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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有九哥在,他那一家子是不发愁吃饭问题的!
康熙末年的纷纷乱乱,在六十年末落幕了。
出乎某穿越者——苏日娜她额娘的预料,康熙朝没有走到第六十一个年头。接到西北捷报,欢喜之下的康熙情绪太过激动,昏厥了过去,哪怕太医们全力救治,却也是没有挽救回来,弥留中的康熙在强撑着宣布了四阿哥胤禛继位之后,撒手人寰。只是西北的捷报没有带来好运,反而让这位在位六十年的帝王好像终于完成了使命一般,。
康熙的驾崩在这个被他统治了六十年的国度里绝对是一件大得不能再大的事情了,所有人、所有事都被迫停止,全部的人都围绕在了康熙的葬礼这件事情上,文武百官也好,皇亲贵戚也罢,甚至是街头小贩,每个人都受到了这件事情的影响。
国丧,几乎是持续了一年了,各种娱乐活动统统都被禁了,四九城内家家户户都只能穿着素淡的颜色,甚至是婚嫁都暂停了,尤其是宗室家庭。再加上新皇登基之后,难免出现的诸如“清算”这样的不和谐活动,家家户户都是门户紧闭,除了非常亲近的,基本都暂停了走动,以免扯上什么解释不清的事情——谁知道那位脾气不好的雍亲王在登记后到底看谁不顺眼呢?
相比在康熙朝末年上蹿下跳却没有押对赌注,现如今惶惶不可终日的人来说,九阿哥和十阿哥算是比较悠闲自在的。鉴于他们二人在西北战争中的贡献,雍正在登基伊始、大封兄弟的时候,便一人给了一个郡王的爵位。相比起十三阿哥的亲王爵,显然是不够看的,甚至爵位还和小他们还多的十七阿哥一样,不过这哥俩却也不介意,反正他们俩也不靠爵位的银子过活,不是亲王还省了很多事呢!
不过让九阿哥非常不满的是,弘政这臭小子居然也被提升了爵位,成了贝勒爷!二十郎当岁就成了贝勒爷,而且比他这个当阿玛的更有前途,显然这臭小子以后自己的爵位都会比他这个阿玛高,这让他情何以堪啊?瞧着弘政整日忙碌得瑟的模样,九阿哥一生气就开始鼓动起了苏日娜,想着是不是他们两口子能带着两个小的赶快逃跑……
“四哥……恩,我是说皇上能让你现在就走了?”三十多岁的苏日娜大约是日子过得太好,加上那没心没肺的性格,更是不发愁,是以现如今完全看不出什么岁月的痕迹,看着还是二十多岁的模样,和云依呆在一起还真不像是婆婆和媳妇。
“十六那边也算是接管了内务府这摊子事,盛安也还在内务府呢,应付得来的,”九阿哥想得很清楚,“我若是不走,十六就抓不了权,时间长了难免就连皇上那里心里不自在,何苦呢?再有,我走了,盛安肯定就能得了十六的重用,可他却也不敢让盛安一直呆在内务府碍了事,咱们皇上四哥虽然性子是差了点儿,也变扭清高了些,但到底还不会在盛安这里做什么卸磨杀驴的事情……那到底也是弘政的岳家,到时候估计能给盛安派个六部的差事,也算是能给弘政帮衬上了。”
苏日娜“哦”了一声,点了点头,虽然她并不是完全明白,但自家黑心九想了这么多总是不会错的,便道:“那就听你的吧!”
九阿哥勾起了嘴角,把苏日娜搂到怀里,娶了苏日娜这个懒丫头,虽然说是操心多了些,但日子却是过得踏实的,她从来也不给他找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也从来不会因为他的爵位不够高、职位不够好而有任何怨言……“那好,明日我就写折子,这是从上奏到咱们真能走,怕也得有一年的功夫,咱们还能有时间去漠北瞧瞧,你不是想你额娘了么?”
“恩!”苏日娜满足的靠在了九阿哥的肩膀上,黑心九虽然有时候真能把她气坏,但嫁给他真的没嫁错,这时候的女人哪个能得了这样对她好的老公呢?以后,他们就去北美那嘎达当农场主去,说起来,美国到底是啥时候建立的来着?说不定她这辈子还能看见呢!
雍正二年五月,九阿哥和十阿哥两家人登船,离开广州港,随着庞大的船队出发,穿越西太平洋、进入印度洋直奔欧洲,在十八世纪的欧洲逗留了将近一年后,才继续向西航行,奔向了他们的新家园……
——虽然上辈子木有到北美游玩过,但现在能够转转原生态版本,也还是不错的嘛!
苏日娜被九阿哥搂在怀里,笑眯眯的看着远方,忽然想到:“哎,咱们到了北美了,那咱们家齐布琛想经商的事情,似乎也是可行的了吧?”
九阿哥脸一黑,想到在欧洲靠着积攒的零用钱开始做买卖还赚得不少的二闺女,终于无奈的长叹了口气,“哎,算了,她喜欢就随她吧!反正她的婚事也用不着咱们皇帝四哥做主了,到时候爷给她寻个能疼她宠她万事都依着她的额驸也便是了!”
