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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初童傻眼:“如果陈跃执意要在博大出版……”毕竟她不能左右陈跃本人的意愿,肥水不流外人田,公司是他家的。
“那么我会开出一个让他无法拒绝的条件。”张涛眼底闪烁着凶狠的光芒,好似教父附身。
林初童有种不祥滴预感。
为了压压惊,她下班的时候宰了一只烧鹅带回家下酒,结果直接导致自己和陈跃两人吃的脑满肠肥,动弹不得,只好捧着圆滚滚的肚皮出门散步消食。
陈大神心不在焉,一边散步一边构思小说情节,不知不觉被林初童带进正宇广场还浑然不觉。
等到发现自己身处何处的时候为时已晚,他看了看满商场的正宇标志眉头紧皱,想必已经有眼线第一时间将他的食言之举,汇报给了他老母。
真是万万没想到。
所以说人活在世,话不能说的太绝,说好的一辈子不踏入正宇广场半步呢?
结果他的一辈子只有三年这么短。
这个罪魁祸首还毫不知情的站在专柜前流口水,一脸呆样。
童弟啊童弟,哥是真的不能再陪你玩了,整条街的智商都被你拉低了还不够,现在连我也不打算放过吗?
罢了罢了,反正进来都进来了,索性就看看能让呆瓜垂涎三尺的是什么宝贝。
陈跃走到专柜前,低头看了一眼。
LAMY
辣妹?
什么玩意?
导购很专业地向林初童介绍:“请问是您自己用,还是买来送人的呢?”
林初童一张脸都快贴在柜面上了:“送人的。”
导购离开柜台,指了指玻璃柜上的高级钢笔,“这些送人比较适合哦。”
但是林初童的眼睛还是没离开柜面。
导购只好走回来了。
陈跃也扫了一眼。
切,当是什么宝贝呢,花花绿绿的签字笔而已。
突然林初童回头拉了陈跃一把,注意,是他的手哦,陈跃有些意外的被她拉着靠向柜台。
林初童说:“我买一支笔送你好不好,你喜欢那种颜色?”
陈跃:“很丑,不要。”
导购的脸黑了。
林初童露出失望的表情:“也许你明天就要签约了啊,拿支LAMY笔签约好拉风的……”
陈跃:“……”
你跃哥我通常签约最低档次的都是万宝龙,请问这辣妹笔签约的时候拉风在哪里?
但想想这可是呆瓜第一次用自己礼物,签约纪念什么的好像很有纪念意义,于是指了指她一直垂涎三尺、目不转睛盯着的那支白色钢笔,说:“这个。”
果然呆瓜高兴的不得了:“跃哥咱俩眼光还挺像的嘛!我从很久以前就喜欢这支笔啦!”
陈跃持续性面瘫,心里则在想,像个毛啦像,你喜欢就好了反正我是一个也看不上。
导购把那支白色狩猎者拿出来,递给林初童观赏。
呆瓜拿着它认认真真检查,确认纯白的笔杆上木有瑕疵。
虽然呆瓜很明显是个穷逼加土包子,但是导购的态度依然很好,还多拿了几只笔供她仔细挑选,陈跃看她给自己选礼物选的这么认真,就勉为其难不嫌她龟毛了,耐着性子站在旁边等。
结果好死不死杀出来一个文艺男青年。
上来就问导购,有木有非洲黑檀原木的圆珠笔?导购只得先撇下林初童去帮他拿什么非洲黑檀木原木圆珠笔去了,过了一会儿,文艺男青年又说不要非洲黑檀木原木圆珠笔,改要非洲紫衫原木原子笔,拽着导购吧啦吧啦个没完,结果把实物全摸了一遍,最后说还是再看看玻璃纤维四用圆珠笔吧!
陈跃怒了!
TM没看到有人正在给他挑签约礼物啊!!买根圆珠笔两块钱一支晨光妥妥的!犯得着又是非洲又是檀木又是紫衫又是玻璃纤维啊!!不装13会shi啊!!先来后到女士优先做人基本礼貌你懂不懂!!
结果就是导购完全没听见林初童再一次龟毛的要求换另一支。
“编号34567,”陈跃极其不悦地拍拍导购的肩膀,面无表情道:“我们还有事,没时间再挑了,有多少白色狩猎者全部拿来,我都要了。”
导购傻眼。
林初童傻眼。
文艺男青年斗鸡眼。
最后陈跃一分钱没付就把专柜的所有白色狩猎者全带走了,林初童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收银台不敢收她的钱她有什么办法?
作者有话要说:对不起,今天来外地在酒店的电脑一直赶赶赶稿子,其实写了什么我也不清楚要睡觉去了好累……
老规矩不变,25字分包 亲们你懂的 么么哒
第21章
回去以后林初童把几十支LAMY摊在茶几上挨个儿爱|抚,最后得出一个结论:每一支笔都是零瑕疵。
林初童觉得自己真是龟毛;正宇广场的商品怎么会有瑕疵?
然后她随便拿起其中一支递给陈跃;还随笔奉上三百八十六块钱。
陈跃看着茶几上叠的整整齐齐的三百八十六块纸钞;嘴角抽搐:“为毛要给我钱?”
“就算购物广场是你家开的;但这些商品又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卖出去哪有不收钱的道理。”
“谁说是我家开的!!!”
林初童:“……”不是你家开的难道刚才我们是在打劫?
