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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运的是下个月的满月正好是一个星期天,不需要再请假惹人怀疑。
原本魔法阵是不想要撤掉的,不过鲜血的味道太过于刺鼻,想了想庄明歌还是把它擦干净,准备下次在刻画。
大多数的时间,庄明歌还是很平静的在学院里度过。
偶尔也和几个朋友一起出去聚会,唱歌,运动,闲余的时间就放自己的血,他决定下次用自己的鲜血来刻画魔法阵。
时间一转眼到了下个月的召唤时间。
庄明歌早早就准备好,轻车熟路的刻画完魔法阵,念起了召唤的咒文。
月光依旧是月光,鲜血依旧是鲜血。
十分钟后,还是什么都没有发生。
搞毛啊,果然是开玩笑的吧,什么魔法阵啊,坑爹呢。
“我说你开启啊,开启开启开启开启开启开启开启……”
嗖!
瑰丽的事情发生了,一道从天外而来的月光仿佛被凝聚成一道光线,轰击在魔法阵上面,鲜血所散发出的光芒瞬间犹如潮水一样席卷了整个房间。
在庄明歌不可思议的目光中,一只纤细白嫩,几乎令所有女性都要疯狂嫉妒的手臂从虚空中伸出,啪的一下直接把庄明歌扇飞。
紧接着,一个抱着睡枕的女性从一条裂开的细缝中走了出来。
“真是啰嗦啊,少年,睡觉的时候都听到你唧唧歪歪,唧唧歪歪不停地咆哮,居然敢打扰妾身的睡眠,你想死吗?”
女性不悦的把目光瞪向庄明歌,眼神微微一滞,“啊咧,已经死了吗?”
说的没错,刚才那一巴掌虽然在女性的眼里不算是什么,不过庄明歌却感觉自己的脑袋被疾驰而来的火车撞上,脑袋瞬间在脖子上转了十几圈,撞击在墙壁的时候碰的一下开了花。
如同从一百米高空坠落的西瓜,简直就是稀巴烂。
红的白的什么都有,失去了脑袋的脖子,鲜血如同扭开的水龙头不停的往外涌。
以人类的角度来看,这样的伤势显然不能够存活,所以……庄明歌死了。
“算了,既然已经死了,妾身就饶恕你打扰妾身睡眠的罪过吧,啊啊啊,困死了,还是早一点回去睡觉吧。”
这么说着的女性转身走回了裂缝,隐约间似乎可以透过裂缝看到另一边那雄伟到令人间所有建筑都黯然失色的宫殿。
最终,裂缝消失不见,房间又恢复了平静。
几天之后,当鲜血的气味和尸臭的气味弥漫在外,无可忍受的邻居们才报了警,在警方的探查下,一起轰动的入室杀人案在临海市引起了一阵热潮。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逐渐忘记了这件事情,生活又如同往常一样,恢复了平静。
全书完!
02咆哮吧,水之巨人
全书完什么的自然是开玩笑的。
事实上庄明歌也差一点以为自己真的要完结了。
被召唤出来的恶魔不分三七二十一就把自己的脑袋打成稀巴烂什么的,太过于猎奇了有木有,原本召唤恶魔什么的是这么可怕的行为啊。
为什么笔记上没有这样可怕的记载啊。
坑爹了这是。
在一间豪华瑰丽,即使五星级酒店的总统套房也逊色一筹的房间里,庄明歌站在一个巨大的镶着钻石,金色边框的镜子面前,注视着镜子中的男性。
穿着华丽一看就知道很值钱的短袖衬衣和牛仔裤,有着淡淡的阳光气质,一头浓密的黑色碎发,但眼瞳却是蓝色的,这就是现在的自己,一名中西混血儿。
虽说是混血儿,但除了蓝色的眼瞳外,一点也看不出其他西方的血统。
自己重生了。
庄明歌很清楚,虽然重生一般都跟穿越混搭在一起,相伴相随,但庄明歌清楚自己并没有穿越,依旧在地球,只不过地点是英国的一所学院宿舍。
他还可以在网上找到自己死后都发生了什么事情,比如自己的死被定义为入室杀人,比如临海市,比如自己的学校什么的。
唯一遗憾的是庄明歌这个人已经消失在这个世界上,自己现在的名字是叫做……
易。巴雷特。
不过庄明歌并不承认这个名字,我叫庄明歌,他站在镜子前对自己说,这是我活着的唯一证据。
在他的心脏内部,有一个漆黑的种子,随着自己的心脏跳动。
重生的第一天开始,庄明歌就发现了它的存在。
这是……魔力种子。
这颗种子会不停的为庄明歌提供魔力,种子越是黑暗,说明魔力越是强大,纯粹。
顺便说一下,随着魔力的强大和纯粹,魔力的种子会依次脱变为黑铁,青铜,白银,黄金四个阶段,但实际上全世界拥有黄金魔力种子的也不过七个人而已。
庄明歌现在体内的魔力种子也不过是是纯粹的黑色,距离漆黑到蜕变还有一段的距离。
从房间出来之后,是一条长长的走廊,如果从外面望过去就会发现这条走廊不过是一栋豪华宿舍楼的分支而已。
