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飞读中文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平行人生-第12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费晶丽举杯祝大家新年快乐,说大家要把酒楼当自己的家,为建设一个高档酒楼而努力奋斗。

大家鼓掌,然后都纷纷吃喝,一片狼藉。

我就说:“经理,过年了,我们得乐一下啊,打开音响唱几首歌吧!”

费晶丽同意,就打开卡拉ok,对大家说边吃边喝,她为我们服务,上菜倒酒,今天她当服务员。

我心里嘀咕,当服务员多不好,最好能当三陪。

所有的服务生都你一首我一首地抢着唱歌,平时客人不在,大家也都有唱的,但水平都不敢恭维。

我偷偷看林春红,发现她也看着我,听着歌还轻轻摇头苦笑。这些人的歌声当然入不了她的法眼。于是我站起来就骂:“操,都别唱了,我这是过年嘛?唱得跟鬼哭一样,现在我们欢迎林春红给我们唱歌好不好?”

我在酒楼里虽然是后来,但我虎躯一震,有王霸之气,加之又有费晶丽偷着在后面给我撑腰,所以我虽然不是什么小组长,但几个小组长都要给我面子,牛逼之人走到哪里都牛逼。

林春红听着那些歌估计早就想唱了,作为一个艺人,一定是要有一种表现欲望,没有表现欲望的人,成不了当红的艺人。林春红连名字中都带着红字,可见十分想红。

她走上去,拿起麦克风,想了想,然后点了一首歌。

音乐声起,大家都没吭声,她清澈的嗓音传来。

从没说过爱着谁,为谁而憔悴,从来没有想过对不对。我的眼中装满疲惫,面对自己总觉得好累,我也需要人来陪。不让我心碎,让我爱到深处不后悔。其实我并不像他们说的,那样多刺,难以安慰。

爱人的心应该没有罪,为何在夜里却一再流泪,每天抱着寂寞入睡,生活过得没有滋味。

别问我是谁,请与我相恋,我的真心没人能够体会,像我这样的人不多,为何还要让我难过。

别问我是谁,请和我面对,看看我的眼角流下的泪,我和你并没有不同,但我的心更容易破碎。

林春红唱歌的时候我总觉得她的眼神在若有若无地看着我,再听这个歌词,我总觉得这是她对我唱的。难道真的是请我与她相恋?要让我和她面对?

音乐这东西果然很混蛋,会让人想入非非,我越听越是兴奋,总觉得林春红是借着音乐鼓励我向她表白,告诉她也需要人来陪。告诉我她不想每天抱着寂寞入睡,那她一定是希望抱着我睡嘛!这样的请求我张进当然要答应,我是九十年代的大学生,我应该有一颗雷锋一样助人为乐的心。

音乐停顿,大家噼里啪啦地鼓掌,我却没有鼓掌,我只是矜持地微笑。用这种不同来彰显我和别人的不同。

林春红对大家说声谢谢,然后走到我旁边坐下,今天的座位她原本就坐我旁边,但这首歌唱完以后,我觉得和她之间多了很多奇妙的东西,似乎我和她之间有磁场,物理学上有n有s就会有磁场,我和她一公一母,也有磁场。

有了这种发现,我就对后面的节目一点兴趣都没有,只是用心感受我和她之间的磁力线。一条,两条,无数条,每一条都连着痴男怨女的心。这期间费晶丽也唱了两首歌,不过她玩商业写计划书拿手,但唱歌绝对不如林春红,我现在喜新厌旧,眼睛里只有林春红。

费晶丽在中途接了一个电话然后走了,走的神神秘秘也不知道存在啥勾当,估计是会其他男人。如果是平时,就算我和她仅仅是肉体的情人关系,如果发现她有其他男人我也一定会吃醋。但现在我有林春红,所以对于费晶丽的离去我甚至感觉到如释重负。因为有费晶丽在,我不好意思和林春红调情,毕竟当着你的一个女人面和另一个女人打情骂俏,可不是我这样的文化人兼音乐人兼未来的企业家并且还是一个绅士一个帅哥所能为之事。

爱因斯坦的性对论晦涩难懂,除了我这样的天才很少有普通人了解,不过爱因斯坦曾经有一个比喻,他写过一篇叫《外在感官输入的时间膨胀效应》的文章,发表的刊物是一个笑话栏目,但由于爱因斯坦本身的伟大,他的这种调侃也显得伟大,因为我现在正亲身试验着他的结论:在对时间的感知上,观测者的精神状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亢奋无比,所以显得时间飞快地流逝,最后天很晚了,别人还不肯散伙,可林春红却说要回学校。我不用她问我要不要也一起走,我已经拿好外衣准备送她。在爱情上,总让女孩主动的男人是可耻的。男人就应该主动,应该小心地维持女孩原本的羞涩和矜持,这样才不会破坏女孩的宁静和美丽,如此,才是一个合格男人。

我们走出了酒楼,清冽的空气一点也没有降低我的热情。我注意观察,如果林春红有一点迹象——比如抱着肩膀,比如打个哆嗦,甚至裹一下衣服,只要有这些迹象,就代表她有些冷,我就会毫不犹豫地脱下我的外套给她披上。

