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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色-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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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感自己的身体像要膨胀爆炸一般,要炸成一小块一小块碎片乱飞。她的心,她的灵魂,像要飞出躯体和大脑,带着身体一起飞升、飘离。
  陈红的紧抓,让秦鹰在极度的愉悦、美好中,感受到一点疼痛,但这点痛,更刺激了他雄性的力量。
  他看到陈红扭曲的身体,侧转的有点变形的脸。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他的力量,让她得到极致的刺激快乐,而变成这样的。
  他此时像一匹猎豹,矫健,强劲有力,快速,勇猛,不知疲倦地奔腾,冲击……
  唯一可信赖、依靠的男人要走了
  有一天晚上,陈红打开手机,看到了江怡发给她的一条短信:“红红,见短信,速回公司,或给叶琨回电话,他找你好几天了。”
  陈红心中“咯噔”一下,这一礼拜和秦鹰在一起,太疯狂了,怕电话打扰,竟不知不觉把手机关了。
  她赶紧起身穿衣要回去,秦鹰拉住她的一只手,躺在床上恋恋地看着她。
  “别走。”他说。
  陈红虽然背对着秦鹰,但她仍能感觉到他依恋,期待的神情。
  “对不起,公司还有事。”
  陈红狠了狠心说。
  来到办公室,打开桌上的计算机,查信箱,发现信箱早已被各种各样的垃圾信件塞满,她在这一堆邮件中,翻到了叶琨的邮件。
  红红:你好!
  有一个星期未见你E_mail了,听江怡说你病了,甚为挂念,不知你的烧退了一些没有?你是个爱忘事的人,要记住按时吃药,药效才会有最大效用,才能好的快一些……
  爱你的叶琨 6月30日陈红喜欢他,依恋他的温存、体贴和关怀。
  她知道江怡替她撒了个善意的谎,她还知道,今晚10点他会打电话提醒她吃药,盖被,明天早上六点,他会打电话提醒她吃药起床。
  只是陈红脑中有些时候,会蓦地冒出一些奇怪的念头,他做这些事情时,他是怎样避开他老婆的?
  这样想的时候,她心中涌起的热情,就会骤然冷却,她和他的距离无形中就会被拉开,放大。
  所以到现在,他们也还是一种互为喜欢怜惜关爱的友情关系。
  他就是这样一个温情有教养,富有同情心,细致关爱的男人,坐车会先替她拉开车门,进屋会替她脱下外套,吃饭记得点她爱吃的菜,还替她夹菜盛汤。
  有时候,去酒吧时,相邀的女伴当中,可能有不漂亮的,平庸的,男人大多冷落她们,他会端起酒杯,敬这个女人说,你的嗓音真好听,或你的眉型真好看,再或者,你的手指真漂亮……总之,他总能在丑陋和平庸中,发现这个女人这样、那样,连她自己都不曾注意到的长处和优点,并且不吝赞美之词。让这个受惯了冷落的女人,原本黯淡的脸,黯淡的眼睛,黯淡的神情,立时闪亮兴奋起来,竟有几分光彩动人。因此,女人都喜欢他。
  其实,认识他,和他在一起做朋友,完全是缘于一个小小的恶意玩笑。
  有天晚上,陈红的一个朋友,带来了一个新朋友,相约到她的餐馆吃饭,喝酒,聊天。
  这个新朋友就是叶琨,那个老朋友是方龙。
  温暖昏黄的灯光照在桌面上,她挨着叶琨坐在一边,方龙坐在对过。
  他们喝酒,聊天,吃菜,谈话愉快而轻松。
  他告诉她,他叫叶琨,上海出生长大,在北京待了10年,从大学到研究生到博士,再工作,现在又回上海。
  他外表文雅、清秀、细致,典型的上海男人。喝酒聊天却又率性,豪放,加上脸上青茬的胡子,高瘦的身形,又像北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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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种城市的风格,在他身上混合着,和谐而别具风姿地融合在一起,沧桑中透出一种阴柔,别具魅力。
  方龙落拓不羁,桀骜不驯,满嘴狂言,终日沉溺在酒色之中,长醉不醒。他公开宣言,一个女孩子应该怎么怎么样,典型的自我主义者。
  方龙说,如果他喜欢一个女孩子,会突然把她抓住,上床、Zuo爱,然后在某一天早晨醒来,突然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她欣赏方龙,喜欢他,却只能远远地看着他。她害怕别离,别离会把柔软的心撕扯成碎片,她是一个脆弱的人,害怕承受心碎的痛苦。
  “你叫什么名字。”
  酒菜吃喝到一半时,叶琨问她。
  “陈红!”
