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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前209年暴发了农民大起义。秦二世而亡,意味着法家暴力统治思想的破产。
汉代初年地主阶级的有识之士,开始认识到:牧民之道,务在安之而已。汉代统治阶级顺应历史发展的需要,实行了与民休息的无为之治,并因之带来了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但是这种治民之术,既不能解决化民易俗,建立统一的封建伦常观念的问题,也不能使分散的小农经济与政权凝聚为一体,更为有害的是这种放任政策,听凭富贾豪族掠夺民财,兼并土地,从而激化了阶级矛盾。到汉武帝时期,农民已处在 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 的悲惨境地,迫使农民奋起抗争,在文帝之时,京城长安内也发生了 盗贼 的暴力事件。阶级矛盾逐渐加剧,使汉代统治者意识到 清静无为政治已不适应封建统治的需要了。儒家集以往文化之大成,对于如何御民的问题,制定了一套符合我国封建宗法社会国情的办法:第一,以宗法制度和宗法思想驾驭天下。我国的封建社会改造并保留了奴隶社会的宗法制度,以家族为单位的小农经济是封建社会的基础,这是一个重要特点。对此,先秦以来的各个学派,有着不同的认识。法家认法不认亲,对宗法制度有否定的一面。墨家主张 兼爱 、抹煞等级差别,不利于宗法制度的确立。管仲学派则是肯定与否定参半,黄老学派继承了这一传统,没有对宗法制度给予至高的位置。儒家则不同,声称以 孝悌为本 ,主张强化君父之权。儒家经典系统保存了我国自原始社会末期至春秋战国以来有关宗法观念的思想资料。经历秦汉之际思想学术的大融合,儒家学者又根据井田制废除,私有经济产生,宗族解体为家族,以及郡县制和中央集权制确立等新情况,对古老的宗法制度进行了一番加工改造,设计了一套以个体家族为基本单位的宗法制度,这一加工改造体现在汉初儒师的 造礼 活动之中。董仲舒继之又明确提出了三纲 、 五常 之说,进一步强化了儒家的宗法思想,并有助于巩固中央集权。按照儒家的学说,可以循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顺序,理顺国家政权和家族性个体农业者之间的关系。
儒家关于宗法制度和宗法思想的理论,符合我国封建社会的实际状况,这是它被定为一尊的重要原因。第二,主张推行仁政。儒家学说有一重要特点,就是把政治伦理化,将统治者与服从者的政治关系染上宗法观念的温情色彩。这一理论运用于治道,则提出了 仁政 的主张,这是儒家有别于其他学派的又一重要表现。法家认为仁义是过时之物,故滥用暴力,结果激化了社会矛盾。黄老学派主张 持以道德,辅以仁义 (,行仁义必须服从于自然无为的道论,从而放纵了地主阶级的贪婪本性,使社会矛盾日益加剧。儒家提倡仁政,对地主阶级有一定制约,防止他们干出 杀鸡取卵 的蠢事。汉初儒家吸取了刑名之学的思想,认识到礼乐刑政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主张将仁政与法治结合起来,以德为主,以刑为辅,重视道德教化,较妥善地处置了德与刑的关系,符合 逆取顺守 的治国方略。贾谊是汉初儒家的杰出代表,他劝导君主和各级官吏带头为善,对百姓施以示范开导的政策。同时他又主张对反对朝廷、渔肉百姓的地方割据势力,施以 斤斧 ,加以镇压制裁。董仲舒将兴学置教、培养贤吏与推行仁政紧密结合起来,发展了先秦儒家 修己以安百姓 的思想,对于建设贤德而干练的封建官僚机构,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儒家的仁政主张,有助于缓和阶级矛盾,提高吏治水平,不失为封建地主阶级的长治久安之策。第三,以天道人情教化百姓。封建统治者需要借助宗教神学的力量来加强统治,中国和外国概莫能外。法家的无神论和统治阶级的需要是相抵触的,秦汉之际的方士为帝王求长生不死之药,只服务于统治者个人,并未解决统治百姓的问题。董仲舒却适应封建统治的需要,着眼于巩固整个封建国家的政权,对儒学进行了神学化的改造:他的 天人感应 论,使伦理道德神学化了;他的 君权神授 说,为君主专制的合理性,提供了神学的论证。董仲舒建造的神学化的儒学体系,虽然有别于出世而消极的宗教,却积极配合了统治阶级的政治需要,进而抬高了儒学的地位。
汉武“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是适应西汉政治、思想和社会转轨变型需要的重大举措,先后以十一年之久,历经罢黜刑法、议立明堂、增置博士、绌抑黄老,制策贤良和任用儒吏六个阶段,由政治开路到理论完成继而组织实现,构成一个险象环生、波澜迭出的历史过程。此举对后世历史产生深刻影响:一方面,使汉代儒家经学得到重大发展,并从此成为后世历代的正统思想;另一方面,它又桎梏民族思维,使学术自由从此成为后代士子的奢望,我国民族为此付出极其高昂的代价。
第二百四十三章 历史真相
