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天去吃饭,平日笑口常开的部长没精打采,问他有什么事,他说:
〃昨天跟两个姨甥玩耍,他们竟然拔走我下巴那条幸运毛。唉!这条毛跟了我很久,我中过几十次六合彩安慰奖,现在给他们拔走了,不知道还会不会长出来。〃
身上多了一个乳房,多了一只脚趾,我们不会说这是幸运乳和幸运趾,但多了一条毛,我们却兴奋地说那是一条幸运的毛。也许,我们都是胆小而又容易满足的。一条小小的白毛,说不定是从神仙的尘拂上掉下来的,世间有太多的不如意,唯愿这条轻轻的毛,能为我们带来一些甜头,只要一些就好了。
以改变换改变
我们时常想,如果对方能够改变,我的日子就会好过点。
先别说对方,你能够改变自己吗?
你可以从今天开始放弃一样自己最喜欢的食物吗?
你可以改掉一种习惯吗?
你可以学习不再埋怨吗?
你可以从今天起不再发怒吗?
你能够不再自以为是吗?
你能够减少一点虚伪吗?
你可以每天早起一小时吗?
连改变自己都那么困难,你凭什么认为别人可以改变?
我们总是埋怨,如果他不是这样,我就不会这样,如果他对我好一点,我也会对他好一点。你为什么不先对他好一点?
我们只能够拿同等份量的东西交换另一样东西。
以爱换爱。
以情换情。
以恩换恩。
以义换义。
我们只能以改变换改变。你先改变自己,让他的日子好过点。他过得好,自然也愿意改变一下来报答你。
如果你改变了,他还是老样子,你也没有失去什么。你改掉所有坏习惯,不是更有条件去找一个比他好的人吗?那时,他自然会急不及待改变自己来挽留你。
阴魂不散的野鬼
阴魂不散的男人是最可怕的。
你和他分手已经两年零八个月了,他仍然每隔几天就打电话给你,求你跟他复合,每半个月,就写一封信给你,求你回到他身边。
为了避开他,你不惜把工作辞去,搬家,更改电话号码和传呼机号码,然而,任你多么努力,他还是有本事找到你。
你找到一份新的工作,以为从此可以避开他,谁知道有一天,他的电话突然打到你的办公室来,吓了你一跳。神通广大的他,一听到你的声音,差点就喜极而泣,好像为再次逮着你而高兴。
你冷冷的问他找你有什么事,他竟然可以若无其事,忘了你已经和他分手,又再约会你,你拒绝跟他见面,他楚楚可怜地说:
〃我迟些再找你,但是不要忘记,我仍然爱着你。〃
这种男人,你即使跟他再说一千遍你们已经完了,都是没用的。
你冷淡对待他,他会消失。你以为他从此消失,你就高兴得太早了。他蛰伏一段日子,又会扑出来,吓你一跳,像极了阴魂不散的孤魂野鬼。
你算算日子,已经和他分手三年零四个月了,他无论如何也应该死心吧?不,他依然阴魂不散。每年你的生日、圣诞、新年,你首先收到的,不是你男朋友的祝贺,而是这个阴魂酸溜溜的一句:
〃希望你快乐,我仍然是爱你的。〃
他不会伤害你,你不用害怕。他不是厉鬼,不会跟你同归于尽。他是没气力投胎的野鬼,他会一直跟在你身后,躲一躲,然后又突然出现。
在他找到另外一个可以托付的肉身之前,他会不停乞求你收留他,你休想摆脱他。
世上最希望他投胎的,大概就是你,只有当他找到爱情,再世为人,他的阴魂才会放过你。
有爱情,就有孤单
没有伴侣的时候,即使是孤单,也可以很快乐。
这个时候,孤单是一种境界。
你可以一个人走遍世界,结识不同的朋友。你也可以选择下班之后,立刻回到家里,享受自己的世界。
一个人的孤单,并不可怕。
最可怕的,是有了伴侣之后那份孤单。
伴侣糟糕。你却不能离开他,那是最孤单的。
你和他,曾经有过许多快乐的时光,你以为从此不再孤单。只是,许多年后,你忽然发现,你宁愿孤单一个人。假如只有你一个人,你用不着再向他交代你的行踪,你毋须再迫自己和他一起成长或一起不成长,你不必再听他唠叨,你不用再迁就他,你不用再向他说甜言蜜语。
当你为他做了这一切,你竟然感到无比的孤单。
然而,你有太多理由不能离开他。
你不忍心让他孤单,不如你自己孤单好了。
原来,所有的责任、感情、承诺、道德、传统、忍耐,都是孤单的源头。
孤单不是与生俱来,而是由你爱上一个人的那一刻开始。
余生也不要再见到你
已经分手的情侣,最好余生也不要重逢。
你和他那段情一点也不值得回味,重逢来干什么?这种重逢的场面只会令大家不快乐。
你看到他老了,生活不如意,你庆幸自己当年离开了他。可是,跟他说再见之后,你深深为自己的无情而内疚。这种感觉太不舒服,不如不要重逢。
你重遇他,发现他脱胎换骨,而你,却不太如意。让他看到你离开他以后日子过得不快乐,你的尊严还可以放到哪里?不如不要重逢。
过去的一段情刻骨铭心,你偶然还会想起他,你也很想知道他现在变成怎样,日子过得好不好。当你去到那些你们以前常去的地方,你的一颗心还会跳,你会想:〃我会在这里碰到他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最好也是余生不要重逢。
你永远再见不到他,美丽的回忆会长存心中,若再见到他,结果却可能不一样。他已经不是从前那个人,你从前最欣赏他的智慧,可是,重逢的这一刻,你才发现,他并没有进步。
你以为如果让你再见到他,你一定不会让他离开,今天,让你见到了,你才发现不是那回事,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你对他已经失去了那份感觉,你早就不爱他了。重逢然后失望,等于亲手毁灭自己的回忆,那是多么凄酸的事?为什么不能相忘于江湖?
