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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黄昏,我大舅家门外来了两个女乞丐,一老一小祖孙俩,老婆子嘴里已经不剩几颗牙,小姑娘只有两三岁。老婆子打大舅的家门,说祖孙俩已经饿了三天,恳求东家给两块地瓜。当年大舅的祖父母也就是我们的阿祖都还健在,大舅的父母年纪还轻,家有大片田园,在城里开有商铺,是那条街上有数的殷实人家。大舅的祖母平日里吃斋念佛,为人慈善。有灾民上门,听说是祖孙俩乞讨,老祖母觉得可怜,让佣人从饭缸里装两碗稀饭相送,吩咐夹几块咸菜,让人家可以下饭。一会儿工夫乞丐把饭吃完,两个大碗舔得干干净净,一粒饭渣不剩,整整齐齐叠放在门外石条上。老乞丐消失不见了,剩下小乞丐坐在门外放声大哭。
小乞丐被自己的亲人遗弃,其中应当有很多不得已。大灾之后,遍地流民,生活无着,乞讨不易,孩子养不活,与其饿死街头,不如找个好人家作归宿。这种时候谁愿意收养小乞丐?穷人家糊口艰难,多一个人多一张嘴,不会想要收养,富贵人家养得起孩子,却不一定喜欢小乞丐,否则早就世界大同了。无奈之下,老乞丐只有这种办法,看准一户合适人家,把孩子遗弃给他们,也许就给孩子谋了一条生路。如果大舅的老祖母不动可怜之心,不管乞丐讨要,或者随便给点剩菜剩饭打发,估计不一定会让人家赖来一个女童。恰是老祖母的善心让老乞丐感知,认定这家人心眼好,远胜他人,于是抓住机会,强行托付。
老祖母听说小乞丐被丢在自家门外,让佣人把孩子领来看看。小乞丐在老祖母面前抽抽啼啼,话都说不囫囵,老祖母叹口气说:“不是过不去,不会丢骨肉。”
她觉得小乞丐长得还精神,决定留下来,小乞丐因此成了大舅家的童养媳。这个小乞丐出身的童养媳就是我们的母亲,她是哪里人,叫什么名字,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她后来姓周,那是跟大舅一家的姓,她的名字菊花是老祖母取的。我母亲从无名小乞丐变成周菊花时,我大舅才三岁,懵懵懂懂间,母亲成了他的小媳妇。
当年闽南城乡人家多有童养媳,有男孩的人家,早早抱养一个小女孩进家门,给小男孩做伴,听小男孩使唤,让两个人一起长大。到了合适时候,如果长辈中意,小两口还凑合,让他们圆房,这就成了夫妻,免去了媒聘娶嫁许多烦琐。童养媳到这个时候才算熬出名分,在此之前,她在家里的地位比仆人好不到哪里去。闽南有一句俗话,叫“剩饭不吃童养媳的”,那意思是说,童养媳在家里是吃剩饭的,你不想吃,留下来了,最后还得你去吃。说的不只是吃饭,还有干活,家里无数的事情该童养媳做,不做不行,哪怕留着,最终你还得乖乖去做。
我母亲周菊花担任童养媳期间,情况比其它人家的童养媳要好,因为老祖母对她不错,她的小丈夫也就是我大舅对她也好。大舅人比较木讷,从小老实,不像其它人家的小丈夫会欺负童养媳,把小媳妇当牛马使唤。但是无论如何母亲毕竟只是童养媳,在家里地位很低,大舅的母亲也就是母亲的婆婆性情不好,对母亲比较苛刻,小时候母亲没做好家务,或者与大舅争吵,阿婆会拿细竹条教训她,打得她两个手掌肿得像馒头一般。后来母亲每提起阿婆,还会情不自禁生气。
“特别会骂人,活人会给她詈死。”母亲总说阿婆。
其实母亲跟阿婆有得一比,母亲一样能骂会詈,不把活人詈死,也把人家骂得心惊肉跳,恨不得立时逃之夭夭,不知道这是出自阿婆真传,还是潜移默化。
母亲在周家长到十六岁,阿婆准备让小两口圆房,结为夫妻,却不料家道突变。那段时间天下大乱,革命党在武昌起义,清朝政府被推翻,民国取而代之。其后风潮不断,政局多变,闽南一带沸沸扬扬,兵匪四起,各路豪杰轮番登台。大舅一家人自祖辈以来务农经商,未曾参与政治,与革命这种大事沾不上边,却在兵荒马乱时节遭逢大灾:大舅的父亲被土匪绑票,土匪派出巨额黑单,让家人拿钱换命。家人卖了大片良田,凑齐款项从土匪手里把人赎回,好好的大洋出去,换了个废人回来——大舅的父亲在土匪窝饱受惊吓,中了风,成了瘫子,让人用担架抬回家,话都不能说了。大舅的祖父已经过世,老祖母健在,看到儿子废了,伤心不已,转眼病倒,不多久也过世了。而后大舅的叔叔“吃阿片”欠下巨债,被逼迫自杀。家里出了这些坏事,母亲和大舅的婚事被耽搁下来,这一搁就没有了。
母亲十八岁那年,父亲钱以未住进了周家。