“算了算了赶紧把东西拿走;我不想看见它们!”陈跃越想越烦;挥挥手,“你也退下吧;朕要码字了。”
林初童强压心头狂喜,默默地把几十支笔通通卷走,暗爽:“喳——”
“等等!”陈跃又说。
林初童一秒变苦瓜脸转身。
“我的笔。”
“啊?”
“你的签约礼物!!!”
“哦哦哦!”
林初童恍然大悟,从怀里随便拿了一支笔盒递给他;漫不经心的,然后她还随笔附赠三百八十六块钱。
如此随意。
如此铜臭。
之前小心翼翼为他挑选礼物的真心shi哪儿去了!
特么他一时意气用事扫荡这么多笔回来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刚刚还觉得帅毙了,现在看来简直蠢爆了好么!!
林初童还问:“要热睡前牛奶么?”
“不是说了要通宵码字!”
林初童乖乖退下。
陈跃直接洗洗睡了,他决定要用偷懒不码字的行为,惩罚呆瓜编辑对她家作者的漫不经心。
可惜睡得太早,违背生物钟,于是睡到半夜就开始似梦非醒。
他仿佛回到小时候。
一家人住在四合院的过苦日子的年代,那时候他和陈宇宁还睡一张床,那时候,他老母还没跟他老爸离婚。
朦朦胧胧的,他看到一家人围在桌子前吃饭,老母的手艺还是那么惨不忍睹,白斩鸡烧成黑乌鸡,还一人一只鸡腿,分别夹给他和陈宇宁。
陈宇宁这个马屁精二话不说就给啃了,还装作一副很好吃的样子,扮乖巧讨好老母。
但他打小就诚实,因为难吃,所以坚决不吃,立刻把鸡腿扔到地上。
娇滴滴的美女老母气得泪汪汪,一抬手把他的碗给摔了,罚他晚上饿肚子不许吃饭。
那晚他饿哭了的时候发誓,以后谁给他做好吃的他就做他们家的人。
吃着吃着就谈到了期末成绩,他的语文成绩又拿了全班第一,陈宇宁的语文考试还是不及格。
老母没有夸奖自己,反倒是捧着陈宇宁的小脸又是亲又是哄又是以资鼓励,弄得他都想下次也考个不及格了。
浮光掠影,昼夜更替,快乐的时光很快就过去了,场景终于又转换到那一夜。
漂亮的老母穿着碎花连衣裙,提着棕色皮箱,坐上了一部陌生的豪华轿车,她抹着眼泪对老爸说:“你要哥哥,还是要弟弟?”
老爸没说话。
然后她说了一句让他永远烙在心底的话:“我要哥哥。”
车子开走了,老爸这才发现一直躲在墙角的小陈跃,他想要去拦,但小陈跃发了疯一样的追着那辆远去的豪华轿车,哭喊:“妈妈你不要走……我会乖乖听话……妈妈我也喜欢你烧的菜……呜呜妈妈……求求你不要丢下我们……我下次考试一定会努力不及格的求求你了……”
但是车子永远都不会为他停下来,就像记忆里,和以往每一次梦境里的场景一样,它会消失在转角。
陈宇宁那个有钱的亲爸把他和美女老母一起带走了。
陈跃醒了。
他看了看床头的翻页钟,凌晨两点半。
梦里哭的稀里哗啦,他以为自己会泪流满面,但是抹了一把,除了表情有些微的狰狞之外,脸上连一滴眼泪也没有。
他拽起被子闷住头,继续睡觉。
结果这个梦就跟看连续剧一样,中间醒了,再接着睡,做的梦也是接上一回继续往下演的。
他梦见了苏怡。
那是在北大读书的日子,有一天室友递给他一封情书,说是系花苏怡写的。他那时候年轻气盛,有点儿恃才傲物,加上他本来就美女没什么兴趣,而且还得打工挣钱,干脆置之不理。
直到去美国留学的时候再次遇到苏怡才开始正眼看她,一方面是因为男孩子的虚荣心,在一群留学生里,苏怡是名震中外的最受欢迎美女留学生,和这样的美女谈恋爱,倍儿有面子,于是他开始倒追。还有令一方面原因是因为,苏怡众多的追求者中也有陈宇宁。
十年,他以为自己拥有了一件陈宇宁永远无法从他身边夺走的宝贝。
但最后,苏怡还是对他说:“我觉得你从来都没有真正爱过我。”
他们发生了一次史无前例的激烈争吵。
最后他狼狈的像只身负重伤的兽,疲惫至极的问她:“你爱我,还是爱他?”
这一刻苏怡的脸仿佛和童年时他老母的容颜重叠,她们一起冰冷地回答:“我要哥哥。”
陈跃惊出一声冷汗,蓦地睁开眼睛。
这该死的噩梦!!很久没有做这个梦了!!
所以说他才不要去什么正宇广场的啊!!
都怪那个呆瓜!!
陈跃恶从胆边生,掀被子起床,跑到对面狂敲林初童的门。
“林初童!林初童!林初童!”
小助理果然训练有素,无论何时都能反应迅速,不到一分钟就跑来开门。
她睡眼惺忪,脚上还没穿鞋。
很好,这就是为什么第一次面试选在凌晨三点的原因,这就是她为什么会通过首轮面试的原因。
呆瓜问:“跃哥,有什么事?”
“帮我热一杯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