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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道仙途-第4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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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怪兽只有普通家犬大小,身体青黑,密布这一层青光闪闪的细鳞。最可怖的是它的脑袋,在兽身上,竟然长出一个人头。

    那人头是一个童子的模样,唇红齿白,白白嫩嫩,不过,一双眼睛却闪着妖异的光芒,看得天蓬一阵阵心寒。

    怪兽忽然口吐人言:“这家伙是个冒牌货,还不快快现出原形!”声音十分清脆悦耳。天蓬听了,元神一迷,觉得这是天地间最美妙的声音,叫人无法抗拒,只想按照怪兽的吩咐去做。

    看到夜游神转眼间变成一个肥头大耳,大腹便便的壮汉,李天王不由惊呼:“是天蓬这个叛逆!”

    太白金星抬起手,示意李天王不要大惊小怪,然后向怪兽道:“吞天,问问他,为什么前来。”

    在怪兽的循循善诱下,天蓬将自己知道的一股脑都倒出来。当怪兽询问到他和谁一起潜入的时候,天蓬身子不易察觉的一颤,然后张口道:“是俺一个人化装前来。”

    审问完毕,李天王上前施礼道:“这厮背叛天庭在前,又做奸细在后,如何处置?”

    “先关进天牢,他只不过是个小角色罢了。等到应龙回来,直接送给他当干粮。还有这个日游神,和贼人狼狈为奸,也一并压下。”金星淡淡地说道,在他的眼中,天蓬只不过是一只可怜的小爬虫。

    不过,这次要没有吞天兽相助,还真被他蒙混过关,实在可恶。

    “冤枉,仙帝,我冤枉啊,此事,我一点也不知情——”日游神一看要跟着吃锅烙,连忙磕头如捣蒜。

    不过,这一切都无济于事,四大天王冲到大殿,将日游神和天蓬一起押下去。日游神凄厉的嚎叫声,一直响出很远。

    李天王满是敬畏地看了这个人头怪兽一眼,却发现怪兽一双妖目也正看向他眼光似乎有些不善,李天王连忙低头,连正视那只怪兽的勇气都没有。

    他的心里很是奇怪:金星仙帝身边,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一个厉害的家伙?

    这时候,太白金星威严的声音传过来:“李天王,这事不可外传。我想,清凉山绝不会善罢甘休,可能陆续还会有人来接应。记住,凡是进入凌霄殿的人,一定要查仔细。”

    李天王点头称是,然后又询问道:“要不要再加强一下警戒?”

    “不必了,有吞天兽守护,寻常人也休想靠近我。对了,关于吞天兽的存在,也不要再传给第二个人。”太白金星将红葫芦收到手指上的戒指里面,然后将吞天兽揽在怀里,轻轻抚摸着它的后背,吞天兽渐渐惬意地闭上眼睛,然后,慢慢隐入太白金星的体内。

    李天王看得目瞪口呆,但是也不敢询问。这时候,金星又询问道:“天王,你下界的机会比较多,知道有那些人在炼器方面比较强?”

    听到金星的语气缓和了一些,李天王的心情也放松一些,沉思片刻道:“下界的第一炼器高手,当推几千年前的鲁班,十二生肖王就出自他的手笔。只不过,此人现在不知所踪;另外,就是昆仑派的云中子也有些名气,可是,上次大战之时,他已经投身到清凉山一方。”

    “说点实际的吧。”太白金星见李天王有些不着边际,提到的人都不可用,等同废话一般,心中不免有些气恼。

    李天王忽然一拍脑袋,兴奋地嚷道:“陛下,我想起一人,绝对是一位超级炼器大师!”

 第四百九十六章 罗刹公主

    李天王带领着持国天王和多闻天王,风风火火地离开天宫,赶往下界。在他的储物戒指里面,不仅装着仙帝的圣旨,还有大量珍贵的礼物。

    他们此行的目的地,是西牛贺州的火焰山,邀请火焰山的女主人罗刹公主。这个罗刹公主也是一名比较有名的散仙,体内天生神火,在炼器方面,具有先天优势。

    后来,她不知道从何处学来了一身惊人的炼器术,成为继鲁班之后,又一位炼器大师。

    只不过,罗刹公主的脾气古怪,很少为别人动手炼器,所以,名气反倒不大。不过,李天王偶尔从红孩儿的口中,听到他说起此事。因为,罗刹公主就是红孩儿的生母。

    以红孩儿的火气之大,其母可想而知。另外,罗刹公主也曾嫁给牛魔王为妻,但是,后来两个人意见相背,牛魔王和妖族大圣走得极近。而罗刹公主因为儿子的关系,和仙佛的关系比较好,所以,两个人早就分道扬镳。

    为了保险起见,李天王决定先去冤魂海仙人联军的大营,带上红孩儿,再一同去拜访罗刹公主,想来,一定能请得她出山。

    想到这一趟任务并没有什么难度,所以,李天王心情极为舒畅。以至于在他的衣襟上面多了一粒纽扣,也没有留意。

    唯一叫他比较担心的就是,在出发的前一晚,天牢中的天蓬元帅忽然不翼而飞,估计是被潜入天宫的党羽救走。所以,为了怕遇到麻烦,李天王才拉了持国天王和多闻天王保教护航。

    刘辛静静的贴在李天王的衣襟,那粒多余的玉石纽扣,就是他变化成的。

    当日,在披香殿中,吞天兽的突然出现,打乱了刘辛的计划,无奈之下,他只好脱离了天蓬,然后,伺机转移到李天王的身体上面。

    当听说李天王准备下界去邀请罗刹公主的时候,刘辛立刻就有了算计,或许,从此女身上下手,能把红葫芦骗到手上,于是,当晚从天牢里面捞出天蓬,将他塞进金梭。因为太白金星在发现有人惦记红葫芦之后,就再也不肯讲它拿出来。

