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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师兄要想做成的事情,没有谁能够拦得住他。”凌二草草回了一句,“嘿,三天之后的事情,你想那么多干什么?来,下棋,接着下棋!”
说罢,凌二一扭头,似乎这些事也被抛在了脑后。
我苦笑了一下,这个年近不惑的人,很多时候却仍然像一个无忧无虑的孩子。也许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才会成为好朋友吧?
凌二、孙大,师出同门,技艺绝顶。这两人间的比试,究竟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呢?
我心中充满了期待,好在三天的等待并不算长。我征得凌二的同意后,有幸在“同乐居”的后厨见证了那一场巅峰对决。
在场的还有一些淮扬厨界的资深人士,“同乐居”的老掌柜张惠勇当然也在。已年近古稀的他看着自己两个徒弟窝里斗,只怕会别有一番复杂的心情吧?
孙大没有多说什么,十年的是非恩怨原本也是语言说不清楚的,一切只需在厨艺上见个分晓。
选料精细是淮扬菜系的特点之一。要想成为一名好的淮扬厨子,首先要练的就是选料功夫。
所以两人比试所用的主料——猪头,都是各自准备好的。
当孙大把他带来的猪头从菜篮中取出的时候,在场所有的人都吃了一惊。
因为谁也没有见过这么肥硕,同时又粉白粉白,看起来细嫩无比的猪头。
吃过猪头的人都知道,这猪头越细嫩,口感便越好;猪头越肥大,菜相便越好。而细嫩和肥大却又互相矛盾,这一点很好理解,猪长得越大,肉质自然越老。因此做猪头的厨师在选料时,如何把握好肥大与细嫩之间的平衡点便成了最关键的因素。
如果能有一只集“肥大”和“细嫩”于一体的猪头,这样的原料无疑是所有厨师梦寐以求的。
孙大拿出的就是这样一只猪头。
与其相比,凌二的原料就逊色了很多,连他自己都忍不住叹了口气,说:“师兄带来的猪头真是罕见,看来这选料上的工夫你可没有少下啊。”
“为了这只猪头,我花费了整整一年的时间。”孙大面无表情地说道。
一年?众人面面相觑,不解其中的含义。
“这只猪是我亲手喂养的。”孙大解释说,“从猪崽时开始,我每天都会用柳条制成的鞭子抽打它的脸部。猪脸被打伤后,出于生理的保护机制,体内的养分会集中供应到伤口处,以促进其愈合生长,久而久之,那猪头自然便长得又肥又嫩了。”
这样的养猪方法真是闻所未闻,但又确实是匠心巧妙。众人一片赞叹议论之声。
凌二摇着头苦笑了一下:“师兄一出手就抢了先机,我只能寄望在后面的烹饪步骤中翻盘了。”
“那我们就开始吧。”孙大的脸上写满了自信。
是的,他有足够的理由自信。高手过招,处处都是滴水不漏,对方要想挽回颓势,谈何容易!
两人不再多说,各自举刀操作,我睁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孙大,希望他能够犯下一点错误,只要一点就够了!
然而孙大自始至终一点错误都没犯。刮毛、剔骨、浸泡、焖煮、下料、控火,每个步骤都是有条不紊,丝丝入扣。他就像是一台运转良好的精密仪器,没有任何漏洞可循。
凌二也在努力着。可是,在已然棋输一着的情况下,他的努力还会有什么意义吗?
终于,两只做好的“扒烧整猪头”端在了众人面前,小小的后厨内异香萦绕,令人馋涎欲滴。
“师父,十年前,您说我不如二弟。今天,就请您重新评判一次吧。”孙大自信满满地对张惠勇说道。
张惠勇不说话,只是专注地看着那两只做好的猪头。
他是在看菜相吗?两只猪头一大一小,个头上的差别如此明显,本不需要看这么长的时间。
难道,他还在观察另外的一些东西?
我心中突然也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我也紧盯着那两只猪头,一丝疑惑在心头萦绕着。
良久之后,张惠勇终于说话了:“我们做厨子的,做来做去,最终的目的无非是让食客们满意。这位段先生是扬州城有名的食客,不如先让他来说句公道话吧。”
孙大没什么异议,冲我做了个手势:“请!”
我拿起筷子,先后夹了两人做的猪头肉细细品尝。随后实事求是地评道:“肉质都是又酥又烂,细嫩直如豆腐,同时味绝浓厚,在舌口间悠转不绝。如单从口味上来说,这两款猪头真是难分高下。”
“口味难分高下。好!”张惠勇沉吟片刻,“那就要比比菜相了,段先生,请坦然直言,这两只猪头,给你的第一感觉哪个更好?”
我毫不犹豫地指向了凌二的作品:“这一只。”
“什么?”孙大立刻质疑,“这怎么可能?他的猪头那么小,怎么能在菜相上比过我?”
“不是大小的问题,是另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我皱起眉头说道,“到底是什么感觉,我也描述不出来,总之我第一眼看过去,就觉得凌二师傅做出的猪头很舒服,而孙大师傅的,多少有些别扭。”
其他人此时也微微点头,看来都赞同我的观点。只有孙大茫然四顾:“舒服?什么叫舒服?”
