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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明歌惊奇的说道:“哈蒂丝大人似乎对这件事情早已经有了预料,到底是怎么回事,莉莉丝看我的眼神很不对劲啊。”
庄明歌回想起她离开时望着自己的目光,飘忽不定,不像是看自己。
哈蒂丝说道:“好吧,我告诉你,在很久很久以前,世界上还有着勇者,并且那是勇者辈出的年代。”
勇者辈出的年代?
庄明歌心头纳闷,什么时候勇者已经如此的不值钱了。
按照剧情的惯性,勇者应该是千年难得一见才对。
“没错,确实是勇者辈出的年代,那个年代,勇者大概有数百万左右吧。”哈蒂丝回忆的说道。
庄明歌吐槽勇者已经和白菜一样烂大街了吗?
“那个时代很久远,没有办法用文字来记载,那个时候的人类还没有自己的语言,说的都是天堂语言和地狱语言。那个时候的三界划分并不明确,人类和神祗,天使,恶魔居住在一起,共同生活在一个环境里。”
通过哈蒂丝大人的缓缓叙述,庄明歌开始了解那个年代。
因为那个时候的人类没有属于自己的语言和文字,所以没有办法将这个年代发生的事情记录下来,但毫无疑问的是,那个年代确实存在。
这个年代后来被诸神们一致命名为——混沌年代。
当然,这是西方的叫法。
在东方,还有这另一种叫法,哈蒂丝回忆了半大天,恍然大悟的拍了拍手,“对了对了,东方的那群人把这个年代称之为——洪荒!”
庄明歌表示自己吐槽不能。
总而言之,不管是混沌还是洪荒,那个年代确实是杂居在一起的,人类,众神,天使,佛陀,仙人,恶魔,妖怪……
人类最弱小,但这个年代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苦难。
不过,即使是如此弱小的人类,也拥有着强大的渴望,脱离苦难的理想,于是,勇者就应运而生了。
任何敢向妖魔,仙人,佛陀,恶魔,反抗之人,都会被称为勇者。
屠杀这些存在的人,用誉为勇者中的勇者。
数以百万的勇者也是分作阶梯的,一共分为五个阶梯,除了站在顶点的几个人,其余的阶梯有什么人,身为神祗的哈蒂丝自然不会记得这些小喽啰一样的存在。
至于为什么会记得站在顶点的几个人,自然是因为他们做出了令神祗也侧目的事情。
奇迹的五人。
站在勇者顶点的一共有五人,所以称之为奇迹的五人,他们每一个都做出了惊天动地的大事情,令人类沸腾。
奇迹的五人之中,有一个叫做莱因哈特的存在。
他被人们称之为混沌之枪,他曾经在一个奇妙的地方,采集了一种恐怖的火焰,这种火焰轻松的就可以杀死恶魔,他用这种火焰锤炼出了一把枪。
这把长枪被誉为混沌之枪。
不论是天使还是恶魔,只要被这把枪击中,留下伤痕,恐怖的火焰就会从伤口迸溅,将受伤之人的身体,灵魂全部燃烧殆尽。
什么都不会剩下。
在这把枪下死亡的恶魔和妖怪,不计其数,所以莱因哈特从一个小卒子,慢慢的攀了上来,成为了第二阶梯的勇者。
不过后来他做了一件事情,瞬间震动了混沌年代,成为了奇迹的五人之一。
他偷偷的跑到了撒旦的宫殿,想要找到长死不死的秘密,却被莉莉丝发现,并且双双陷入了爱河,背着撒旦逃跑了。
撒旦的情人被一个人类拐跑,这件事情传遍了混沌时代,啊,这是何等八卦但又浪漫的事情啊。
他们之间的爱情被渲染的凄迷冷艳,令无数的人类陶醉。
不过,没有人看好这对情侣。
他们之间有一个巨大他天堑,那就是撒旦。
自己的情人被一个人类拐跑,撒旦自然怒不可遏,将所有的愤怒发泄到了人类的身上,人类为此饱受苦难,并且开始责怪莱因哈特的鲁莽行为。
一瞬间,莱因哈特从人人崇拜的勇者,成为了人人喊打的对象。
最终,莱因哈特无法承受人们的指责,抛下了莉莉丝,独自向魔王发起了挑战,背负着自己的混沌之枪,一路杀向魔王撒旦的宫殿。
但是,想法很丰满,现实太骨感。
这位勇者还没有来到魔王的宫殿,就被魔王的拥护者毒杀在半路上,混沌之枪从此消失不见。
奇迹的五人,凋零其一。
庄明歌听完之后,简直无法想象,爱情的力量真是伟大,莉莉丝居然会选择人类而背弃魔王,他为莱因哈特的凋零感到惋惜。
向魔王发起挑战,想法无意很美好,但如同自己一样,太过于愚蠢了。
“以上的内容出自于野史,根本不足为信。”
就在此时,哈蒂丝突然说出了令庄明歌大吃一惊的话。
野史,不足为信?
庄明歌的下巴都快要掉地上了,哈蒂丝大人,说了半大天都是野史,你到底是要闹哪样啊。
庄明歌忍不住问道:“哈蒂丝大人,真正的历史是什么样子,莉莉丝真的爱上了那个人类?”
