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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练葵花-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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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高级大剑师已然不能取胜,对上一个更强许多的剑圣,自己更是没有半点赢的机会,但那便又如何,看似最聪明的做法是立时远遁他处,待练好武功到能与剑圣一争长短时再出来。

但且先不说能否避过,自己却是早已不愿,早已不愿,不愿意有一丝一毫的忍气吞声,早已不愿,早已不愿,不愿意有半星半点的违逆性情,即使只是片刻暂时,即使只是为了自己更好的活下去,即使有更多的千百篇理由。

我不愿意便是不愿意,无人可以勉强,只因我的心对我说,我不愿意。东方不败不急不慢地啜饮着酒壶中的琼浆玉液,一边漫无边际的想着。自己曾为了一块馒头学会违心的谎言,那时他对自己说,这只是为了生活。

后来,他为了生活学会了违心的笑容与赞美,他为了生活学会了忍让与退缩。他学会了可以任意控制面部的表情,对什么样的人在什么时候该露出什么样的神色,该说什么话,不管是不是真心。甚至可以对自己最讨厌的人说最恶心的赞美话,笑容完美得无懈可击。他对自己说,这一切都是为了更好的生存。

但我为什么不够快乐,在终于赢得最后的胜利之后,在短暂的满足之后,为什么只觉得空虚得可怕,厌烦得可怕,这一切,为什么都没有让我感到原本以为该有的愉悦?那时他迷茫的问着自己,苦思不解,是不是因为这些不是自己真心想要的,仅仅是情势所迫呢,那时的他这样对自己说。

于是他开始追求自己喜欢的武道,他不想再管日月神教的事,他厌倦了永远的口不随心,永远的神不由己,他不是不知道应该怎样才能笼络得了教众的人心,但他已经懒得再虚假作态,为了后顾无忧于是捣弄出所谓的“三尸脑神丸”控制教众,虽然他也知道这样只是令人口服心不服,贻患无穷。



直至后来修习葵花残本之后,找回全文却又得知无法修习,终至心灰意冷之极,万事不管,诸物不萦,甚至荒唐意纵,放浪形骸之处不一而足,虽则知道自己终被残篇功法影响,蒙了心性,迷了魂魄,竟从未自思抵抗,索性便顺其而行,穿艳衣,置闺房,尽须敷面,轻点胭脂,如堕魔道。

但他却还是全然避世不出,只闲时养花看书,池边调鹤,有时临窗听雨,甚至或拿起绣针穿刺几下,只因已经有些厌倦了那个软红万丈,凡尘俗世。

于是他把自己困于那一小方世界里,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布置他的那一方天地。他本就是极为聪明的人,只随意看了些杂书,也于园林之艺深有所得,把那个小花园布置得极具匠心,红梅绿竹,青松翠柏,丽绝尘世,惹得令狐冲与任盈盈一见之下,也不自禁为之心折。

他也不是把杀人当成乐趣的杀戮狂魔,所以连任我行都懒得杀掉,仅仅是囚禁于西湖之底,甚至连任盈盈也从不加迫害,反而待其极好。

以他的机智,不是不知道这样纯属养虎遗患,但他不想杀,便也懒得杀了,因而后来任我行杀进密院来,他也无有半点惊讶,只因他早料到过会有这么一天。

既然前世如此,说是为了生存做了这许多他违心之事,终果并不快乐如意,那么今生这世,他更是不会再违了本心,背了性情,去求来一个他并不喜欢的结局。他,早已厌倦了做一个不是真性情的自己;他,早已不愿意做些自己不喜欢的事。

第四卷 傲气小凤凰 第三十九章 旧事重提

后音渐近,东方不败知道有人过来了,仍然自顾昂饮,竟也不回望一眼。、QUANbEn、

他抬眼仰望浩瀚星空,但见繁星点点,如棋罗布,或汇聚成流,银河灿烂,或散落四周,孤芳自赏。点点星光或暗淡,或明亮,有恒久不变,有闪耀不定。偶有流星划过,拖着长长的尾巴,燃烧出生命中最美丽的一刻璀璨光华,转眼之后,决然消逝在茫茫夜空不见。

见惯了火舞森林里的焰火颜色,静静观望这永远神秘遥远的星空,也是一种难得的享受,有万事不萦于怀的宁静。格林森已然走到东方不败的身旁,见东方不败还是自行饮酒望星,没有半点要问他为何过来的意思,虽早料到如此,还是不禁有些不满。

他强自压下心下的一点不快,粗声说道:“丹尼尔说你不肯随他去光明圣城暂避,那么梵天呢,你虽然离开了梵天,但你交的学费还没到期,还是可以回梵天住到下一学期的开始。你本来就是梵天的学生,要回梵天也没人可说什么。”

但不知为何,格林森的声音却是越说越低,或许他自己心里也明白,这样和去光明圣城暂避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是啊,别人不会说什么,一个年岁尚轻的少年人,面对一个剑圣的追杀,再怎么耍弄种种手段求生都不为过,再怎么借助各方的势力都合情合理。无人可以轻言厚非,无人可以指责嘲笑。因为一切不过一方寻仇,所以一方躲避,不过为了生存罢了,本能所趋,人之常情。

