前是一幕糟糕的行为艺术。我站在中间的一级台阶上皱起了眉头,然后三步并作两步急匆匆地上了楼梯,嘴里叫着妻子的名字。

一片沉默。

“艾米,你在家吗?”

我径直奔到楼上,却没有发现艾米的身影——熨衣板已经铺好,熨斗还开着,一件衣服正等着熨烫。

“艾米!”

我又跑回楼下,发现卡尔仍站在自家的门口,把两只手搁在臀上遥望着这边。我猛地转身进了客厅,又突然停住了脚步。地毯上撒着一片片闪闪发光的玻璃碎渣,咖啡桌已经散了架,茶几东倒西歪,一本本书在地板上散得满地都是,仿佛在玩一场纸牌魔术,就连沉重的古董搁脚凳也翻了个身,四条细腿正齐刷刷地伸向天空,仿佛已经咽了气。在一片乱糟糟的家什中间,赫然摆着一把锋利的剪刀。

“艾米!”

我撒开腿跑了起来,边跑边大声喊叫着她的名字。我穿过厨房——厨房里的一只水壶已经烧开,到了地下室——地下室的客房空荡荡的,又疾步出了后门。我风驰电掣地穿过后院,奔上了河面上那艘小艇细长的甲板,从侧面打量了几眼,想要瞧瞧我们的小艇上是否有艾米的身影。有一天我曾在小艇上找到过她,那时小艇正系在码头上,在水中兀自摇摆,而艾米闭着眼向着阳光仰着头。我凝视着水面上让人眼花缭乱的倒影和艾米那张美丽宁静的面孔,这时她突然睁开了一双蓝眼睛,却一句话也没有说。于是我也不说一句话,独自进了家门。

“艾米!”

她不在船上,也不在家里——这些地方都找不到艾米的踪迹。

艾米不见了。

艾米·艾略特2005年9月18日

日记摘录

哎呀呀,猜猜谁回来了?居然是尼克·邓恩,布鲁克林聚会上结识的男孩,在糖云中与我接吻的男孩,那个突然不见了踪影玩消失的男孩。整整八个月零两个星期再加几天,这个人压根儿没有一丝音讯,随后却又突然凭空冒了出来,仿佛失踪的一幕本就是计划中的一步——真相是:原来他弄丢了我的电话号码。当时他的手机碰巧没了电,因此他把我的号码写到了一张便笺纸上,接着把便笺纸塞到了自己的仔裤口袋里,又把仔裤塞进了洗衣机,结果把便笺纸洗成了一团旋风状的纸浆。他千方百计想要从那团纸糊中拿回我的号码,却只能读出一个三和一个八(这是男方的说法)。

随后他被埋在了一大堆铺天盖地的工作中,谁料到眨眼间就到了三月,那时候再要回头找我可就不太好意思了(也是男方的说法)。

不消说,当时我简直火冒三丈,为这件事生了一肚子气,不过现在气倒是已经消了。让我先来讲讲事情的经过吧(这是女方的说法):时间是今天,九月的劲风阵阵刮来,我正沿着第七大道漫步,边走边盯着街边的美食琢磨着——一碟碟香瓜、蜜瓜、甜瓜摆在冰上,仿佛是当天最新捕获的野味。这时我感觉到一个男人正尾随在我的身后,便用眼角的余光瞥了瞥他,一眼认出了此人。是他,是那个令人心动的男孩,我就是为他写下了“我遇到了一个男孩”这句话!

我并未停下脚步,只是扭过脸对他说:

(A)我认识阁下吗?(此话要有一副女王腔调,摆出几分挑衅之意。)

(B)哇噢,见到你真开心!(此话要有一副受气包腔调,摆出几分倒贴的架势。)

(C)去你妈的。(此话要有一副怨妇腔调,摆出几分咄咄逼人的劲头。)

(D)嗯,尼克你还真是不着急呀,对吧?(此话要有一副从容不迫的腔调,摆出几分古灵精怪、轻松诙谐的架势。)

