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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林浩在花城生活了将近四年,从没听说过这个地方。他领着少年来到一辆出租车前,想向司机打听一下这个地方。
“小兄弟,坐车,坐车!”司机眼疾手快,热情十足地迎上来。
“我不坐车,我只想去农贸市场,你告诉我怎么走就行了。”
“农贸市场离这里很远的,不坐车,是过不去的。坐车吧,你不坐我就不告诉你。”
“我,坐这车要钱吗?我没钱坐车……”少年倔强地站在车门口,坚决不上车。
“没钱?还想坐车?”
司机脸上的笑容瞬间僵硬,生气地关上车门,开着空车离去。
“你的钱呢?没钱你怎么坐火车来的?”林浩不解地问,他喜欢少年的诚实和憨厚。
“我本来就没带多少钱,刚下火车时,看到一个急匆匆的大姑娘,她说家里出事了,要立刻赶回去,但是车票掉了,再买一张,钱又不够,希望向我借点钱,以后一定会还给我。我见她一个人在外,很可怜的样子,就把钱全给她了。看着她高高兴兴的离开,我也很高兴。”
林浩无奈地叹息。这个傻瓜太单纯太有同情心,完全不会考虑自己的处境。
林浩带着少年上了一辆出租车。司机把他扛的大袋东西放进后备箱时,少年居然大声地抗议:“哎,那是我给三叔公带的东西,我的东西。”
上车后,少年兴奋地打量着车里的一切,在软软的座位上不停扭动着身体,对旁边的林浩,露出天真的笑。车开动后,少年十分好奇地看着窗口外面高耸的大楼,各种各样的商店标牌,还有在街上走动的衣着时尚华丽的都市人,不停地感叹,这就是大城市?
这个乡下来的孩子一定没见过什么世面。乡下人渴望进城,渴望成为城里人。他们只看到了城市漂亮美丽繁华热闹的一面,却不知道城市为凸现它这一面所付出的代价,纯洁天真 在这钢筋水泥重生的世界里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冷漠无情在猜疑和嫉妒下到处扎根。只有当他们真正开始融入城市,才会知道自己的无助和心酸得不到城里人丝毫的同情。城市义无反顾地纺织幸福美丽的童话,吸引庸庸碌碌的乡下人,这种诱惑在很多时候都是致命的。
林浩收回思绪,看着这个被当场抓获的少年,不知道少年找到亲戚没有,应该有吧!
他现在穿着和我们类似的衣服,看起来像个城里人。不过,那份让林浩感动的纯洁朴素,早已经没有踪迹,这就是融入城市最大的悲哀。
少年那双充满怨恨的眼睛扫过所有在场人的脸。
他已经不认识我了。他怎么变成这样,似乎在仇视一切。林浩能感觉到他目光扫过的一瞬间,留下来的只是深深冰冷的怨恨。难道,少年仇视一切城里人?林浩不确定地摇摇头,他知道这种怨恨是可怕的,可怕之处在于,谁也不知道它有多可怕,只有当你切身感觉到它的可怕时,你才会惊奇地发现,它是多么的可怕,然而那时已经太迟了。
林浩不敢往下想,眼睁睁看着保安把他拉出去,听着身边人冷嘲热讽的议论。
“看你居然得意成这样?我觉得那个小偷很可怜。可能是第一次偷东西,就被你抓住。你老实告诉我,刚才手有没有痒痒,如果任你放纵下去的话,估计下次被抓住的人就是你。到时候说不定也有个人因为抓住一个小偷,像你现在这么得意。”
走出超市后,苏灿把手轻轻地放在叶夜肩膀上,打趣地说。
“不会的,是吧!林浩。”叶夜意味深长地看着林浩,调皮一笑。
林浩肯定地点点头,只要他还把叶夜当成朋友,就不会眼睁睁地看着他犯错。
这条街拐弯的地方,有一家生意非常好的奶茶店。白衣人静静地坐在窗边,深情注视着他对面,空荡荡的桌上放着两杯奶茶,一杯给自己,一杯给夫人。
许多人都不知道他在看什么,一个肥胖的女人坐在远处,看着白衣人,实在坐不住,她以为白衣人一直在看自己,心慌得厉害。
“老不正经!”胖女人走到他身边,骂了一句后离开了。
白衣人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似乎没听见,这种异常的平静显得如此神秘和特别。
他仍然看着前面,一直看着……
【第二十四章】爱情是奢侈品
苏灿起了个早床,穿得整整齐齐,在镜子前打量自己。
“我还以为你肚子疼,起这么早……今天是怎么了,怎么感觉你和平时不一样?你这样……准备上电视?”
林浩赶着去上班,但还是十分好奇苏灿今天这种破天荒的表现。
“我要去见叶帆,叶帆。”苏灿反复强调,今天他是因为这个人而特别。
林浩出门后,叶帆的名字一直在脑子里飘荡,苏灿的声音还在耳边回荡。
“叶个屁的帆。”走路差点摔倒,站直身子后,林浩一直咒骂着叶帆。
早上,苏灿被手机吵醒,在未接电话之前,他心里一直抱怨着为什么不把这破手机关掉。奇怪的是,电话居然是《花边》杂志社吴编辑打来的,苏灿一下子来了精神。
“今天叶帆会来我们杂志社,想不想过来见一面?”
