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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仲之看一眼腕表,合起电脑打电话叫外卖;然后拿起电脑往他专属的书房走去,大有楚河汉界请勿骚扰的姿势。
我立即大叫:“虞仲之,我要吃肉!”谁叫他只叫青菜咸菜加稀饭了,一点也不知道要咨询客人的需求。
“不行。”
“我是客人!”
“你是病人!”
“我病不关你事!”
“如果你出了这门的话。”
“………。”
眼看他就要合上书房门,我暗叫不好,立即冲过去揪住他衣摆,可怜兮兮地说:“虞叔叔,可是我好饿,想吃肉。”
谁不知道我白流欢人生最大的乐趣除了酒,就是肉;酒被安宸歌禁了,这会为了不吃青菜,面子,骨气什么的,通通都是浮云。只是,要是知道装可怜这招在这死男人身上不管用,我才不丢脸认栽呢!
只见他微微拧眉一分钟,在我以为他就要点头的时候,居然一个巧力把我推出来,关上房门谢绝打扰!
我恨恨地啃着淡而无味的青菜白粥,在心里把虞仲之鄙视了不下上百次,才勉强吃完填饱肚子,但没有肉味的胃,总觉得空虚。我趴在沙发上,掏出手机无比委屈地准备跟宸歌报告自己悲惨的处境,电话却无人接听,再打一次,还是没能接通。
我暗暗皱眉,心头既失落又焦急,担忧他生病,现在媒体狗仔追着我们跑,更担忧他独自面对大众。想着想着,一颗心吊得老高,恨不能立即见到他。我白流欢从不在乎自己在他人眼里名声的好与坏,反正出格的事情从小到大没少做,可安宸歌不同,好不容易那个循规蹈矩的男人答应和我到永远,风头浪尖上我多希望是两个人执手面对。
我想告诉他,那天屋檐下他说了这世上最好听的情话,我都忘了表扬他和说谢谢。
在沙发上睡得迷迷糊糊,梦里一片光怪陆离,偶尔闪过一张张陌生或熟悉的脸,最多的是安宸歌,五光十色的场景里险象环生,我吊着一颗心七上八下,想尖叫,想呼唤,却一声也叫不出,喉咙被无形的手狠狠掐住…
我想我是做了一个噩梦,被虞仲之摇醒的时候,脑子一阵空白,愣了好久才清醒过来,低头触摸到右手的尾戒依旧粗糙的质感,心才逐渐踏实。
“把药吃了。”
我不由看着虞仲之,此刻他站在沙发居高临下的样子特别高大,手上是医院开的药包;原来是提醒我吃药啊。只是他的脸色不太好,眉间似有心事,昏暗的光线下,总觉得他脸上的线条似有化不开的郁结,淡淡的,不近人情。
我摸摸脸,不禁想是不是自己说梦话得罪人了;但随即摇头,我跟他磁场不通,不太可能在梦里和他吵架。我嫌恶地捏着鼻子看他的手中之物抗议:“我不要吃。”
“不行。”
“我只是感冒,过两天就好了。”
“如果吃药的话。”
“……。虞仲之,我能不能不吃?”
“不能。”
淡淡的两个字,配上他不带表情的酷脸莫名就是一副要逼人就范的恶魔样,或许是刚刚的噩梦太可怕,或许是突然变故所致内心无人倾诉的惊慌和苦闷,又或许仅仅是生病的人特别脆弱,我霎时红了眼眶,第一次在人前掉了泪。
“虞仲之,我讨厌你。”25年来我第一次说讨厌一个人,我讨厌他总是不待见我的样子,讨厌他的不近人情,讨厌他脸上常常隐晦不明的不耐烦,连他不说话的样子,都是那么讨厌…。
都说人与人之间的感觉是相互的,虞仲之必定极之讨厌我,就像大多数人一样,像外面那些说三道四的人一样,对我感到厌烦和不屑。他之所以在满城风雨的当口给我容身之所,也不过是看在爸爸的面子,看在白家带给美亚的利益。
“随你。”他蓦地丢下药包,转身往书房走去,白色的背影在昏暗的视线里显得有些冷冽;这一次,木质的房门发出低哑的撞击声。
随后,便是了无声息的寂静。
偌大的客厅光线逐渐微弱,阳台的白色座椅空无一人,只有白色的帘子被风吹得飞扬,偶尔带来一丝丝院子里的青草味;落地窗处空无一物,几抹霓虹闪烁跳跃,远处灯火阑珊,安静而华美。
这是北京惯有的黑夜,美丽而残忍,带着初冬的寒气,稍有不慎便会乘虚而入,给人一场苟延残喘的救赎。我愣了好久,终是硬着头皮把药吃了,白色的颗粒带着苦涩的异味,果然像很久以前,还是小孩子的白流瓷哭着说的那样:恶心,反胃。
所以说,真的很讨厌!我跑到卫生间刷了三次牙,喝了大量的水,然后把屋子里的灯全部打开鼓着肚子躺在沙发作挺尸。
然后,就真的沉沉睡死了,没做梦。
再醒来,是被渴醒的,喉咙干得灼热又生疼;屋子里的灯早被关掉,彰示着是屋子里另一个人所为;药力未散头晕晕的,站起来发现脚步虚浮,不小心撞到沙发角和不知名物体,乒乒乓乓一阵声响后膝盖火辣辣的。正想诅咒虞仲之没事干嘛把灯全关让屋子黑漆漆的,腰间就被一股力量扶住,手臂触碰上温热的物体,我吓得惊叫一声。
“别乱动,伤着没?”居然是虞仲之!或许是黑暗中神经线特别敏感,这次他的声音总算有了温度。
“虞仲之,没事干嘛不睡觉躲在背后吓人?”我拍着xiōng部压惊,想瞪他,又想到黑暗中看不清楚而作罢。
他没回答,扶我坐下后把灯打开,突然而至的光线教我不适地皱眉,等可以看清楚物体的时候,见到虞仲之端着水杯递给我。他身上还是白日那套衣服,多了不少褶皱,头发稍嫌凌乱,虞仲之这副模样让我忍不住怀疑刚刚他是故意窝在沙发后扮鬼吓人。
但基于下一秒见到他手中的药酒瓶,我也就懒得指责他的不安好心完了又假狐悲,只管喝水看着他跪在膝前准备帮我推拿祛瘀。
“你会这套?”
