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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女尊国-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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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都对这个小女主人相当满意。

    “小姐,不管怎样,现在那人仅是男侍而已,他不会做什么的,况且还有我们保护您呢。”

    “可是我烦个人盯在旁边,这样子我还怎么拈花惹草!还怎么去逛青楼!”

    “小姐,侍爷不会阻止您逛青楼的。”

    纭舟闻听此言,立刻竖起了双耳:“什么?他不会阻止我逛青楼?”

    “是啊,他只会跟您一起去。”

    天纭舟抽搐了下嘴角,心里思付着然后是不是大闹青楼,让人家把她列为拒绝来往户……?

    虽然想象点有偏颇,可是她现在并不知道这种猜测倒是歪打正着,等她发现后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了,目前迫在眉睫的是解决追在屁股后面的吊死鬼。

    “不管怎样,一定要甩掉那个家伙!天晨天钟,过来,让本小姐给你们面授机宜!”

    三人一阵鬼鬼崇崇的对话,晨钟听完互相对视一眼,都看出对方眼中的跃跃欲试,小姐发话,侍卫们哪敢不从,再说都是年轻人,胆子大性子冲,做些出格的事也在常理之间,如果是天暮在场估计还能压一压,可惜作为天家七人小队中最稳重的人,他必须担负起外交的重责,呆在车队里迎接未来姑爷的妻伴。

    半个时辰后,焦虑的献贡车队迎来了令他们大为紧张的人,三个心怀鬼胎的失踪者跑了回来,天暮正要斥责两名同伴一通,在看清几人的模样后大吃一惊。

    纭舟全身都是粘稠的血液,东一块西一块的,有少数都已经干燥结块,嘴角带着一块乌青,天钟的样子也好不到哪里去,身上湿搭搭的,水混合和血在地上拖出了长长的血迹,天晨则是趴在马背上似乎晕了过去,不知死活。

    护卫急忙迎了上来,天月更是惨白着脸扑上来,天晨天钟是她的丈夫,少女情怀总是诗,虽然是被主家指定,但是两人都是青年俊俏,地位也算不错,对贴身丫环来说实为良伴,天晨天钟对娇妻也是百依百顺,呵护备至,叫她这二八年华的女孩子想不喜欢也难,这会儿可怜眼见两名丈夫俱是浑身浴血,处处带伤,没有当场哭出来也得益出天家对下人训练之严格,这会儿她仍然能够保持冷静的行动把两名伤者扶进马车看护。

    纭舟用嘶哑的声音对领头的护卫说:“我们跑去前方,遇上山贼,恐怕此刻正寻着我们的血迹追来,护卫大人,让车队快快绕道而行吧!”

    护卫头领大概有四十来岁,没有传说中的太阳穴鼓起的“动脉瘤”,只有双手如铁般黝黑坚实,纭舟知道被那手掌拍一下,不死也得断骨头,如果好巧不巧拍到大动脉,等着看血喷泉吧。

    只见他双眼一睁,含怒吼道:“居然敢伤献贡车队的人!是哪里来的毛贼,吃了豹子胆!路线不变!”

    纭舟简直想揪着头领的衣服一边摇着他一边大叫:“老娘叫你绕路就绕!快绕路!身上的兽血太难闻了!我想换衣服啊啊啊啊啊!”

    不过她此时只有摆出一付愁眉苦脸的模样,用惨兮兮的声音说道:“大人,你有所不知,那些毛贼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些铁器利剑,人多势众,不然我和侍从三人也不会铩羽而归,况且,人可以跑掉,是以他们如果一横起来,烧了献贡车队可就麻烦了啊。”

    头领男子心中一凛,虽然他觉得眼前的小女孩肯定吹牛,毛贼顶多两三人,但是如果万一是真的,救出人是没关系,救出货可就难了,这一失手,他在门派中的地位越发尴尬了。

    寻宝集由武林中人共同举行,护卫的选举相当于一场武试会,各门派里多有倾轧,能够当上这个差,无不是实力与人缘缺一不可的精英,如果被几个毛贼抢了献贡,他的脸可是要着地了。

    高下比较一番,自然是听从了纭舟的意见,掉转车头,往另一条路疾驰而去,心中窃喜的纭舟嚷嚷着伤口疼,迅速钻进了马车里,一掀帘就看见天月哭哭啼啼的把天晨的脑袋搁在腿上,细心擦拭他脸上的伤痕,看见自家小姐进来了,急忙请求道:“小姐您也学过几天乔父神医皮毛吧,求您救救晨吧!”

    纭舟翻了个白眼,窜进车里对着装死的天晨就是一脚,在旁人惊讶的眼光中重伤患低嚎一声坐了起来,捂着被踢的地方乱滚,天月睁大了泪眼,看看纭舟,又看看自己的丈夫,一头雾水,倒是天暮思前想后一串场,立刻明白了怎么回事,他不可能去责备自己的主人,拎起天钟的耳朵,在他唉哟的叫换声中压低声音骂道:

    “你们这些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居然唆使小姐玩这种把戏!说!这馊主意谁出的!将来给主爷知道了不打断你们的腿!你们这些……”

    纭舟听着天暮话中有话,不悦的打断他说道:“有我在看谁敢打断他们的腿!主意是我出的,怎么着?”

