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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邪尊修仙记-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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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古代人天一黑就没啥事儿可干了,只能干这些事儿,所以在这方面现代人比古代人差远了啊!
常笑没好气的瞪了眼瓶儿,瓶儿立马将红红的脸蛋藏在了书后,一看不是那些污秽文字,便开心的读了起来。
“道通天地有形外,思入风云变态中……”
常笑连忙叫停,问道:“这什么意思?”常笑前世是当兵的,文化程度自然只能说是一般,还是很一般的那种,这还是相对于那个世界来说,到了这个世界除了半生不熟的认识几个繁体字可以说是两眼一抹黑,和文盲也没啥区别,一旦涉及到什么典故更是一问三不知,这开头第一句话就叫常笑不知所谓,变态,变什么态啊?
瓶儿有些奇怪的看了眼常笑,道:“公子这是宋代程明道的一首诗,道通天地有形外说的是大道无形,思入风云变态中,说的是存神天外可以于风云变幻之中来去自如。”
常笑还真没想到这一个小丫鬟竟然懂得这么多,随后想起来了,这瓶儿是常家从两岁开始便收留的,是专门给他养着的通房丫头,也就是小老婆预备役,自然管教的严,先生来教课都是这小丫鬟在旁边陪着,也学了不少,实际上文化程度比常公子这家伙还要高明些。
常笑心中大叹自己运气好,找了这么一具身躯,不但来了就有官做,还是皇亲国戚,又是独苗没人争产业,连个丫鬟文化程度都不低,啧啧,就是太小了点不好下口。
随后常笑仰倒身子,叫小丫鬟继续给他读。
常笑听起来有些意思的就是这书中对于力气、精气、元气、真气、丹气、和罡气的划分,书中说,力气就是正常的体力,这个没啥,而从精气开始就有意思了,书上说:“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也说:“人之所以生者,精气也。”
书中意思是说,生命始于父母阴阳交|合之际,而游魂投入母胎,藉父母的精气而成身形,即‘精气为物’之义,此称为生。
生命终结源于身体的衰老,阴阳的分离,由此魂失其所,此称为死。
身体一死,魂既失所,再为游魂,再遇阴阳交|合,而感气分相投,又是一生之始,此即‘游魂为变’之义。
游魂为变是死生之际的一大转变,但这转变后的新生命不一定是人生,这要看他生前是何居心而定,居心在人可以仍旧为人,居心在鬼神,在其它动物,则为鬼神或其它动物。
常笑听到这一段的时候心中一震,叫瓶儿仔细解读,这一段说的岂不就是他游魂投入常公子身体的情形么?虽然常笑依旧不明白其中附体的缘由,但关于这一段常笑听了便深信不疑了!
关于元气书中说:“天地者,元气之所生,万物之祖也。”天地都是元气构生出来的,元气充足的人百病不生,身体强健,元气稀薄则身体衰弱。
至于真气则是由元气和精气结合化生出来的,是一种玄之又玄的东西,按书中所说,一旦将真气修炼的强大起来,便可施展无穷道法神通,修出真气便等于是一只脚踏进了修仙之途的大门槛。
而丹气,据说是要炼出金丹种子来,何谓金丹书中没有细说。罡气则又是由丹气演化出来,书中同样没有细说。
常笑想起当初那愣头青说自己刚刚修炼出
来,显然愣头青是一只脚踏进了修仙之门了,常笑一想到自己也可以随手放火甚至腾云驾雾成为仙人,心中不由一喜,现在的他可不是刚来之时了,他现在基本上已经接受了神仙鬼怪的说法。
可惜,瓶儿大致读了十余页,常笑便逐渐没了精神,显然这是一本修道的科普书啊,讲的都是些浅显的修道道理,什么存神出窍,什么胎息修炼还有什么张果服气法,等等、等等,但都是随便点一点,说了个大概没说具体修炼细节,就好似是个纲目,这些东西对常笑没啥用处,便叫瓶儿停下,收了起来。
然后瓶儿将常夫人准备的那份名单拿了出来,或许是因为得了常夫人的指示,瓶儿一有空就给常笑讲解这个人是怎么回事,那个人是怎么回事,常家在京师是怎么样的情况,常笑对于这个却很上心,这是他以后混世界的根本,也难为瓶儿将这么多人的事情都记得清清楚楚。
一路晃晃荡荡的走了十余天,算是走了一半的路程了,常笑已经不再坐车了,将那车给瓶儿一个人享用,他则骑了一匹马,在他来说,马背上比在车上还要舒坦一些。而且还可以和林管事多聊聊天,这林管事是老江湖,知道的看到的都很多,常笑现在缺的就是这些东西。
这一路走来,道路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眼前的景象可真叫常笑笑不出来,就见路途之上,处处都有衣衫褴褛的难民,常笑从林管事那里得知陕西大旱,而且是连续很多年的大旱,他们这一条路正好和陕西通往京城的道路相交,所以难民突然就多了起来。
这些难民要只是衣衫褴褛皮包骨头也就算了,但他们一个个神情木然,弯着腰麻木的往前,似乎根本不知道要去那里一般,这感觉就像是丧失了魂魄的行尸,这才是最可怕的,行走在其中,到处都是死气沉沉的感觉,尤其是在清晨的雾气下,就像是坠入了无边地狱之中。
