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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
“你把那个东西给他了?”
“嗯”
“你还真狠,他死了你就会开心了吗?”
“开心?至少不用担心我的江山会覆灭”黑发男子低嘲。
“你这人,他不是喜欢上你了吗?而且百安国际也在你的掌握中,你还有什么不能满足的”
“他太耀眼了,我能看见的,其他人也能看见”
“所以你想杀了他”
“……”
“呼~”忘忧起身,觉得自己全身都是汗涔涔的。
都已经五年了,为什么自己依然不能忘记那个夜晚?
不是没想过那人对自己存在何种目的,只是一直欺骗自己,那人是爱着自己的。
当央玄月将自己最后一丝自欺欺人打破后,自己便知道必须得去面对了,无论是何种局面,虽然期冀着这中间只是一个误会……
所以,靠着天下无人能及的轻功,在山涧里穿梭,为的就是抄近路赶回宗朝,问清那人。路上无数次的呕血和晕倒,却挺了过来,只求玉茗你……不要骗我。
寂静的夜里,疲累的自己强撑着身体走到自己如此熟悉的门口,里面的一切已经给了自己最好的答案——那人确实想杀了他啊!
当时多想挖去自己的双眼,那样就不会看到这一幕……
更想割掉自己的双耳,那样就不会听见,听见他说想杀了自己……
不,不应该再消沉下去,也不能再逃下去。
席天音死了,死了。
自己不是他!
他现在是忘忧,仙宿派的门主忘忧,无人能左右的忘忧。
忘忧甩了甩头,起身,来到书案前,再一次浏览前日收到的信,将它揉进了满是手汗的掌心中,终于下定了决心。
第二日,打扫门主房间的仆人并未发现门主身影,只看到了一封信。
北门关内的镇上,有一座酒楼,很出名——因为来吃饭喝酒的都是男人。
照忘忧的话来说,其实就是GAY吧。
北门关地处荒凉,城镇人少,而且关内还驻扎着很多士兵,男女比例严重失调……长此以往,好男色的人多了起来。
那座酒楼,也就成了不少男人猎艳的场所。
此时酒楼上的所有男人都盯着靠窗的回栏处,不,确切的说应该是盯着靠着回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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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一袭红衣,身材高挑,灰发及臀,亮泽而柔顺,脸不是很俊,甚至右脸颊还有一道狭长的十字刀痕,却有着一种莫名的气质……
是男儿,却依然惹人注目。穿红衣的人有一种是妖艳,嗜血的魅;而另一种则是热情如火的激扬,比起前者少了薄情。而眼前穿红衣的那人却打破了这两种的局限,仿佛红色只是衣服的颜色,并不代表了什么,所以红衣翩飞,却静若止水。斜靠在回栏而坐,双目平静地阖上,似思考,似小憩,反正那眉头始终是那么平和。修长而骨节分明的双手,一只轻捧着酒杯,而戴着乌木珠串的另一只手则支着后脑勺,肘间撑在栏杆上。
回栏拐角方几上一盆六月雪正盛放,银装素裹,配着那人被清风吹起的红衣,轻扬的灰发和恬静淡然的脸,竟唯美得不可思议。
正当所有人都沉醉在这画面中时,那人眼睛睁了开,沉黑的眼珠里泛着一涌无边的淡漠,仿佛眼前所有人都不在自己心境一般。正当酒楼所以男子为那无边淡漠而黯然的时候,那人眼神突然化为戏谑般的慵懒,还透着一股茫然,最后嘴唇大张,露出洁白的上下两排牙齿,双手大开“啊~~~~~”边打哈欠边伸了一个超级无敌大懒腰。
最后还吧唧了几下嘴~
不少人爱慕的心有着裂开的趋势,吱嘎吱嘎响个不停。
那人没察觉到现场的气氛,睡眼惺忪地看了看周围的人,然后——“小小姑娘,清早起床,提着裤子上茅房,茅房有人,没有办法,只好拉在裤子上……”
直直向后院茅厕奔去。
许多爱慕者在内心痛哭!然后眼睛也受不住了……
忘忧看着眼前许多边吃着酒菜边流着泪水的客人,心里无数个问号,不就是吃个菜吗,这么激动?
他走后,只听酒楼众人的芳心“哐哐哐~”碎了一地。
不一会儿,那人便折了回来,肩上背着包裹“掌柜,结帐,顺便帮我准备一匹快马!”
“客官是上哪儿去?”
“宗朝”
“一定是去参加花乐会吧?”