“学过一点。”他头也没抬,一边轻轻将我的腿摆放在小矮凳上点压按摩,几个来回,看得出他动作果然挺熟练的。
“该不会是在部队混出来的吧?”
“是。”
“会很疼吗?”
“会,你忍一下。”
不得不说还是第一次见到虞仲之对我有问必答,好说话的样子令我一下子就把之前说讨厌他的怨气给忘了,他的手又大又烫,按在我腿上有热热涨涨的感觉,舒服得我忍不住笑起来:“那你得轻点啊,我可不是那些皮粗肉厚的大老爷们。”
“好。”
“那明天吃肉好不好?”
蓦地,膝上传来一阵刺痛,火辣辣的痛楚从脚底窜上脑门,痛得我挣扎着要踢向他,双眼泛红泪水哗哗流,气得我眼刀直杀向他:“虞仲之!不管饭不给肉就算了!何必拿我的脚出气!”
同居生活(4)
第二天天气难得放晴,一大早阳光普照,金黄色的光束透过缝隙落在床边,暖洋洋的;睁眼醒来时已近中午,我跑到阳台拉开帘子深深呼吸一口气,好不惬意,发现感冒居然好了大半;我归功于昨晚喝的那大喇喇三大杯白开水。
路过厨房时里面传来一阵乒乓声音,接着是一记低沉的闷哼;我好奇的伸头进去看,发现电磁炉上有东西在吱吱作响,我不由自主的嗅一口,嗯,是葱。我狐疑的继续搜寻,终于在洗手池旁看到虞仲之背对着我,不知在忙些什么,连我走进来都没发现。
光是看到他背影,我膝盖又开始隐隐作痛,不用照镜子我都猜到自己走路像个企鹅般难看;即便眼前这个背影用许宁宁的话来说,高大威猛,精壮结实;另外一身白色休闲服很适合拍杂志广告,但绝不会让我因此忘记这厮昨晚是如何虐待我的脚的,那力气,那态度,居然眼也没眨一下,这口气实在难消!
“喂!”我狠狠拍一掌他肩膀,注意到他看我的神色略显错愕,不由得狐疑地盯着他:“虞仲之,你不上班鬼鬼祟祟窝在这干嘛呢?”
“这是我家。”
他直接越过我,走向电磁炉摆弄吱吱作响的锅子,霎时香味四溢,我吞了吞口水,单脚一跳一跳的跟过去伸头看,橙黄的一大锅泥巴一样的东西…。
我眯起眼审视良久,用我出色的脑袋分析出:它是一锅粥,一锅味道很香,卖相不咋样的粥。
“虞仲之,你该不会就想用这难看的肉丝粥补偿我吧?!”我加重‘肉丝’两字,顺带瞄一眼自己的左膝盖,提醒他不要妄图用吃人的嘴软这种不入流的方法逃避罪过;再说了,就算加了肉也不能掩盖它是粥的事实。
虞仲之无语地看着眼前这个没有医理常识的女人,也懒得解释再多,“你不吃就算了,但我还没吃午餐。”说完他端到餐桌自顾自吃起来,完全将我无视了。
“有你这么对待客人的吗?!”我气愤的跳到他面前,不敢置信他这么对待一个半残疾的女性病人!
“你不是不吃吗?”
“我有说不要吃吗?”被他这么一激,我还真想吃了!懒得看他的脸色,抢过他未吃完的跑得远远的,大口大口的往嘴里塞,或许真的饿得慌,不入眼的米粥吞进肚子里异常的好吃,味道不淡不咸,配上葱香味,很是开胃。
不知道病人很需要补充体力吗,居然还敢私吞!我鄙视的转头瞪一眼虞仲之,却见到他在发呆,目光像见到鬼。小家子气!我严重鄙视!
吃饱喝足后我拍拍肚子点评:“味道算可以入口,就是那卖相…。虞仲之你真的得好好学,不能让人有食欲的卖相就跟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花花公子一样,不堪入目!”
“你会吗?”他蓦地来一句。
我脸一红,瞪他一眼得意道:“我家宸歌会啊,这世道难得高富帅还厨艺一流的男人也就这么一个了,虞仲之不是我说你,你真得该跟人家好好学学……。
同居生活(5)
记得把碗洗了。”他又是一副欠债的面瘫样,看也不看我,双手插进口袋直直往书房走去;拽得跟二五百万的极其欠揍。我摇头惋惜,虞仲之越来越没风度了,记得不久前他还是我会英雄救美的虞叔叔,起码在我眼中不失为一枚正人君子;果真是越了解越失望,现在他就跟当初在