吴编辑的声音,细腻温柔,听着声音,很容易让苏灿联想到他说话时那种暧昧的眼神,女人味十足的表情。可惜他是个雄性动物,情不自禁地摆弄兰花指,钩似圆月,柔若无骨,妩媚得让人想吐。
杂志社为了提高《花边》的知名度,扩大销售量,特意重金聘请叶帆为该杂志“花色天地”的专栏作家。今天,叶帆会来杂志社商讨合作事宜,这就是苏灿早起的原因。
林浩下班回来,叶夜正准备出去。问他去哪里,他说去挣钱。
叶夜是应该找一份稳定的工作,整天游手好闲,只会闲出病来。
苏灿回来时,嘴里哼着林浩完全听不懂的小曲。
“看样子,你很高兴。”
“那当然,我今天是近距离地接触叶帆,发现他本人比电视上的还要难看。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那个打工女玉玉,你还记不记得?长得真的很好看,相当的漂亮。”
苏灿赶到杂志社时,叶帆已经坐在总编室见吴编辑。坐在外面静静等候的玉玉,无聊地翻动着桌上最新一期的《花边》杂志,翻动几页后,就把杂志扔到一边,显然对杂志内容不感兴趣。她开始漫无目的地左顾右盼,直到看见苏灿后才找回最初的平静。
苏灿在她身边坐下,双手托着下巴,十分好奇地看着她,仿佛在欣赏一件艺术品,嘴里小声嘀咕着:果然很漂亮,真人比电视上的还要好看。
玉玉脸上抹着淡淡的妆,身上散发着淡淡的清香。见有个陌生男人一直以这种无赖的姿势看着自己,她直接转过脸,给了他一个冷冷的白眼。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从她毫无感情和温度的冷眼里,我知道,她眼里藏着秘密。”
“为什么这样说?”林浩不解地问,眼前的苏灿突然变得好神秘。
“为什么?因为我的职业,我是个作家。作家都有一双贼眼睛,善于发现一些比较轻微细腻的东西,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观察力。你知不知道,你每次心中有疑虑,想问个明白时,总是歪着头,就像现在这样子,这是我长期观察后得到的一个结果。”
“是吗?”林浩扭正头,他完全没有在意自己不经意间的小动作,继续听苏灿讲述。
叶帆走出来后,玉玉紧张地站起来,慢慢走过去。苏灿的目光被她带走,看见叶帆丑陋的脸后,他突然想起了自己为什么来这里。叶帆笑起来,眼眯成一条线,像一只发情的公猫。
“他们的关系绝不那么简单,我看得出来,他们看彼此的目光都夹杂着少许的暧昧。玉玉走到叶帆身边,双手握成拳头,幽怨地看着他,好像在抱怨什么。你知道吗?她在离开时,目光扫过我,那是一片无限的温柔。真不懂女人在瞬间为什么转变得这么快?”
“是你想太多了吧,你怎么了?是不是病了?苏灿,你别吓我。”
林浩上前,摸苏灿的额头,一切正常。只是苏灿,像中邪似地站在原地,目光呆滞地停在前方,一动不动。
“我有灵感了,我要去写作。”苏灿一下子动起来,跑进自己的房间。
林浩嘴角上扬,嘲笑自己刚才过虑的担心,苏灿留给他的只是“嘭”的关门声。
灵感就有这种魔力,它像拉肚子一样来得那么突然,那么猛烈。它控制作家的思想,消耗作家的精力。苏灿长得这么瘦,除了长期吃方便面外,就是被这种突如其来的灵感所害。
除了非常看重灵感外,作家是不是还有一些神经质?为了刻画小偷行窃时的心理,自己居然可以去偷东西;为了写出一字半句,对着空空的白纸,可以坐到天明。
林浩想起苏灿种种疯狂的表现,归纳着作家其他的特性。躺在床上,懒懒地看着天花板,悄悄闭上眼睛。在短短的几分钟内,就进入梦境:苏灿的巨型画像挂在书城外面,站在画像下的苏灿,正对着记者的闪光灯摆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姿势……
林浩曾拿着厚厚的书稿,问苏灿。为什么每天都能写出点东西,他是这样回答的。
“我写的东西影射我的现实生活,我刻画的人物都是有生命的,他们永远活在我心里,每天都在对我诉说他们的故事,我就像现实中的你,只是一个听众,听朋友讲故事。”
每天,苏灿就这样坚持创作,情感幻化成文字,字里行间流露出情丝。这样的人如果不成功,只说明上帝是个瞎子。只是,成功有标准吗?一个人怎样才算是成功的?成功对苏灿这种人来说是一件好事吗?
晚上,苏灿从外面回来,掏出钱包,还钱给林浩。
“叶夜,他还钱给你了吗?”
“还没有。我手上还有点钱,不急。”
“他对我说过,暂时还没钱还你,他还想向我借钱,被我拒绝了。”
“哦?是吗?我很好奇,他为什么这么需要钱?他有工作吗?”
林浩摇摇头,叶夜找工作只会四处碰壁,有谁会请一个古惑仔做事,除非是不合法的事。
“刚才,你知道我刚才下去吃饭时遇见谁了吗?”
“谁?我怎么会知道?”
“我以前的女朋友。一个高个子男人陪着她逛街。我们遇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