不过我很失望,她没给我这样的机会,似乎她也浑身充满了热情,所以才和我一样无视这样清冷的寒冬。

已经没有公共汽车,我也没打算打车送她,既然她不冷,那追求回去的速度就会损失掉lang漫的气氛,那样的人是sB。所以我和她就步行,大街上人不多,但比平常也多了很多人,路灯又明晃晃地亮,让我非常不喜欢。我就用这样走这样走路近的借口带着她钻小胡同,她没有拒绝,说明她不怕我,恋爱的人喜欢钻小胡同,我和她钻小胡同,这说明我们再恋爱。

天公也做美,今天有月亮,所谓灯下看美人,月下观英雄,今天我将扮演英雄救美的英雄。我看看时间,我在酒楼里刚出来的时候给陈沣他们发了信息,他们会按照预定方案埋伏好,现在时间还早,如此月夜,正是良辰,我应该携着美人多走走。

我们没话找话地闲聊,当然聊得最多的还是音乐。林春红和我讲了很多音乐家的逸闻趣事,比如肖邦,比如贝多芬,听得我津津有味。然后她对我说了很多当红歌星的八卦,比如xx,比如oo,我听得也是津津有味。只要是她说的,我都喜欢。

然后我告诉林春红说:“你以后也会红的。会成为大大的明星。”

林春红很高兴,说:“真的?”

我说:“当然,我估计就在明年春天。”

林春红不明白,问为啥。我信口雌黄说:“你的名字告诉我的啊,林春红,春红,那就不是说你会在春天走红吗?”

林春红听了哈哈笑,笑得如风摆杨柳,虽然胸脯小了些,不过腰很细,显得胸脯不是飞机场,她没有一个大屁股,还是由于腰细,所以身体曲线也突出出来。真是好看。

她笑完,嗔道:“有你这么解释人家的名字吗?挺好的名字,被你一解释,俗透气了。”

我心里鄙视,什么春,什么红,什么秋的,这名字原本就俗。但那我不会说啊,那说了美人就生气了,我就问:“你名字莫非还有来历?”

林春红说:“当然,你听过一首词不?”

我说:“说说看。”

林春红就念:“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

我接:“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

林春红又念:“胭脂泪,留人醉,几时重。”

我最后接:“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等着念完,我对自己自诩文化青年很鄙视,连这名字都看不出来,装啥文学青年。

林春红说:“你这会知道我这名字来历吧。”

我很虚心说:“知道了,真美。”

美是美,就是太过凄凉,如果用这样的名字,会不会有种红颜薄命的不祥呢?我想那天我去找董半仙算算。

如此一边走,一边谈,不谈音乐谈文学,看来学生谈恋爱无非就是音乐和文学,这显得有文化,如果是陈沣那流氓,直接推倒,少了这么多的前戏,虽然有种暴力美,可一定不够润滑,会受伤。

想到陈沣,就想到他们现在应该已经在预定的胡同埋伏好了。但现在我和林春红谈的正好,我真不想靠这下三滥的手段把她追到手,当然,当既定事实以后,她应该不会生气,女人对于男人费心思追自己都不会生气。但我总觉得爱情被计划有些不够纯净。我和林玲相恋也有英雄救美的影子,可那是真的救,不是计划来的。现在追林春红,面对如此计划我一时有些难以决定。

前面就是计划好的胡同,黑黝黝地安静无声,我站在胡同前,犹豫着是否跨进去。

林春红拉了我一把,说:“你想啥呢,走啊。”

我还没回答,却听到突然一声女人的尖叫,音域宽广,非常专业,林春红一下向我扑来,我想,莫非,终于来了?

3.133假戏真做的英雄救美

支持作者,恳求订阅!

谢谢各位书友的支持,上个月顺利的完成了绩效,新的一个月又到了,大家继续支持乌鸦,乌鸦会用心码字,写出好的小说回馈给广大的书友。

谢谢!!!

……

我本想软玉温香抱满怀,但林春红却没扑到我怀里,只用双手紧紧地抓住我胳膊。我这才发现发出尖叫声的不是她。

这时,远处又传来一声喊:“救——命——啊!”

声音距离这里还远,林春红听到,颤抖地说:“有,有人喊救命。是,是抢,抢劫。”

我心里寻思,这个时间,这个地点,这里平时根本就没有人来,只有我和陈沣色安约在这里导演英雄救美,眼下我刚刚过来就有女人喊救命,莫非是陈沣和色安两个家伙劫错了人?把别人当做了林春红。

我想了想,这大有可能。这两个流氓平时做点事就马虎大意,就算当个劫匪也没技术含量,真是让人气愤。

不过这也好,不是劫林春红我也出手,这更能表现我的勇敢和英雄气概,所以我挺胸抬头,颇有些大无畏,声音镇定和从容,温柔地拍拍林春红的肩,轻声说:“别怕,我去看看。”

林春红不放手:“别,你别离开我。”说着贴得我更近。

都嗅到了她身上的香味,我心下大乐,穷凶极恶的歹徒此时我看来却是十分可爱,当然,原本就是哥们,肯定可爱。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