“唉。”张惠勇此时长叹一声,看着孙大说道,“这‘扒烧整猪头’,民间还有一个俗称,你还记得吧?”
孙大一怔:“这我怎么会不知道,不就是‘欢喜霸王脸’吗?”
“是啊,欢喜霸王脸。”张惠勇指着凌二的那份烧猪头,“你看它眯眼咧嘴,一副开怀大笑的表情。这样的菜,一端上桌,便会满屋喜气,食客们不用动筷子,心情自然已跟着好了起来。”
“开怀大笑?这只是简单的刀功和手法做出来的。”孙大不服气地争辩,“我的这只猪头,不也在开怀大笑吗?”
“表情可以做出来,但神态却是无法调节的。”张惠勇淡淡说道,“你做的猪头虽然嘴在笑,但眉眼却舒展不开,带着明显的愁容,这样的猪头端上桌,在气氛上差了何止一筹。”
张惠勇如此一点,我顿时心中恍然:不错,那种令我别扭的感觉,正是从猪头的眉眼间透露出来的。
却听张惠勇又继续说道:“猪头经过宰杀和烹制的过程,皮肤和肌肉都已松弛,为什么会显出不同的神态呢?这便和活着的猪遭受的境遇有关。如果这只猪吃得饱,睡得足,整天悠然自得,久而久之,面部的皮肤和肌肉自然就呈现出欢喜的神态;反之,孙大养的那头肥猪,时常遭受凌虐折磨,终日愁眉不展,这股怨气也会一直带在眉眼之中的。这其中的道理,不知你们明白了没有?”
众人纷纷点头称是,唯有孙大两眼紧盯着自己做的那只猪头,喃喃自语:“怨气?真的有怨气吗?为什么我一直没有发现呢?”
张惠勇看着孙大,目光既怜又恨:“你自己想想,你已经多久没有开心地笑过了?以你的这种心境,又怎能分辨出猪头眉眼间的愉悦或悲怨呢?”
孙大惨然一笑:“这么说,我终于还是输了……”
“做菜本来是一件让大家高兴的事情,你却把它搞得太沉重。舍本逐末,背离了厨道的初衷。这就是你输的原因,十年前你是这样,十年后,不知你是否能领悟。”
在张惠勇意味深长的话语中,众人全都低头不语,陷入了沉思。只有凌二始终笑嘻嘻的,一副事不关己的怡然表情。
也许他从来就没有在乎过这场比试的输赢。
所以他赢了。
今天,我讲的是个做菜的故事。其实好多事情也犹如做菜一般,有着同样的道理。
醉虾
文/周浩晖
1942年。
日寇占领扬州多年,战火早已洗去古城昔日的风流繁华,只留一片凋零。时值初夏的梅雨季节,接连数日的阴雨更浇得城里城外灰蒙蒙的,没有丝毫生气。
夜色深沉之后,全城宵禁,只有百年老店聚福阁酒楼里还亮着些许灯火。灯烛摇曳,虽然是在室内,似乎也经不住那漫天的凄风冷雨。
烛光下摆了一张方桌,桌上备着几样时鲜小菜。两名男子相对而坐。坐在东首的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他身形消瘦,面色清朗,眉宇间却堆满了化不去的愁意。坐在他对面的则明显是个外乡人,那人穿着短衣,扎着头巾,黝黑的面庞上皱纹密布,看起来似个老者。不过他开口说话时声音却雄浑有力,又显出壮年风姿——也许那条条沟壑并非岁月的见证,而是风雨沧桑的镌刻。
“少东家,这就是您要的东西。”外乡人一边说,一边将一只小小的竹筒推到小伙子面前。小伙子目光如锥,死死地盯着那竹筒发呆,不知在想些什么。
外乡人看小伙子神色惘然,放心不下,便叮嘱道:“这蛊虫已养了三年,入水则活,遇酒而化。少东家,您可切记。”
小伙子点点头,然后看着那外乡人问道:“这东西效果到底怎么样?”
“少东家,您还信不过我?这可是极品!”外乡人嘿嘿一笑,把声音压到最低,“只要入了喉就无解。当时没有任何反应,第二天蛊虫在肠道内滋生,中蛊者开始拉稀,但只当是普通着了凉;三天后蛊虫侵入血液,中蛊者发热昏迷,这时便是找最好的大夫也没用;不足一周,必七窍流血而亡!”
小伙子赞了句:“很好。”脸上却淡淡的毫无笑意。他把竹筒收到桌面之下,又道:“这一趟辛苦你了,请多喝几杯吧。”
“这点小事算得了什么?老东家的大恩,我永世难忘!”外乡人一边说,一边端起自己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
年轻人没有陪饮。他低着头,目光只盯着自己的右手。那手掌慢慢摊开,露出掌心握着的一只翠玉手镯。那玉色泽鲜浓,质地清澈,一看便知是上好的货色。只可惜手镯上断缺了寸把长的一块,只是一件残品。
良久之后,一滴清泪从空中落下,正打在那块翠玉上。眼泪牵引着年轻人的思绪,让他再次沉沦于无尽的痛苦和仇恨之中。他咬着牙,复把手掌握紧,连手腕也在微微地抖动着,像是要用尽全身的力量。
三个月前。
正是早春最烂漫之时,月色温柔如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