哈蒂丝鄙夷的看了庄明歌一眼,问道:“若是你有一个如花似玉的美丽情人,还会和一个五大三粗的乡村女人一见钟情吗?”
庄明歌顿时无言以对,这种口味太重了,他接受不了。
“那真正的历史到底是怎么回事?”
哈蒂丝打了一个哈欠说道:“那个人类胆大包天,想要去撒旦的宫殿盗取恶魔向撒旦进宫的不死酒,对于撒旦而言,不死酒只要是味道的好坏,但对于人类而言,不死酒就是不死的宝物,令人心生贪念。”
“那个人类毫无疑问就是心生贪念中的一个,他盗取不死酒的时候,被莉莉丝发现,莉莉丝一路追杀他,不过那个家伙因为喝下了一杯不死酒,十分难缠,所以莉莉丝追杀了一段时间后,才杀掉他。”
174。怪异的风
历史果然非常有趣。
明明是同一个事情,却有着两种不同的说法。
这大概就是很多人都喜欢玩弄历史,扭曲历史的缘故吧。
当莉莉丝杀掉了奇迹五人之一的时候,有关私奔的传闻已经弄的沸沸扬扬,即使莉莉丝表示完全不在意,但还是忍不住把偷取了不死酒的勇者挖出来鞭尸一遍又一遍。
总而言之,因为这件事情,莉莉丝对于勇者完全没有一点点的好感。
同样,撒旦也是。
“也就是说,莉莉丝之所以主动来帮助我,是想要坑我一把?原因是因为她讨厌勇者,所以想要坑我。”庄明歌抓了抓自己的头发,觉得自己可能被坑了,但自始至终庄明歌都没有发现自己哪里被坑了。
庄明歌觉得,如果莉莉丝真的讨厌自己,干脆一巴掌拍死自己不是更加爽快吗?
她之所以费尽心机来如此坑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
即使是冥王,也没有发觉哪里不对,只好告诉庄明歌,“也许事情还没有发生,所以我会去地狱看一看,安心吧,你可是我的部下,不论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会救你的。”
就这样,获得了冥王保证的庄明歌安心的被冥王送了回去。
灵魂归为的刹那,庄明歌睁开眼睛,已经是满天繁星的时刻了。
漫长的一天终于快要过去了。
因为莉莉丝的打断,庄明歌的召唤魔王的魔法并没有完成。
不过庄明歌已经获得了冥王的保证,即使是艾莉拉死掉。只要庄明歌可以把艾莉拉的灵魂留在人间,她就送上一个可以原先的身体媲美的梦魔身体。
堂堂冥王。做到这一点还是轻而易举的。
庄明歌的后顾之忧已经没有了,唯一不明所以的就是莉莉丝了。她为什么会在自己召唤魔王的魔法中出现,究竟是要帮助自己,还是要坑自己,庄明歌一无所知。
然而,这件事情并没有让庄明歌疑惑多久。
他很快就得到了答案。
夜里,经过了一天忙碌的庄明歌在晚餐过后,连远在驱魔学院正在进行学院大比的莉莉丝都不想联系,很早就躺到了床上,准备入睡。
就在此时。乒的一声巨响,一股扭曲的风暴从天外传来,打碎了窗户,将猝不及防的庄明歌从床上吹飞了出去。
庄明歌在风暴中不停的反转,旋转,等扑通一声落在地面上,身体的骨头都快要断裂了,他挣扎的站起来,举目望去。表情痴呆。
血红色的月亮,高挂在亮紫色的天空。
直到刚才还柔软的打穿已经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只零星长着短小杂草、放眼望去尽是尘土与岩石的枯燥大地景观。
他的视线沿着这片大地一路往前看,发现在遥远的那一方。矗立着一栋白墙古城。
很显然,他被打破的玻璃的怪风吹到了这里。
而在他的背后,突然间出现了几个长的稀奇古怪的怪物穷追不舍。仿佛不杀死庄明歌。决不善罢甘休。
这些怪物如同传说中的三头地狱犬。
一个个实力强悍到了极点,庄明歌觉得如果自己在继续呆在这里。可能看不见明天的太阳,于是在地狱犬扑上来的时候。撒腿就跑。
不管如何,跑起来再说。
庄明歌心底有一个声音不停的诉说着,让他努力的奔跑,奔跑,奔跑,朝着远方一栋白墙古城奔跑。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种地方,为什么会被怪物追赶,庄明歌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总感觉如果停下来,自己一定会被这些怪物吃掉。
曾经引以为傲的实力在怪物的面前,如同小孩子一样,扭曲,无力,只有在速度上,有着不逊色于怪物的自信。
即使如此,怪物和庄明歌的距离,还是一点点不停的拉进。
庄明歌撒腿狂奔,如同一道流光,转瞬即逝,但怪物们四蹄落地的刹那,狂奔起来,速度竟然不逊色于庄明歌丝毫。
死亡,如同潮水般朝着庄明歌逼近。
更加令庄明歌绝望的是,白墙古城似乎并没有因为庄明歌的奔跑而逐渐变大,不论庄明歌如何奔跑,白墙古城依旧耸立在那里,仿佛庄明歌的奔跑,从来都没有和它拉进过一丝一毫的距离。
然而就在庄明歌努力奔跑的同时,在他身后狂追的地狱犬突然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咆哮。
听起来充满了命令的味道,庄明歌顿时有了不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