“啊啊,小妹,阿玛同意你做买卖了!”听墙角的二阿哥此时大声的把这个消息宣传了出去,随即就继续大喊道:“阿玛,那你同不同意儿子去打仗啊?”
“臭小子,你赶紧给爷滚回去!”九阿哥暴走了,“好端端的去经营个农庄,你能打个鬼仗啊!啊?”
一旁的苏日娜笑眯眯的看着这父子俩,还别说……再说几十年美国就独立了,如果把这个进程提前一些,依靠武力开打的话,没准弘暲还真能在这里混得风生水起来着!毕竟他背后有强大的经济支持和科技支持呢……
、【番外】那些年,那些事
————一个大约会是留在科学史册上的一个名字————
“你想说什么?”十阿哥看着对面的白种人青年,这个号称从东海岸专程跑过来的家伙已经是第二次来拜访他了;可是上一次支支吾吾的什么都没有;让他这个急性子很是懊恼,可今天这个家伙居然又来了?
“是这样的,”年轻人说话时带着一些英国口音;不过对于英语不怎么样只能勉强沟通的十阿哥来说;有没有口音都是不重要的;大约是第一次的不欢而散——当然,那实在是这位年轻人初来乍到;被这座占地庞大且非常豪华的庄园震撼得不知道该说什么,而这一次他已经做了充分的准备;此时终于很流利的说道:“我叫做本杰明富兰克林;来自费城,拥有一家出版公司,还有一家公立的图书馆,前段时间我偶然在朋友那里看到了先生写的一些资料,我非常希望能够出版它们。”
“哦。”十阿哥点了点头,这段话他是懂了,不过有些还是不清楚,“你看到的是什么?我的意思是,我写了不少东西,有些有用,有些就是废纸。”
“是关于一些发现,比如您说的关于电的事情,事实上我对这个非常感兴趣,而且据我所知有很多人都做了这样的试验,但是——”富兰克林发现对面的那一位似乎有些茫然,便调整了一下,继续道:“但我认为您说的最为非常有道理。”
“好吧,”十阿哥摆摆手,“如果你乐意你就去出版,我是无所谓的。你看,我不缺钱,所以其他的问题我们都可以忽略掉了——”
富兰克林噎了一下,干咳两声,才继续道:“事实上,我非常有兴趣加入到先生的研究中,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荣幸?”
“你不是出版商?”这次换成十阿哥瞪眼了。
“哦,您要知道,对研究有兴趣也是需要金钱支持的,”富兰克林耸了耸肩膀,“饿着肚子什么都做不了——我已经打算好了,如果您同意,我会退出出版公司,搬家到西海岸。”
“好吧,”十阿哥点点头,他觉得多负担一个人、或者是一家子吃饭也不是什么大事,便继续道:“如果你愿意你可以加入进来,不过目前我还有其他的想法,所以关于你说的电,可能短时间之内只有你一个人去弄——”
“非常荣幸!”
————这是一个将军的名字————
“少爷,那些白人太过分了!”棕红色肤色的、脸上还画着油彩的印第安年轻人长矛喋喋不休的在弘暲身后念叨着,他们一家所在的部落和九阿哥的庄园很近,大约是演变为农耕民族的关系,长矛所在的部落也并不是那种好战的部族,最开始庄园开始建立的时候,便是用一大笔粮食让这些印第安人让出了大片的土地——哪怕其实这些土地都是无主的,但九阿哥坚信赎买下来的才是最没有争议的。
长矛所在的部落中的很多人现在都在庄园里做些比较简单的工作,用以挣一份稳定的粮食贴补家用。当然,这种关系在最开始的时候,只是打零工,在不太好过的荒年,庄园允许印第安人过来做些诸如开荒之类的体力活挣些粮食回去,长矛的部落原先也是种植粮食,但没有庄园的人种的好。随着时间的流逝,长矛所在的部落已经和庄园越来越密切起来,他们很多人成为了庄园的雇工,耕种、放牧,部落内的人口也是越来越多,最起码他们饿死的人少了。
长矛的父母便是受雇于庄园的,他们一家在庄园边缘的地方负责放养一群长毛羊。因为受雇的时间很长,长矛从懂事起就在庄园内长大,还去念了庄园内的学校——那其实是九阿哥那位管家的私心,他只是像让自己的孩子都念上书,可又怕主子不高兴,干脆就把这事变成了“大家一起好”。长矛对伺候那些长毛的小家伙很没有好感,年纪大些之后便主动参加了弘暲主张扩建出来庄园护卫队,阴差阳错的就成了弘暲的跟班。
弘暲倒是没有长矛那么气愤,微微一笑,才道:“那些佛郎机人想在这里站稳脚跟,东边都被法国人和英国佬占据了,佛郎机人试图占据我们这里,哼哼,他们想得是挺好的,不过我们怎么可能答应?行了长矛,这次训练结束了,你回去通知大家提高警惕,另外也告诉你们的族人,不要轻易和这些佛郎机人做生意。”
“这是当然!”长矛很理所应当的说道,“那些个白人最坏了!”
看着自己的跟班离开,弘暲忽然笑了笑,虽然现在庄园的护卫队还和过家家似的,不过他相信这肯定不是永远的,印第安人是天生在马背上长大的,哪怕是长毛的部落早已经过上了种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