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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种选择。再者,爷爷说这些果实就等於是它的孩子,我吃了以後很营养,就好比在外头的人参什麽的。六年来,我的内力变得比以前不知进步了好几倍,有多半的功劳得归於这些果实。
为了当初我许下的诺言,这六年来我不知受了多少苦,说句实话,好多时候我都想放弃,可是我知道我不能。这世界上我并不是一个人,我还有玲儿,兰兰和娜娜,她们都将会是我幸福的伴侣,我发誓。爷爷告诉我,我的随风落叶剑其实只有一把,是我把它的力量都分开了,所以有了好几把。为了把力量集中起来,我去过火上口、寒冰洞、狂风谷、落岩渊等聚有强烈魔法元素的气场,用了我整整两年的时间才让六把剑从新合为一体,夜就是说,现在我的体内只有一把剑了。这把剑的外型和当初我跟烈炎一战时是一样的,其实我一直都在想,为什麽我当初要取剑名为“随风落叶”,爷爷告诉我,我的身体的构造很特殊,好象我和“风”这个字有著莫大的关联,而这把剑的最终力量是属於风系的。
但是我还是无法得心应手地去驾御它,後来的这四年,我都是在和封魔谷的怪物们在做殊死搏斗,没有机会花时间来专研它。我想,以後会有机会的。
“风儿啊,不是爷爷会预测未来,是你的身份和隐藏的力量告诉我你以後的一些事情。你告诉爷爷,你出谷後你要干什麽。”
“恩,首先把兰兰接过来,带她一起去天堂谷找玲儿,然後,然後我就进精灵谷!”
“哈哈──真是个孩子啊。”
“爷爷。我已经长大了!现在的我连骷髅百万大军都不怕!”
“唉!”爷爷的身体一摇,茂盛的枝头飞跃出许许多多的鸟兽。“这是天机,我还是不说了,你以後就会明白的。以後的路就靠你自己了,风儿。你走吧。”
“爷爷,让我最後为你做一件事吧。你看你的枯枝都有好多好多了,我用剑替你砍下来吧。”
“不用了,孩子啊。你是我的孩子,这树枝也是我的孩子啊。风儿,爷爷这六年有你在身边就已经很满足了,你走吧,以後叶别回来了,这里不属於你。走吧,男儿志在四方,你只要记得还有我这个爷爷就行了。”
“爷爷……”我猛得转身,“爷爷,再见。”
就这样走了,有想哭的冲动。但我知道,我不应该哭,我是男人,男儿有泪是不轻弹的。忘不了这六年爷爷对我的遵遵教导,忘不了我受伤时它的无微不至,忘不了,忘不了的。
“你就怎麽走啊,也不等等我。”我头也不回,这女人的声音六年来,一直象拂不去的风绕在耳边,时间久了,有点烦。“喂──你等等我啊。”
一个身影应身落在了我的面前,只见她身穿著一件纯白色的战斗服,一头血红色的长发随风飘荡,有点苍白的俏脸的脸上露出著迷人的笑容。咋眼看去,谁都会因她的美貌而折服,可是,如果我说出她的真实身份,我想这个世界上肯和她在一起的男人肯定不多。
“我说,我的主人啊,你以前不是很喜欢和我在一起的嘛,现在怎麽了呀?我可不想知道你和那些普通的男人一样啊。再怎麽说,你也是我吸血魔的主人。”
“你当我是你的主人吗?”
“当然。现在的你,在封魔谷里还有谁敢和你斗,你不是我的主人,谁还陪?”
“哼。”我用闪到了她身後,继续走。
“主人──等等我呀。”
很奇怪吧,为什麽自尊心极高的吸血魔要认我做她的主人。其实,原因很简单,当初,骷髅统领帅军进攻吸血魔的城堡,只有她和手下三十人逃出来,走头无路的她找到了,修练回爷爷所在的地方的我求救。
当然,我答应了,很爽快,因为我想看看这三年,我大帝进步了多少。於是我一人,拿著随风落叶剑攻进了骷髅大军的营地。
後来,很自然的,我杀得骷髅统领仅带几万骷髅军狼狈逃回骷髅城。要知道,它们来时有几十万的人马啊,不过,我也被骷髅统领重疮,在爷爷的细心照料下,四个月後我又去别的地方修炼了,其间消灭了不少怪物。
可能是吸血魔的势力基本别消除了吧,她唯一可以依靠的人只有我了。
那以後,她一自在我的身旁,象只绵羊,乖得不得了,害我警戒了好几个月。现在大家知道了吧。不过,话说回来,她真的变了很多,从她的身上我竟然看到了娜娜的天真,可能是我太思念娜娜了吧。
***
“主人,我们去哪啊?”唉,又来了,她竟象一个小女孩一样拉著我的右手,天真无邪地嘟喃著。
“骷髅城。”
“啊?”
“我知道,这个骷髅城主,再我走後,肯定会对爷爷不利,所以我决定去干掉它,连根拔起,一个都不留!”