常笑还发现了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这些难民之中没有孩子,也很少有妇女,都是些男人,甚至连老人都很少。
这就有些奇怪了,不过常笑的好奇心也没那么重,在他看来或许就是因为妇女、孩子、老人行走较慢,所以才慢慢被落下了,亦或是这些人抵抗力太差病死了。
虽然他心中还有些别的想法,但是他不愿意去想,更不愿意去问旁边肯定知道事情真相的林管事和常有,他不大愿意知道事实的真相。
他心不愿意去接触的事实真相,一个时辰之后便被证实了。
不知道是谁最先发现了难民队伍之中有个女人,这女人穿的褴褛胸口却扎得严实,其实这女人已经饿得皮包骨头了,就算不穿衣服也看不出什么来。
之所以她被发现是因为她背着一个竹筐,竹筐之中传出了一声被闷在层层包裹之下的婴儿啼哭,就是这一声小小的几乎听不见的啼哭,周围麻木的难民陡然直起腰板,齐齐看向这个女子,一双双饥饿至极的眼睛之中绽放出贪婪的光芒。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女人就有个名字叫做‘不慕羊’,意思是说女人的肉吃起来比羊肉还要佳美,小孩也有个名字叫做‘和烂骨’说小孩的肉软烂好嚼,一煮就熟。
常笑看到前面的骚乱,诧异走过去的时候,那女子已经被难民拆分了,藏在篮子之中被厚厚的草死死压住的孩子也被扯出来,撕成了不知道多少碎片,不要说肉,就是洒在地上的鲜血都被难民抓起来和着土粒往下咽,碰到要是咬到石头就在嘴里好似含糖一般的含上好久才舍得吐出去。
这一番争抢食人,就活活噎死了两个,抢夺之中彼此殴斗重伤了几个,这两个噎死的还有重伤的再次被分食,这感觉就像是一群乌鸦在抢夺地上的腐尸一样。
很难想象这些看上去骨瘦如柴应该一点力气都没有的难民,此时竟然会爆发出这么强大的力量,能够将人的胳膊从肩膀上生生的撕扯下来,能徒手敲碎人的脑壳,挖去脑浆。
即便是常笑心思如铁,此时也不由生出寒意!要是依常笑的脾气此时就应该将这些没有人性的难民都杀了,但是他知道,杀了这些难民不过是招来更多的难民来分食人肉罢了,有几个人是愿意吃人肉的?彼此相食都是被饥饿所迫,这能怪谁?
也有不少难民眼中匪光四射,盯着常笑他们这一行人,可惜也就是看看而已,常笑这一行人有近百条持刀大汉,腰中还有不少都别着火枪,哪个不长眼的会撞上来找死?是以一路走来倒也太平。
一行人未曾停留,一路走过,常笑不愿回头去看,也不愿意去想这队伍之中为什么没有老人和女人孩童,常笑以前常听说乱世乱世,当时他没什么感觉,但现在才知道什么叫做乱世。
正走着,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喧哗,声音潮水一般的涌过来,紧接着就是难民们的大声呼喝,一个个撒腿向前狂奔。
常笑一怔看向旁边的林管事。
林管事是走惯了道的,眼中露出警惕的目光道:“公子,看难民这架势是碰到民匪了。”
“民匪?”
林管事双腿一蹬马镫,噌的窜起站在马鞍上,张目一望,随即脸色一变,连常笑的问话都不回,连声叫道:“退退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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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香气熏人 半途中邪
林管事说完一屁股砸在马背上,一边拨转马头一边道:“公子,前面民匪太多,咱们先找个地方避避。”
十辆车的车队并不算太大,转身就走,一直退出去一里多地,等了一晚上,第二天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没有民匪了。
一晚上常笑也基本从林管事那里弄清楚民匪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了,就是所谓的义民或者说是土匪,总之就是没饭吃,活不下去,又想要活下去的那些人。
昨天跟着他们一路前行的那些难民们一听到有民匪非但不逃,反倒是啸聚而去,就是加入民匪去了,因为成了民匪就可以随着大伙去抢,也就有饭吃了。这些民匪就是这么出来的,且声势越来越大!
很有登高一呼万鸟影从的架势,没办法,大家都没饭吃,活不下去了,只能团结起来去找那有饭吃的抢。在这方面说得上是万众一心。
哀鸿遍野,民不聊生!
这是常笑心中突然蹦出来的话语。
遇见了这两件事情之后,常笑不再慢慢行路了,和林管事打个招呼,其实不必他打招呼林管事就已经安排完了。
车队将速度提升起来,常笑骑马技术不算高明,有些跟不上马队了,他也没必要糟那个罪,骑马缓行和纵马疾驰完全是两个概念,便重新坐回马车里。
十辆马车都是双马的,车上的东西也不算沉重,速度快了许多,急急赶了一天,临天黑的时候来到了一处小村落处,这小村落本来是来往客商的休息之处,整个村子的人除了种地以外,就靠着给村里的两家客栈忙活赚点铜板。
但是今日这村落已经被烧成了一片白地,两座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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