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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足缘-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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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足的小腿粗健。她的天足俏皮地轻轻戳了戳他那小脚尖尖的大脚趾,他不好意思的移开了些,她不放弃地追了过来,更加顽皮地去逗弄他的脚尖,他更不好意思的移开,却被她的脚趾如灵蛇一般缠上,他已经把双脚移到石头边上,已经退无可退了,她的脚趾却在他那双娇弱无力的小脚上肆无忌惮地攀爬玩需,将他双脚弄得痒痒的,他终于忍不住用手护住双脚有些求饶说:“雨菲,别闹,痒。”
“那你为何不反击?就我脚会挠你,你脚就不知道挠回来啊?”她又用脚去弄他小腿,一点也不示弱的样子。
“我挠不过你的,夜已经深了,你也累了一天,快些去休息吧!我在这守着。”他一把抓住她那两只顽皮的脚,暖暖的温度从手心传到心里,话中满是宠腻。
“没事,不用守,一起休息,这里有火,野兽不会来。”她将脚从他的大手中抽出来,乖乖的放在石头上迎着火光,看起来如透明的一般,火光穿过肉肉的脚趾头使脚趾们如一个个橘红的美玉般晶莹透亮。
“你的脚真美。”他看着她那晶莹玉润的脚,禁不住喃喃赞美,如果可以,他是多么希望自己也能有这样一双健康快乐的脚啊!
“在很多人看来,你的脚才美。”她拉开他护住双脚的手,将那双柔弱无骨的小脚与自己的双脚放在一起迎着火光,同样也将唯一向前延伸尖尖的母趾照得晶莹透亮,好似羊脂白玉一般,对他说道。
“那在你看来呢?”他其实是知道她的答案的,只是他不知道为什么,还是想再亲自问问她,单独只对他的小脚,她是如何看待的,而非对这个世间的小脚的看法,他只关心她对他一个人的看法。
“不丑,嗯……如果撇开对正常脚形为参照物来看的话,还算蛮端正的,皮肤、颜色都不错,看着不讨厌,就是觉得形状……有点奇怪,呵呵……”她看着他有些暗淡失落的脸色,怕他以为她会嫌弃,忙解释道:“任何新事物,刚开始接触时都或多或少会觉得奇怪,以后看多了就习惯了。你不用太在意,明白吗?”说完看着他的脸色好转了,才松了口气。
“嗯!”他对她投以安心的一笑,心中想:只要你不嫌弃就好了。
“呀!真佩服你!”她适时的换了个话题,不想再在对他脚的看法上了,说得多便错得多,他又是如此敏感。
“便服我?”他从未想过他会有直得她佩服的地方,她是那么能干,比多少男子都能干。
“对啊!你看啊!男人的脚多大啊!你脚缠得这么小,那得多疼,你都承受下来了,那得多大的毅力啊!而且这么小的脚,你不但能行走,还能唱戏,居然还将戏唱得那么好,舍你其谁啊?比我不知强了多少呢!”她想,不管安慰多少,都不如称赞一句。
“你这是太过夸讲了,我只求生存而已,便也只会唱戏这一样罢了。你会这么多,怎会不如我?”他知道她安慰他才故意夸他的,但他心里还是很开心的。
“可你是术业有专攻,有所成就,而我则是,门门懂,样样歪,没一样拿得出手,正所谓,一技之长强于千技无所长。我是真心倾佩你的,你若生活在我原先的世界,你同样会得到很多人的敬佩的。”
“我相信你。”他抽回一只脚,伸手摸了摸脚底脚趾所压的凹陷,已经干了,他轻轻对她请求说:“雨菲,你去把我包袱里的那两卷裹脚布拿来,好吗?”
“好。”她如穿拖鞋般穿着,几步走进马车,帮他取来了裹脚布,又轻松地坐在他身边,看着他如昨晚一般,揉捏着小脚,便问他:“为何晚上还要裹呢?而且还要这么麻烦地按摩。”
“习惯了,裹小脚后骨头筋肉都变了形,只有裹脚布紧紧缠着才能维持那个形状,没了裹脚布,筋肉也会无所依靠而酸软无力,总之会感觉少了什么,睡觉都会感觉不舒服甚睡不着,里面的骨头就会松散,若时间久了的话,脚还会变形。”他虽然嘴上在给她解释着,手上却不停,已经在缠裹脚布了。
“你的脚底这么弯,脚跟都触不到地,如果平底鞋走路的话,会不会把这里折断?”她轻轻点了点他那只还没裹的微微凸起的脚背。
“平底鞋,根本穿不进去的,也站不住啊!”他裹完一只,然后看了看那弯弓般的脚底,继续跟她解释道,既然她想了解他的小脚,那就是说明她至少不嫌弃了吧!