“哇,不愧是我的主人,帅呆了。主人,我永远支持你。”
“嗜魂。”
“啊,什麽事,主人?”她听到我叫她,欣喜万分的跳到我面前。
“如果,你真的要和我出谷,那你要答应我三个条件。”
“三个?”她伸出了巧手,“太少了吧,主人要我做的,就算一万个我也不会有什麽怨言的。”她一脸,认真。
我笑了。“第一,把你名字改了,我听不惯,而且以後在外面这样叫也不好。恩,就叫青磬吧。”
“青磬?真好听,谢谢主人。”她一脸的陶醉了。
“第二,以後你不要吸血了,还有你们也一样。”我转头对著天上三十个吸血鬼喊。
“那,那我们吃什麽啊。”
“我吃什麽,你就吃什麽。第三,不要叫我主人,我们是朋友,朋友,知道吗?”
“朋友?”她,楞住了。
“是的,我们是朋友。你是我清风的朋友。走吧。”我拍拍她的肩,走了。
“等,等等我啊,主……不,风,等我──”
第一卷过去的故事第三十四章 封魔谷骷髅城一战!
骷髅城乃是封魔谷最阴深之地,这里尸骸片地,到处可见白骨横竖,让人有一种触目惊心的不爽感。我们在这片寸草不生的地方走了好久,说实在的,我心里隐隐有些难以自控的情绪。一是我从来就没有见过骷髅王,凭上次和那个骷髅统领作战的经验,我知道这个骷髅王的实力不容小看,三年前我和骷髅统领也只是打了个平手,三年後我实在没把握有能力战败骷髅王。
“想什麽呢?”
青磬小鸟伊人地挽著我的右手,这一段路她都是这样,真头疼啊。不过,她这样总比以前那样对我好多了,换句话来说,我还是交了一笔不错的桃花运呢。
“我在想,你为什麽会变怎麽快呢,是不是耐不住寂寞,所以……”
“哼,你少臭美了。我不过是,不过是……”
“不过是什麽呀?”我把头挨了过去。
“就是这个。”她竟不顾天上飞著的众多吸血鬼的面,在我脸上恨亲了一下。“哈哈,你上当了。”
“好啊,你别跑!看我怎麽收拾你!”
“咯啦!咯啦!咯啦!”
就在我们追逐嬉戏时,大批大批的骷髅兵从地底钻了出来。从我这个角度看过去,呵,被包围了。没办法,它们想找死,我就成全它们吧,只是,这些骷髅的装素……
“风哥,这些小篓篓就交给我的姐妹们吧。”说著,她朝天上喊了几句,“姐妹们,现在是时候让你们的新主人展示你们威力的时候了。来吧,打得这些装甲骷髅个唏哩哗啦。”
“是。”
二话不说,我只见天上罩起了一层红色的薄雾,这因该是吸血鬼的魔法吧,我想。我站著无事,就看著一群美女(在我的眼里,在别人眼里我可不知道)接二连三地击碎装甲骷髅兵。不过,这事到蹊跷了,当初我打骷髅的时候,这些骷髅可是铁打的不死之身啊,干掉又活过来,逼地我只有用杀招。
“风哥,你看。”青磬好象看出了我的心思,指著天上的这曾薄雾,“我们吸血族有一种隐性魔法,被我们杀死的人是永远都无法复活的,死去的灵魂将被吸入一个无形的空间。当我们族人遇到危险时,我们便释放出怨恨积深的灵魂来攻击对方。要是被这种怨灵缠上,是比死更难受的。”
“哇,幸亏,当时你没对我用这招,不然我的小命可就没了。呼──好险。”我装做一脸万幸。
“嘻嘻,人家才不愿杀你哩,你看,人家待你多好。”她又过来跟我套近乎。
不过,凭三十个吸血鬼的力量是无法斗过杀之不尽的装甲骷髅兵的,只见一些吸血鬼的身上受了几道伤,我有点心疼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好了,你们退下吧,让我来!”神剑一出,谁与争辉。我手握神剑,腾空而起,用了一个空气魔法,把吸血鬼都转移到青磬那边较安全的地方。右手,举剑横空一斩,“横空出世!”
记得这招我当初是拿来砍人类的,以少敌多之技,此时不用更待何时。
“唰”的一声,装甲骷髅倒了一大片。真是脆弱啊,我不停摇头,想当初,人类还有几个生换著,可是,望著眼前的白骨我仰天长哮。不知道,真的不知道为什麽,我发现今天的我特别奇怪,为什麽我杀死骷髅後有这种熟悉的反应。难道……
“好哦,不愧我要跟的人。风哥──”
“别过来!”我大声喝住了要奔向我这边的青磬。就在众人不解的时候,我用空气盾挡下数万枝骨箭,眼前不远处一排排的装甲弓箭又一次箭上弓弦,准备再来一次。
“想地美!”我应声腾空而起,如今的我用“腾空术”已经达到了专家的水准,在空中呆几分锺还是有的。我运起内气,凝聚了四周的火系元素,“凤舞九天!”
一片火光冲天後,骷髅城内到处可以闻到骨头被烧焦的味道,令人自想做恶。
“清风!!你这王八蛋,老子和你无怨无仇,你干什麽入我骷髅城,残杀我弟兄!”一个身穿重盔甲的红色骷髅站在了一堆堆烧焦的白骨上,它手里拿著一把重锤,一件破烂的披风在我发出的气流中乱舞。
“骷髅统领,这应该我问你吧,你为了称霸这封魔谷,想夺我父亲的宝物,又毁了我青磬妹子的吸血城,杀她了不知道多少的好姐妹,你说这帐怎麽算!”我长剑直指骷髅统领,“来吧,三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