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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闹市,并夷三族。
治国之道。1。制定法律:“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法的作用是约束百姓的行为。而君王拥有权势可以惩罚违法之人,可以奖赏顺服王法的人。通过赏罚来督促百姓的理论依据是人性趋利避害。同时韩非子还补充道:“夫圣人之治国,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恃人之为吾善也,境内不什数;用人不得为非,一国可使齐。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圣人治国的方法,不是依靠人人为善,而是使人人不作恶。一国之内为善的人不计其数【这是使社会太平的因素】;使少数作恶的【这是社会动荡的因素】)人不作恶。国家便能太平。君王治国。是依靠众人的力量并使(那小部分作恶的人)去除恶。所以。(治理一个国家)不要老是着眼于提倡好的道德,而应致力于建立(那管理少数作恶者的)条文。据此推论,君王只需掌握法律,以法治民。社会就会天下太平,而只以宣扬好的道德教化来治理国家是徒劳的。2。循名而责实:这是法家对“正名”的解释。君王需要有一套驾驭臣子的权术。而担任一定职务的官吏有责任去完成其职务所要求的各项工作。君王的职责是把某项名义的职务授给某人,这项职务所要求的工作已经在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君王只关心某个官吏是否恪尽职守,至于怎样完成工作要求,是臣子本身的事,不需要君王指导。君王要做的只是:完成任务有赏,完不成任务受罚。关键是君王如何选择合适人去担任某项职务。“为人臣者陈而言,君以其言授之事。专以其事责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罚。”这样。能者居上位,无能者淘汰。3。因此,总的说来,法家并不寄希望于通过教育将大众改造成新人。而是通过从实际出发,制定法律,配以君王的权术与威势,统治臣民。那为何韩非子对“立德”的文化教育如此不屑呢?其根源在于韩非子深信人性恶。因为他是荀子的学生。
在先秦诸子中,针对社会问题,儒家提倡仁爱;墨家主张兼爱;而道家则认为,仁爱和兼爱都不能救世,唯一的方法就是什么都不做,即“无为”的思想。三家激烈争论,但他们都主张回到过去。此时,主张面对未来的法家横空出世。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是战国时期的商鞅和韩非。在政治制度上,法家主张郡县制。在统治思想上,法家主张以刑罚,愚民和权术治国。
法律的作用。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渔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渔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因而,法家将“好利恶害”得人性与国家富强结合起来,用赏赐、刑罚诱使、驱使人们“耕”、“战”、“告奸”,凡是生产粮食多的、杀敌有功的、揭发违法犯罪的,都可以得到官爵、田宅,任何人,不论出身如何,只要努力按照国家的法令去做,就可以得到富贵荣华,而国家也就富强起来了。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当代学者刘木鱼(刘铎)在中提到:“法之卫意,在乎君政,政之所为,在乎一道”。
法家建立了名为法治实为人治的“以法治国”封建规章体系,法律是君王统治约束臣民的工具(见后文:法家与现代法治精神的区别),而并不是现代民主“依法治国”。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人治主体。但是法家也有其不足的地方。如极力夸大法律的作用,强调用重刑来治理国家,“以刑去刑”,而且是对轻罪实行重罚,迷信法律的作用。他们认为人的本性都是追求利益的,没有什么道德的标准可言,所以,就要用利益、荣誉来诱导人民去做,而且这里的“人”仅仅是指普通百姓,越是底层的人就越是被当作是“性恶”的假定对象,越是高层的人就越是被当成是“性善”的对象,因此,法家的“性恶论”与起源于西方基督教的“性恶论”是不可能同日而语的。
第二百四十七章道家
道家是中国先秦时期的一个思想派别。代表人物有老子、列子、庄子、慎到、杨朱等。道家以道、无、自然、天性为核心理念,认为天道无为、道法自然,据此提出无为而治、以雌守雄、以柔克刚等政治、军事策略,对中国乃至世界的文化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道家,中国先秦时期诞生的一个思想派别,以老子、庄子、杨朱、慎到等为主要代表。主张“惟道是从,道法自然,无为自化,道生法”。对中国文化的影响仅次于儒家。
出处。: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其实易行,其辞难知。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无成埶,无常形,故能究万物之情。不为物先,不为物后,故能为万物主。: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术也。合于尧之克攘,易之嗛嗛,一谦而四益,此其所长也。及放者为之,则欲绝去礼学,兼弃仁义,曰独任清虚可以为治。:中国古代主要哲学派别之一,以道为世界最后的本原,故名为道家。创始人老子。其主要代表人物还有关尹、庄子、彭蒙、田骈等,主要著作除了、、等。道家以道为世界的本原,以柔弱因循为道的作用,在政治上主张无为而治,因为对道和无为的理解不同,所以内部又有老庄派和黄老派之分,老庄派以老子、庄子、列子为代表,黄老派以彭蒙、田骈、慎到、刘安等为代表。:道家和道教是一种哲学和宗教传统。强调生活在和谐与道中。“道”指的是“方法”、“路径”或“原则”,这个概念也可以在中国哲学及其道教以外的思想和宗教中发现。但在道家和道教中,道是指万物的本源和无所不在的驱动力,同时它又是微妙难识的,所谓“道可道,非常道”是也。
道家以“道”为核心理念而得名,最早见于西汉历史学家司马谈的,最初也叫道德家。从广义上来说,道家学派著名的有六大派:杨朱学派、黄老学派、彭蒙田骈慎到学派、宋尹学派、老子关尹文子学派、和老庄学派。除了老庄学派外,杨朱学派、黄老学派、彭蒙田骈慎到学派、老子关尹文子学派和宋尹学派。都曾兴盛一时。老庄派以大道为根、以自然为伍、以天地为师、以天性为尊。以无为为本。主张清虚自守、无为自化、万物齐同、道法自然、远离政治、逍遥自在,体现了“离用为体”的特点,因此成为历代文人雅士远离残酷现实的精神家园。其代表人物是老子、庄子、列子等。黄老派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主张因俗简礼、兼容并包、与时迁移、应物变化、依道生法,依法治国、删繁就简、休养生息,体现了“离体为用”的特点,成为了历次大乱之后政府治世的急救包,同时也与中国古代盛世关系密切。其代表人物是慎到、田骈、环渊等。老子关尹文子学派主要解说老子之言,阐发老子思想,阐述宇宙和自然的规律。继承和发展了道家“道”的学说。主张得道之人可以达到不为是非左右的境界,在生活中可以超越一切相对事物,从而得到一种超然的自由。体会虚无中的真实。代表人物老子、关伊子、文子。宋尹学派承继老子自然之道的思想,糅合法家、儒家,以法于道而为仁义礼乐的根据。变自然法则为与法相联系的社会法则。代表人物为宋钘、尹文。杨朱派主张全生避害、为我贵己、重视个人生命的保存,反对他人对自己的侵夺,也反对自己对他人的侵夺,代表人物杨朱、子华子。春秋战国后,因不容于世,后湮灭不存。但其全生保性的思想被道教全盘继承。
发展历史1、起源:曾记载,道家书籍有、、等,暗示道家思想与伏羲、女娲、神农、黄帝、伊尹、许由、巢父、伊尹、姜太公、辛甲、鬻子、管子等人的治世思想有关。另外,与儒家文化起源于周文化不同,道家学者多出自宋、楚、秦、齐等国,暗示道家思想与殷商文化密切相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