“好了,我们回车上休息吧!都半夜了,困死了。”待他缠完,收拾好一切,独留一堆火,她便要拉他回马车上休息,却被他拒绝了。
“你睡里面,我坐这就行了。”
“都跟你说了,我介意这些的,别给冷病了,快点!咱清者自清就行,谁去看你啊?”将他硬拉带拽地扯进了车箱,取子被褥,宽大的车箱足够两人各睡各的,互不干扰,可他还是坐在靠近车外的地方,靠着车箱和衣而眠。
火光照亮他们的小天地,同时也照光他们的心,一旁的马儿默默的啃着青草,不愿打扰这对刚刚了悟的有情人。
作者有话要说:
、幸福的旅程开始

雨后的青山,清新干净,不染一丝尘埃。远山如黛,袅袅薄雾让岑峦叠嶂的远处群山如同披了一层白纱更显神密;近山苍翠,山中翠绿的嫩叶,散发出浸人的清香,时不时传来隐藏在绿叶下暗暗开放的花香,林中鸟儿尽情享受着沐浴后的轻快,悠然地歌唱,潺潺溪水在山间千转百回。
姚雨菲与孟长苏坐在马车前面,一起驾着马车慢悠悠地在林间驶过,在崇山峻岭中前行,驶向高林高处,看着脚下层叠的山峦,盘绕山腰的迷雾,不禁使人想高歌一曲。
“哇!好舒服,长苏,我唱歌给你听,好不好?”姚雨菲每到高山上俯视山下,就会想起家乡的山歌,大人都爱在山里唱山歌,若有人听见,别人也同样在山中回歌,什么人都可以唱的,只闻歌不见人,有时候甚至成就一段姻缘,当然,也有特定的日子对歌,名叫:赶坳,就是男女青年,分别在两个山头对歌,如果对歌对上眼了,对对方中意了,会唱歌邀约对方,一般是男的约女的多,双方会见面,到一旁熟悉对方,如果都比较满意对方,这段姻缘基本就成了,父母一般是不能反对的,只要按习俗嫁娶就算完满了,这个习俗一直未曾改变。
“洗耳恭听。”他笑着说,期待着她的歌声。
“嗯,那我唱个最简单又朗朗上口的啊!嗯哼……”她清了清桑子唱道:“□□……赳赳……罗唉……”她用苗腔唱了一句,那高低婉转如高山流水,水滴落叶般,很有一种大山的感觉,唱了问他:“好不好听?”
“好听,喝声清翠干净,婉转动听,好像没听懂歌词,调子有点特别……与这山上的感觉很吻合。”他边感觉边评价道。
“那是自然的啦!我唱的苗歌嘛!那是苗调,我三婶是苗族哦!只有前三个字是歌词,就是□□,就是相当于皇帝啦!他推翻了你们这样的封建社会,建立了人人平等,人人当家作主人的社会哦!不过我出生的时候他已经死了十几年了,但他的遗体一直完好的保存在□□里的水晶棺里,一点也没变,只跟睡着了一样,不过,我没去看过啦!”她跟他简单解释了一遍。
“哦!”难怪他没听懂呢!不过,她的歌声真美。
“苗歌,我不太会,我给你唱首侗歌吧?”她是侗族嘛!还是对侗歌熟悉些。
“好,让我听听你的民族的歌是怎样的。”他很是期待,应该也很好听。
“唉……啊罗哟……哦火阿共啊哦喽……翁哦……啊啊哦……”她忘情地对着山峰唱了几句,回头正看到有些茫然的他,停下歌声,笑着对他说:“我用汉话唱给你听吧!嘿嘿……”
“呵呵……都好!”随然听不懂她唱的什么,但并不影响歌声的美妙动听。
“嘿……打古啊牛……啊唉嘿……丢……打格列嘞……啊啊哈……漫漫古道千里长,悠悠苗乡古道旁,巍巍雷公山清水江的水哟,伊尔伊尔哟,歌声甜来米酒香,远方的客人尝一尝,迷人的风景古老的故事,好地方,苗乡人,爱苗乡,苗乡人,爱苗乡,苗乡人,情豪放……苗乡人的木鼓敲得山风响,苗乡人的芦笙吹的东方亮,苗乡人的米酒醇香飘四方,苗乡人的飞歌唱来好时光,苗乡人的木鼓敲得山风响,苗乡人的芦笙吹的东方亮,苗乡人的米酒醇香飘四方,苗乡人的飞歌唱来好时光。”唱完后问他:“这下能听懂了吧?”
“真好听,能让人感受到你家乡很美,人也很热情,生活在那里应该是很快乐吧?”他问。
“所以,我要去百川,那里应该是跟我家乡很像的地方。”
“嗯。”
“长苏,你也给我一首吧!别唱戏啊!免得把这山间的什么生灵给招来当你的戏迷了。”其实是她也听不明白戏,压根不知道他唱的什么。
“我也唱?还是不了吧?”他对唱戏以外的歌已经陌生了,有些腼腆。
“唱吧!没其他人,只为我一人而歌,也不行吗?”她眼含星星般看着他,看得他有些无措,只得道:“容我想想……”
“芳雪落天际,伶人歌楚凄,自古红颜多哭泣,泪落洗菩提,英雄划剑依,歌去人影稀,谁知明日是分离,台上望珍惜,我歌声与君兮,何日再重提,君不闻曲相寄,天下皆足矣,英雄划剑依,歌去人影稀,谁知明日是分离,台上望珍惜,唱一曲别离,谁在君怀里,昨日相依,今夜又相离,歌伶笑泪滴,一出悲戏,终离佳人老矣,唯戏幕里英雄美人在交替,笑谈千年传奇,英雄划剑依,歌去人影稀,谁知明日是分离,台上望珍惜,唱一曲别离,谁在君怀里,昨日相依,今夜又相离,歌伶笑泪滴,一出悲戏,终离佳人老矣,唯戏幕里英雄美人在交替,笑谈千年悲喜”孟长苏以己身悠悠唱道,他自己也沉浸在回忆中,他的歌声,唱法自是完美,让人感受到其中的悲苦、无奈,当真有种闻者伤心,听者落泪。
“长苏……相信我,我不会离开你的。”姚雨菲后悔让他唱歌了,看他唱着伶人的歌曲,想到自己的人生,不禁陷入悲伤中,她对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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