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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筐下的阴谋-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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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妈妈。”
“好吧,那我告诉你。我们旅行团里有个人——姓斯麦尔特曼斯,非常好的一对夫妇。他做珠宝生意的。马文,他的名字,我想是的。他们在蒙特克莱尔有一家店铺。你小的时候我们开车总是要经过那儿的。在布鲁姆非尔德大街,离电影院不远。记得吗?”
“啊哈。”他不知道她到底在说什么,不过这样倒省事儿。
“昨晚斯麦尔特曼斯夫妇和他们的儿子通电话了。是他打给他们的,米隆。他有他们的日程和其他所有的东西。他打电话就是想放心,知道他们玩的不错,诸如此类的事情。”
“啊哈。”妈妈进人了代偿机能失调状态,没办法能让她停下来。在心跳的瞬间,她就能从一个他所熟悉的现代而明智的女人变成夏季轮流演出剧目《屋顶上的菲得勒》中的什么人。现在,她正从葛尔达向依恩塔前进。
“反正,斯麦尔特曼斯夫妇吹牛说他们能和米隆·波利塔的父母一路同行是多么荣幸。他们赚大了,是不是?还记得你了?你好多年没打球了。可斯麦尔特曼斯大妇是疯狂的篮球迷。他们的儿子好像常看你比赛什么的,我不知道。反正,他们的儿子一我想他的名字叫赫伯还是赫比还是拉尔夫,诸如此类的吧——他告诉他们你在打职业篮球赛,说龙之队和你签约了,说你重返赛场了什么的,我怎么不知道?你父亲是特别尴尬。我是说,素不相识的人尽说你亲儿子的事,而他的父母却一无所知。我们以为斯麦尔特曼斯夫妇在说疯话呢。”
“不是你想的那样。”米隆说。
“什么不是我想的那样?”她反诘道:“你又备点儿在车道上瞎疯了。好吧,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可我不明白,你从没说过你又开始打球了。”
“我没有。”
“别蒙我,米隆,你是知道你父亲的。他那个人假装没什么,不管你怎么样,他都爱你,这你是知道的。可他自从听说这件事儿后就一直笑得合不拢嘴,他现在就想飞回去呢。”
“可别这样。”
“别这样,”她重复着,一腔怨气,“你跟他说吧,米隆。他那个人你是知道的,是个疯狂的人,所以你要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
“说来话长,妈妈。”
“是真的吗?你又开始打球了?”
“只是暂时的。”
“这是什么意思?‘只是暂时的’?”
杰西卡的电话等着要进来。“妈妈,我得挂了。很抱歉我没有早点儿告诉你。”
“什么?就这些了?”
“过会儿我再跟你细谈。”
令人惊讶的是,她这次倒软了下来。“小心你的膝盖。”
“我会的。”
他换到另一条线上,是艾丝普兰扎,她连招呼也没打。
“不是格里格的血。”她说。
“什么?”
“你在地下室里发现的血,”她说,“是阳性AB型,格里格的血是O型阴性。”
米隆没料到会听到这个,他试图在脑子里消化一下。“也许克里珀是对的,也许是格里格哪个孩子的血。”
“不可能。”她说。
“为什么?”
“你在高中没学过基础生物学叫?”
“八年级时学过,可那会儿我一直忙着看玛丽·安·帕尔米耶罗呢,怎么了?”
“AB型的人很少。如采孩子是这种血型,他的父母必须一个是A型一个是B型,否则就不可能。也就是说,如果格里格是O型,那他的孩子就不可能是AB型。”
“也许是一个朋友的,”米隆又猜道,“也许其中一个孩子有朋友在场。”
“那当然,”艾丝普兰扎说,“多半是这样,孩子们有些朋友在场,其中一个血流满地,可没有一个人清理一下。哦,然后在一个十分奇怪的偶然情况下,格里格失踪了。”
米隆用手指缠绕着电话线,好像他的手是个绝缘体似的。“不是格里格的血,那又说明什么呢?”
艾丝普兰扎没回他的话。
“谁也怀疑不了的话,我到底该怎样调查这件事情呢?”他又继续说道。“我得向别人提问,对不对?那他们就得知道我为什么要问他们。”
“我为你十分难过。”艾丝普兰扎说道,她的口吻很清楚地表明,她除了不是他的女友之外,什么都是。“我得去办公室了,你来吗?”
“也许下午吧,我早上要去见爱米莉。”
“是温告诉过我的那个昔日女友吗?”
