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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些东西明天再谈吧。”
“明天?!你居然这样想?也许不会有明天了。说不准你在睡梦中就会死去——你想到过这一点吗?”
“那又怎么样?”
“那你会失去什么东西的。”
“我他妈的什么都不会失去!”我被激怒了。“我要求的只是好好睡上十个小时,然后我醒来之后有一顿丰盛的早餐!你想到过天堂里的早餐吗?”
“那么说你是已经想到了早点。告诉我由谁去买早点?”
“明天再考虑吧。”
谁也没吭声了一会儿。
“我说,亨,告诉我你口袋里还有多少钱?我真的非常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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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大概十五到二十个美分吧。”
“你能肯定没有三十五美分?”
“可能吧,怎么?你想借?”
“跟你借?天哪,当然不是!你自己是个穷鬼!不是,亨,我只是好奇罢了,我刚才不是说了吗?你就这样只装着十到二十分钱出门——连眉头都不皱一下。你真是撞见好人了——比如说我,你上戏院,你喝酒、坐的士、打电话……”
“那又怎么样?”
“你居然毫不脸红……我不是为自己而说你。亨,你想想如果换个人?”
“那又有何好担心的呢?”
“我想这是个人脾气的问题。如果换成我,我会觉得很可怜的。”
“那是因为你喜欢可怜兮兮的。”
“你死亦如此。”
他剧烈地咳了起来,然后他摸到一包烟。“来支烟怎么样,亨?这烟有点儿干燥,但这可是哈瓦那烟!”
“你疯了,我要睡觉了。晚安!”
“好吧。我想读会儿书,你不介意吧?”他拿起几页从全本字典上撕下来的纸开始读了起来。我的眼睛已经闭上,都快睡着了,但还是听见他在那儿低声地唠叨!
“我现在读到1504页了,《曼德林克》全本字典。这是个多么奇怪的词呀!如果我处处活成另一个,我就成了‘人瑞’了。有一天也许我会用到这个词。你睡着了吗?这真奇怪、荒谬,你从这么多条条框框里到底能记住多少呢?有些时候,最简单的词都成了最奇怪的词,最陌生的词,比如说‘尸体’这个词,‘遗体’这个词即简单又明了,但是‘尸体’!或者说:‘复活’这个词——我敢打赌你不知道它出自何处。英语是一种可笑的语言,你知道吗:?想象一下这些词:‘朱迦勒节’、‘圣灵降临节’、‘古时饮宴取乐之际’、‘症状群’、‘印度职业舞女之表演’等等不一而足。等一下,这还有一个更好玩的:‘危险的’,是不是很奇怪?又如‘粉刺’、‘肝硬化’,真难以想象人们是怎样发明出这些字的。语言真是一个谜。
你没睡着吧?听着,亨,你对文字总是一丝不苟,但让我吃惊的是你还没通读过字典!你读过吗?我知道你曾试图读完《圣经》……我觉得字典比《圣经》更有趣,字典比《圣经》更奇怪……你知道,看几个字,然后再推敲着读读它们,你会感觉十分愉快。这里随便列出几个词儿——我过去喜欢读的:‘神圣’、‘多音节的’,这些词你经常读错,有些词的词形或读音跟词义完全一样:‘粗制滥造无价值的东西’、‘某人某物具体不详’、‘滔滔不绝地谈话’等。盎格鲁人和居里特人要为这些最奇怪的词负责,我认为。你曾经翻看过一本瑞典语的书吗?那种语言对你我来说可真是不可思议!我们曾经那样想过……哎,我不想整夜让你睡不成。忘了它吧,我曾经承诺要每天晚上这样做。我不能再任性行事了,这我清楚得很。还有一件事,当我读完这本字典,我就会没活可说了。哎!每次读完一页,我就用这页纸来擦屁股。你喜欢这样干吗?这就像是给这本书加上‘结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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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多久,我们的非法酒店就成了一个私人俱乐部和娱乐中心,厨房的墙上有一串长长的名单,都是我们的朋友和老主顾。名字的旁边相应地记下了拖久的帐目。
有时候罗伯特和乔治·伊尼斯下午过来坐坐。要不然,我就同奥玛拉和内德就在后屋的窗前下棋。如果像马西阿斯这样的大主顾登门,我们就跳窗逃到后院,翻过栅栏,穿过窄窄的胡同,躲到邻街去。偶尔,罗斯梅尔在傍晚的时候来这儿果几个钟头,和莫娜单独交谈。他为此付给莫娜十块或二十块钱。
如果晚上很清闲,我们就早早打烊,把桌子拼在一起打乒乓球。我们定期举行比赛。比赛间歇自然要准备些小吃,喝点啤酒、杜松子酒或者葡萄酒。要是酒喝光了我们就去艾伦大街找些圣餐用的葡萄酒。通常“决赛”是在阿瑟·雷蒙德和我之间进行。我们的争夺异常激烈。最后我总是故意输给他,因为他总是输不起……一直到天亮我们才上床睡觉。
一天晚上,罗斯梅尔带来几个哥们儿,都是新泽西司法界、政界的人物。当然,他们点的东西都是最上等的。
一切都平安无事,直到托尼·莫利尔带着一名漂亮的模特儿进来。不知怎么搞的,罗斯梅尔立刻对他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反感,一是他头发剪得太短,再者,在罗斯梅尔看来,他过于油腔滑调。罗斯梅尔在里间起身离座,准备寻衅闹事的进候,我碰巧在招待托尼。当时罗斯梅尔已经酩酊大醉。即便他没喝酒,也是一个讨厌的家伙。我在一边旁观,心下暗自佩服托尼,面对罗斯梅尔咄咄逼人的攻势,他冷静回避,而当罗斯梅尔的粗暴无礼到了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时,我决定出面干涉。
“你最好回到你自己的座位上去。”我口气平静但很坚决。
“你是谁?”他咆哮道。
我强压怒气,不动声色。“我?我是这儿的老板。”
罗斯梅尔用鼻子哼了一声,很不以为然。我抓住他的胳膊把他甩了一个圈,他大叫:“别动我!”