人们甚至可以为了自己的生存种下种种罪业,此一种不过是最正常不过地借势躲避而已,甚至绝无半点道德上的过失。这不过是量力而行,因势而变。人嘛,本来就是要识得形势,要懂得趋避,要学会变通,才是存身之道,才是一个聪明人。没人可以说他胆小怯战。一切只因为他面对的是一个不可战胜的对手,一个常人眼里不可超越的存在,一个已臻现时奥维特大陆上武者顶峰的剑圣。

而梵天呢?本着他们一贯以来不变的规矩,若然自己再回到梵天,梵天为了维护他们的规则与尊严,绝不会让人在梵天之内杀掉自己地学生。即便是那个以护短闻名的剑圣鲁德斯追杀进来,有着玛勒格这个魔导师的坐镇,加上梵天的种种实力。想来自己只要不出梵天,便该会性命无忧了。

没人可说什么?但自己又曾在意过别人的看法呢,自己的不愿回避。只不过是他不愿罢了。光明圣城,他现在还没有要去地念头,要去也只是因为他想去,却绝不会是为了躲避剑圣的追杀;梵天学院,他离开的时候还没想过要回去。要回也只是因为他想回,也绝不会是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东方不败依旧自顾望着夜空星光,淡淡说道:“你在关心我的生死么?”

格林森在他身旁坐下。有些不敢看向东方不败,也只看着茫茫星空。听到东方不败的问话,他略有些怔忡,好一会才说道:“是的。”

接着他又喃喃说道:“如果鲁德斯到下一学期开始时还没放弃对你的追杀,你可以在梵天里再呆上几年,反正你本来就是那里地学生。如果你担心梵天那昂贵的学费,我也可以暂时代你支付。”

想来以你的能力,到时可能也有可以跟剑圣一战之力了吧。格林森心里不知怎地,就是有这样一个感觉,好似只要再给东方不败一点时间,他总会达到剑圣地实力,甚至会毫不费力地超越,好像剑圣这个旁人万难达到的目标于东方不败而言,并没有什么难度,他需要的只是时间而已。

格林森也不知自己为什么会有这个感觉,是因为东方不败现在年纪尚轻就太过厉害吗?还是因为东方不败那种总是轻描淡写的态度?因为那种淡然从容的神色举止,那种清傲自我地行事作风,会让人觉得:这世间仿若没有什么事可以难倒他,没有什么人是他不可超越的。格林森一想到东方不败好像要达到剑圣的地步是一种轻易简单地事,心里又不自禁的有些妒忌,若然真的如此,自己是不是永远没有可能追上他的脚步呢?

东方不败见格林森神色一时几变,却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但他也不欲

会,只是对格林森说道:“我没想过要回梵天。不在乎我的生死?”

格林森闻言一愣,对于东方不败的拒绝回梵天,他是早有心理准备,也没能指望东方不败真能听从的他的劝告。毕竟他对这个黑发男子的骄傲早有认识,他过来只是不死心的想尽尽最后一番努力罢了。对于东方不败的问话,他却是一时愕然,摩抚着手边的长剑不知如何作答。

片晌之后,格林森终于缓缓说道:“我的父亲是炎阳帝国的大将军,从小家里就有最好的老师教导我,我也自觉天资过人,加上还算用功,是家里小辈中进步最快的一个。”

格林森停顿了一下,侧头看去,见东方不败没有不耐的神色,只是还在饮酒观星,也不管他是不是在听,继续说道:“我的老师们都夸我资质难觅,勤奋好学,父亲也赞我英慧过人,以我为傲。各种夸奖源源不断,各样赞赏不绝于耳,这些褒扬的词句一直绕环于我周围,伴随着我成长,我也一直觉得自己确实是远胜旁人,心里一直以此为傲,很是得意。”

格林森拨弄了一下身旁的红草,重重吐了一口气,接着说道:“来到梵天学院之后,我也一直以为自己是梵天新生中最出色的一个,心里一直沾沾自喜,觉得自己真是天纵之才,即便是在来自大陆各国的学生中,还是要注定成为最耀眼的一个。但我没想到开学的第一月后我亲自组织新生舞会,去邀请你和芙琳雅时却被直接不留情面的拒绝了,你们根本没把我放在眼里。”

说到这里的时候,格林森又看了身旁的那个当事人一眼,见对方还是没有什么反应,便继续说下去:“那时我以为在新生中,我的实力最强,加上我显赫的家世,过人的外表,必定是人人争相结交的对象。然而事实跟我想象的还是有差距的,我以前太过想当然了,野利亚是天鹰帝国的五皇子,天鹰帝国跟炎阳帝国历来不和睦,他对我不友好自是理所当然。而你们拒绝我的邀请就让我心里很是愤怒,我觉得你们太不给我面子,是看不起我。说真的,我当时真的火气很大,若不是顾忌着梵天的校规,我可能气得就要当场动手了。也幸好我当时没动手,不然没等被梵天的老师教训,就要被你和芙琳雅教训了。”

苦笑着摇了摇头后,格林森涩然说道:“我那时就有了要暗中报复你和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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