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胡闹!”吴莫终于生气了,他站了起来,“你这女人怎么这样不检点!” 他转身就准备走了,不和这女人发疯!
“别走啊,我不逗你了行不,我只是觉得好笑,十七岁就谈恋爱了,在我们家乡,要被点名批评的!”
“你家乡哪里的,怎么会有这规定?”吴莫的眼里流露出不信的表情:“那你多大了。”
“哦,我属兔。”宋弦很怕他问起家乡的问题,赶忙插开了话题。在这个时空,她十六岁。想到自己其实二十一了,比吴莫大多了,她觉得自己很不划算,凭白小了二岁,让这高中生占了个天大的便宜。
“十六岁”吴莫一个人念着,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其实他是被自己震惊了,长这么大,他从来没有和哪个女人说过这么多的话,可是今天却和这女人胡扯了这么多,还和她跑到这屋顶来吹风。
他想也许是自己心情不好,被凤萱的婚事刺激了,所以才会破天荒地和她说这么多吧!
咕噜噜,宋弦的肚子叫了起,她不好意思地说:“打了一天,饿了,要是有个阿拉丁神灯就好了,让他弄桌饭来吃吃!”
“什么是阿拉丁神灯!”吴莫有些好奇。
“哦,阿拉丁神灯是这样的 ̄ ̄ ̄ ̄。”宋弦有些同情这个童年单调的高中生,对他进行了神话故事扫盲,最后告诉他:“这是《天方夜谭》里面的一个故事,在我们家乡家喻户晓。”
“什么是《天方夜谭》,你的家乡倒底在哪里?”吴莫有敏锐的洞悉能力,他总能找出话中的重点。
“我的家乡在遥远王国。”宋弦赶紧把话题转移:“《天方夜谭》说的是在西域的海岛上有一个王国,有一天国王来到一片紧邻大海的草原,突然海中间冒起一个黑色的水柱,一个女郎来到了他身边,并告诉他们天下所有的妇女都是不可信赖、不可信任的。后来王后果然行为不端,国王杀死王后和宫女。此后每日娶一少女,翌日清晨即将少女杀掉,以示报复。这样年复一年,持续了三个年头,整整杀掉了一千多个女子。王国里的女人都怕极了,谁也不愿做他的王后。首相的女儿为拯救无辜的女子,自愿嫁给国王,用讲述故事方法吸引国王,每夜讲到最精彩处,天刚好亮了,使国王不忍杀她,允她下一夜继续讲。她的故事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国王终于被感动,与她白首偕老。”
吴莫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神话,仅凭这名字,就足以把他带到神秘的异域世界中。他被这故事的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故事里面不仅有神仙、魔法还有令人叹息的爱情,这种充满了异域风情的故事,在吴莫的那个时代,如果有也应该属于被禁止阅读的那一类吧。
“你明天有时间吗,给我也讲讲里面的故事吧!”
“你又不是邪恶的国王,我也不是你的王后,我事情多着呢,明天看情况再说吧。”宋弦看看高中生,不满地想,他还真会支使人:“这样吧,以后我俩谁想约谁,就提前一天在司空楼下面画个星星吧!”说完宋弦捡了个瓦片,教吴莫用一笔画了个现代星星出来。
------题外话------
唉,被禁用的词太多,本来写得是《天方夜谭》的另一个名的,可惜不许用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四)我踏月色而来
这几天宋弦又没钱了,原因很简单,既然是侠盗那就得劫富济贫,她的银子都济贫去了。
这两天刘嫂都在往她小女儿家跑,她才知道刘嫂的小外孙病了,据说是哮喘,每天都要吃蛤蚧炖肉,可蛤蚧很难寻,只有云南的深山里才有,物以稀为贵,这玩意儿可贵了。刘嫂昨天哭着对宋弦说,实在不行,小闺女只好把房子卖了,说什么也要治好孩子。
看来古代和现代都一样,没钱的人生不起、养不起、病不起更死不起。
看来宋弦不得不开工了。
宋弦吃过了早饭,慢悠悠地摇到了茶馆里。是的现在她终于找到了情报来源--茶馆。那个地方简直就是城市的八卦中心,怪不得纪晓岚要去那地方搜故事。
这里简直成了宋弦上班的地方,一来二去认识了一帮纨绔子弟、闲散老头子。每次作案前,她都要到这里来听听本朝的政治时事。
今天她在这里知道了一件与她有关的事情:原来京兆尹搞出这么大动静都是那景公子指使的,那景公子原来是个什么王的世子。
宋弦十分不满,才拿了你二百两银子你就这么嚷嚷,一点气质都没有。拜你所赐,这段时间风声这么紧,那些有前科的贪官污吏们都不留现银了,我已经好久没能开工,今天就再找你一次!
今天是个打劫天,月黑风高,伸手不见五指,最主要的是宋弦在茶馆打听到,景程今天要和朋友去斗诗!
宋弦一如上次,顺利地进到了景程的房间,熟练地打开柜子。这景程真是不会吸取教训,里面还是零零整整地放了三、四百两银子。
宋弦算过,治好刘嫂外孙,一百两足够了,她揣好了一百两银子,又掏出一支油性记号笔,在墙上一笔一划地写上了楚留香的名句:“我踏月色而来。”
宋弦邪恶地想:要不是你,我能变成“二大盗”吗,今天我换个词,把你们都给绕昏了。上次用个匕首划划,你刮平了就成,这次我用油性记号笔,看你不得重新刷遍墙不?