“嗯”☆油 炸☆冰 激凌☆整 理☆
宗瑗王朝 天佑十五年
沐阳府醉仙楼满月居下有一平地就在满月江畔,每年七夕的第二日便会举行一年一度的花乐会,今年已经是第一百年。五年前有一人以一曲《发如雪》名动天下,同时也让花乐会这个活动打出了招牌。
至此,每到此时,不仅沐阳府的人观看,就连其他六国也有人不远万里,在花乐会的半月前就赶过来占位置,为的就是一睹盛况。或者说,等的就是席天音的出现,因为大部分都是席天音的歌迷会成员。
可惜,那人自那一年后再没出现,因为那人已经死了,毕竟腐骨噬心散无药可解。当年骨灰被送回来后,不仅丞相府哭声震天,就连这沐阳府许多人也是哭得眼睛红肿,因为他们可爱的小太岁不会回来了。但大家都还是期待,总觉得像小太岁那般可爱的人不会早死,说不定是误会……说没死就是没死,你说他死了我跟你急……这是当时许多街坊嘴上的原话。他们相信那人会回来,就如同相信神其实存在一样,已经成为一种信仰。
花台周围聚满了人,许多人还搬了凳子来看,中间穿插着兜售小吃的小贩,吵吵嚷嚷好不热闹。
弦璧、管珏和鼓钰也在人群中,站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注视着台上。
前几日收到门主的回信说会来参加花乐会,可怎么还不见露面啊,莫非路上遇到了什么事儿?
五年没有见到门主了,不知他过得怎样?当年门主一失踪,他们立即飞鸽传书向仙山求救,后接到回信才知门主行踪,并按门主意思留在席府善后,所以也错过了去年门主继任大典,心里有许多遗憾……更多的是没有看到门主,心里思念得紧。这五年他们没有荒废武功,相反练习得更勤奋,为的就是能配得上门主专署护卫这个身份。
每年的主持都没有变,就是那个醉仙楼的老板。这一次,他还是站在台上,拿着一张纸,念着参赛者的名字“醉红楼的花魁乔姑娘、万花楼花魁清儿姑娘……诗意轩的轩主宇文公子”
十多个人的名单,没有听到席天音的名字,许多人都有些失望。
不过,有号称天下第一才子的宇文文翰参加,还是有些看头。
然而,大家有些期待的心在下面的比赛中消失殆尽。
每个人唱歌都那么回事儿,没新意。女的就尖着嗓子或者用假声,男的就是豪放的像大碗喝酒一般。以往觉得这样唱没什么不对,可只要听过席天音唱歌的,都会被他的那种自然不造作的音色所征服,该豪放时豪放,该细腻婉转时也不会忸怩,就算是用假声也过渡得十分自然。更难能可贵的是,歌词通俗易懂,很适合传唱。
此时,许多人都开始打瞌睡,要不就是聊天聊得起劲,根本不管上面的人在干什么。
终于轮到压轴的了
“下面出场的是诗意轩轩主宇文文翰公子”
“啊~~~~~~~~~~~宇文文翰~~~~~~~~好帅啊~~~”女粉丝放声尖叫。
宇文文翰看着台下的众人,嘴角划过嘲讽的笑容。这里没有能胜过他的人,本来听说有个席天音,音律天下第一,直直压过他的风头。本想来会会,哪知一出门才知道那人已经消失了五年,听说中了腐骨噬心散。那东西无药可解,想来那席天音早就死了。本来想返回家的,路上听得那些参加花乐会的人的谈话,知晓众人竟依然痴心期望席天音会出现,所以每年的花乐会都会参加,为的就是能有机会再次倾听那人的歌声。心里有一种欲望,想将那人的名字在众人心中抹掉,一个早死之人还能活在人们心中,看来还真是不可小觑,就让他来消除人们心中对那人的痴望吧。这天下,只有他宇文文翰才是最有才华的。
宇文文翰高傲地坐在古筝前,慢慢拨弄着,清唱自己去年创作的一首词曲。
歌曲是清幽滴,歌词是艰涩滴,意境是飘远滴,人民——是听不懂滴~
一曲完,宇文文翰看着台下众人失望的脸色,心里那个愤恨啊!那个席天音就那么好??能把他比下去?
宇文文翰铁青着脸,差点就想把古筝扔到台下去砸醒那些“愚民”。
此时,醉仙楼老板上了台“各位,今日的胜者便是……”
“我还没唱呢,怎么就宣布结果了?”一道慵懒的声音从满月居处传来。
众人看去,一道黑色的身影立于满月居的回栏处,居高临下地俯视众人。黑色的纱笠遮住了面容,使人看不清他的面容,但那熟悉的声音还是让许多人惊喜——终于让他们等到了。
弦璧、管珏和鼓钰更是震住了,不过下一秒钟立即反应过来,施展轻功上了台,跪了下去,激动地拜见“叩见门主”
“得了,别那么多礼了,该咱们唱歌了,取旁边取乐器”忘忧从黑纱内看着自己的三个护卫,五年的时间都从小童儿长成俊小子了,弦璧清冷,管珏妖媚、鼓钰可爱……哎哎啊……真是有一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感觉~
听到他的话,弦璧三人立即到旁边的乐师处去了乐器,早在门主继任那一刻,他们不再是童子,而是护卫,所以便没再随身带着乐器,而是各自带着兵器。弦璧的软剑,管珏的软鞭,鼓钰的薄刃弯刀,都与主人的气质相符。
“弦璧,这回你弹琵琶吧,我弹古筝”忘忧飞跃而下,落在他们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