如果有一天,我们要分手,不要,不要,请不要让我在余生再见到你。
遇溺的拯溺员
那个滂沱大雨的晚上,一位海滩拯溺员打电话到电台节目里,告诉我,他最害怕的,是失去现在这位太太。
他亡妻患了骨癌逝世。在她最后的岁月里,他衣不解带地照顾她,看着她的身体一天一天的衰败,先是眼睛不行了,接着,鼻子也塌下来,最后,手和脚都不行了。弥留之际,她吃下他亲手喂的药,虚弱地握着他的手,告诉他,她爱他。
他失去了她,从此以后,他很害怕再失去身边的人。
他遇到现在这位太太,她同情他、安慰他,并且嫁给他。他害怕再失去她,他无法忍受有一个女人再度从他生命中消失,于是,他非常紧张她,对她无微不至,寸步不离,事无大小,都要过问。她跟谁在一起,在哪里,都要告诉他。
她实在受不了,结婚两个月,就跑回娘家,要和他离婚。
今夜,他在电话里,向一个陌生人倾诉,他害怕失去她,害怕孤单和寂寞。
其他人也许不明白,但他是拯溺员,有一些道理,他应该明白。
一个人遇溺时是最狼狈的,只要有人跳下水里救他,他就会拼命箍着那个人不放。不幸的话,那个好心来救他的人,会被他扯下水里,跟他同归于尽。
我们学习拯溺,遇到这种遇溺者,首先就是不让他接近,用拳头对付他或者用脚将他踢开。再不行的话,就从后面箍着他的胳膊,命令他不要再挣扎,否则两个都活不了。
拯溺员先生是否明白,这一刻,他才是遇溺者?他不想失去生命,就要先放手。他想被人救起,就要信任来救他的人。
愈害怕失去的人,愈容易失去。愈想得到,就愈要放手。放手是很难的,但是别无选择。
远方的礼物
长期在外国生活的香港人跟本地的香港人其中一个分别,是他们爱把自己和家人的照片送给亲戚朋友。
在香港生活,亲朋之间很少互相馈赠照片。把自己的照片送给朋友,如果他是异性,很可能误会你对他有意思。大家同性,又怕他以为你有自恋狂。自己第一个孩子出生了,把一家三口的照片到处送给亲戚朋友,让人分享你的喜悦,也许不及送雪茄受欢迎。
在外国,完全没有这种顾虑。那年去美国,表哥和舅母要我送一张照片给他们,我身上只有一张证件照片,也就给了他们。他们兴致勃勃地放在相簿里,当作一份礼物。这么多年来,长居外国的表哥,还有表姊,每次都会把新生孩子的照片寄来给我,孩子长大了,他们又寄一些生活照片来。
移民到外国的朋友,偶尔也把他们的个人照片寄来打招呼,让我知道他们的近况。
有些在外地,素未谋面的读者,来信上也附上个人或者自己跟家人、朋友、宠物一起的合照,看到他们的样子,感觉很温馨,距离也拉近了。
本来应该把自己的照片寄给他们作为回报,但是我长大和生活的这个地方,不流行也不习惯用这个方法来表达感情,要鼓起勇气突破这种心理障碍,毕竟太难。
在日出前终结的吻
女孩告诉我一个在日出前终结的吻。
她睡在他的床上,亲热之后,两个人接吻,那个吻,竟然从深夜一直吻到天亮,划破了夜空,扫走了长夜的寂寥,直至两个人都疲倦不堪,那一吻才停下来。
怎么可能一直吻到天亮呢?
女孩说:
〃也许我很爱他吧!〃
每天临睡前,说再见之前,她也跟他接吻。
我问她,有没有在电话里接吻。她说:
〃没有呀,电话里的接吻好像很空荡。〃
不,我觉得在电话里,互道再见之前的那一吻,正是空荡中的踏实,挂线之后,那一吻依然在空中回荡,是很甜很甜的。
回头说女孩,那个长吻,是她最刻骨铭心的吻,不可能有另一次了。即使有另一次,也不可能跟同一个人接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