父亲与母亲娘家以往没有瓜葛。大舅家道中落,入不敷出,不得已划几间祖宅招租,收点租金补贴家用。大舅家宅处于城乡接合部,比较不为人注意,适合一些特殊身份住客,例如父亲这样的人。住进大舅家那年,父亲二十二岁,由一个曾经在大舅家租住过的客人介绍过来,那个人是台湾人,因生意上的事情与大舅相识。当年漳州一带有许多台湾客,祖籍多在闽南,在台湾出生长大,或因做买卖谋生需要,或为占领台湾的日本当局所不容,离台到了大陆。漳州的语言风俗与台湾完全一样,加上历史悠久的人脉亲缘,成为台湾客渡海寄居的一个主要地点。
父亲上门时身穿一件制服,头戴一顶帽子,手里提着只木箱,模样像个学生。他确实是个学生,一个月前还就读于一所医科学院,此刻流亡闽南。父亲流亡的原因在于反日,或称涉嫌颠覆罪。父亲生于台湾新竹,其家族不算当地望族,却也是小康人家,家中出了个大学生,让家人脸上有光,哪里想到他一进大学就卷入青年学生的反日活动,事情败露,缀学出逃。为什么丢下锦绣前途不要,走上这条艰险之路?原因很简单:1895年甲午战争之后,台湾被清政府割让给日本,日本占领军进入台湾,以暴力强行统治,激起民众反抗。父亲有两个伯伯参与武装反日,被日军枪杀,留下家仇。进大学后,年轻人凑在一起,风华正茂,一腔热血,不平则鸣,大家敢想敢为,在一起谋划成立组织,唤起民众反抗,全然不顾日本统治者在一旁虎视眈眈。
母亲并不知道父亲的流亡背景,来龙去脉。母亲是周家的童养媳,从小在家里,像丫鬟、佣人一样洗衣做饭,服侍老小,没读过一天书,是个文盲,却因此对读书人心存敬畏。母亲生性倔强,会使脾气,虽然还未圆房,却敢吆喝大舅。大舅人老实,让她三分。母亲对租住在家里的外人也会使脾气,看不惯什么都直言不讳,唯独对“台湾仔”例外,从来和风细雨,如沐春风,因为人家是学生仔,读书人,不是粗汉。
那时候父亲靠台湾家人寄来的生活费维生,同时在小学校代课,报馆里编稿,赖以谋生。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父亲身边有一群朋友,都很年轻,知书识礼,来往频繁。父亲所租房间三天两头有访客,模样举止都有些相像,上门不是玩儿,不打牌不找事,只是长谈,从早晨谈到晚间,甚至竟夜不走,彻夜交谈。母亲在市井人家长大,过的是寻常日子,新来的年轻租客及其朋友的情形让她看来格外新鲜。
冬日里,闽南寒意袭人,太阳一出,大家挤在街巷边晒太阳取暖。有一天父亲穿了件大衣,搬张小桌和凳子,坐在大舅家后院,一边晒太阳,一边做他的事情。母亲忙完手头的活,也搬张椅子坐到院里晒太阳补衣服,两人不吭不声,各做各的,彼此连一句话都没有。补好衣服,母亲抬头看了一眼,发觉台湾仔抓着一把刀,眼睛不在刀上,直愣愣却在看着她。
母亲问:“钱少爷拿刀做什么?”
父亲说是刻刀,他在石头上刻字,做印章。
“刻字好玩吗?”
父亲在一张纸上写了“周菊花”三字给母亲看,母亲能认自己的名字,但是父亲写在纸上的三字她怎么也认不出。父亲让她反过来,从背面对着阳光看,她照着做了,这才发觉认得。父亲告诉她这些字是反着写的,反着刻章,印在纸上才是正的,这挺好玩,他学刻字却不是因为好玩,篆刻是中华国粹,他喜欢。日本人逼台湾人忘记自己是中国人,他不服,学篆刻也是反抗。
母亲眼尖,看到父亲身上大衣掉了一个扣子。
“钱少爷把大衣给我。”
父亲把大衣脱下来。原来不只是掉扣子,是没扣子了,他这件大衣有五个扣子,掉了两个,其中一个不见了,一个还连着根线,挂在扣眼上。
母亲说:“少爷这种扣子不好找。”
母亲跑到房间里找旧扣子。少爷的衣服是从台湾穿来的,扣子的模样跟漳州这边不大一样,母亲翻箱倒柜,拿着那件衣服比画,找了半天,没找到一样的。
“不如都换了吧。”她说。
“随便找一个缝上去就可以。”
母亲认为不行。钱少爷是读书人,出门一件衣服两种扣子,人家看了会笑话。
母亲把那件衣服的扣子全部换了,缝得特别结实。
“钱少爷不要客气,以后要做什么只管说。”母亲说。
台湾仔感慨:“我看你很不容易。”
钱少爷虽是外人,东家的事都看在眼里。母亲小小年纪,里里外外忙碌,管大的顾小的,做重的干苦的,比丫鬟、佣人还忙,却拿不到一分钱。吃的是粗粮,穿的是旧衣,只能当牛做马,不能读书识字,童养媳真不好做。
“这是命。”母亲说,“人都有命。”
少爷说人可以与命相搏。如果只能认命,他得乖乖待在台湾任日本人欺压。这种命不认也罢,自己的命自己做主。
那以后彼此熟悉,不时交谈。父亲告诉母亲清政府割台辱国,现在换了民国政府,军阀争权夺利,官僚贪污腐化,依然只会内欺百姓,不能外争国权。统治者害怕日本人,不顾台湾同胞疾苦,台湾流亡人员在大陆从事反日活动,官府极力压制,唯恐惹恼日本人,军阀官僚跟前清一样卖国。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