    天蓬这一次执行任务比较郁闷,寸功未立,反倒蹲了一天大牢,只好到金梭里面去拿夜游神撒气。

    刘辛则继续潜伏到李天王的身上,随着他一路飞驰,先是转到仙人联军的大营。听说要去火焰山,红孩儿高高兴兴地答应。

    不过,李天王还是征得了观音菩萨的同意之后,才带走红孩儿。然后,就一路西行,越过冤魂海,到达了西牛贺州。

    辗转几日之后,渐行渐热,幸好,众人都是仙人,勉强还可以承受。唯有红孩儿显得特别兴奋,一双小脸,越发红艳。他指着远处红彤彤的天空道:“那里就是火焰山,我已经有几百年没见到母亲喽!”声音中透出无比的兴奋。

    三位天王这才想起,眼前的并不是几岁的小娃娃,论起年纪,也是上千年的老怪物了。

    越往前飞,空气越发燥热难耐,这时候,已经可以远远望见前面红红火火的大山,无边无际,一直延伸到天际,难怪,好像把天也烧红了半边。

    多闻天王和持国天王已经挥汗如雨,李天王反倒跟没事人一般,身上不见一丝汗迹。多闻天王实在忍不住,撑起宝伞遮凉。可是,温度从地面而来,他的宝伞丝毫无用。就连他手上的银鼠,也吱吱叫个不停,显然,小家伙也有点承受不住。

    “李天王,你怎么不热?”多闻天王终于忍不住,发出心中的疑问。

    “临来之时,承蒙陛下赐我一颗清凉珠,可避火气。”李天王的话语中透出一丝得意。

    多闻天王暗骂金星偏心,于是,将银鼠塞进李天王怀里:“麻烦帮我先带带它,别把我的宝贝热死。”

    李天王连连推脱:“你这个宝贝是有名的不老实,别把我身上的东西给偷去。”

    “放心,我的宝贝银鼠从来不向自己人下手。”多闻天王一个劲打包票,然后又向持国天王道:“大哥,弹个曲子听听吧,有没有清热去火的曲子?”

    这句话一下子提醒了持国天王,他连忙将琵琶取在手中,叮叮咚咚地弹奏起一曲《清心普善咒》,果然,兄弟两个人的心火立去。于是边飞边弹,洒下一路琵琶声。

    可是这个时候,刘辛却遇到了麻烦,那只银鼠在安稳下来之后,立刻就对他所化的那枚扣子产生了极大的兴趣,用爪子不停地拔弄,还伸出尖嘴,似乎想把扣子咬下来。

    原来,多闻天王的这只神鼠,天赋奇特,最会识宝。刘辛虽然变成扣子,隐藏气息,但是,他的乾坤戒里面,多是好宝贝,那银鼠凭着本性,还是发现一些端倪。

    刘辛心中暗骂:“这个小贼偷,上一次在我的戒指里面偷了丹药,这次又来找麻烦。”于是,发出一道神念,攻入银鼠的体内。

    多闻天王正听曲儿听得入迷,忽然耳朵里传来“吱吱”几声哀鸣,显然是自己的银鼠所发。多闻天王对银鼠爱如至宝,立刻向李天王怒道:“李天王,你也不用拿我的宝贝撒气吧!”

    李天王大感冤枉:“我根本都没碰它,倒是你的银鼠不老实,撕扯我的衣扣!”

    “好了,不和你这个小气鬼争辩,把银鼠还给我。”多闻天王恼怒的召回银鼠,这才免除了刘辛的麻烦。

    又飞行了几百里,火焰山的全貌就展现在眼前,只见山上火焰冲天,火蛇乱舞,火鸦纷飞,场面极为火爆。

    更有实质一般的火气扑面而来,似乎能把肌肤烧焦。多闻天王不由惊叹:“这是人呆的地方吗?”

    李天王回头瞪了他一眼:“少说话,我看你的嗓子还没冒烟。”不过,此时红孩儿已经向山下飞奔过去,并没有听到多闻天王的牢骚。

    “你们二人在此等候,我下去请人。”李天王吩咐一声,然后紧追红孩儿而去。虽然他们同为天王,而且李天王的本事要比这哥俩逊色不少,但是李天王是太白金星跟前的大红人,所以,说话的底气就比较足。

    化身成纽扣的刘辛,当然不惧火焰的炙烤,反倒有一种亲切的感觉。刘辛暗自思量:看来以后也可以到这里来修炼一段时间,对于火之力的感悟,可能会更加深刻。

    想想仙界之大,奇异之地众多,刘辛就觉得任重而道远。不过,心中也有一股更大的冲动:需要自己去修炼的地方实在太多了,看来,要更加努力才行。

    红孩儿跑到山脚,对着前面的火堆,手中掐动几个印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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