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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吧,我会打好招呼!”
当刑警队的严队长走后,林必清叫来了自己的秘书,那是个刚刚大学毕业的小妞。只是叫人打了她男朋友一顿,然后这小妞就来这里上班了。月薪8000对于三。陪的女秘书,已经是很不错的收入。
这还是体现了林必清,有钱大家花的特点。
就在林必清的暖气充足的办公室里,女秘书穿着长的,高开衩的旗袍。在他的示意下,扭着腰来到他向前,然后用尚还青涩的,妩媚的目光看着他。虽然含着一线微笑,动作曼妙的蹲在他的面前。
“当初该找个学舞蹈的!”
在刚刚开始的时候,林必清还这样想。随即他就在女秘书的服务下,感觉到有些眩晕。从桌上的雪茄盒里掏出雪茄,叼在嘴上,深深的吸了一口,好忍住那种想要“啊”出的叹息声。
“是不是来一次再走,反正是事是晚上才做的!”
林必清抬起自己的大头,看着外面的太阳。冬天易落的太阳,在下午5点左右变成夕阳。这时街上突然就传来第一声“呐喊”,接着是尖叫、汽车碰撞的声音,凄厉的惨叫、哭嚎。
林必清皱了下眉,放下搭在桌上的腿。他的女秘书的口红稍稍有些凌乱,援着自己的长发,重新扮回淑女的模样。
“怎么回事!”
从他所在的高楼上向下望去,街上这时突然就乱了。那些“小老百姓”们互相追逐着,似乎还咬上了。
“他们疯了,搞什么搞!”
正在他想着的时候,街让传来了枪声。没错是枪声,而如此秘密的枪声,也让林必清吃了一惊。恰在这时他听到后面发出“扑通”一声。转过身,他惊讶的看到,他的女秘书已经倒在地下。高开衩的长旗袍下,则露出她什么也没有穿的下。体。
这是林必清的要求,他一直认为穿那种做工精细的旗袍,是淑女们应该有模样。当然做他的女秘书,还要时刻准备着满足他的要求。那里里面,就什么也该穿。男人的生活,原本就该是如此。
“这是怎么了!”
倒在地下的女秘书抽搐着,原本漂亮的脸庞,透出某种散发着高温的粉红色。同时眉宇之间,似乎还有一股子越来越重的青紫。
“出了什么事?”
正当林必清刚准备低下身子查看一下时,却见办公室的门被人一下子推开。这让他很不满意,自己“办事”的时候,怎么还有人敢进来打扰。
进来的是林必清的手下,身上只穿了个拳王内。裤。他张着嘴两只眼睛变成血红,冲着屋子里掀掀鼻子,接着向就朝林必清扑了过来。
“妈。的犯病了,去死!”
林必清可不是等死的人,尽管眼前的人在几分钟之前还是他的“兄弟”,但现在既然他摆出一付袭击的模样,那林必清就饶不了他。
一伸手,腰间进口的正品甩棍拿到手里,一把拽着向他扑过来的人肩头的衣服。猛力一拉的同时,手里的甩棍重重的在对方的额头上来了一下。
“叭……哗啦……”
被砸中的人倒在桌子上,把那儿不多的文具全都撞在地下。而那家伙在林必清重重一棍之下,居然没有晕过去。这让他很不爽。林必清抡圆了手里的甩棍,向着伏在办公桌上的人后脑连连来了几下重的。
甚至他自己都听得到,对方头颅破裂的声音。这才停下甩棍,接着大口的喘着气。
“妈。b的,跟老子叫板,打死你这个狗。日的!”
杀人对于林必清而言,不是什么大事。这里是h县,真要死个人,黄河滩里一埋,找死也找不到。可当他还没有骂完的时候,地下的秘书也爬起来了。同样她张着双手,瞪着红眼,一付饿急了的模样。
这一次,已经杀的性起的林必清根本连惊讶都没有,手里的甩棍劈头盖脸的一阵乱揍,只几下就把女秘书打的不动了。然而就在他喘着气,大口大口的吸着雪茄,又给自己倒了杯酒打算定定神,然后想法处理尸体的时候。办公室的门一下子被人推开,接着冲进来的人身后还背着一个。
前面这个人满身是血,背后那个家伙紧紧的咬着他肩头,而且死也不枪口。
“大爷,救救我,救救我林大爷,他们都疯了!”
直到此刻,林必清才如梦初醒。他想起来了,她的女秘书给他讲的电影。
“丧尸,这伙狗。日的不是叛变,是丧尸!”