如果在向外扩张,会有花园,林荫小道,喷泉,人工湖,教学楼,石子路,超市,体育馆,操场,仓库,丛林,小道,树荫等等建筑和景色出现在自己的眼帘里。
这里是英国的一座学院,占地面积大约是十万平方公里,学院的名字是圣罗兰私立学院,当然,如果你想要仔细查找这个学院的话,就会发现不管是在网络,报纸,还是杂志或者其他的地方,都没有圣罗兰私立贵族学院这个存在。
答案很简单,因为这里是教授魔法的……私立魔法学院。
当然,十万平方公里并不是一个小数目,这么一所庞大的学院根本不应该默默无名才对,光是十万平方公里这样庞大的面具就足以轰动整个英国了。
直到现在依旧没有被发现的原因很简单,因为这所学院海拔在三千米以上。
换一句话来说,这是一所漂浮在天空的巨大学院,魔法的神奇在这所学院内展现的淋漓尽致。
顺便说一下,在学院的外面有些巨大的结界包围,不管是雷达,卫星,还是其他科学手段,都不会发现这里的异常。
这也是普通人没有发现这所巨大学院的重要原因之一。
易。巴雷特这位少年是在一个星期前和恶魔签订契约时出现了意外,魔法阵爆炸后陷入昏迷状态,再次苏醒过来后已经不再是巴雷特,而是庄明歌。
自己稀里糊涂的重生在一个中西混血儿的身上,这么扯淡的事情怎么跟别人解释?于是庄明歌就用了许多小说中最司空见惯也是最经典的手段。
失忆。
和恶魔签订契约发现意外这种事情发生的几率很小,不过在几百年的时间里也有很多次意外,当场死亡的,残废的,变成白痴的……什么都有,区区失忆并不是值得大惊小怪的事情。
所以庄明歌很轻易的就隐瞒了过去。
学院经过再三的思考给与了庄明歌一个月的休假时间,让他好好的养伤。
总之,在自己的房间里带了一个星期,自觉已经痊愈的庄明歌实在不想继续在房间里闷着,决定四处走走,熟悉一下周围的环境。
从宿舍楼里出来,高挂在天空的太阳散发出炙热的光芒,刺眼无法直视的光芒从天空洒落,吹拂而来的空气带着闷热的气息,扑打在脸上还带着一丝滚烫的热浪。
现在是九月份,该死的天气依旧炎热到令人窒息。
树林里的知了在不停的叫着,连一向健康的精神的鸟儿们都无精打采,销声匿迹,白色大理石铺成的宽阔道路笔直通往前方,道路的两边是成群的梧桐树,枝叶茂盛,将洒落下来的阳光切割的支离破碎。
好热,好热。
庄明歌操控着体内的魔力,嘴唇不停的蠕动,就像是在呻吟。
一股奇特的气息从他的身上散发出去,周围的空气迅速下降,几乎在眨眼间就降低到了零下摄氏度,隐隐间还可以看到一片片冰晶在空气中飞舞。
在拥有了魔力种子提供出来的魔力,庄明歌在一个星期后不停的尝试着,直到今天才掌握了几个魔力应用的小技巧。
这些都是从那个笔记上面学来的。
笔记上面记载的魔法没有几个,多数都是用恶魔语书写的,一开始庄明歌自然不懂得这些恶魔语言所讲述的意思,不过自从获得了魔力种子后,这些东西就好像无师自通了。
不但会写会念,还可以清楚的知道其中的意思。
庄明歌现在用的根本不是魔法,而是利用魔力来操控大气中元素的小技巧而已,他现在操控着冰元素聚集在自己的身边降温,就好像随身带着一个空调。
冰冷的寒气在这个炎热的季节不断的释放,身心都舒爽到了极点。
与此同时,在学生宿舍楼底第一层的某个房间内,一个穿着大马甲,正在洗衣服的男子突然抬起了头,望向窗外,“是错觉吗,好像有人在使用魔力,宿舍区应该是禁止使用魔力的才对。”
……
圣罗兰私立魔法学院一共有宿舍区,休闲区,运动区,比赛区,教学区,生活区,以及各种各样的区域组成,占地十万平方公里,分为五个年级,学生的人数一度超过三十万,说是一个小型的城市也不会有人反驳。
离开了宿舍区后,庄明歌很快就踏入了休闲区,在这个区域大部分都是一些休闲的店面,比如咖啡店,游戏店,以及各种各样的店面,行走在大街上的人们多数都是学生,当然也会有一些做生意成年人。
偶尔庄明歌还会看到一些其他的种族,庄明歌可以肯定这完全不是人类的说。
至少庄明歌从来都没有见过长着猫耳和猫尾的人类,也没有见过身上长着鳞片的人类。
我该怎么吐槽这里。
不愧是魔法的世界吗,这些都是什么东西啊。
等等,等等,一定是我太大惊小怪了,这里可是魔法学院啊,有这些超乎想象的存在应该不是什么太过余稀奇的事情吧。
嗯嗯,这个时候一定要淡定。
决定冷静下来的庄明歌深吸了一口气,突然被一声迭起的尖叫吓了一跳。
“呀啊啊啊啊,是混血儿!!!”
混……混血儿,是指我吗?
于是周围无数双奇特的目光直射而来,仿佛在看什么稀有的动物一样,这让庄明歌想起自己第一次去动物园里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