  “好俗气,又好响亮的名字,不错。”
  男人与男人的对话,智慧而豪阔,她在一旁静静地听,她喜欢听聪明的男人谈话聊天。
  “叶琨,你老婆怎么样。”
  方龙突然问。
  “我老婆非常好。对我特别地好,我很幸福。”
  叶琨端起杯,喝了一口酒,然后说。
  “虚伪,狗屁。”
  坐在一旁的陈红,听到此话从心里骂了一句。
  此时,正是她的婚姻突然出了大问题,她正在憎恨一切看似美好幸福婚姻里的男男女女。叶琨说出这样一句话,让她从心里感到好笑,她只要听到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谈到婚姻,说他很幸福时,她就想笑。在他貌似得意的话语中,她听出了他心底潜藏的干涩、虚伪和言不由衷。
  她忽然想诱惑一下这个自称幸福的男人,看看他的幸福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她在心中责备自己有病,一边又忍不住诱惑他。
  她靠他近一点,手肘挨着他的手肘,显然他明白了她的意思,不动声色地替她一次次地倒酒,替她喝酒,替她夹菜,他微笑着看着她说话,一种温情弥散在他们中间。
  陈红似乎毫不在意,安然地享用着他为她做的一切。此时,她是一个温顺乖巧,需要人照顾的女孩。
  酒喝到11点,买单走人。
  起身的时候,叶琨忽然抓了她的手说:“陈红,跟我们走吧,我们去酒吧喝酒。”
  他抓住她的那只手,温暖有力,被他握着,很舒服。
  陈红抬起头望他,只见他的眼中满是温情和期待。
  此时,他们靠得是那样近,身体与身体的距离不过两寸,他身上散发出酒和烟草,那种纯属男人的混杂的气味,是那样好闻。让她感到她和他是那样亲近,仿佛已相识千年。
  她毫不犹豫就跟他们走了。
  这个夜晚,在酒吧的一角,他们挨在一起,很少说话,也很少喝酒,一小半杯黑俄罗斯,喝了半夜。他们手臂依然挨着手臂,那么静静地靠在一起,虽然隔着厚厚的毛衣,还有衬衣,仍能感受到彼此缱绻温情和缠绵依恋。他们沉迷其中。
  她的那个老朋友方龙,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后来,事实证明,叶琨的婚姻并不如意。
  中国人就是这样,好死不如赖活着,就像炒股失败,没有一个跳楼的一样,因为,他们对未来,永远抱着希望,对现实,懒怠而又不满。所以,中国人个个活得又窝囊又自得,每个人脸上都晦暗,了无生气,像长了霉点、黄斑,陈年累月压在箱底的白土布。


  叶琨也不例外。
  深夜3点钟了,北京的街道寂静凄清无比,初冬的风,他的风衣的一角,一遍一遍吹起,陈红衣裙单薄,感到了一阵寒冷,她无意中缩了一下肩,他揽着她腰的手臂更加有力地搂紧了她。
  在一棵树叶落尽了叶子的银杏树下,那是深秋初冬季节的夜晚,杏黄的落叶铺满一地,在路灯光的照映下,寒风吹起,鲜艳好看。片片黄叶在空中飞舞,像一只只蹁跹起舞的蝴蝶,扑搧着翅膀。
  他解开风衣,把她搂进怀里,他用风衣包裹着她,她一动不敢动,离他的胸口始终有一拳远。烟草和酒混合起来的特殊香味,再次把她围裹,她深深地吸了几口。
  “乖,要乖呵,小红,不要为一件事牺牲得太多,要保重自己。这世上的路,有很多。”
  他怜惜的话,使她的心疼痛起来,自那件事发生后,只有一个人对她说这么一句真正关心的话。
  事实上,她从未对任何一个人说过,而这个男人却敏感到了。
  那时,丈夫已经走了。
  “你怎么知道?”
  “我什么也不知道,可是我知道你微笑的后面,掩藏着绝望,你明亮的眼中,抹不去忧郁,你在强打精神,应酬我俩。”
  此时,陈红的眼泪,终于滚涌而下。
  电梯早已停了,他们手拉着手一层一层往上爬,要爬到18层楼,才到她的家。
  他送他上去。
  楼道异常的寂静和寒冷,楼梯转弯处,有窗口透进淡淡的,灰白色的天光,照得她脸色惨白,每爬高一层,她的心中就多了一分依恋和不忍。
  他们的脚步慢了下来。
  叶琨忽然要吻她,她本能地躲闪着。
  他却只是把他的脸紧贴着她的脸,在她的脸上摩挲着。这种异常的怜惜亲昵之情,深深地打动了她。
  叶琨灼热的混合着烟草和酒的气息,烧灼着她脆弱的神经,她感到危险正在迫近,自己就快要崩溃,快要破碎。
  她感到自己就要对他说:“带我走吧,我不想回去。”
  但她知道,她不能。
  “对不起。”
  陈红说完,猛地推开了他,转身飞跑上楼,拼尽了全身最后一丝力气。
  这以后,隔三差五,他会请她吃饭,泡吧,他们成了知心朋友。
  “现在,有钱人真是有钱,咱也是博士毕业,怎么就挣不到那么多钱呢?”
  有一次,在fraidy吃饭,喝酒时,这个男人忽然说。
  偌大的美式餐厅,热闹温暖如春。
  听了这句话,陈红的心“忽”就是一沉,一阵从心底生出的寒气,袭击了她,她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颤,知道,在这世上,她唯一还可以有所信赖,依靠的朋友也要失去了,知道这个男人要走了。
  后来,又有一次,陈红和他在燕莎地下一层的萨拉伯尔烧烤厅吃韩国烤肉时,叶琨忽然放下手中的酒杯,望着偌大的人满为患,热气腾腾的餐厅,和站在一旁端着盘子刀叉伺侯的服务女生,说了一句:“北京有钱人真是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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