所谓“汉武帝采纳董仲舒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一说,充斥于近、现代中国思想史、哲学史等书籍,以及大学课堂和相关教科书中。直到今天,这种状况并未根本改变。只要浏览一下包括一流大学在在内的名目繁多的有关“国学”讲座所排的课程表,便一目了然。但是,经相关专家考证,查遍迄今所见董仲舒的著作和相关史料、文献,均没有所谓“汉武帝采纳董仲舒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说法或记载。这一说法的炮制者,是清末民初的著名思想家易白沙(18861921年)。1916年他在杂志上发表,提及自汉武帝开始,“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利用孔子为傀儡,垄断天下思想,使其失去自由”。“中国二千年尊孔之大秘密”,就在于历代统治阶级“利用孔子为傀俑,垄断天下之思想,使失其自由。”(庞朴、马勇、刘贻群:,湖北敎育出版社2003年版)。与他同时的“国学大师”梁启超(18731929年)并未使用过这一说法。所谓“汉武帝采纳董仲舒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一说,正是从易白沙的说法敷衍出来的,并逐渐广泛流传开来的。
关于所谓“汉武帝采纳董仲舒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个被学界津津乐道、充斥于大学讲坛和相关学术著作、几成定论的问题,近20年来受到质疑。如孙景坛先生在1993年 第 110 章 。”而在说的则是“自武帝初立,魏其、武安侯为相而隆儒矣。及仲舒对策,推明孔氏,抑黜百家。”其中虽有“罢黜百家”、“抑黜百家”之说,但并没有“独尊儒术”之词;把“表章”、“隆儒”和“推明孔氏”推断或概括为“独尊儒术”,是很不妥、甚至可以说是荒唐的!因为即便把“孔氏”视为“儒”的代名词,但“隆”和“推明”与“独尊”之意也相差甚远!至于“表章”,则与“独尊儒术”就更相距十万八千里了!至于司马光,在即或其它卷,根本就没有“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一说,虽然孙先生引征了其“吾爱董仲舒,穷经守幽独。所居虽有园,三年不游目。邪说远去耳,圣言饱充腹,发策登汉庭,百家始消伏”(见 第 110 章 各种藏书和整理民间传说的律令等,使秦代所造成的文化禁锢局面一下解冻,在推动学术文化趋向复兴和繁荣的同时,各种邪辟之说也鱼目混珠地竞相出笼。中所谓“百家殊方,指意不同”,不过是对包括各种邪辟之说在内的诸多学说的泛称而已。遗憾的是,中这段话的原意却长期受到误读、曲解。而被揆度、敷衍和概括成子虚乌有的“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一说。当然。要是把“孔子之术”等同于“儒术”的话,把这段话揆度成“罢黜百家首尊儒术”,或“罢黜百家尊崇儒术”(杨荣国等就持这一观点),还勉强说得过去。因为“首尊”和“尊崇”与“独尊”具有质的差别。但毕竟又丢掉了原话中的“六艺之科”之所指。终不能算得上严谨。据我所查阅的史料,没有发现董仲舒向汉武帝提出此建议的文字,因而迄今不认为“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一说成立。从迄今所见各种文献看。在汉武帝时代,纵然存在“罢黜百家”之说,但并不存“罢黜百家”之实,至于“独尊儒术”,则既无说也无实。汉武帝用人、施政从不专尊儒学一家。如果说前期是受窦太后的牵制的话,那么在窦太后死后,情况依然仍未只用习儒之人。相反,那些治刑名、黄老等学的人依旧被重用,比如张汤、主父偃和东方朔等。即使对于并不尊儒,甚至颇有讥评者,如“是非颇谬于圣人”的司马谈、司马迁父子,不但不加罪(司马迁后来获罪是由于为投降匈奴的李陵辩护),还照样重用,使其父子相继为太史令。而董仲舒的始终未被汉武帝重用,则更是顶好的证明。今天的学者们多都认可这个史实,却还仍然保留和侈谈“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一说,实在令人匪夷所思!至于到底“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一说,始自何时、何人?从相关资料上看,多认为发生在汉武帝时代,但从董仲舒尚未把称为看,显然有两个问题明摆着:一是董仲舒健在时,有了或的说法,但他却不认同、未采纳;一是董仲舒健在时还没有或的说法。此两者无论何者属实,都意味着对“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一说的否定。从道理上来推断,所谓“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一说,肯定与把视为“儒家经典”有关;因为把视为“儒家经典”,则“六艺之科、孔子之术”便可顺理成章地被归结为“儒术”了,于是也就可以把“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敷衍成“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了。然而,班固在中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