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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只唐朝鬼-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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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机面目安祥,宛如熟睡。也许,早自认识公主那一天,自他决定接受红尘之爱的那一刻,他便已经预知了自己必死的命运。他以死来偿赎了自己对佛的不忠,从此再无悔恨,但是想到译经的工作尚未完成,他的心中,可会毫无抱憾? 
老百姓自动取出针线来,将辩机的尸身缝和。大柳树下鲜血淋漓,于雨中渐渐淡去,殷红如胭脂。而就在这时,高阳得到消息打马赶来,抱住尸体大放悲声,但是不待她诉尽心中悲痛,已被皇家侍卫扶持离去。 
当时秦钺还只是一个十几岁不谙世事的孩子,但是从高阳公主的眼中,他第一次了解了什么是爱情的深刻与沉痛。他永远不会忘记高阳离去前那哀恸欲绝的眼神,如果她只是一个平常的女子,即使偷情,也不该受到这样不人道的惩罚吧?那一刻,不知高阳是否痛恨自己不该生于帝王家? 
辩机死后不久,太子李治为追念亡母文德皇后建慈恩寺,并指定译经院,命玄奘率众僧迁入寺中。每于夜深译经之时,常听到哭泣之声,玄奘醒悟,那是辩机的亡魂在游走,于是特辟僧房,将辩机所有遗物于此存放,让他仍与自己一同译经,直至百卷《瑜伽师地论》的完成。 
高阳知道后,多次驾辇至此,徘徊良久,却终不能入寺。 
永徽四年,高阳因谋反罪被赐死。死的时候,她唯一的请求是将玉枕与自己同葬。

秦钺说:“在我们的时代有一个传说,两个有缘无份的男女,如果在不得不分手之际,留下带有对方气息的一件物事,那么,轮回之后,另一方将会沿着自己的标志一路找回去,重续前缘。就像我的精魂与城砖上的名字同在一样,辩机的精魂,也一定始终追随着那只玉枕吧?时隔千年,他们的精魂,也该早于天国重逢了。” 
我忽然想起我的金镯,于是举起手腕让秦钺看镯上的花纹:“这只镯子,只怕也是一个纪念品吧?只不知它又隐含着一个怎样的故事?” 
秦钺脸上忽然现出惊奇诧异,他对那只镯子凝视良久,沉吟说:“这镯子,应该共有一十八只的,对不对?” 
“是呀,你怎么知道?”出生这么久,还是第一次有人道破镯子的底细,而这蕴藏着有关我身世的极大秘密,我的心不由剧烈地跳动起来,“你见过这镯子?难道,它是唐朝的物件?” 
“是。”秦钺肯定地说,“它是皇室的珍藏。是波斯使臣进供给大唐朝廷的,太宗皇帝曾将它赐给了上官老师。” 
“上官老师?”我惊叫,“你是说因为拟写废后诏书被武则天赐死的上官仪?” 
想到前几天刚刚在网上查到的上官仪之死,我只觉心里说不出的怪异诡诞,好像有什么天大的秘密渐渐逼近,就快要水落石出,只是我不知道自己到底会听到些什么,更不知这一切同我自己到底有什么样的关系。 
“不错。我自小拜在上官老师门下,亲眼见过这镯子,再不会记错的。” 
我恍然,“难怪你对诗词那样精通。可是,你又说你是个武士?而且,上官仪不是太子的老师吗?” 
秦钺微笑:“你没有听过‘陪太子读书’这句话吗?” 
“你……” 
“我父亲官拜吏部尚书,与上官家世代交好,我自幼被挑选入宫伴读,深受老师教诲。唐高宗麟德元年,上官老师被处极刑,满门抄斩,株连九族。我家也受到牵连,女眷入宫为奴,男丁皆为死士。” 
是这样?我看着他,曾经历如此深重灾难的他,脸上却全然不见一丝抱怨仇恨,这是一个只有爱没有恨的人。 
秦钺仿佛读出了我的心思,微笑说:“如果我心中有恨,我就会成为冤魂厉鬼,给人间带来不幸,为天地充添怨气。要知道,历代以来的旱涝战火,都并非天灾,而是人意,是人类的倾轧、贪婪、阴谋与仇恨充塞在天地之间,而形成的一股秽气。” 
他说这番话的时候,浑身上下都散发出温柔祥和,他说过他只是一只鬼,可是我却觉得,他分明是一个神。 
其实,鬼和神的区别到底是什么呢?要我看来,只是教人向善或向恶罢了。秦钺,就是我的神! 
我忽然想起一个问题:“你说上官家被满门抄斩,那镯子呢?” 
“自然也被抄没。可是说来奇怪,上官老师全家或被处死,或除籍流放,唯一幸免的便是尚在襁褓中的上官婉儿和母亲郑氏,武后似对她格外留情,不仅传令宫人不可苛待于她,且将镯子转赐了她。这镯子因缘巧合,居然两度回到上官家,曾被传为一时奇谈,朝野共知。” 
可后来呢?后来这镯子又去了哪里?它怎么会到了我的手中?我和这镯子有什么关系? 
镯子的根源终于清楚了,可我的身世之谜却只有更加扑朔。 
然而东方渐白,启明星高高升起,我不得不走下城墙。