幸好在这紧要关头,他的朋友们出面来解围。他们像拖一块木头一般把他拉了回去,然后又向托尼和莫娜道歉。
“咱们一会儿把他们都赶出去。”我对托尼小声说。
“千万别!”他请求道,“这种事我能对付。你知道我对此已经习以为常了。
他认为我是个粗人,所以很恼火。坐下来呆一会儿好吗?来喝一杯。你不必为这种事烦心。“随后他讲了一通他在一战中的经历——先是当侦察员,后来是间谍。与此同时,就听罗斯梅尔的声调越来越高,越来越尖。他好像怒气冲天。我招呼内德和奥玛拉去让他安静下来。
突然,他喊道:“莫娜!莫娜!那个狗崽子在哪儿?我要操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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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冲到他的桌前,挥拳就打,下手毫不留情。同时迅速地扫视他的朋友,以防他们群起反攻,可他们似乎显得惊慌失措,十分窘迫。
“我们得把他赶出去。”我说。
“当然,”其中一个人附和着,“你们干吗不叫辆车把他送回家?他真让人丢脸。”
内德、奥玛拉和我给他披上外套,把他推到街上。刚下过一阵雨夹雪,地上积了一层薄薄的雪。没人搀扶罗斯梅尔他根本站不住。内德去找车。我和奥玛拉推推搡搡把他拽到街角。他骂骂咧咧,自然对我格外没好气。这么一来把他的帽子弄丢了。“你根本不需要帽子。”奥玛拉说,“留给我们当夜壶算了。”罗斯梅尔勃然大怒。他极力要挣脱出来,但我们把他抓得很紧,然后突然同时撒手。罗斯梅尔左摇右晃,一步也不敢迈,唯恐摔倒。我们后退几步,开始围着他轻快地跳起舞来,还冲他挤眉弄眼、揶揄笑骂。一会儿把拇指放在鼻子上对他猛扇,一会儿又像猴子一样冲他抓耳挠腮;像小丑一样乱蹦乱跳。这个可怜的家伙气得发狂,一个劲儿地大喊大叫。幸亏这条街很偏僻。后来他再也忍不住了,向我们猛冲过来。结果一失足跌进了阴沟。我们把他拉到人行道上,然后又故伎重演,还用他的名字编了一个小曲儿,把他大大地损了一通。
出租车来了,我们把他塞了进去。告诉司机他喝多了,给了一个在哈伯肯的假地址然后就挥手再见。我们回到酒店里以后,他的朋友们又是陪礼又是道歉。其中一个人说:“他应该进精神病医院。”然后坚持给每个人叫了一杯酒和一些三明治。
“如果那个平足的家伙再来捣乱,就尽管来找我们。”秃头的政治家说。他递了一张名片给我,还提到一个贩卖私酒的人,并答应我们尽可以在他那里赊帐。后来又喝了两杯,都是上等的“苏格兰”酒,可对我来说和马尿差不多。
他们刚离开不久,阿瑟·雷蒙德和一个我从来没见过的小伙子大吵起来。他非说那个小伙子对莫娜非礼。这个小伙子叫达菲。他虽然略有醉意,但似乎不失为一个正派人。“他必须当众道歉。”阿瑟·雷蒙德一再坚持。达菲觉得这个玩笑开得太过份了。阿瑟再也忍不住了,他起身扭住他的胳膊把他摔倒在地,骑上去把他的脑袋往地上撞。“道不道歉?”他一再逼问,恶狠狠地把这个可怜的小伙子的头撞得“嘭嘭”响。最后达菲含含糊糊地道了歉,阿瑟才罢手。店堂里出奇地沉寂,这令阿瑟很不安。达菲抓起外套和帽子付了帐,一言不发地走出门去。阿瑟独自坐在桌边垂头丧气,面有愧色。一会儿他也站起来大步走了出去。
几天后,他再次出现在店里时竟变成了乌鸡眼,我们得知那天达菲在外面等着,把他结结实实地揍了一顿。奇怪的是,对自己挨的痛打阿瑟似乎很高兴。不打不相识,达菲和他竟成了好朋友。带着惯有的矫揉造作,他补充说每次一打架他都处于劣势,因为他不能伤了自己的手。不过有生以来,他第一次挨打给他的震动非同小可。他略带一丝怨气说:“好像每个人都对此拍手叫好,也许我是罪有应得。”
“也许这件事给你的教训是少管闲事。”莫娜说。
阿瑟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