    天暮知道纭舟最不喜欢他说教,可是作为几人中最年长者,又逼得他不得不经常担任起这一不讨好的差事,他这种行为扩大了说就是那传说中的“死谏”,不管怎样,他也是实称实两的忠仆一枚了。

    “小姐,您这样做,姑爷要生气的……”

    “他生气就生气呗,关我屁事!”纭舟眼睛一瞪,还没过门呢,那男人就拐跑了她的忠仆一只,叫她怎能不愤怒,“再说了,谁说我要娶他了!我偏不娶!我的婚姻我作主!”

    “小姐……”

    “好了,好了,反正现在他也追不上我们了。再说了,他不是只是男侍么!?怎么着?还得我去迁就他啊?我想干嘛就干嘛,想见我,等爷……等我心情好了再来!”

    大道理真好用,谁叫法律条文上白纸黑字写着:要以女子为天!虽然现在大家都不拿这当一回事,但是正正经经的说出来还是没人会反驳的,至少表面上没人会说,说出皇帝新衣真相的只会是不懂事的小孩子,传统这种东西,如果不来一场摧枯拉朽的革命是不易改变的,这种情况对纭舟来说,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

    天暮此刻也无话可说,既然主人已经决定,他这个侍从是无力改变的,况且这件事可大可小,就当是错过得了,想来未来的主夫也不会怪罪什么,想到这里,他也不再去唠叨一些谁都不爱听的大道理,转身去帮助同伴扒下粘在身上的衣服。

 —叁—

    在献贡的大批车队消失在官道上小半个时辰后,一匹黑色骏马载着一名男子出现在车队原先停留的地方,马上的男子穿着普通,身背长剑,面容端秀,却缺乏一种独特的个性,宛如流水线上生产下来的模具,但就算如此也足以让纭舟流下半桶口水了。

    剑眉清目,鼻梁意外的挺直,颇有欧美人之风,想起来大概算少数民族了吧,如果在现代保准落个什么混血儿名头,他的眼睛如果在阳光下看,会发现是浅棕色,这也是他为什么头戴斗笠的原因吧,在古中国这个社会,除了那个绚烂如神话的开放唐朝,外族人总是会比别人更多受到警惕的关注,在这个世界也不例外,“非我族类其心必诛”这句妄语仍然流传在社会各个角落,纭舟当初读到时嗤之以鼻,评价道“不过是自卑者抢先开战的借口”,气走了一位先生,下场是吃了好几顿竹笋炒肉丝。

    那种平庸的清秀面容恐怕也是自我克制的结果,没有生气的面具掩盖掉了他的锐利与美,沸腾的内心却透过那双与众不同的眼睛悄悄泄露出来。

    男子看见本该迎接他的地方空无一人时并没有显出意外的神情,作为生死之交的妻伴,他早就从好友口中听过关于她的种种传闻,在“白痴”“弱智”等等名头下,他的好友倒是笑着说“绝对是只不听话的野猪,要驯服可不是那么容易的!”干涸的血迹吸引了他的注意力,翻身下马,用手拈起一点放在鼻下闻闻。

    动物的血,不是人血……

    地上的车轮印犬牙交错,清晰可辨,离开了官道往岔路弛去,男子重回马背,一抖缰绳,长相伴的马儿随即心领神会的顺着车印向前追去,他倒是没有想到,这是纭舟绞尽脑汁布出来的疑魂阵,倒不是男子心智不够,只是大意轻敌,他没想到十三岁的女娃能够指挥得动整支车队,献贡车队的护卫通常会取得整支队伍的指挥权。

    这个错误的决定导致他与献贡队伍越跑越远,等他发现不对劲后,已经拉开了足有三天距离了。再次接近贡献队伍是在七天后,不过他所见到的只是一地黑灰,和战斗过后的片片狼籍,男子有些紧张的下了马,用锐利的眼神搜寻着是否有不详的情景,半晌后,他松了口气,很庆幸没有看见诸如一具女尸之类的,更令他放心的是,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车队有所损失,大概是碰上了毛贼,或者只是天干物燥走了点小水。

    男子察看完成时,时刻已近黄昏,瞅瞅天上绚烂夺目的夕阳,他还是决定在此地休憩一宿在走,如果碰上什么跟踪而来不怀好意的人,他也可以为未来的妻子收拾好烂摊子,这是一个男侍应尽的责任,也为了报答那个人的救命之恩——很老土的理由,可是,永远不会过时。

    下了这样的决定后,他开始清扫地上的垃圾,在踢过一片应该是烧毁的布灰时,铛啷啷的声音吸引了他的注意力,眼睛追着声音发处看去,一线反射着太阳余晖的物体晃过他的浅色瞳孔,他走过去抬起来,小小的银色缕空柳叶状饰物在手指暗泛出金色的光芒,下面还缠绕着几根断裂的丝线。

    是那只小野猪衣服上的饰品?想到这儿,男子自然的把银饰放进了随身口袋里,却没想到在十几里以外,那只“小野猪”正在面壁思过,为她下午在大战中出的糗默哀。

    本来有眼不识泰山的毛贼两三只窜出来,纭舟差点兴奋的尖叫起来,终于能够活生生的打“人体沙包”了,而不是被古威当作“沙包”来打。

    一路上她不时跑去护卫那里煽风点火,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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