无奈宋弦的繁体字用得不熟,一笔一划写得又慢又难看,好不容易写完,她又画蛇添足地在“来”字下面加了个斜着的“Z”,看起来就象明星签完名后,随意的一笔一样。
还未等宋弦欣赏完自己的杰作,门就被推开了。
景程一身的香气与酒味混在一起,闻起来味道很怪,只是那张俊白的脸上透出绯红,这样微醉的样子,比第一见到他时迷人多了。
“你是谁,在干什么?”景程显然喝多了,问出这么白痴的问题。景程看着这个打扮怪异的人,他的目光落在了那行字上,当他看到那个“Z”的时候,露出了猎手般的笑容:“原来是你!”
宋弦反应很快,她可不想在这里和他动手,这里好歹也是王府,若是打起来,单单外面的护卫自己就应付不了。她象踢足球一样,一脚踢在香炉上,香炉直冲景程而去,沿途划出一道灰白的轨迹。
喝了酒的景程居然还能轻巧地一侧身,香炉砸在门框上,顿时四分五裂。然而他却没能躲开四处弥漫的烟灰。
趁着这个档儿,宋弦一纵越出了窗子,直奔院墙而去。她拉着事先准备好的绳子,轻轻一翻上了院墙。同时不忘把绳子扔了。
景程抽出一把宝剑紧随其后,不用绳子,脚蹬着墙,蹭蹭几下也翻了上来。
宋弦一看傻眼了,原来这也是个高手。没办法跑吧!
这古代的屋顶可比现代的难跑多了,两边全是斜铺着的瓦,屋脊又窄又滑。宋弦深一脚浅一脚跑得狼狈不堪,心想电影上的大侠最爱跑屋顶,只怕全是为了观众的视觉需要吧,以后谁再这么拍电影,我就把他扔屋顶跑一回。
后面的景程越来越近,真是应了那句如履平地的话。两人边跑边过起了招。
要是平地上,宋弦也是一狠角,但在这平衡木一样的屋脊上,宋弦显然不是他的对手,别说还手,站稳了别趴下就行。可见打斗场景的选择也同样重要。
天公好象看热闹一样,任由狂风大作,轰隆隆地开始打起雷来,场面象极了《决战紫禁城之颠》,只可惜自己不是陆小凤,不过景程那样儿倒和西门吹雪有得一拼。
宋弦知道不能再和他在这屋脊上缠斗下去,得换到平地上才能一搏。她顾不上许多,一屁股坐在屋脊上,噔噔噔地向下梭去。
南方的屋顶都有一个飞起的屋檐,可这家的屋顶一定是才修葺过的,十分牢实。宋弦没想到滑到了屋檐边上,就被挂住了裤子,她坐在屋檐边上哭笑不得,要是硬着头皮滑下去,那别说是大腿,就连屁股也要一块暴光了。可是不起来的话,她小心翼翼地回头看了景程一眼,那厮仍旧挥舞着宝剑,眼看就要杀到宋弦面前。
天空中的雷声越来越紧,一场大雨就要落下,宋弦看着他那志在必得的样子,急得就要哭了出来,口中不停地的祈祷:快打雷、快闪电。她的心里诅咒着:你再过来劈死你!
可惜还未等闪电闪起,景程冷冰的剑锋已经横在了她的脖颈之上。宋弦更着急了,只差破口大骂:老天爷,你长眼了吗?那景程捏着的剑柄好歹是木头做的,架在我脖子上的可是货真价实的金属制品啊!现在你可千万要忍住,别打雷、别闪电。
景程没想到这“二大盗”一屁股坐在屋檐边上不走了,口中念念有辞,只当她有什么阴谋诡计,他小心地靠近宋弦,左右观察了一番,用剑抬起她的下巴,冷冷地说:“起来!”
面子是小,性命攸关,这种生死存亡的时候,宋弦也顾不上暴露身份了,暴露身份总比暴露屁股强。
“那个,下雨天拿着铁具会被雷劈的,能不能把剑先移开。”她可怜巴巴地看着景程,把景程看得浑身不自在。似想全身上下只露着一双眼睛,连眉毛都看不见的眼睛,用哀怨的眼神看着你,你会做何感想。
是个女的,景程一听声音愣了一下,眼睛睁得大大的,手中的剑也随之轻轻一抖。景程迟疑了一会儿,终于把剑收了回来。
宋弦又比了个手势,示意他把剑扔远点。
“站起来,别耍花招。”景程没有扔剑,还是冷峻地看着他,但口气柔和了一些。
“那个,我的裤子挂破了,起不来!”宋弦吱唔了半天,终天开口了,还是那副可怜巴巴的样子,难为情的说。
这下子可把景程逗乐了,俊俏的脸上再也绷不住,呵呵地笑了起来。他象是只看到了鱼儿的猫一样,饶有兴趣地打量起宋弦来。
宋弦恨不得有个地洞钻进去:“别看了,能不能把你的外衣借我一下!”
“把面罩取下来!”
“先把外衣给我!”
宋弦的眼中闪烁着不可言明的色彩,不是羞怯,也不是害怕,是景程从未见过的无奈与悲愤:一世英名毁于一旦,所什么也不能让他看见自己的脸。
景程象着魔一样,顺从地脱下了绣满金线的无袖外袍扔给了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