答案:D

现在我们成了情侣,一切甜蜜蜜呀甜蜜蜜,就这么简单。

这个时机来得真有意思,如果愿意承认的话,简直算得上吉祥如意(反正我就承认这一点)。就在昨天晚上,我的父母刚为他们的书开了一个聚会,书名叫作“小魔女艾米大喜之日”——没错,这一回兰德和玛丽贝思两位作家实在忍不住了,他们给不了自己的女儿一段姻缘,于是他们给书中与女儿同名的人物安排了一位丈夫!是的,在第二十册里,“小魔女艾米”就要结婚了!吔……可是没有人在乎,没有人愿意眼见着“小魔女艾米”一步步长大,我自己尤其不愿意。让人家“小魔女艾米”继续穿着及膝短袜,在头发上绑一条丝带吧;让我一步一步地长大,不要受到“小魔女艾米”的约束,尽管“小魔女艾米”是个活在书中的我,尽管我原本该是那副模样。

但“小魔女艾米”毕竟是艾略特一家的金饭碗,我们全家靠她赚了不少钞票,因此我可不能小气,不把她的天作之合给她。不消说,“小魔女艾米”在书中嫁给了“巧匠安迪”,他们就像我的父母一样幸福美满。

不过话说回来,出版商给本期图书下的订单少得令人难以置信,让人不由得有些心慌。在20世纪80年代,《小魔女艾米》的新书首印数一般为十万册,现在却落到了区区一万册。相比之下,这次的新书发布会也没劲透了,压根儿不搭调。该虚拟人物一出生就是个早熟的六龄女童,现在是个而立之年却还一副娃娃腔的准新娘,你要怎么给她办宴会?(“哎呀,”艾米心道,“要是不合他的意,我那亲爱的未婚夫就会摇身变成一个牢骚鬼……”这句可是书里的原话——整本书从头到尾害得我想冲着艾米那傻气十足、冰清玉洁的私处狠狠挥上一拳。)该书是一部怀旧之作,目标买主是跟“小魔女艾米”一同成长的姑娘们,但我实在不觉得会有人想读那本书。当然,我倒是读过了,我祝该书一路好运……还不止祝了一次。兰德和玛丽贝思担心“小魔女艾米”的姻缘戳中了我的心窝,谁让他们的女儿还一直小姑独处呢。(“举例来说,我就不觉得姑娘们应该在三十五岁前结婚。”我的妈妈说道。话说回来,她自己嫁给我父亲时才二十三岁。)

我的父母总担心我会跟“小魔女艾米”闹别扭,他们总是告诉我不要从“小魔女艾米”身上挖掘深意,但我还是不禁注意到一点:每当我把某件事搞砸的时候,艾米却会交上一份漂亮的成绩单。我在十二岁时终于放弃了小提琴,艾米却在接下来的一本书里当上了音乐神童;(“哎呀,练小提琴是蛮辛苦,但要提高技艺必须吃得了苦!”书里说。)我在十六岁时为了与朋友一起去海滩度周末将青少年网球锦标赛抛到了九霄云外,艾米却认真投入了这项运动(“哎呀,我知道跟朋友们一起玩是多么有趣,但如果我缺席比赛的话,我自己和大家不都会失望吗”),这一点曾经气得我火冒三丈,但等我去了哈佛大学(艾米则又一次明智地选择了我父母的母校),我决定犯不着用这种事害自己烦心。我的父母乃是堂堂两位儿童心理学家,却选择了这种以退为进的形式向他们的孩子开炮,这件事不仅算得上糟糕,也堪称又傻又怪,还有几分荒唐。既然如此,那就这样吧。

这次新书发布会跟那本新书一样神经兮兮:宴会设在“联合广场”附近的“蓝夜”,这家灯影朦胧的沙龙摆设着靠背扶手椅和装饰艺术风格的镜子,意图是让顾客感觉自己恍然间变成了灵气十足的年轻人。侍者们一个个摆着装腔作势的微笑,手里举着托盘,端来一杯杯颤巍巍的杜松子马提尼;贪心的记者们则露出心知肚明的微笑,带着一副好酒量前来,先在发布会上喝上几杯免费的饮品,然后再动身去别处赶赴更大的甜头。

我的父母则手牵着手满屋子转,他们的爱情故事总是跟“小魔女艾米”交织在一起:二十五年来,他们夫妻合力创作了这部系列作品,称得上是相互的知音。他们还真的这么称呼对方,其实倒也有几分道理,因为我觉得他们确实是心心相印的知音,这一点我可以保证。身为他们的独生女儿,我毕竟已经琢磨他们很多年了。他们两个人之间没有什么不可调和的矛盾,没有解决不了的冲突,就像一对连体水母一样过着日子,总是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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