“是的。”米隆说:》
“不要冒险,带上避孕套。”她挂断了电话。
不是格里格的血,米隆没有想到这点。昨晚人睡前,他已有一条清晰的小思路:那些歹徒正在找格里格,也许他们曾对格里格动武,使他流了一点血,但只是作为一个警告,证明他们是认真的。格里格于是吓跑了。
这个推论可以成立。它解释了地下室的血迹,也解释了格里格突然失踪的原因。这形成了一个很好的等式:挨打+死亡威胁逃跑。
问题是,地下室的血不是格里格的,这就使推论站不住脚了。如果格里格在地下室被打,那血就应该是他的,也只能是他的而不是别人的。实际上,他也不可能流别人的血。米隆摇摇头,他需要冲把澡,这样,他的这个推理才能深人下去,那个“杀鸡吓猴”的理论才能衔接起来。
米隆全身涂满肥皂,然后背转向淋浴喷头,让水如小瀑布般倾泻过肩膀与胸膛,然后擦干身体穿上衣服。杰西卡正在另一间房里打稿子。于是他快速写下一个留言,悄悄地出去了。他赶上了6路火车到了市中心,然后走到了第46大街的切尼停车场。马利奥把钥匙扔给他,眼睛却没离开手中的报纸。米隆把车驶上第62大街北部的富兰克林·罗斯福路,开到了哈勒姆河路。这儿车行缓慢,因为右巷止:在施工。但是米隆还是很快就到了乔治·华盛顿大桥?,穿过一个叫帕拉默斯的地方——实际上是一个巨大的购物商场,看起来也像一个市镇。然后上了第4大道。他向右转弯,经过第208大道上的纳比斯柯大厦。他原准备闻闻里兹饼下的味道,但今天什么也没闻到。
车慢慢地驶到爱米莉的房子旁边。旧口的情景就像父亲警告的拳头,猛地撞忐在他的脑壳上。他当然来过这儿,在大学假期时,在他们恋爱的日子里。她家的房子是由砖头砌成的,很现代,也相当大,位于一条整洁的胡同里,后院围着篱笆。他记得后曲有个游泳池,还记得有个凉亭。他也记得曾经与爱米莉在凉亭里做爱,衣服绕在脚踝上,两人身上都闪着一层汗珠那是年轻时代幸福的人。
他把车停好,关掉引擎,只是坐在车里。他已经十多年未见爱米莉了。虽然这些年里发生了许多事情,他还是害怕见到爱米莉看见他时的反应。想像中,爱米莉打开门,随即尖叫着“混蛋”,让他吃个闭门羹。这也是他事先没有勇气给她打电话的原因。
他向车外望去,街上没有动静。实际上这条街上只有十幢房子。他考虑着方法,但什么也没想出来。他看看手表,但是时间并没有进到头脑中去。他叹了口气。他不能一天都坐在这儿,这是肯定的。这儿是个很好的社区,如果某个人发现他一直坐在这儿,会叫警察的。该是行动的时候了,他推开车门,走出来。尽管这些房子建好至少已十五年了,但看上去仍很新。所有的院子都显得有点空旷,没有很多的树木与灌木丛,草地看上去就像一个稀秃的头顶。
米隆走上砖头小径。他看看手心,都湿了。他按门铃,耳边响起了那熟悉的和谐的铃声,他似乎又快速地回到了以前的拜访中。门开了,是爱米莉。
“噢吆,噢吆,噢吆。”她说。米隆不知道她的语气是惊讶还是讽刺。爱米莉变了,她看上去瘦了,也有点变老了。脸不再像以前那样丰满,而是颧骨高突。头发剪短了,很时髦的发型。“那不是我让他逃脱的好人吗?”
“你好,爱米莉。”真是一个绝妙的开头。
“来这儿求婚吗?”她问,
“求过婚的,在其他地方。”
“但是你当时没有这个意思,米隆。当吋我希望你真诚地说出来。”
“那现在呢?”
“现在我意识到我太注重真诚了。”她对他随即一笑。
“你看上去气色不错,爱米莉。”他说,好像这句话是个好开头,会使他以后妙语连珠。
“你也是,”她说,“但我不会帮你的。”
“帮我什么?”
她做个鬼脸:“进来再说吧。”
他随她进屋。屋顶上布满天窗,教堂式的天花板,白色的墙壁。房子很大。前厅用一些昂贵的瓷砖装饰了一番她把米隆领到客厅。他坐在一个白色沙发上。地板是山毛榉木头做的。此情此景与面前的人都与十年前一模一样,因为他们恰好坐了十年前坐的沙发,而且来的客人也似十年前一样,特别地规矩老实。一切似乎都没有瑕疵,房间里惟一显得乱的地方是墙角的一堆报纸。从外表看,大都是一些日常小报。一张《纽约邮报》的头版头条写着“特大丑闻”,用特大的72点式字体印刷的。
一条老狗拖着僵硬的四肢,歪歪倒倒地进了屋子。它似乎想有力地摇摇尾巴。但结果只是有气无力地摆了一下。它竭力用它那干燥的舌头舔着米隆的手。
“看,”爱米莉说,“本尼还记得你。”
米隆愣住了。“这是本尼?”
她点点头。
爱米莉的父母为她的弟弟托德买了一只特别活泼的小狗,那时米隆与爱米莉刚开始第一次约会。当时这只小狗被抱回家时,米隆正好也在。小本尼眨着眼睛,东倒西歪地爬着,还在地板上撒了泡尿,但没人在乎。本尼很快就与人混熟了,它跳到人身上以示它的问候,用一种狗才会有的方式显示没有人会伤害它。现在本尼不再跳了,它看上去已经很老了,离死也只有一步之遥了。一阵沮丧扫过米隆的心头。
“你昨晚看上去状态不错。”爱米莉说。“看到你電回赛场真好。”
“谢谢。”妙语仍连珠。
“你渴吗?”她问。“我可以给你做些柠檬茶。像在田纳西州人威廉的戏剧里一样,柠檬茶招待拜访的绅士。不过埃梦达·温菲尔德使用的可是‘水晶灯’榨汁机。”他还没来得及回答,爱米莉已转过墙角了。本尼抬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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