想到这儿,他一个箭步窜回自己的办公室前,坐在椅子上向后蹬了一脚。随着轮椅移动,一伸手就从桌子下面的暗格里,掏出一枝散弹枪。这是中国的qbs09式军用霰弹枪,林必清之所以选择这枝枪,那是因为这是世界是射程最远的散弹检。而且就在他办公桌的柜子里,有一背包子弹。
林必清知道,自己做的事情,真要是国家严格检查起来,敲100次头都够了。真要到了那一天,谁也别想逮住他林必清的活口。
随后就是他在办公大楼里大杀四方的行动,一背包子弹,使他能够把大楼里活着的多数人救下来。而且原本他们就准备夜里行动,所以多数人都在自己的武器。这让他们可以在第一时间抵抗丧尸的攻击,随后林必清打开了自己的军火库。
他自己私有的武器,多数都是国内的制式装备。而且子弹的数量充足,足够武装起来一支小型军队。
随后他做出了第一个决定,那就是出城。载着挖掘机与推土机的陕汽德龙f3000,根本没有什么东西能够阻挡。这让和林必清他手下有惊无除的冲出城,与他们一起出来的,还有许多在街上开着私家车的幸存者。
但出了城之后,陕汽德龙f3000的司机一变异,整个车队就乱了套。
现在回想起来,也是他林必清,放着随便什么其他人,那时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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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需要文化吗
失去了车辆,不得以他只好带着手下凭着手里的武器冲到山上。之所以选择山上,还是手下喜欢上网的城管队员,看过网上一个叫作的帖子,并给他献计逃到小山村里来。
毕竟农村有粮,又没有多少人。比起靠近城市的村庄,那是安稳的多了。到时再收集一些幸存者,开春了要他们种上粮食,就会永远冻饿不忧。而且将来国家要是平定了尸乱,他林必清作为政府公务员,又“保护了”如此多的幸存者,那就真的前途无量了。
听了手下的话,才造就了今天这个防守严密的小山村。至于严队长,他手下人少枪也少,林必清感觉委他连长就算是高抬他了。不过到底是受到正规训练,让他当兵总可以用军令管着他。
林必清想起来自己在城管大队办公楼里的战斗,依然还有一股热血沸腾的感觉。而且他也有一种感觉,感觉自己是那种天生的战士。越是战斗,就越加勇敢。
不过现在,吃饱了饭的他爱惜的端详着手里的沙漠之鹰,看着多少有些磨损了的枪上的金色涂层的。50沙漠之鹰,他感觉有点心痛。如果不是当时离城太近,不是当时怕丧尸追上来,恐怕他也不会把他的“藏品”拉在那儿。
“妈。的,不知道便宜了哪个小混蛋!要是落在我的手里……”
想着自己的沙漠之鹰的同时,他的眼角撇到了身边的那个女人。林必清感觉的到,她内心之中的悲哀。
“哼,强颜欢笑,装出来给谁看哪!我该把那个姓水的……”
姓水的,林必清不像郭震北那样一窍不能,听到这个不多的姓,他就想到远在西安的那个高层人士。倘若是以前的话,就算是胆上生毛,他也不会去与那些高层做对。
可现在,现在是生化末世。国家都不在了,曾经的高层自然也就不算什么,就好像钱一样,在这个时候什么用都没有。
这让林必清稍稍有些危机感,因为他曾经是个有钱人。虽然那些钱见不得光,但他的钱让那些小老百姓一辈子累死都挣不着。甚至在等候老严与季伟文,来告诉他一些他不知道的事情那短短的时间,他说了这样一句话。
“雄关漫漫浑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林必清并不知道,他用这句词,会让人笑掉大牙。不过他不太乎,他是成功者,他是有钱人,他也是有权人,今天他的权更大。因此他并不在乎,他用了一句词,就用错了两个字。
倘若林必清听见别人的嘲笑,他反而会嘲笑那些嘲笑他的人。
“懂屁,没文化怎么了,今天的中国需要文化吗?反正是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有文化没文化,有关系吗?”
是啊,这是一个缺乏指导的,市场经济必然的乱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哪一部分呢?仅仅是小商小贩吗?
不,这样表述本身就是一种愚昧!
先富起来的,应该是高科技工业与高科技农业,而后才是商业,这应该是最初就确立的指导性原则。
因为工、农业科技水平的落后,才是真正的落后!这无关有多少财富的问题,就好像满清一样,够富了吧!可惜落后的农业与工业,导致了八国联军进北京,把中国满清政府搜刮、积累了300年的财富在随后一扫而光。
别不服气,这是历史!
正在林必清的思想,使他自己慢慢高兴起来的时候,门外进来两个人。与所有其他人一样,进来之前武器都放在外面。这是林必清的规矩,因为现在身处生化末世,自然是强者为尊该让我,英雄只此敢争先。
“林大队长!”
无论是过去刑警队的队长,还是过去经济警察科的科长,对于林必清都是熟悉的。同样也知道他是个心狠手辣的家伙,因此来到这儿,一点也不敢摆过去的谱。反而一起向林必清行了个军礼,林必清则非常老套的抱了抱拳。
听到两人称呼他的,依然是过去的招牌老字号——城管大队的大队长,抱拳的林必清也用就用两人过去的老称呼。
“客气、客气,严队长,季科长,请坐,快请坐!”
季伟文的眼睛,在屋里打量了一圈。他注意到了那个漂亮女人,而且他认出了那是谁。探寻的目光扫向老严,对方立即就明白他是什么意思,借着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