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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动植物彼此间的关系,它们与其赖以生存的土壤和水之间的关系,以及动植物与颂扬“我的故土”却不知其内部运作规律的人类之间的关系。研究这些事物之间关系的科学被称为“生态学”。但是我们怎么称呼它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受过教育的公民是否知道他只是整个生态系统中一个小小的齿轮?他是否知道,如果与整个生态系统和谐共处,他就会拥有无限的精神和物质财富,但是如果不能与之和谐共存,最终就会两败俱伤,引发生存危机。如果教育没有教我们这些道理,那么教育的目的是什么呢?
我们追求不到与土地的和谐共处,如同人们无法追求到绝对的公正和自由。在追求这些更高的目标时,重要的不是获得的结果,而是奋斗的过程。只有在机械化的企业里,我们才能期望所付出的努力会很快有回报或彻底达到所谓的“成功”。
当我们说“奋斗”的时候,就意味着从一开始就明白我们奋斗的力量必须来自内心。只靠外在的力量不足以激发人们为某个理想奋斗的决心。
那么我们面临的问题就是,当大多数人已经忘记土地是作为一样事物而客观存在的时候,当教育和文化近乎完全脱离了土地的时候,如何才能让人们懂得要与自然和谐共存。这也是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教育所面临的问题。
美国文化中的野生动植物
原始人的文化多以野生动物为基础。因此,水牛不仅是平原上印第安人的主要食物,也极大地影响了他们的建筑、服饰、语言、艺术和宗教。
文明人的文化基础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但是仍然保留了一部分源于荒野文化的成分。这里我要讨论的是,以荒野为根源的文化具有怎样的价值。
文化是不可度量的,我也不会浪费时间做无用功。我想说的是,具有思考能力的人普遍认为,我们在户外运动、习俗和重新接触野生世界的体验中,都可以找到其文化上的价值。我冒昧地把这些价值分为三类:
首先,如果一种经验能让我们想起民族的起源和发展,亦即激起我们的历史意识,这种经验就是有价值的。这种历史意识就是最佳意义上的“民族主义”。就拿我们民族来说,由于找不到其他名词定义,我把这种意识称为“拓荒者的价值观”。比如,一名童子军鞣好了一项浣熊皮帽,在小路边的柳树林中扮成拓荒者丹尼尔·布恩'6'的模样时,他就是在重演美国历史。在文化上他已经做好了准备,可以直面黑暗而残酷的现实。又比如,一个农场的孩子在吃早饭前察看他为捕捉麝鼠所设的陷阱,然后带着一身麝鼠气味走进教室,这时我们足可以认为他就是在重演毛皮交易的传奇。无论是在社会中或是在个体身上,“个体的发展史”都在重复着“种群的发展史”。
第二,如果一种经验能让我们想起“土壤—植物—动物—人”这一食物链的依存关系,或者想起生物群系的基本结构,这种经验就是有价值的。文明的进步让各种机械和媒介干扰了人与土地的基本关系,导致人们对土地的认知日渐模糊和偏颇。我们以为是工业在养活我们,却不知道是什么养活了工业。以前,教育也曾让我们亲近而非远离泥土。例如,有一个童谣讲述的内容就是一个人带一张兔皮回家给婴儿当睡袋,诸多类似的民谣和故事都可以重新唤起记忆,并告诉人们,人类曾经依靠自然狩猎来维持家庭生计。
第三,如果一种经验能够彰显被统称为“狩猎道德”的伦理准则,那么这种经验就是有价值的。人类改进狩猎工具的速度超过了自我完善的速度,“狩猎道德”就是主动限制人们对这些先进装备的使用,从而在追逐猎物时发挥技巧的作用,减少器械的作用。
野外生物的伦理学具有其特殊的一面。通常来说,没有观众会为狩猎人的行为喝彩或对其进行指责,猎人不论做什么都是出于自己的良心,而非为了旁观者们。无论怎么强调这个事实的重要性都不过分。
我们需要铭记的是,主动遵守伦理准则可以提高猎人的自尊,如果漠视或违背伦理准则就会使猎人走向退化与堕落。例如,狩猎准则其中的一条公约是不要浪费好肉。不过现在的事实却是,威斯康星州的猎鹿人每次都能合法猎取两头雄鹿,却都至少会杀死一头母鹿或一头幼鹿,猎人带走公鹿,而把母鹿或幼鹿的尸体随意抛在森林里。可以说,约有一半的猎人会见鹿就杀,直到射中法律允许猎杀的公鹿为止。遭到非法猎杀的鹿就这样被留在它们倒下的地方。这样的狩猎毫无社会价值,而且会使这些猎人习以为常,进而在其他狩猎领域违反职业道德,亵渎伦理准则。
因此,拓荒精神以及与土地有关的经验似乎有两种可能性——或者没价值,或者有更大价值;而在伦理道德方面则可能存在负面价值。
这也基本界定了我们植根于户外的三种文化食粮,但并不意味着文化因此获得了滋养。价值萃取从来都不是自发的,只有健康的文化才能吸收养分并得以生长。那么,我们目前的户外娱乐滋养我们的文化了吗?