第六章 掖庭的怨气 

回到家,黛儿已经起床了,正在化妆,见到我,跳过来扭住我手臂:“这次你无论如何不能再瞒我,老实交代,一夜未归到底去哪里了?” 
“黛儿。”我终于忍不住:“我认识了一个男人。” 
“真的?艳儿,你恋爱了?” 
我点点头,盼望秦钺等待秦钺思念秦钺的心如此炽烈,而见到他面对他伴随他时又如此喜悦,除了一个爱字,我不能有别的解释。 
我忽然高兴起来。我爱了,原来爱是这样的,是因为看到那一个人而整个地变得年轻,变得简单,变得充满感激。当他站在自己身边,满天星辰都灿烂明亮,冬天的风也变得温柔,空气因为他而异常清新,万事万物都可爱珍贵;而如果他不在,则所有的星星都熄灭,所有的鲜花都凋零,白天不再光明,夜晚不再安谥,整个世界一片荒凉,直至他重新出现。 
是的,我爱了,义无反顾地爱上一个一千六百多年前的唐朝的武士魂!爱上他才知道,原来在此之前我竟从来不曾快乐过。 
黛儿比我还欢喜,妆化了一半,扔掉眉笔就拉着我坐到床上,眉毛一边浓一边淡也顾不上,紧张地盘问:“他多大了,做什么工作,有多高,还有,家境如何?” 
“27岁,约一米七八左右,是战士,没有家人。” 
天做证,我说的可都是实话,不过是秦钺生前的实况。 
黛儿有些失望:“听起来也很一般吗,有什么理由让素女动心了呢?我还以为要么你不谈恋爱,要爱就爱个比尔盖茨或者007什么的,却原来是个当兵的。” 
“他这当兵的可与众不同。”这更是大实话。 
“有什么不同?27岁,太嫩了,离升军官远着呢。要我说,男人至少要过了30岁有了事业基础才够成熟,就像子期那样。” 
黛儿什么时候都忘不了子期。我微笑,秦钺可比子期老成多了,他的优点,还真不是一句两句说得清。 
“他虽然只有27岁,可是比同龄人成熟。他宽厚,温和,智慧,仁慈,彬彬有礼,有思想有见识,是个真正有责任感的男人。” 
“哗,说得那么好,我才不信,一个27岁的大兵会成熟到哪里去,还不是和我们差不多。” 
“那可不同,他经历过战争。” 
“战争?现在哪有什么战争?对越自卫反击?抗美援朝?还是打日本鬼?” 
黛儿自觉幽默地笑起来。我也笑着,秦钺的作战历史可比这遥远得多了,说给黛儿听,准吓得她目瞪口呆。 
心里藏了这样一段隐情,我的笑容十分恍惚神秘,眼中时时露出迷离神情。连同事都注意到了,纷纷问我:“最近为什么这样高兴?好像性情大变似的。” 
“性情大变?”我反问,“我以前的性情应该是怎么样的?” 
“精明能干,拔尖好胜,伶牙俐齿,寸土必争,还有……”同事嘻嘻哈哈。 
我给接下去,“狂言乱语,欺下媚上,横行霸道,胡作非为……”说得兴起,干脆把金庸笔下四大恶人也给搬出来:“穷凶极恶,罪大恶极,无恶不作,恶贯满赢。” 
不等说完,同事俱已笑得绝倒。 
一直赶到影片公司,我的唇角都还带着笑容。导演说:“咦,唐大记者来了,我正要找你呢。” 
“怎么?是不是有独家消息给我?” 
“比这还要好——最近要开拍一出唐宫戏,四十集电视连续剧,后妃公主一大群,你可以随便挑个角色。” 
“唐宫?”我心里一动,面上只开着玩笑,“是不是真的,那我要演武则天,也过一把皇帝瘾。” 
导演笑笑,“来来,我让你帮忙看演员试镜,我不说,你自己看适合演谁。” 
“演员已经来了?有没有大明星?” 
“蓝鸽子算不算?” 
“蓝鸽子?”我大叫一声,“算,当然算!你一定要安排我采访她。”忽然想起,“她要演谁?” 
“武则天啊,来和你竞争的。”导演哈哈大笑起来。
我于是见到蓝鸽子。当真是千娇百媚,仪态万方。我猜“蓝鸽子”大概只是艺名,真名姓没有人知道,也不必知道。因为美丽就是她的名字。红粉绯绯的脸,流光溢彩的眼,一张小嘴抿起的时候似藏了千言万语,一旦张开却永远只是最简单的句子:“谢谢,希望令你满意。”“哦对不起,无可奉告。”“这个么,同我经纪人说好吗?”态度冷漠客气,因为自知一笑倾国,故而除非上戏,等闲看不到笑容。 
我也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那样同人交谈,耐心地,恩赐地,居高临下降尊纡贵地,望着人凭他说千道万谀辞如潮,只不做一点表情,间或莞尔一笑,也不代表任何意思,等到对方说得口干,这才闲闲抬起眼来,缓缓开口:“哦,无可奉告。” 
不用试,我已经知道她必然出演武则天无疑。 
这个下午,就被蓝鸽子几句“谢谢对不起无可奉告”推掉了。 
但是我不气馁,同导演约定第二天再来探班,咬着牙想,非逼蓝某人吐实话不可。 
杂志社开会已经明确宣布,照顾新编辑的那套两室一厅,作为编辑部年终特别奖项,到了年底谁的发稿量大,房子就是谁的。这段时间张金定几乎恨不得连晚上都住在办公室里,我也不敢怠慢,四处抓大稿特稿。没办法,一套房子至少要八九万,以我的能力,干三年也未必赚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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