拓荒时期产生了两种理念,一是“轻装上阵”,二是“一颗子弹,一头公鹿”。这正是户外活动体现出的拓荒精神的实质。当年的拓荒者们必须轻装上阵。因为那时交通不便,资金不足,没有重型武器,射击就要讲究既经济又准确。其实,人们开始接受这两种理念时都是因为别无选择;生活所迫造就了美德。
不过,这两个不成文的法则后来发展成了户外活动准则,成为户外活动者自觉遵守的戒律。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了自立、刚毅,重视野外生活能力和枪法等独特的美国传统。这些理念虽无形,但并不抽象。罗斯福总统是出色的狩猎家,这倒不是因为他在家里挂起了很多战利品,而是因为他用狩猎这种无形的语言表达出了无形的美国传统与精神价值。在斯图尔特·爱德华·怀特'7'的早期作品里,我们可以找到更微妙、更准确的表达。基本上可以说,这些人了解文化价值,开创了文化价值的发展模式,从而也就创造了文化价值。
随后出现了机械制造者,或者说出现了售卖户外活动用品的商人。这些人用各种新颖奇特的户外活动产品把美国户外活动爱好者装备起来。这些设计原本是自立、刚毅、野外生活能力和枪法的辅助品,结果前者却常常替代了后者。新装备塞满了口袋,或者挂在脖子和腰间的皮带上。卡车和旅行拖车也满载着各种户外装备,没有一种装备不是越来越轻便精良,然而如果把所有的装备加在一起就变成了数量惊人的负荷。每年的装备交易量是个天文数字,这个数字被人们作为“野生动植物的经济价值”认真公布。但是这些做法的文化价值又体现在哪里呢?
最后我们再举一个猎鸭者的例子。他坐在一艘铁船上,躲在充当诱饵的人造鸭子后面,自己不用劳神费力,这艘哒哒作响的小型机动船就会把他带到埋伏地点。如果寒风刺骨,罐装的化学燃料可以供他取暖。他试图模仿一种他希望的具有诱惑力的声音,在家时他从唱片上学到的,于是便用一种鸣叫器向飞过的鸭群喊话。鸣叫器没什么意义,不过诱饵还是发挥了作用,一群鸭子盘旋着飞了过来。一定要在鸭子绕第一圈的时候就开枪,因为沼泽里还埋伏着很多带着类似装备的猎人,他们可能会占了先机。鸭群离他七十码时,他就必须扣下扳机了,因为他那杆枪的瞄准器已经设置成无限远,而且从广告上得知他的超级Z式子弹射程很远。随着一声枪响,子弹在鸭群中炸开,几只被打断了腿的鸭子掉下来,不知会死在哪里。我们能说这个猎人在猎杀过程中感受到什么文化价值了吗?或许他只是在为水貂提供食物吧?下次从埋伏地点开火的人与鸭群的距离会是七十五码,不然还能用别的方法猎到鸭子吗?这就是当前的猎鸭方式,是所有公共猎场和许多狩猎俱乐部都在采用的典型模式。哪里还有“轻装上阵”的理念和“一颗子弹”的传统呢?
这些问题并不很容易回答。罗斯福不曾小看现代的来复枪,怀特也经常使用铝锅、尼龙帐篷和脱水食品。但他们只是适当地接受和使用各种器械,只把它们当作辅助品,并没有成为机械用品的奴隶。
我不想假装知道怎样才算适当使用工具,我也不知道恰当与不当使用器械的界限在哪里。不过我可以明确地说,器械的起源与其自身文化的影响有很大关系。手工制作的狩猎工具和户外生活用品不但不会破坏,反而会加强人与自然的关系。用自制的鱼饵钓鳟鱼,你除了能收获鱼之外还能收获快乐。我自己也会使用工厂制造的小器械。但花钱买来的这些玩意不能无限制地使用,否则就会破坏户外活动的文化价值。
并非所有的户外活动都和猎鸭一样堕落。美国传统精神的捍卫者还是大有人在的,或许弓箭运动和鹰猎的复兴就代表了人们在这方面的努力。但总的趋势是机械化程度在加深,文化价值随之萎缩,尤其拓荒者的价值取向和伦理规范的约束也在逐渐淡化。
我感觉美国的打猎爱好者是困惑的,他们不明白问题到底出在哪里。既然更大型、更优良的设备有益于工业发展,为什么就无益于户外休闲活动呢?他们还没有明白,户外休闲基本上应该是自然的、返璞归真的,这些娱乐的价值恰恰体现在娱乐与工业的反差对比之中。过度机械化无疑是把工厂迁入了森林或沼泽,从而破坏了这种反差之美。
没有哪个人会告诉狩猎者出了什么问题。关于户外活动的报刊杂志已不再为户外活动代言,而成为户外用品的广告牌。野生动物管理者忙于生产供人射击的动物靶子,无心关注射击背后的文化价值——从希腊将军色诺芬'8'到美国总统罗斯福,都说户外活动是有价值的,既然如此,人们理应承认这一价值是永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